篮球的文章

2022年12月08日经典文章

篮球的文章(精选12篇)

梦里梦外

儿子在我开门的时候,发现空气有点异样。

他第一眼见到的是我脸上堆起的乌云。

我说:“许以扬,老师在短信中说,你的数学单元测试考了59分。”

他错愕了一下,眼神有点茫然,却不哼声,从我打开的门缝闪了进来。我原以为他会羞愧得抬不起头来,想不到他将书包一扔,仍旧大喇喇地坐到电脑面前,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似的。

说起来,儿子倒也不是一无所长,读二年级时他已是个电脑天才,无师自通地学会了电脑。家中电脑中个病毒,系统出个问题已不用请人维修。他只要坐在电脑前“嘀嘀嗒嗒”一阵乱敲,放一张碟进去再输点数据,哑了火的电脑又复活了。与我坐在电脑前搔手挠腮也无从下手的窘态相比,更衬托出他的出手不凡。

我自以为孺子可教,并积极筹划儿子未来的时候。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上网成瘾,一天不上网就像缺了点什么;打球也像着了魔,成天抱着个篮球往外跑。浑浑噩噩,唯独对学习无所用心,当初那份灵性却日趋迟钝。而他的顽劣处却擢发难数,整天跟一些不明来路的人厮混在一起。每次回来,浑身上下都是汗腥味或是尘土味,不是衣袖撕破就是裤裆开裂。有时身上背着羽毛球拍,有时手上托着只篮球。

有一次开家长会,老师拿出一叠纸条给我,比我单位的文件还要多,我打开一看,只见纸条像手抄报一样,每一个字都方方正正,有图案也有花边,题头无一例外地写着《老许俱乐部》。看来,他学习的劲头全在这上面了。我不止一次地告诫他要毕生发奋求成,要知道现今社会竞争异常激烈,是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社会。人生在世,到世上一趟不容易,不能将这趟人世游毫无价值地浪费掉。不管我是语重心长,抑或是正言厉色,他根本听不进去片言只字。

不唯如此,他的行为越来越变本加厉。有一次,他和同学打篮球,打到天黑。街灯都亮了,迟迟不见他的身影。往常他最迟晚上七点也回到家里的呀!这次连影子也不见,电话也不打一个回来。我怕他在路上有什么事。于是骑着摩托车大街小巷满街找他,路上车流滚滚,哪里有他的踪影?找了一个多小时仿如大海捞针,我一下子失了方寸,只好怀着忐忑的心回到家里,像迷途的人一样求告无援。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的心顿时冷了,心里想到的是车祸、绑架之类糟糕的事情,便颓然瘫倒在沙发上。这时,门铃就响了,我心里一阵狂喜。开门一看,果然是儿子站在门外,我操起一条软鞭,劈头盖脸地抽了他两鞭。他背上和左臂手肘处清晰地印上两条血痕。他痛苦得把头俯伏在地上,痛得龇牙裂嘴,当他抬起头时,两颗豆大的泪珠镶嵌在眼眶里泫然欲滴。

他爬起来,径直走进了自己房间,关上了门。任我敲门半天,他就是不开。当我耐着性子继续敲门时,他才把门打开,攒蹙眉头,他的眼有如蒙上了一层薄冰,寒光闪闪,我的心顿时拔凉拔凉的。

可以说,望子成龙是我的一个企盼。为了儿子的将来,我特意去书店买了许多复习资料,在他做完老师布置的作业外,我还给他额外布置了作业,希望日积月累,会终有所成。但他对于我布置的作业,他向来不屑理会,总是翻一翻应付过去就算了,有些资料还是全新的,退回给书店都不用打折。

仅此一端,他的前途也大致可见了。重点高中?重点大学?这些原本看似唾手可得的东西,现在变得越来越遥远了。愿望搁浅,我疑惑过,惶恐过,唯独没有舒心笑过,我把这一切都归咎于儿子的头上。儿子缺少的不是颖悟,而是努力。

我打了儿子之后,心情难以平复,躺在床上竟意外失眠。其实那晚的夜色非常好,月光如水一样,如此清风明月夜,正好入眠,而我却不停地辗转反侧。

蒙蒙胧胧中,我看见一大群人在围观打架,呼喝声彼起此伏。我排众而前,赫然看见儿子和一几个人在推搡、冲撞。我赶上去把那几个人扯开,严词厉斥那几个小流氓。不想儿子却不领情,朝我吼道:“我不要你管,我没你这样的爸爸。”听了这话,我如有雷殛,倏地从梦中醒过来,我背上冷汗涔涔。

经过梦中儿子对我的一吼,我的心里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心也变得晴朗起来。我醒悟到,人就像尘俗里一粒微尘那样渺小,自会被岁月消融,只有父子之间的亲情是永恒的,为了寻求心灵上的那点慰藉,而断送父子间的感情,值得吗?再说了,我这哪是望子成龙?简直是让一滴水变成一片海洋……

每一块肉都是好肉

文/晓慧

盘水禅师有一天路过市场,偶然听到顾客与屠夫的对话,顾客对屠夫说:“给我割一斤好肉。”

屠夫听了,放下屠刀反问:“哪一块不是好肉呢?”

顾客当场怔住,一边的盘水禅师却开悟了。

在人生里,我们往往用自己的主观见解来判定事物的价值,但事物哪有绝对的价值呢?

我们都觉得只有两米高的人才会去打篮球,但一米六的人又怎么不能打呢?

在巨人林立的NBA中,夏洛特黄蜂队1号博格斯可谓是一个异类,他身高只有160厘米,是NBA有史以来创记录的矮子,但这个矮子不容易,他是NBA表现最杰出、失误最少的后卫之一,不仅控球一流,远投精确,甚至在长人阵中带球上篮也毫无所惧。

博格斯从小就特别矮小,但却非常热爱篮球,梦想有一天可以去打NBA,可当他告诉同伴他的这一志愿时,同伴都哈哈大笑,甚至有人笑倒在地上,一个160厘米的矮子竟然想打NBA,这可真是痴人说梦啊。

他们的嘲笑没有阻断博格斯的志向。他用比一般人多几倍的时间练球,终于成为全能的篮球运动员,他充分利用自己矮小的“优势”,行动灵活迅速,像一颗子弹一样,运球重心很低,不会失误;个子小不引人注意,捣球常常得手。

而从前那些听说他要进NBA而笑倒在地上的同伴,现在常炫耀地对人说:“我小时候是和黄蜂队的博格斯一起打球的。”

那些年,我迷上了篮球

文/王唯唯

我是在舒城县的舒茶中学读完初中的。初一开始,喜欢上了打篮球。那会儿学校没有操场,只有一个篮球场,因此一到课间活动时间,球场上人满为患。农村的学校一到放学,同学们纷纷离校,赶着回家帮大人干农活。我不用赶着回家,因为我是随父母下放来到农村的。回家没事,又没什么可玩的,就只能抱着个篮球上球场。学校有几位老师因家住县城,平时回不去,所以没事就上球场打球。他们喜欢分组打对抗,有时因人员凑不齐,就叫上我凑个数。我当然愿意啊,尽管一开始我只有站在边线上发球和捡球的份。

时间一长,我慢慢地学会了运球、投球和三步篮。我投球不是单手,而是双手。记得每次参与老师们打对抗赛,只要我双手握球站定,就有老师马上冲到我面前,双手不停地在我眼前摆动,于是,我一晃,转身三步上篮。如果老师来不及防守,我就会远投。我曾试过,站在罚球线以外中投,我是十投中七。到最后,老师们再组队都会主动把我拉到他们的队伍中。

初中三年,除了上课,我的课外生活都在篮球场上度过的。渐渐地,不管是组队对抗,还是去周边学校打球,老师们都会带上我。开始,我基本不上场,只是个替补。有一次在和南港中学比赛时,由于其中一位老师受伤,带队的蒋老师点名让我上。因为是第一次在学校以外的地方打球,多少有点紧张,远投屡屡不中,三步上篮也不中,急得蒋老师在场上冲我发火。中场休息时,蒋老师一再告诉我别紧张,就当在自己学校打球一样。下半场开始前,通过休息,我也缓过劲来,再想想蒋老师说的话,也对,不就是打球吗?有什么好紧张的呀。于是,在下半场,我是能远投就远投,不能远投就三步上篮。下半场结束时,我一人就独得24分。为自己也为学校赢回了面子。不仅如此,就因了在那场球中的表现,为我上高中打下了基础。那时,我所在的学校没有高中部,上高中只能去县里或镇上。再有那时毕业不用考试,由学校推荐就成。毕业前夕,南港中学的校长亲自打电话到我们学校,说“不管你们推荐不推荐,我们要定了王唯唯。”

到了南港中学,我不仅进了校队,而且还担任了队长一职。初中我们没有专业的体育老师,到了南港中学,在专业老师的培养和指导下,我的球技大有长进。我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苦练三步上篮,为了躲过对手的防守,上篮的动作要因时而变,所以又苦练各种花式上篮。还有遛底线运球,胯下传球,45度角投篮等等。为了提高弹跳力,我让母亲为我做了两个沙袋,绑在小腿上,打球戴着它,不打球也戴着它。为了增强身体的对抗性,我早晚坚持做俯卧撑,一做就是100次。高中两年(那时高中没有三年制),我爱篮球爱到近乎痴迷的程度。

高二下学期,舒城县组队参加六安地区(今天的六安市)首届青年篮球赛。我有幸被选中。到了县里,我发现整个球队只有我一个高中生。训练时遇到最大的麻烦是,教练让我改双手投篮为单手投篮。用教练的话讲,只有女队员才用双手投篮,哪有男队员双手投篮的。没办法,只能按照教练说的做。一开始真的难为了我,单手投篮怎么投怎么不中,急得我真的不想干了。教练倒是不急,让助理把我带到另一个场地,整天陪着我练习并纠正我的动作。渐渐地有了起色,越投越好。一星期之后,我回到队中跟大家一起训练。

比赛期间发生了一件事。一天中午正在宿舍休息,教练来了,站在门口叫我出来。我跟着教练来到球场,见有两位陌生人正在打球玩。教练告诉我,他们是省里的篮球教练,这次来看我们市里比赛,就是想从中发现好苗子带到省里去。正说着话,那两位放下手中的球走了过来。教练赶忙迎上去指着我说,“他就是王唯唯。”两位也没多说,其中一位拿出皮尺,量了我的身高,问我的年龄、体重,和打球有多长时间等等问题。

球赛结束,动身前教练悄悄和我说,那两位省里教练对我比较满意,只是由于我的身高达不到他们的要求,所以只能放弃了。教练安慰我说,没关系,省里的教练能看上你,就说明你的球打得不错。想想也是,能看上我就足以证明了我的球技,至于1米74的身高,那是爹妈给的,想改变也改变不了啊。

转眼一晃,我已是一位退休之人。现在的我虽然打不了球了,但还是喜欢看球。特别是美国的NBA篮球赛,只要电视转播,我是场场不落。我很喜欢勒布朗·詹姆斯、凯文·杜兰特、詹姆斯·哈登、斯蒂芬·库里等大牌球星。看他们打球,是一种享受;看他们打球,能勾起那些年,我迷上篮球的岁月……

老蒙儿

文/山溪

在上党地区的篮球圈里,你要问篮协主席是谁,恐怕大多数人回答不来。但是,你要是说到老蒙儿,却没有几个不认识他。这倒不是老蒙儿的球技有多么高超,而是因为他喜欢在球场上“玩”肘子,而且“打”遍球场无敌手。

认识老蒙儿,还是二十多年前的事。那时,老蒙儿刚出道,经常带着一帮半大小子打野球,偶尔和我们一干成人也打友谊赛。随着接触次数的增多,大家发现,老蒙儿老是在场上挥肘。即使防守人距离他还有一米多远,他也要挥一下。以至于几乎每场比赛都充满火药味,有时还发生打架。时间长了,便没有人再愿意陪他们玩了。但是,这一圈打下来,老蒙儿的名字却不胫而走。大家后来才发现,老蒙儿即使和他要好的朋友打球,也是这个德行。其实,但凡打球的人都会玩几下赖动作,只是大多数人不愿意那样而已,无非到了球场上“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罢了。

老蒙儿身体很奘,接近一米八的个头。传说,他曾经一顿饭吃过十五个馒头。在业余篮球里,他本来是打二中锋的材料,完全可以靠力量在内线纵横肆虐,可他却偏偏喜欢打组织后卫,经常笨拙地从后场向前场运球。

老蒙儿的父亲也是一个老球皮,一米七八的个头,却打中锋。曾经代表市里参加过全省农民运动会,还取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由于父亲的影响和周围篮球环境的熏陶,老蒙儿很小就在篮球场上摸爬滚打。有人说,他受过一个善于玩肘子的“前辈”指点,没有学到篮球真传,却养成了现在的打球习惯。

真正改变对老蒙儿的看法,是在认识他大概十年后。一个偶然的机会,球友到市120急救中心看望朋友,无意中在急诊科遇到了身着白大衣的老蒙儿。没想到,这个在篮球场上异常暴虐的家伙,居然表现出了超乎寻常的热情,不仅热情指示位置,而且主动带领球友前往,以至于球友以为这家伙脱胎换骨了。

再后来,120急救中心解散,老蒙儿便自己开诊所。诊所的事迹甚至还被当地报纸报道过。他还热心公益事业,经常组织志愿者到贫困山区送温暖。而且还在微信上建立了志愿者群,号召更多的人献爱心、参与公益事业。

一次他在微信上晒了一张照片,是他正在参加市政协会议。原来,这家伙还是市政协委员。就有球友开玩笑,说老蒙儿若是提议案,应该给篮协建议,改一改篮球规则,在篮球场上挥肘,不属于违反体育道德犯规。

球友从微信群里才知道,老蒙儿的真名叫马志谦。在一次市篮协组织的篮球比赛期间,一位球友客气地叫了一声马志谦,他微微一笑说,还是叫老蒙儿亲切。

也侃篮球

文/王燕

可能在大多数国人眼里,篮球是男士的领土,各所院校、各大企业、各个社区,总可以欣赏到热血青年们对这个项目的狂热与追逐。也有很多人,只是单纯知道了NBA里曾经有个中国巨人、看了一部叫《灌篮高手》的日本动漫,便被此深深吸引。而我和篮球的故事,起源于父亲。

上小学时,父亲是县里业余足球队的队员,那时候由于家庭因素,爷爷送我去了离家相对较远的东关小学,这也就促成了隔三差五下午放学,母亲会接我,顺便去体育场看父亲踢球的场景。当时自己年龄小,总感觉那么多人围着一个黑白相间的球跑来跑去简直就是杂耍。以至于看父亲踢足球的日子里,每次一杯酸酸甜甜的橘子水成为我唯一的慰藉。

一晃上了初中,父亲也因为工作繁忙无心再去踢球了。由于父母都是普通的工薪阶层,每天除了勤恳工作,操持家务,也别无其他爱好可言。父亲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平时很少跟我谈心聊天,也很少询问家里的柴米油盐,这让我一度感觉父亲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人。时间继续推移,也正是我的高中生涯,让我和父亲之间有了真正的交集——篮球,家里也顺势多了一份《体坛周报》,可每每都是讲篮球的那一版被我和父亲争先恐后地抢着去一睹为快。那时候每周放假,周六、周日都是NBA超级比赛日,有时候甚至一天两场连播,我们可以肆意地从早上8点看到13点,互相聊着场上球员的得分、裁判的各种判罚、场馆的超豪华,当然还有解说嘉宾的口误,以至于我曾把能和父亲去纽约麦迪逊广场花园看场球赛当成了自己的梦想。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不管哪个球队遭遇怎样的转会风波和大牌引进,我都能如数家珍般地叫上先发五虎的名字,纵使他们有着超长的姓氏和复杂绕口的后缀名。时间过去这么久,父亲依然记得清个子最低的博伊金斯,坏脾气的阿泰斯特,忠厚老实的石佛,长发飘逸的诺天王;而我继续狂热于黑曼巴的传奇续写、大眼萌爸超精准的三分、最出色的司令官保罗。也正是从高中看球开始,我和父亲变得无话不说,还一度遭遇过母亲的醋意。久而久之,母亲竟也知道了湖人的华人孙悦,也分清了罚球线,也似懂非懂地知道了奥布莱恩杯。NBA的鼎盛时期我们没有赶上,可我们见证了独揽81分的科比、晃倒乔丹大帝的艾佛森、35秒狂砍13分的麦迪……每每看到电视里直播画面切到观众席时,我都甚是震惊,美国看篮球的女士不比男士少,她们脸上一样涂鸦着主场球队的标志,手里一样拿着可以配合欢呼的道具,身上一样穿着支持球队的队服,仿佛每个细胞都是随球跃动的。而在中国,我的感觉是,中国人看球,大部分原因是姚明进军NBA那年起,央视也大肆宣传起火箭队,至此,中国人每周都能看到有大姚在的火箭,也正是从那时起,在中国,喜欢篮球的人与日俱增,甚至NBA球员到中国巡回可以捞到大笔金钱,NBA也就顺其自然地叩开了中国的商机,同时也带给国人继续追捧这项运动的激情。

现在因为工作的关系,看球的机会也少之又少了,可一逮到休假,还是会窝在家里和父亲酣畅淋漓地去欣赏一两场关键比赛。也直到现在,依旧欣赏着樱木的一句胜似真理的话:别逼我认真,因为一旦我认真了,你就输了!

北纬43°2、时光

文/雪兔兔易欣

有天晚上,芦苇突然打来电话,告诉我,夏离要结婚了。对方是他大学同学。两家父母是世交。夏离毕业后做了公务员,在北京,他一直梦想的地方。

我想我应该祝福他的。就像他曾经也祝福我一样。我们认识十年,恋爱七年。曾以为幸福就在身边,却发现年轻抵不过现实,幸福就这样从手边溜走了。人一辈子能有几个十年呢?他却陪我度过了一段唯一的时光。

至今我还记得初见夏离,是一个五月末的黄昏。那年我才十二岁。

那天下午,周彦带我去体育场玩。一行五六个人。有人逗我,“小荷,周彦骑车载你,你害怕不?”“才不呢。他骑得最稳了。”周彦大我两岁。我们邻居。

那时候体育场还没有后来的热闹后又冷清。那年,只有我们这样年龄的小孩,无论下午和周末,都泡在里头。

周彦一行人去打篮球的时候,我就坐在看台上自己跟自己玩。夏离就是这时坐到我身边的。

我见他坐下,遂向他笑笑。然后自顾自继续玩起来。

夏离那时就很好看了。棱角分明,眉眼细长,笑的样子很好看。他那天一身的蓝色运动装,背后是“R7”。他一定是下午就来了,脸晒得红红的,不过他皮肤白皙,直觉得更好看了。夏离打篮球不像别的男生,他很少出汗。

“你跟周彦一起的?”夏离问我。

“恩。”我答道。

“你叫什么?”

“江小荷。你呢?”

“夏离。”

橘红色的夕阳满满地洒在看台上。我和夏离,中间隔了两个人的位置坐着。初夏微风阵阵,吹得人暖暖的。树影斑驳,煞是好看。

那天周彦向他告别、载着我离开的时候,夏离还在打篮球。

初中我和夏离同班。我们真正熟悉,却是初二那年夏天。夏离,就像他的名字,我所有关于他美好的回忆总是在从春天一直延续到秋天,其中夏天的故事总是最令人难忘。我们的争吵分歧,全都是在冬天。冬天也不是没有温馨的时刻,可是总有躲不过去的冷战。那么怕冬天的我,却在和夏离分手后,一个人来了这座陌生的城市。直到后来遇到沈毅,我才知道,自己是多么敏感多么没有安全感。

初中同班后,夏离一眼认出我来。

“江小荷?咱们见过的。”

我终于从记忆中搜寻出这个好看的笑容来,答道,“嗯。”

初二夏天,夏离和我同桌。他是因为上课太调皮了,所以被班主任调了座位。我看着他抱着书包嬉皮笑脸地坐在我身边后,下课铃就响了。我默默收拾了东西,不等跟他打招呼,就走出教室。

那时,夏离在别人面前都很能闹,在我面前却挺安静。

夏离长得更好看了,眉眼间长开了,因为打篮球,身材更协调了。有回下课,我无意间瞥见他右手上的短短一截针织的护腕。白色的,上面红色的“耐克”标记。

“这是什么?”我问道。

“护腕。”

“做什么用?”

“打篮球时保护手腕的。”

“也给我戴戴吧。”红白的颜色配着很好看,我不禁也想试试。

“可以。”夏离说着从手上褪下来,递给我。我接过来,慢慢戴在右手上,翻转着胳膊,给他看。

夏离后来说,我那时的样子很可爱,满眼都是光。后来我读《红楼梦》,读到“薛宝钗羞笼红麝串”一回,不禁感慨当时光景。他有通灵玉,宝钗有金项圈,湘云有金麒麟。唯独身为绛珠仙子的林妹妹只有眼泪还他。原来古今男女之情,大抵都是类似的。

接下来一节英语课。那年老师们都喜欢叫学生上黑板前做题。被叫到的时候,我正要起身离开座位,突然想到夏离的护腕还在我手上,我赶紧慌忙地想要褪下来,可是越着急那东西就越紧了似的。看着我惊慌失措的样子,夏离笑笑,“别摘了。戴着上去吧。”

我觉得有些别扭。上了讲台,左手拿书,右手写字。护腕就暴露在英语老师和全班同学眼前。只是我一专心做题,就忘了这个,反倒浑然不觉了。

回到座位,我心里才平静下来,慢慢褪下了护腕,尴尬地笑笑,递给了夏离。课间的时候,就听得班里有人窃窃私语,她刚才戴的那个护腕,是夏离的?她刚才一坐下就摘下来还给夏离了。

夏离的帅气我是从班里女生的眼神和私下聊天里才突然发觉的。在那之前,我只觉得他是我先前就认识的一个人。在那之后,我觉得他是个比我还细心的人。后来不久,我只觉得我心里的秘密都被他知道,他做一切我想要做的事来帮我,却不让我尴尬。我直惊讶居然有人能这样聪明这样好。后来遇到沈毅,我才知道,原来没有所谓天生的温柔细心、善解人意,耐心与宽容也并非天赋,只需你遇到那个人。我明白得太晚了!

球感

文/江海湖水

球感

此处的“感”,指对球的感觉,更指由篮球而引发的感悟,广而为运动的感悟。此处笑言一二——--

篮球是游戏。道起来,正直之士定然侧目。环顾四野,人是最有牢骚最会吵闹最会生产矛盾的不良动物。据严格考证,欲彻底根除,屠杀为唯一之策。可至今,大大小小的天灾人祸已不少了,显然此招一时半回难以凑效。于是乎,为了世道尽量安宁,地球不致于不堪高频率超负荷的颤抖而爆裂塌陷、延晚灭顶之灾的生辰,一些有学的兼有超度责任感同情心的社会动物学家,绞尽脑汁,放眼宇宙,探索古今,众里万度,觅得一种迄今为止算较有效的解决方式——体育。由此可推,体育是人类这动物群体用来表达个性团结另体振作整体精力、拯救自身的无奈之举。篮球也不例外,是人类众多自我玩耍自我折腾游戏中的一项。小小空馕草包之身多少承担着一丝关系到人类生死存亡的大功能。切勿小视!故而,力倡“暖饱思篮球”是很对的,于国于民于家都是善事,至少比“暖饱思--”来得好。这已被历史充分证明了颠覆不破的真理。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诚然,随着人类对自身脑袋动手术似的开发,体育承受的功能重压有了分流。例如,时下兴盛之极的“彩票”。走势、冷热、奇偶、概率、三十几、二十多、汽车、房子,蜜子------也消耗了大量精力,使人殿入梦幻混沌平和之中。只是近来报端 屡现由此引发的精神方面的症结甚为严重。看来凡事都要学会对待才行。

综上所述,篮球只是种游戏,相比之下,最廉价而基本上只有正作用的游戏。狂热归狂热,乔丹大爷走了,也不见有人不活(这点不如某些歌视影星的“够威够力”),除了可去NBA赚大钱之外,在场上,别在意,别面红耳赤的,我的哥们,悠着点,那样才能享受到快乐,毕竟快乐才是游戏的质地。

篮球是快乐。首先必须声正一个概念,这里的快乐可通俗为快活。开口先聊能时常动身在场上的人的快活。健康的体魄,愉悦的心情,轻快的笑眼,精妙的姿式------不同的思路,不同的个性,在此碰撞,有火花四溅,却毫不焚身。热道的是NBA,囔开的是快感。一场球下来,是酣畅尽致的快活世界。再加之后的煮酒论英雄,扼腕间盘点江山之成败。那是梦幻般的快活图景,那是伟大的时刻。

其二,该谈到失意者的快活。人生不如意十八九。大有不快情绪的人,都压着一股业火,焚了自儿,焚了旁人,终不为一回事。高昂的游戏难以持续玩转。那么到球场。只需脱成轻便的行头,动起来即可。瞬间就会没了徜徉,集中意力,张开双臂,奔流热汗去放纵愁绪,让它融碎丢掉在空际中。快活会一浪接一浪而来。

最可贵的是旁观者的快活。旁观者清眼眉目,议评球道,无须顾及“观棋不闻真君子”,可加以首肯,可加以不屑,品茶入饭,自由自在。于球场的如狼似虎,这号人是最快活的,是最聪明的。因为他们是纯粹的,是脱离低级趣味的,快活着篮球的快活,不会玩球却聪明的不显自私般贪婪的汲取着快活。大伙儿,应该走向前把最革命最崇高的敬礼送给他们。

叹慨呀!人们快活千万种,倘独缺此一实憾事也。其可达脑门清灵,排泻自如,全体通畅,精力突兀,于任何剂药所不及也。

篮球是智慧。“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被运用运动人身上是荒谬的,无知的。篮球场上摒弃愚钝与卑鄙。攻、防、卡、贴、断、投、跳-----都是恰到其处。球场上的“拼杀”给人无限启迪,团队至上,个人出众,讲求和谐才是一种崇至的真理。用心亲近,用生命去感受与理解,别样的事大都如此。要学会为自己拥有的鼓掌,也能为别人付出而高兴。球事即人事,人事即球事,篮球规则也适合人生的裁决。球场是充满智慧、灵气与勇气的地方。累积了它们,你会更有能量,你会更明白该去做什么,何时去做,怎样去做什么。尊敬你不喜欢的人,篮球有可能把一个生命带到如此宽容的境界。人生难保完美,要有能力内生一种定力,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保持那种难得的“律己”。

篮球是幸福。感念岁月的匆促,曾有的欲上青天揽月的壮志激情淡稀了(这是男人的通病)。多少回力图寻回,却徒劳心力,平庸的现实生存令人窒息,发现能活着就不错了。然而事业、金钱、权力、女人、家庭依然如天上诱人的繁星。做人一难,做男人二难,做现代男人三难,于是,放下架子,学会调整呼吸。

可怜的男人们,生活是平淡的,别掉入怪胎的深渊,学会选择,至少在想满天繁星时,能做些别的,太累了,不好。咱男人本来命就短呀!打场球,抽点烟,喝盅酒,桑个浴,这发力得天经地义,女人不懂。

可人的女人们,您们已经主宰了半边天了,不要再把另一半全部吞噬,留给男人们一丝光点。恩威才是有为统治,母仪天下、统治世界得讲究策略,统治男人更须技巧。纤弱地您,如果从心里是爱你的爱人的,那就让他玩球去吧!您会惊人的发现,他是如此的有男人味,一扫偻背龙态,没有了日常的烦恼与困惑,没有了眉角皱纹。有的是开心的笑靥,有的是难得的帅气,流随着目光,是那么的愉惬,那么的引人,那么的伟岸。于是,您便因他的快乐而幸福。

男人是本书。读懂了篮球,你就读懂了打篮球的男人,你就读懂了生活。幸福多好,幸福多简单。幸福不是金钱的附加,幸福是后花圆里不期而遇的一颗流星。

不久,我们都将老矣,我们也许依旧清贫。但告诉我们的儿子,要打篮球;告诉我们的女儿,要学会运动,哪怕不打篮球,因为那里容易获得幸福快乐。无论你身在何处,立在何方,平凡而亲爱的父亲都将这种不老的幸福与快乐延续给你们。

好好生活,好好工作,好好打球。“三好”的人们是值得赞叹!

那个时候,这个时候,有的东西是永恒的。

这个时候,那个时候,有的东西依然永恒。

只要是和谐的即可。

清澈的弧线

文/赵宇吉

记忆中那一道道弧线,清澈透明,宛若流星,匆匆划过青涩岁月,在炙热纯真的天空里,留下五彩斑斓的痕迹。

也许你很难想象一个身高不足一米六的男孩子,从前最为热衷的活动竟会是打篮球。也许那年夏天,篮球场上的阳光折射出了梦想的模样太过澎湃,也许电视机里《灌篮高手》画风真的很迷人。

打篮球这件事,曾经无比快乐,真实存在我的青春岁月里,挥之不去,招之即来。就如那首最怀念的老歌——《灌篮高手》片头曲,当熟悉的音乐旋律响起,青春往事也竞相浮现,就任那些纯真青涩的倒影在脑海中尽情摇晃!

十五六岁乡村少年的世界因为篮球变得异常丰富多彩,记得第一次看《灌篮高手》心跳加速的感觉,放浪不羁的樱木花道,帅气高冷的流川枫,坚毅忠厚的赤木刚宪,看着湘北篮球队所有人一路成长的喜怒哀乐,那一句“我们一定会打进全国大赛”,掷地有声,犹在耳边!那时候拥有梦想是一件如此简单又美好的事情。

那年初夏,火热的温度钻进躁动的心里,我和小伙伴从晒谷场上捡来一个憋了气的皮球,使劲用手拍下去,试图模仿电视机里带球过人的酷炫,没承想球弹到一半不争气地迅速下落,我和伙伴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好在没多久小伙伴买来了一只弹力十足的新皮球,我们在晒谷场上一对一,我攻他防,他防我攻,毫无章法地练习起来,面对毒日,汗流浃背的劳累丝毫没有影响我们的热情,直至筋疲力尽,晒谷场上两个身影抱着皮球傻笑。很快,乡村学校也有了篮球场,虽然简陋却成了业余活动时间大家蜂拥而至的欢喜之地。聚在一起打比赛,尽情享受篮球快乐的同时也彼此熟悉起来,慢慢一起了解“24秒带球违例”“篮板球”“打手犯规”“一加一”“三加二”等专业术语,在篮球场上,我们经常因为一两个球的输赢争得面红耳赤,互不相让。经常为了裁判判谁犯规,斤斤计较,生怕会因为一颗球输了一场比赛。大人们哪里知晓,一场小小的,纯粹玩乐的比赛背后,可能是每日放学刻苦的力量训练;可能是无数次的篮边跳投;更多是为了做个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自己。

很多年没打球,再也找不回当初的感觉。回到阔别已久的篮球场,眼前是崭新光亮的篮球架,球框一尘不染,清晰标准的三分线让人为之一亮。最心神荡漾依旧是那“刷!刷!刷!”空心入网的声音。

我快速拾起旁人飞落的篮球跳投出去,期待它神奇进网,可现实还是打了脸。球落地的瞬间,猛然回想起曾经第一次拿起篮球跳投的感觉,记忆中那一道道清澈的弧线仿佛又划满了天空。

蝴蝶花

轻轻的风轻轻的梦轻轻的晨晨昏昏,淡淡的云淡淡的泪淡淡的年年岁岁

纠缠的云纠缠的泪纠缠的晨晨昏昏,流逝的风流逝的梦流逝的年年岁岁

带着点流浪的喜悦我就这样一去不回,没有谁暗示年少的我那想家的苦涩滋味

每一片金黄的落霞我都想去紧紧依偎,每一颗透明的露珠洗去我沉淀的伤悲

在那悠远的春色里我遇到了盛开的她,洋溢着眩目的光华像一个美丽童话

允许我为你高歌吧以后夜夜我不能入睡,允许了句用不着你管,心里却热乎乎的,挺感动的。你想,在一我为你哭泣吧在眼泪里我能自由地飞

梦里的天空很大我就躺在你睫毛下,梦里的日子很多我却开始想要回家

在那片青色的山坡我要埋下我所有的歌,等待着终于有一天它们在世间传说

--沈庆*青春

我叫陆少川,山东人,朋友们都叫我LENA.LENA在英语里是狐狸的意思。为什么得了这样一个绰号,我曾问了老青八十一次。毕业的时候老青才说,是因为你这个人老是伪装自己,香屁臭屁都不放出来。高中我是混过来的,逃课,上网,上课睡觉是我生活的主业。大学是在上海这个中国最繁华最光怪陆离的城市里上的,学的是工商管理。来报到的时候辅导员小刘来了句你该去学中文,那样你会有更好的发展。我听了很感动,感动倒不是因为他叫我去学中文,而是他把发展这个很有前途的词用到我身上。其实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好堕落,但用小K的话说这个世界很值得我们苟且的活着,我还不想死。按说毕业后,我会蹲到一个事业单位等死或去某个外企做个白领,可我却阴差阳错成了个作家。作家是别人叫的,我更喜欢用玩文学形容自己。这种结果用句特伤感特文化的词说是“造化弄人”.如今,我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我房子的墙壁是蓝色的,这是小K最喜欢的颜色。白天,大部分时间在里面睡觉,晚上赶稿子,然后用不同的笔名发往全国各地赚点稿费。我喜欢黑夜。深夜里沏一杯爱尔兰咖啡,点燃一支雪茄,烟雾缭绕里听王菲这个寂寞的女子轻吟低唱,是十分惬意的事情。忘了说了,我还在一家电台做DJ,而保留节目就是要放一遍《蝴蝶花》, 那是小K最爱听的……

跟小K称兄道弟,多少因为我那时的郁闷。我是个拿的起放不下的男生。从初一暗恋一个叫红的女生,到了大一还记得她戴的发卡的颜色,可她却已有了男朋友,叫我不要老在一扇窗前看风景。我知道我完蛋啦,我彻底的完了蛋啦!想着想着心情就特别特别的伤感。每每看到落叶在面前晃悠晃悠的飘忽,我就不可遏止地难过,我总是安慰自己说他们不是被大树抛弃的孩子。他们曾经挂在枝头热闹过,欢笑过,舞动过,是那么那么的快乐,其后只是很飘逸地离开,离开这个喧嚣的俗世。望着他们孤单的身影我会想,我想整整十九年了,我到底干了些什么,我究竟又得到了什么。然后经过一番思索后我会悲哀地发现,除了将要消逝的青春年华,我是那么那么的一无所有……

一个大老爷们为这点屁事掉眼泪,我自己都觉得恶心。我常常一个人站在楼顶上看夕阳,一个人背着吉他冷漠地行走在飘满落叶的小道,一个人在蓝湖畔边喝啤酒边弹吉他。在开学不久班里的篝火晚会上我自弹自唱了《蝴蝶花》,没有人知道我是弹给谁的。那是首特能勾女孩子眼泪的校园民谣,再加上我没有工夫理发头发可以和老狼媲美,自然迷倒了班上七成半的女生。寝室里的兄弟为这差点和我翻脸,说我抢了他们的饭碗。后来,我只好装作不解风情的说,我眼中只有红这朵花,容不得别的草。这句话不知被谁传了出去,于是班里的女孩对我恨之入骨,有一个竟跑来跟我说,过了这个村可没这个店了,你小子也太狂了。不久,寝室的兄弟都成双入对了。他们说这是我的功劳,请我喝了一场。我这才悟出是这帮见异性没人性的家伙出卖了我,当时我特郁闷。

郁闷的我就去图书馆打发时间。那是星期六的下午,没有课。我从图书馆回来的时候,见小K一个人在操场打篮球。说实话小K篮球打得特棒,三分球过人假动作样样精通,用她的话说再长高20公分可以进国家队了。我看了她一眼,不屑地走过去。不想一个篮球扔到我头上,我正要发作,看到小K正歪着脸笑,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

“陆少川,陪我打打篮球好不好。”“不好。”其实我是不会打。

“咋了,兄弟让水给煮了,咋这么衰啊!”

这句话激怒了我,心想大爷我还怕你个小妮子不成。我接过了篮球,可投出去后就再没有沾到球。早听说小K打球厉害,没想到打起来更厉害。我累得大喘粗气跟一傻小子似的摸不着北,小K却连连命中,那时候我终于相信狮子被蚊子戏耍是真的了。我歇菜似的坐到台阶上,小K从包里拿出两罐第五季,一瓶自己咕咚咕咚地喝了,一瓶递给我。小K说,你不要老是一个人背个吉他乱逛好不好,不要老是缩到图书馆里好不好,你不累我看着都累了,也打打篮球。以后跟我混怎么样?我嘴里回个人声名狼藉又郁闷的时候,有个人安慰一下总是好的。就这样,我和小K成了死党。

成了死党的小K上课总是和我坐在一起。我上课喜欢趴在桌子,这时候小K就会冷不丁地抡起拳头打到我的背上,假装发狠地吼道,陆少川,你没长骨头啊!是男人就挺直腰。我总是夸张的咧着嘴讨饶,然后不情愿的伸直身子。为了避免再遭突然袭击,每上一节课我都转移阵地,可每当我庆幸自己高明的时候,小K的一张小脸会突然闪到我的面前。那段时间我老觉得自己是只被猫追逐的老鼠,老鼠跑到哪,猫就跟到哪。后来我就认命了,缩到班里的最后一排,小K自然也跟了去。那以后上课我的腰都挺得好直。

每次下课,小K都会掏出金庸的武侠书看。我就很纳闷,像我这样的大老爷们打发时间看也就罢了,这样一个左耳朵扎着三个耳钉,头发染成褐色的小妮子咋会也喜欢金老头写的江湖恩怨刀光剑影。可事实胜于雄辩。她这样也就罢了,自己看书还要我去租。有时候恼得我想用刀劈她,但当看到她看书时候的幸福劲,我又下不了手了。小K曾说她喜欢杨过的邪气,郭靖的傻气,魏小宝的淘气,我说你看就看吧别讲那么多大道理好不好,而这时候小K的拳头又会抡过来了。当然我也不是白给她租书。因为我们一起吃饭的时候,饭盒一般都是她刷。我们一般是剪子包袱锤决定谁去刷饭盒,而几乎每次都是小K输。小K爱吃鱼,所以每次打饭的时候她几乎都打鱼,外加一份排骨,而排骨她一般不吃。我真的很想说你不吃打它干嘛?!你对得起死去的排骨和广大温饱线以下的劳动人民吗?你愧对祖国的花朵的称号!但没有说出口,因为排骨差不多都让我吃了。小K不吃排骨的理由是吃了会变胖。在以后的两三年里,我一直在琢磨一个问题,吃排骨是不是真的会长胖。

每天晚上,我和小K会去离女生宿舍最远的三教上自习。算起来,来回的时间比呆在那里的时间还长。不过小K学习的效率还是蛮高的,我要是敢给她说一句话,马上就会挨扁。从三教回来的路上要经过蓝湖,而蓝湖是我们学校情侣约会的大本营。所以每次从那里走过,看到一对对情侣亲亲我我,旁若无人的对火,我就很不是滋味,想我陆少川虽然没有金城武帅,但至少也算个才子吧,咋就没有女朋友呢?心理失衡的同时我会紧紧握住小K的手示威,而小K这时会出奇的温柔,跟抡起拳头打我时的泼妇样判若两人。而走过蓝湖我会不好意思的松开小K紧握着的小手,小K也就知趣的松开。这时候,我会讲一个只有我自己干笑的笑话缓和气氛,弄得自己跟傻B似的。

小K很喜欢吃麻辣串之类的东西。我们一般在自习后会来到学校前门买很多麻辣串,羊肉串,然后喝着饮料大嚼特嚼。每次我都吃的很了大半,因为几乎每次都是我付的钱。而每次摆麻辣摊的阿姨说又给女朋友买东西吃,你们好甜蜜的时候,小K就会露出她的小虎牙,脸笑得跟花似的。我心里嘀咕,我才不找这样的女朋友呢,母夜叉一样。

周末,我和小K会去逛街。每次我都不好意思和她走在一起。因为小K逛街的时候像吃了摇头丸一样亢奋,黑色的墨镜,露肩吊带裙,光这身行头就活脱脱一城市失足女青年,更可怕的是她笑起来能惊动半条街。每当这时候,我会对旁边受惊的父老乡亲解释说,这是我妹妹,刚在精神病院过了电,您别介意,她还没有攻击无辜人群的倾向。

小K每次上街都会买一大堆的东西,买就买罢还叫我给她抱着,自己却踢着正步走在前面,俨然一黑社会大姐大。我有时候会想老子上辈子是欠谁的钱了,这辈子让个黄毛丫头折磨我。

小K家是上海的,很有钱,据说在我们班里是首富大。大一的时候我曾亲眼看到一辆宝马车把她接走,而我是个穷光蛋,每个月靠家里寄来的300块钱过活着。说实话,跟小K在一起,我的心里是有点自卑的。寝室里的林子说我在认识小K不久喝醉酒曾表示,我要是有大把大把的钞票,我会追小K,我却不记得我说过。就这样,后山的蝴蝶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我和小K从大一走到了到二,从大二第一学期开学走到了第二学期结束。我们像粘在了一块,这让小K的那帮富家姐妹很是不解,也让不知是看上小K的美貌还是看上小K老爸钱的家伙十分恼火,而更让他们跌破眼镜的是我和小K一直保持着哥们的关系。我有时候还是会一个人站在操场上看落日,一个人走在沙沙作响的枯叶上莫名地惆怅,一个人弹着《蝴蝶花》。而小K有时候也会找体育系的几个干哥哥一块打篮球,跟她的那帮富家姐妹彻夜不归。

想起窗外绿草满墙

文/提拉米苏

窗外的阳光璀璨如糖果般美好,洁白的花树芳香流转。

我站在窗边时,有一瞬间的恍惚,以为,洁白的花树下,你还在安静的等待着我。

这样透明的夏日,我忽然很想你,不是很英俊的你,笑容温良的你,待我好到极至的你。

于是,从抽屉里翻出尘封已久的日记,那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同一个名字,但却都不是你。

十七岁,我喜欢一个男孩子,他英俊帅气,不管走到哪里,都如阳光一样闪耀。

我像一株虔诚的向日葵,沉默而热烈的仰望着他。他喜欢打篮球,我就天天一下课买瓶纯净水坐在篮球场边。

即使我知道,他有一个很漂亮的女朋友,像月光一样皎洁,他们站在一起,是多么的般配。

可是,我想就这样得不到远远的看着也好啊。即使一个人的暗恋在夜里会嘶哑歌唱。

然而,那天,我刚坐在球场边,他就跑过来了,他放了个篮球在我面前说,同学,麻烦帮我看下篮球,我一会儿就回来。

那一刻,我心里多欢喜,我以为是他注意到了我,以为我这么久的等待,终于修炼成正果。

于是,开始安静而认真的等待他回来。从琉璃色的夕阳等到昏黄色的路灯亮起。

偌大的球场上,终于只剩我一个人,我抱着篮球坐在那里很难过的哭了。

我觉得这一刻我多么像一个落难的公主,寂寞而哀伤。

然,这时,你出现了,你是学生会后勤,你在检查校园。你说,同学,该锁校门了。

我以为王子走了,也许还会有骑士来拯救我吧。可是抬起头时却失望了,你的个子不高,甚至还会有点微胖,笑起来眼睛就会眯成一条缝。

即使那天我多不情愿,你还是坚持送我回家了,你说一个女孩子这么晚回去不安全。

于是,就这样认识了你。以后每次遇到,你都会很热情的跟我打招呼。茶水房人多,每天你都起的很早,提热水送到我楼下。我生日,你冒着被刷布告的危险,在女生楼下点起一圈我名字形状的蜡烛。

所有人都以为你是我男朋友。可是,我不想要,我心中的男孩,应该英俊潇洒,像他一样。

终于,在你又一次提着热腾腾的小笼包子站在楼下叫我名字时,我终于很气愤的冲下去对你说,可不可以不要打扰我,我真的很讨厌你,我讨厌你总是让别人误会你是我男朋友。

你本来挂满憨厚笑容的脸,突然僵住了,你把包子递给我,难为情的笑着说,快趁热吃吧,我走了。

我不是不知道,你只为了买我爱吃的小笼包子,大冬天总是要比别人早起一个小时到城北去买,然后捂在怀里给我带回来。

可是,那时的我,太骄傲太虚荣,不愿意低头,不喜欢这样的细水常流。我觉得你对我的好,都变成了我的负担。

从那次以后,即使路上碰到你,我也假装视而不见。你从刚开始的微笑到最后小心翼翼而落寞的闪开,我都看在眼里,心里却会有暗暗的欣喜,仿佛我终于摆脱掉了你。

就这样,一直到毕业,我们都没有再联系。最后终于没有告别的各奔东西。

日记翻到最后一页时,没有看到一个你的名字,但我却泪流满面。我以为,不把你写进日记,我就会忘记你,却不曾想到,我早已把你刻在了心里。

年少时的骄傲与盛气凌人,终于让我错失了你,错失了爱。如果,当初我懂得珍惜,这么多年以后,也不会如此唏嘘吧。

窗外的阳光璀璨如糖果般美好,洁白的花树芳香流转。

我站在窗边时,有一瞬间的恍惚,以为,洁白的花树下,你还在安静的等待着我。

这样透明的夏日,我忽然很想你,不是很英俊的你,笑容温良的你,待我好到极至的你。

于是,从抽屉里翻出尘封已久的日记,那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同一个名字,但却都不是你。

十七岁,我喜欢一个男孩子,他英俊帅气,不管走到哪里,都如阳光一样闪耀。

我像一株虔诚的向日葵,沉默而热烈的仰望着他。他喜欢打篮球,我就天天一下课买瓶纯净水坐在篮球场边。

即使我知道,他有一个很漂亮的女朋友,像月光一样皎洁,他们站在一起,是多么的般配。

可是,我想就这样得不到远远的看着也好啊。即使一个人的暗恋在夜里会嘶哑歌唱。

然而,那天,我刚坐在球场边,他就跑过来了,他放了个篮球在我面前说,同学,麻烦帮我看下篮球,我一会儿就回来。

那一刻,我心里多欢喜,我以为是他注意到了我,以为我这么久的等待,终于修炼成正果。

于是,开始安静而认真的等待他回来。从琉璃色的夕阳等到昏黄色的路灯亮起。

偌大的球场上,终于只剩我一个人,我抱着篮球坐在那里很难过的哭了。

我觉得这一刻我多么像一个落难的公主,寂寞而哀伤。

然,这时,你出现了,你是学生会后勤,你在检查校园。你说,同学,该锁校门了。

我以为王子走了,也许还会有骑士来拯救我吧。可是抬起头时却失望了,你的个子不高,甚至还会有点微胖,笑起来眼睛就会眯成一条缝。

即使那天我多不情愿,你还是坚持送我回家了,你说一个女孩子这么晚回去不安全。

于是,就这样认识了你。以后每次遇到,你都会很热情的跟我打招呼。茶水房人多,每天你都起的很早,提热水送到我楼下。我生日,你冒着被刷布告的危险,在女生楼下点起一圈我名字形状的蜡烛。

所有人都以为你是我男朋友。可是,我不想要,我心中的男孩,应该英俊潇洒,像他一样。

终于,在你又一次提着热腾腾的小笼包子站在楼下叫我名字时,我终于很气愤的冲下去对你说,可不可以不要打扰我,我真的很讨厌你,我讨厌你总是让别人误会你是我男朋友。

你本来挂满憨厚笑容的脸,突然僵住了,你把包子递给我,难为情的笑着说,快趁热吃吧,我走了。

我不是不知道,你只为了买我爱吃的小笼包子,大冬天总是要比别人早起一个小时到城北去买,然后捂在怀里给我带回来。

可是,那时的我,太骄傲太虚荣,不愿意低头,不喜欢这样的细水常流。我觉得你对我的好,都变成了我的负担。

从那次以后,即使路上碰到你,我也假装视而不见。你从刚开始的微笑到最后小心翼翼而落寞的闪开,我都看在眼里,心里却会有暗暗的欣喜,仿佛我终于摆脱掉了你。

就这样,一直到毕业,我们都没有再联系。最后终于没有告别的各奔东西。

日记翻到最后一页时,没有看到一个你的名字,但我却泪流满面。我以为,不把你写进日记,我就会忘记你,却不曾想到,我早已把你刻在了心里。

年少时的骄傲与盛气凌人,终于让我错失了你,错失了爱。如果,当初我懂得珍惜,这么多年以后,也不会如此唏嘘吧。

孙椅己

文/李瑞州

黎阳城篮球场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体育场角落的水泥场地,场边是装着冰箱的三轮车小贩,售卖各种饮料。上班的人,中午傍晚散了工,经常聚集在这里打球,每每花五角,买一瓶康师傅,——— 这是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瓶要涨到一元,——— 剧烈运动之后,坐在场边喝边休息;倘肯多花一元,便可以买一瓶农夫山泉,或者娃哈哈,如果出到五元,那就能买一瓶红牛,但这些顾客,多是工薪族,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开车穿耐克鞋的,才会嘴里慢慢吐着烟圈,要瓶红牛,慢慢地喝。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体育场附近的超市里当售货员,老板说,我样子太傻,怕影响超市形象,就让我骑三轮车在篮球场边卖饮料。开车穿耐克鞋的主,虽然有钱很任性,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不少。他们往往拿着红牛上看下看,看保质期过了没有,距离保质期还有俩月的不喝。在这严厉监督下,卖瓶过期的饮料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老板又说我干不了这事。幸亏中介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卖矿泉水捡饮料瓶的无聊职务。

我从此便整天站在篮球场边,专管我的事务。虽然天天看人家打球,但总觉得有些单调,有些无聊。球场老球痞总是自带一副装逼脸孔,也没有好助攻,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孙椅己到篮球场,才愿意多看会儿,可以笑出声来,所以至今还记得。

孙椅己是唯一穿耐克鞋而喝康师傅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乱蓬蓬的花白头发。穿的虽然是耐克,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刷。他对人说话,总是当年我怎么怎么,叫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孙,别人便从NBA上的“椅子男易帝”这半讽刺半表扬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孙椅己。

孙椅己一到篮球场,所有打球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孙椅己,你脸上又添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我说,“来瓶冰冻的康师傅,再拿瓶常温的农夫山泉。”便排出三个钢镚子。他们又故意地高声嚷道,“你最近打球又使阴招了!”孙椅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看到你对詹皇下黑腿,被人家揍了一顿。”孙椅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篮下合理冲撞不能叫下黑腿……合理冲撞!……职业球员的事,能算下黑腿么?”接着便是难懂的话,什么“三秒违例”,什么“四步上篮”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篮球场上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孙椅己原来也受过专业篮球训练,但终于没有成为职业球员,又不愿意打业余联赛;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快要离开篮球圈了。幸而有个好身高,能拼抢篮板,便偶尔替小企业打比赛,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有一样坏球品,便是经常使阴招,还好吃懒做,无故罢训。打不了几分钟,便因技术犯规被裁判吹出场外。如是几次,叫他打球的人也没有了。孙椅己没有法,便回到家乡的体育场打球。但他在这里,球品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使阴招;虽然间或打一下手,或阻挡犯规,但不等对方喊,自己定然主动承认,比赛才得以愉快地进行下去。

孙椅己喝过半瓶水,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旁人便又问道,“孙椅己,你当真接受过专业篮球训练么?”孙椅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么连市里的比赛也打不上呢?”孙椅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全是篮球黑幕,教练与球员的微妙关系之类,这些所谓圈内的事情了。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篮球场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在这些时候,我可以捡废饮料瓶,连还有小半瓶水的也捡走,也没人责备,因为大家的注意力都在孙椅己身上。而且老板见了孙椅己,也每每这样问他,引人发笑。孙椅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有一回对我说道,“你接受过专业篮球训练吗?”我略略点一点头。他说,“接受过训练,……我便考你一考。进攻三秒的规定,是怎么回事儿?”我想,一个球品这么差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孙椅己等了许久,很恳切地说道,“不知道吧?……我跟你说说,记着!这些小故事可以跟其他小朋友分享。将来打球时,可以提高你的格局。”我暗想我和职业球员的等级还很远呢,而且我的身高压根就不是打篮球的料;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地答他道,“谁要你教,不就是因为传奇中锋奥尼尔吗?”孙椅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摸摸自己的花白头发,点头说,“对呀对呀!……奥尼尔得过几次MVP,你知道吗?”我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孙椅己刚用手拿着篮球,想在我面前表演个花式上篮,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有几回,周边孩子听到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孙椅己。他便给他们一人一瓶康师傅。孩子喝完水,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冰箱,还要吃冰糕。孙椅己着了慌,表演个单手抓球,弯腰下去说道,“想吃冰糕吗?除非你们把我当作篮球老师。”直起身又看一看篮筐,自己边投篮边说,“看这个球,空心入网。”篮球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可连篮圈都没沾,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孙椅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有一天,大约是中秋前的两三天,老板来体育场打球,忽然说,“孙椅己长久没有来了,还等着他抢篮板呢!”我才也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一个打球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他左膝十字韧带撕裂了。”老板说,“哦!”“他总仍旧是使阴招。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敢对科神犯规。科神的断子绝孙腿那么牛逼,能硬碰硬吗?”“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盖了孙椅己一个大帽,后来是膝盖故意顶住他,孙椅己落地时重重地扭到了膝盖。”“后来呢?”“后来去医院检查,才知道左膝十字韧带撕裂,马上做了手术。”“手术效果怎样呢?”“怎样?……谁晓得?估计难以完全康复喽。”老板也不再问了,几个人开始打起球来。

中秋过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我整天靠着煤球炉,也须穿上棉袄了。一天的下半天,没有一个打球的,我正合了眼坐着,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来瓶热的康师傅。”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睁眼一看,那孙椅己便在看台边上坐着。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条破运动裤,左膝盖处厚厚的,应是戴着护膝,还有那个破耐克,身边放着一个掉皮的篮球,见了我,又说道,“拿瓶热的康师傅,天冷。”老板刚好过来,一面说,“孙椅己吗?还等着你抢前场篮板呢!”孙椅己很颓唐地仰面答道,“这……下回再玩罢。这一回是恢复训练,膝盖不能用劲儿。”老板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孙椅己,你打球又使阴招了,遭报应了吧!”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你打球不使阴招,怎么会被科神报复?”孙椅己低声说道,“都怪场地太滑,场地,太滑……”他的眼色,很像恳求老板,不要再提。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球友,便和老板都笑了。我把放在温水里的康师傅,拿一瓶给他。他从破裤袋里摸出一元钱,放在我手里。不一会儿,他只简单投了几下,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慢慢走去了。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孙椅己。到了年关,老板打球时说,还等孙椅己抢篮板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还等孙椅己抢篮板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 大约孙椅己的确退役了。

后记:拜读过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想以此为模板写篇关于篮球的文章,这个想法去年就有,今年才写出来,或者说复制出来。本文初衷是想讽刺那些身怀篮球天赋,却浪费才华的篮球天才。不过话又说回来,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昔日的全明星中锋拜纳姆就是很好的例子,昙花一现,成为过眼云烟。

那年那月“回力”鞋

文/郁建民

郁建民

前一阵,因为晨练,突然想起了回力牌球鞋。温暖的回忆把我带回了那个曾穿过回力牌球鞋的年代。

我从小喜欢运动,那时正值十五六岁,如小牛犊子般精力充沛,打篮球就成了我最好的课外活动。须知打篮球,唯有穿上轻便耐磨的运动鞋,方能挥洒自如,进退有度。由于场地简陋,运动强度大,一般的球鞋穿过几次就报废了。那个年代国家正处在计划经济的时期,物资匮乏,商品稀缺,吃穿用若有钱还不行,还得要粮票、油票、布票等凭票供应。加上家里兄弟姊妹多,经济条件有限,很难达到有一双回力排球鞋的要求。

后来母亲提出要我当上了三好学生才答应我

的要求,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我的辛勤努力下,后来终于得到了一双回力鞋的奖励。这鞋外观简单大方,呈低腰规格,红底白帮,两道红皮儿点缀鞋帮左右,做工精细考究,质地结实耐磨,穿着舒服轻盈,特别适合跑步打篮球。好不容易有了一双回力鞋,所以特别爱惜,每次洗干净后都要抹上一次白鞋粉,再覆盖上一层皱纹纸在鞋上,才放到太阳下晒,这样鞋面上才不会留下黄色的水迹。有时候没有鞋粉了,便用白粉笔代替涂一遍。

学校开运动会的时候,穿上一双回力牌球鞋,配上一件干净的白衬衫和两旁有两条白道的蓝色运动裤,感觉自己很轻盈,很自豪。跑道上享受飞翔的感觉,球场上听投篮精准后的喝彩声,平时穿上它也觉得特别有弹性,走起路来箭步如飞。那种快乐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

我的发小阿四,篮球打得最棒,身体强壮,肤色黝黑,在球场上犹如脱缰的野马风驰电掣,生活里却懒得要命,球鞋穿一个多月都不洗一次。宿舍里的同伴被他球鞋散发出的臭味熏得实在无法忍受,集体提出抗议,强烈要求他洗鞋,无奈他只好把鞋泡到盆里。孰料,这一泡就是一个星期,水都发绿了,有个性格温和的好朋友就主动帮他洗掉了。晾干后,原以为球鞋一定不再结实,阿四穿着打了几场篮球,鞋帮鞋底纹丝不动,完好无损。他兴奋地说,实践检验了回力牌球鞋质量就是好!

记忆最深的就是我曾为自己拥有过回力牌球鞋而感骄傲,因为它承载了我少年时期亲情的一个梦,并伴我度过一段欢乐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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