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的文章

2022年12月08日经典文章

第一次的文章(精选20篇)

我的第一次

文/吴增慧

2016年7月3日,从没拿过毛笔的我,走进江陵文艺生活馆,师从胡老师,学起了国画,也因此有了自己的第一幅画作 ——《梅花图》。

晒在朋友圈,瞬间被刷屏。好朋友调侃:“小鸟羽毛被雨水淋湿了,飞不起来了。”“是国画吗?我以为是刺绣呢。”而更多的则是鼓励:“第一次,不错,有模有样,继续努力。”……

之后,我便有了很多的第一次。第一次画葡萄,每颗大小都一样,整整齐齐挂在藤上;第一次画兰花,线条没有提和按;第一次画海棠,给人的感觉是万里河山一片红;第一次画小鸡,朋友总追问是不是鹌鹑……而每个第一次,于我而言,都是一种挑战,更是一种压力。

学画画纯属偶然。同学相聚时,话间说起人到中年小孩不在身边,时间充裕日子难打发。正在学国画的兰说,和我一起去学画画吧,你会觉得时间不够用的。

从来没有想到,自已能够坚持下来,且如痴醉。如今,每个周日下午,是我最期待的。除了出差,我是从不缺课的,而且两个小时的课程,我常常赖在教室六个小时还不走,甚至缠着不让老师走。每天晚上,都要在宣纸上涂抹一番才睡得安稳。老师常说,勤能补拙,功夫不负有心人,虽没功底,但文化底蕴厚,孺子可教。

如今,半年时间过去了,虽然还是处于“案上翻墨汁,涂抹如老鸦”阶段,谈不上“笔墨”、“点划”等技法的层次, 但进步是明显的。我一直很努力,因为我相信学画画不能完全靠天分,重要的是勤奋与热爱。有时我也为自已点赞,不为别的,只为那份毅力与自信。

人生有很多的第一次,无论是情感或是事业。但不管选择怎样的生活方式,都需要一种孜孜不倦的精神来支撑。闭门只为书卷香,人心浮躁的年代,喜欢写字、画画,无论是否脱俗高雅,都可以有一颗宁静的心灵,写着追求与奋斗、写着理性与坚强、写着情与爱,深藏或浅露,都让其安然,让其静好,绕指成香。

记得着名书画家朋友张宏延老师曾对我说过,喜欢书画的人,大多安静聪慧隐忍。也许,人只有在安静的时候,才能抵达灵魂的最深处。当灵魂成为一种信仰时,所有的时间和精力将凝聚在一起,成为人生的力量。当灵魂沉淀为一种思想时,思想将彰显其丰富的内涵与魅力,成为一种境界。养一点静气,保持清醒头脑,鉴天地之精微,察万物之规律,待到他日老去之时,坐在昏黄的灯光里,临风细细,浅浅回读,亦是不枉此生,曾认真活过。

其实, 涵养静气的过程,也是在追求一种平衡,积蓄一种底蕴,更是给自己一片晴朗的天空。

短发

从四年前开始。我及腰的长发被无情的她要求剪短

因为害怕她的淫威。我不得不舍弃我引以为傲的长发

剪短的那一刻,我没哭。只能很无语的微笑着说“无所谓,短发更适合

一年后,我以齐肩的头发迎接着我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

一学期后的我,偷偷喜欢着哪个我眼里阳光幽默的男生

第一次的偷偷暗恋,第一次的明摆的单恋

第一次因为喜欢觉得和朋友相处如此尴尬

几个月后的我,偷偷的牵着他的手,在没人看到的时候

第一次发现自己原来也可以很大胆的嘛~嘿

酸酸的,涩涩的,苦苦的,甜甜的

他告诉我你喜欢长发女生,我就打消短发的念头

一年半后的我,剪短了中长的头发,因为他的离开,让我想要剪断所有对他的爱

第一次发现自己原来那么没用,以为外物可以改变内在的情感(好傻~~)

这一次,我哭了。哭着告诉自己遗忘吧,结束了

他告诉我,短发比长发好看,我就不打算留长发了、

两年多后的我,在一次剪短了自己的头发,最后一次为他而断的发。

将为我自己而留长。

不管短发好看还是长发好看。以后我将因为自己的喜好而改变,决不再为任何人

不为什么。不为任何人

致女儿书

文/邓跃华

小如,这个周末晴雨不定,你感冒初愈,遗憾的是我没空陪你。窗外雨后明净的天,舒缓的风,请他们带去我的挂念。

想拨通手机与你视频通话,又作罢,估计你或在休息,或在写作业。在我正打字的电脑桌旁,有你画的彩色蜡笔画,有和你一起看过的图文读物。此刻,我看着他们,就像看见你,小如。

书画静默在旁边,听我敲击键盘的声音,且当我跟你说着话。

而你都开始学写作文了,我写给你的文字太寥寥。你出生那天逢植树节,我在QQ日志里写下“一棵行走的树”。我想起我小时候认“寄娘”,即是我外婆村子里的古樟。可惜,古樟现在倒了,幸而前几年我特地去给她拍过照,在我的相册和回忆里,永远绿树浓荫。你就是爸爸的寄娘送来的树苗,一棵快乐的、顽皮的、奔跑的、成长中的树。

想与你一起看动画片,掐奶奶盆栽的菜,翻泥土里的蚯蚓,去广场放风筝,去滨江路看渔舟下网,去爬山俯瞰全景,去你外婆家门前的溪边抓虾,闻花香,挖藠头,听蛙叫,学游泳,捉“丁丁虫”(金龟子),叫出草木和庄稼的名字,认得落晖跟日出的山岭……想与你一起玩,一起疯,一起看缤纷世界这本无字的大书。你贪玩的劲头,你粗心大意受伤的样子,你淋浴时歌声飘荡的时候,让我看到我童年的影子。爸爸的放牛郎的春天,你是很难体会了,珍惜好你自己的春天吧。当然咯,也别老跟窗台上那两只鹦鹉瞎聊,耽误了学习时间。

在最好的陪伴时间里,我跟你在一块的时间太少了。这些年,上幼儿园,上小学,你常跟在妈妈身边。你已经八岁多了,再看看我的年龄,忽然发现时光有些快。在你出生前,我以为所有的孩子们不过是聒噪;你来到我们身边,才觉得孩童其实也蛮可爱。从此,我的心多了一块柔软的地方,不忍看任何孩子的不幸,不忍听任何孩子的坏消息。你周岁后隔断母乳,第一次发高烧就吓坏了我们。你第一次摔伤,我急得和***妈吵起来。你握着小拳头、闭着细月似的小嘴熟睡,你迈开第一步,喊出第一声“爸爸”;第一次上幼儿园,背着个空书包,站在门前楼梯上转过身让我拍照;第一次带你回到爸爸出生成长的村子,在旧屋前我儿时玩耍的竹林,你蹲下小小身子拔竹笋的样子;第一次目送你独自走过大桥,背着沉甸甸的书包上学的背影,都让我记忆犹新。“床前小儿女,人间第一情”,之前听过的这首歌,终有了切身体会。你给了我作为父辈操劳的喜乐,甜蜜的负担。从心头到眉间,如炊烟般,每日袅袅不息升腾的爱,都因你。你偶尔的无理取闹,不合理的纠缠,不守时的拖延,又让我火气横生,考验为父的智慧。

近来网上广为流传一张“不合格家长自查表”,据说有不少父母中标。我看了,自认也是中标者之一。我愿以此为鉴。孩子,今生我们都是彼此的一场修行。

从午后开始,我断断续续把这个短文写到了晚上九点多。刚才打电话给***妈,她在外有事,说你一个人在家。我一惊,又想你有智能机器人小圆陪着,还有那两只乖鹦鹉,应该不会孤独。你洗澡了吗?又到你休息时间了。晚安吧,小如。

忆初见

文/小燕

今天在办公室,和廖书记两个人的时候,突然讲起当年的调动多亏了他帮忙,然后我终于向他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跟他说,我第一次见他的感受,我甚至说,第一次见你,你穿白衬衣,觉得好帅哦,呵呵。

其实我不记得他是不是穿白衬衣,但是,他在我脑海里的第一印象就是穿白衬衣。我还说,后来,后来都不怎么见你穿白衬衣了,他说,以前刚转业没其他衣服,就白衬衣,还有就部队军装。我笑。

人生若只如初见。

有些际遇,有些人,出现那么突然,就那么一霎那,一霎那,却改变了人生的整个轨迹。当时都没见过书记,他却帮我,第一次见面,也只是生疏,却不想日后能在其手下工作,不想能轻松说笑,不想能一起玩闹。我甚至半开玩笑的说,你再调我一次吧。

我知道有的东西不能贪心,可是,人心不都是贪婪的吗。

每个出现在你生命里的人都是应该出现的,不管他还存在还是已经离开,都该心存感激。

突然想起,我一直想问自己的,你想回到报道那一刻吗?如果回去,你会怎么选呢?你还会来韶关么?其实,我一直想回去那时,不是选择我的路走哪条的问题,我知道,不管怎么选,有得也有失,即便我当时没来我想我也成全不了心中的愿望。我想回到那时,我只是想阻止车祸的发生,我只是想阻止那场车祸的发生。记得那时候廉搭我过隧道的时候,我说,好像在走时光隧道啊。他说,好,开启时光隧道,你想回到什么时候,我说,回到五年前。记得那天我和秀维姐说,看到他们报道,我也想起我第一天报道的清形,我好想回去重来次啊。其实,选择来不来韶关真的不重要,如果当时选择不来,也许我也后悔,我想回去,我只是想阻止那场车祸的发生啊,我只是想改变那一件事情。如果当时不来韶关,我又怎么能认识他们呢,又怎么能认识秀维,书记,廉他们呢。

其实,其实那次廉问我想回到什么时候,我心是想,我不想回去,那样我就不能遇见你了。

回去,我就不能遇见你了……

我们的爱

文/季小六

偶然的一次邂逅你我相遇,一次吃饭后,我们到操场放许愿灯,那是我们第一次肌肤接触,你的小手指碰到我的大手指,那一刻,我平静的表面下,内心在澎湃。后在一次形式政策课上,我找到了和你接近了理由——找你上自习,叫你教我学习。在临考试的两个星期里,我们天天在图书馆,终于我们相爱了,但悲剧也跟着来了,你说你有男朋友了,那夜我哭了,哭的好憔悴,你叫我去二单元找你,但太晚了,就没去。考完试的第一个晚上我们约会了,虽然有点波澜,但我们还是约会了,那晚你吻了我,那是我第一次接吻,感觉好奇妙,嘴都疼了。第二天,我们坐着不同的车回家了,那天我最高兴,虽然是分别,但你给我讲了一句让我终生难忘的话“季小六,你回家就可以不理我了吗?‘多么的甜蜜,多么的幸福!

假期里,我们几乎天天电话、短信联系着,期间我们吵过、闹过。糊里糊涂的我就第一次去了张集,那一夜,我哭了,爱上你第三次哭。你哄我,叫我不要哭,叫我不要上网,好好睡觉。但我忍不住,因为你要离开我,我怎么能忍住,我爱的人要离开,我怎么能忍住……

假期完了,它终于完了,我天天盼望着假期快过完。我们来到学校,我发现你变了,你想躲我,和电话里不像一个人 。不过后来,我们慢慢的在一起了。你陪我过了我人生中第一个情人节。之后,每天晚上和你上自习,好幸福,好快乐。

然而好景不长啊!他来了,那晚我又哭了,你和他在外面住了两夜,他走后,你我又在我们第一次约会的地方和好了。我们之间有太多的曲折,但还是义无反顾的在一起。你去练健美操,我给你捶腿,每晚上自习,我都抱着你,抱你我才有安全感,抱你我的心才会踏实。

清明节到了,我和你一起回家,在车上我抱着你,你那天没怎么晕车哎!呵呵……我真的好高兴,第三天我去了第二次张集。假期里见你一面太不容易、太不容易!第二天我们一起回到学校,当然你为什么又愿意和我一起回学校我就不说了,晚上我骑着自行车带着你一路向西,你抱着我。那晚我第一次对你发火。以后我们每晚都在一起,不是一起上自习,就是约会。你每次去带家教我都想送你接你,我要争取我们在一起的时间。

我现在特后悔浮出水面,如果我不在乎有他,如果我不评论那个说说,至少我们还能爱下去。

如果爱上你是我今生无法逃脱的宿命,那我选择束手就擒;如果读你、看你、恋你、爱你是我今生注定的课题,那么我必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们原来各走各的路,各看各的天空,不应该有交集,我们是不同象限的点线面,却在超越时空的领域里莫名的相遇,我们原本可以各自走开,但却都将目光紧紧停留,你回头看我,我回头看你,就那一眼,造就了一场永恒。撕心裂肺啊!字字穿心。真的好痛,但我知道我不能哭,要不你又说我没出息!

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明明想恨你,但还是忍不住的爱你,太多的回忆躲在我的记忆赶都赶不走。我不想因为一段爱情让我们变成敌人,我们真的能做陌生人吗?我做不到。人们说初恋是最美好的,我体会到了。我忘不了你,更无法恨你,那就默默的祝福你,默默地爱着你。

萍缘

在一个冬天的晚上,你坐在了我的身边。你那浅浅的微笑吸引了我,那一缕缕卷发深深的荡起了我的心海,我们相视而笑。你说这就是缘,我说缘起是永不灭的。这个晚会我过的很充实,因为有你。

寒假里,你一杯祝福的酒使我心醉,使我幸福。这是远方思念的酒,甜甜的,酸酸的,给我一种喜悦、一种清爽、一种永不灭的怀念。开学了,你我漫步在校园的小路上,没有尘世的烦恼,没有世间的琐事,只有阳光照耀下的风景,只有你我宁静的心灵。我们相视而笑,感到了生活的充实,学习的快乐,这一切也许都是你我的缘分注定的。

那一天,寒风中夹杂着几朵雪花。风吹散了你的柔发,吹落了你的眼泪。我多么想用手去掠起那一丝丝卷发,用心去擦拭你晶莹的泪。你说你是第一次过情人节,也是第一次接受男孩的鲜花;我说我也是第一次在心爱的女孩面前流泪,第一次送给女孩一束鲜花;你说你的承诺只有一次,我说我的爱也只有一次;你坚守着一个古老的童话,我等待着一个一生的承诺,这是一个心灵的约定。无法原谅自己的我内心充满了痛苦,因为伤害了一位柔情、纯洁的女孩。我用心去感受、去呐喊,你是否听到我的心灵在召唤。

这一天,风和日丽,我们相遇在原来的地方。你又一次默默的凝视着我,你笑着,真诚的说:“峰,你相信吗?缘起是永不灭的。”我坚定的说:“萍,我永远的相信!”这就是安峰与丽萍之间的缘,一个永远不灭的缘。我们携起手共同走在青春人生的大道上,我们感受到了人生的快乐!

那些失去第一次的女孩,依然贞洁

女人是感性的动物,这也是女人容易在爱情中犯错的缘由。许多女人实际上在生活中对两性方面一直很正统,很坚贞。

但就像专家说的一样:

她们内心却很普遍的存在着这样一种很悲壮甚至自我感觉很伟大的心理。就是在自己遇到自己爱的男人时,会被内心中一种“爱”的因素所主导,义无反顾地向那些明知不可能有结果的男人献身。

这种献身行为,在没有发现男人花心欺骗时,内心是有一种很大的安慰的。就是因为女人自感这种性行为里面是存在着“爱情”成分的。所以,即使实质上这种性行为和一般的偷情、出轨都属于偷偷摸摸范畴,见不得光的。但是,因为女人心中有我爱他,他爱我的“爱情成分”在里边。所以,一般情况下女人还是对自己这种勇于献身的行为无怨无悔的。

涉世未深的女孩在人生路上都要经过不同的挫折,在现实生活中更要面形形色色的人。但是,男人越是花心玩弄女人并在得到女人后而抛弃女人,就越将表现出他们的龌龊卑鄙。

还有的是,花心男人在玩弄女孩时,不会觉得自己会在这个女孩身上动心,但是,结果会出人意料的爱上女孩。但是,自己的花心却被女孩发现,即使男人再爱女孩,女孩也无法原谅男人。但是,女孩还会因为失去第一次而苦恼,觉得天崩地裂了,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给了一个不值得的男人。虽然很生气的甩掉那个男人,但是还是难以接受现实。

女孩们总是觉得自己没有了贞操,感觉对不起自己,感到自己的内心受了很大的伤害。狐狸的尾巴偷出来了,花心男人的真面目露了出来,女人们觉得受了欺骗,觉得无法面对自己失去“贞操”的事实。但是,如果这样,女人们大可不必因为此事苦恼。只有重情重义、注重自己贞操的女孩会在意这些,这是好女孩的表现。

一个女人真正贞洁与否,并不是那张小小的处女膜就能全权代表的。

但是,很多男人,他们只看重那张膜,他们只认准了那张膜。男人为什么不去想想,让女人失去那张膜的,不也是你们男人吗?你们当初占有女人的时候怎么不说这些了?为什么当初你们占有女人的时候不想想,女人会不会被下一个男人嫌弃。

很多征友信息上、情感文章上,都把那些不是处女人们的说的很不公平,很排斥她们。不是所有的非处女都是不自爱的女人!为什么男人不想想,你们是不是同样应该得到同等的排斥呢?这个世界上,男人女人是平等的!凭什么男人可以占有女人,却不允许女人有失误,而且,这些失误,还不都是你们男人带来的嘛!不见的所有不是处女的女人都不纯洁!那些强调“处”的男人们,你们都是处男吗?就算你们是处男,那你们又有什么资格去说不是“处”的女人们的不好呢?以面概全的影响范围是很大的。女人也不必自卑,好女人终归还是好女人,不会因为这些而改变的。给你抹黑的,只是一些不明是非的人。

女人总是在爱情到来的时候,轻易将自己付出,大多很快让男人厌倦。男人们就是这样无情意,可当下定决心不再轻易付出,再次陷入爱的漩涡的还是女人。为了爱情,付出一切,女人也是心甘情愿。男人往往利用女人这柔弱天性,来占对待女人。女人天生感情,未涉世事的女人,还有涉世未深的女人,会因为遇到形形色色的男人,而有形形色色的经历。

Ps: 虽然女人是感性的动物,但是,女人也要学会用自己的方法去惩罚那些不珍惜自己不尊重自己的男人,既然经历过,就要懂得好好保护自己。

希望女孩们都要谨慎交友恋爱……不要在失去第一次之后“破罐子破摔”……

品味幸福

文/Helpless to give up

那一年,我第一次见到你,就被你的音容笑貌所深深吸引,入迷发呆间,你从我身边走过,狠狠的瞪了我一眼,我才感觉失态了。那天的课程我记不起来,我的印象里全都是你,你微微的笑脸,迷人的双眼。那一夜我为你失眠了。

一连几天,我无论是上课,还是休息,都是想接近你。每次在饭堂吃饭,和室友聊的话题几乎全是你,他们都笑我发花痴 ,这些我不在乎。终于在那个不起眼的黄昏,我与你正面接触了,当时我有意装作不懂,向你请教,看着你专心的为我讲解,有种说不出的幸福,一向说话正常的我,那次我变得结巴了。四目相对时,看到你脸上泛起的红晕,煞是好看,没想到平时冷冰冰的你也会感到害羞。

第一次请女孩子吃饭,点了很多,却没有你喜欢吃的,倒是好了你的那些室友,她们个个都说我啥事还请客,到时候别忘了她们。可是你却一言不发,只是又瞪了我一眼,露出一丝奸笑, 转瞬即逝,但还是被我察觉到了。

不断地有意接近你,还是换来了你对我的好感。那是才明白小学时老师常说的那句话"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的道理。自从你的出现,我几乎忘记了我还有朋友,还有亲人。我不是喜新厌旧的人,但还是遭到好友们的谴责。

一个晴朗的早晨,看到你一个人在 草坪上看书,我悄悄靠近你,从你的背后伸手递给你一瓶雪碧,你惊讶间回头看到我说了声谢谢!那娇气的声音不敢想象是从你的嘴里发出来的。躺在草坪上,透过树荫,看见阳光变得斑斓炫目,你还是默默的看着书,好像我并不存在一样,这种寂静的感觉真好。

暑假的午后,我们在咖啡厅靠近窗户的位置落座,这时的我们已经认识两年。透过落地窗看着街道上的男男女女,衣衫甚是暴露,目不转睛间,你递来纸巾,说:"搽搽口水吧1"我不至于色的和狼一般吧1你的脸上又一次的露出了坏坏的笑,你的笑容背后不知道又再酝酿着什么计谋。我已经习惯了看你的笑,那种坏坏的笑。

第一次来我家,你显得特拘束,甚至有些缅甸,但还是被我母亲的热情招待所打动了。后来,你在我家人的心目中取代了我的位置,我倒成了客人一样举手无措。有次说好回家陪你和爸妈一起吃饭,可回来晚了,看到你在我卧室留下的纸条(健!说好一起吃饭的,你食言了,没办法,我只好把留给你的那份也给消灭了,这也算对你的惩罚了,不过,我做事还算厚道,要是饿了,在你的床头柜里有些零食可以帮你解围。)心里还是美滋滋的。

毕业那年,我陪你去你的家,这也是我第一次离开城市去了遥远的地方,你的家乡是一座山城,风景秀美,给我一种回归大自然的冲动。哪年的夏天,在山坡的松树下,我第一次吻了你,你告诉我没刷牙,我当时不由的笑出了声,惹来你一声声的讨厌,嬉闹间,天空已经被厚厚的乌云覆盖,雨滴瞬间滴落,本身衣着单薄的我们,一时间不知所措,我脱下T恤为你遮雨,那一刻,我从未有过的幸福感袭遍全身。

九八年的冬天异常的寒冷,幸亏有你亲手为我编织的围脖,才让我感觉到那一丝丝温暖。围脖的颜色有点老气,样式不算难看,你说要拆了再织,我说不要,必定是你第一次的杰作,就当是一份纪念,是一份见证。

"你混蛋"你第一次带着余怒骂我。那是我们第一次为了装修而吵架,颜色格局都合你的审美观,唯独把放在床头的那尊维纳斯的雕塑,由于比较暴露,怕老人们看到不习惯,就把你的内衣给她穿上了,这不是我不懂艺术,也不是我思想落后,更不是我毁坏艺术形体美,最后你干脆直接把外套给了维纳斯。

"其实被你称为混蛋是我的荣幸,以后你就叫我混蛋好了。"我满脸堆笑的说道。"你想的美,你想听,本小姐还不愿叫呢1你偷偷的笑了。

拥抱也许可以给你安慰,太多的时候,我总想静静地抱着你,让你把头靠在我的肩上,静静地看着天空那轮明月,还有滑落天边的流星。紫薇花、茉莉花成了你的最爱,每到花儿开放,总能闻到满屋子的花香,让我和你的空间充满了大自然的气息。

第一次看到你化妆,我说你妖精,你回头告诉我,"是妖,还没成精呢1我经不住你的精辟的回答,哈哈大笑。

多年后的今天,偶尔的想起,还是那么的幸福甜蜜,原来幸福需要慢慢品味!

再见过去,再见我和你

再见过去,再见我和你

宝贝、这是一篇写给你的文章、只属于你一个人的文章。

我们认识已经两年多了,这两年里我很高兴、很快乐、感觉很幸福,真的。

每一次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感觉很温馨,哪怕什么话也不说,我就已经很满足了。

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好想你。每次特别看见一对一对情侣时,一想起你、我就觉得特别的欣慰。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我这样的执着、那么固执的在乎着你。

我是一只受过伤的刺猬,谢谢你重新让我找回自信。爱情就像毒药、而你给我的爱情就是没有解药的毒药。

我知道我现在已经中毒已深、不管以后会怎样、我都会记得我曾经深爱过,感情让我冲昏了头脑、你让我迷失了方向,只想紧握着你的手一直继续向前。

我想要大声地告诉全世界,我爱你。可是我错过了。

【寻找着关于天长地久的答案,终发现,你才是我的地老天荒。】

在每个无聊没事的时候我都会一个人哼着歌,却找不到属于我们的主题歌。

我努力回忆最初最后,可知你是我的最珍贵。我哭了笑了,我笑那份用所有勇气堆砌起的暗恋,我哭你的不挽留和没有温度的再见。

于是,我开始了没有边际的想念。回忆在指尖来回缠绕缠绕,看我陷入迷局中毫无保留。

朋友,友达以上,恋人未满。【你对我太好,好到我产生了错觉。】我们靠得太近,近到我以为我们不再咫尺天涯。

曾经在一起的那段时刻,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还记得曾经一起玩过的地方吗?我们一起在恋人坡看星星。可是天上没有星星,你说有我就够了。

呵呵。你依偎在我怀里、感受你的呼吸。

那一刻,自己好幸福。那一刻,我希望时间可以停止。

那一刻,我只想和你一直这样到老。每次我送你回家,我都很高兴,希望回家的路程可以更远一点,这样我们就可以多在一起一会了。

呵呵。你送我的围巾,我总是很珍惜,舍不得戴,因为那是你送的。

宝贝,我们之间的回忆太多了。第一次我送你回家、第一次牵你手、第一次从你背后抱着你、第一次在恋人坡看星星、第一次为了某个人写日志、第一次彻夜不安只为等你上线、第一次傻傻的对你说晚安……

我们已经有很多回忆了,不是吗?

【决裂,最熟悉的陌生人。】

我怎么也没想到,我们的结局会是这样。如此的狼狈不堪。和你成为陌生人的那一刻,我没有哭,眼泪告诉自己那是懦弱的证明,何况自己还是个男生。

我想要甩开过去,潇洒转身,我想告诉你,没有你,我的世界还在旋转,只是少了点不知名的为什么。

我知道,你也有你的不忍心,你的不堪,你的不舍得。知道吗,你曾是我的整片天空,在每个乌云密布的时候让彩虹出现。

知道吗,你曾是我的所有属于,我一直相信我们会有梦幻般的结局。

知道吗,你曾是我最喜欢的人,也是我最爱的那个人。

知道吗,我以为只要够努力,你就会发现身后的我。

知道吗,你才是我的最舍不得。你总是对我笑,对我好。你总是学不会如何拒绝别人的好意。

可是,你知道吗?我不想要你多懂事,不要你多体贴。

那样,我在你心中的地位是否就会更重。

遇见你之后我决定做一个勇敢的小强,无论怎样的艰辛,我都会为了你而奋斗。

别人都说我和你的关系就像易碎的水晶,须有华丽的外表,却没有坚固实在的内在。

我笑着对他们说,水晶,纯洁着。即使那是一种消耗,一种一拍即碎的消耗。

或许,除了简单,再没有词形容我们。简单到我只能靠文字来回忆。

如今,我是不是该忘记了。爱情,不是得到就是学到。

是不是我该好好过现在的生活,说忘记就忘记,说再见就真的不再见。

曲终人散的悲伤,你却是我不散的思恋。

我在徘徊,我们和爱情擦肩而过。爱那么短,遗忘却那么长。

无所谓了。我将你放在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这是我对你最后也是最初的承诺。

再见过去,再见我和你。让我们各自的生活更加的美好与幸福。

第一次学骑车

文/冯楗涵

在人的一生中,有很多事情是需要我们去不断尝试的,有时可能你少尝试一回,就与成功擦肩而过了。今天就给大家分享我学骑自行车的故事。

早春时节,天气已暖,但晚上出来散步,会觉得晚风带着丝丝寒意。我来到一个废弃的工厂中,这里很大,灯火通明,就算在这里飙赛车也绰绰有余。我推着自行车进入空地,此时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骑车不难,只要按照动作要领去做,肯定能骑得轮下生风。

我先踩在左边的一个脚蹬子上,另一只脚向后一蹬,车子果然向前滑动了,正当我满心欢喜想要跨上去骑的时候,车子猛地向左一歪,惊慌失措之际,脑子一片空白,等我明白过来,车子已直接压在了我的身上,腿上被擦破了一大片皮,那叫个疼呀。

这时候,值班的大爷跑了过来,拿出纱布和酒精,帮我消过毒后裹上了纱布。他说,骑车不要着急,要按照动作要领慢慢推进……我忍着疼认真比划着大爷说的动作要领,之前觉得踦车不难的念头早已荡然无存。“现在伤口包好了,上去试试吧!”大爷说道。我推起了车子,还是心有余悸,怀里像揣着只受惊吓的小兔子,唯恐有什么闪失。

我按着动作要领,先将脚蹬子调为45°角,打开撑子,左脚踩下脚蹬,右脚向后一蹬,滑了一段距离,等车子平稳后,我择机向上一跳,本想着万无一失了,可脚还没有踩稳,车子就左右摇晃,我一着急,右脚急忙踩在地上,幸免一场“灾祸”。就这样,我反复练习,可还是骑不好,我有些不耐烦了,把车子往路旁一扔,站在那儿生闷气。这时,大爷喊道:“哎!小伙子!你离成功就差一步了,再来一回吧!”我重新扶起了车子,你还别说,这次顺利多了,几乎是一气呵成,踦在车上只觉得耳边风声呼呼,两边树木“唰唰”直倒,我真的成功喽。

通过学习骑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很多时候,我们离成功只差一步,那就是面对失败而失去了再来一次的勇气和决心。

永远的绿皮车

文/刘希

上世纪,在祖国广阔的大地上,随处可见一条一条的绿色长龙呼啸而过,它们穿山越岭,飞速前行,带领我们奔向一个又一个目的地。每一个人都或多或少有着绿皮车的温暖记忆。

我第一次坐的火车便是绿皮火车,那是20年前,我考上一所技校,父亲送我去上学,那也是父亲第一次出远门,第一次搭火车。虽然我们买到的是一张站票,而且是中途票,但我们都很兴奋。挤上车,车内拥挤不堪,我们找了个过道坐下来,卖食品的推车穿行而过,我们起身,让路,再坐下,这样反反复复几百次我也没有觉得烦躁不堪,听着他们的吆喝声一阵阵飘来又远去:“香烟啤酒矿泉水”,“花生瓜子八宝粥”,虽然父亲口袋里除了学费已是所剩无几,但他还是给我买了一瓶红豆八宝粥,每想起那瓶八宝粥,我的嘴边依旧泛起一股浓浓的红豆的香味儿。

我最后一次坐的火车也是绿皮火车。那是两年前,我拒绝了老公的再三请求,离开广东决心回家发展,我想回到孩子们身边。我一个人坐上回家的绿皮车,又犹豫又矛盾。这一走,我虽然能和孩子们在一起,但从此便和老公两地分居,当我踏上火车的那刻,我看到了老公孤单的身影,我忍不住掉了泪,以至于到了车厢,安顿好行李,仍忍不住趴在桌台上嚎嚎大哭。那是我第一次,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宣泄自己的情感。还好,半年后,他也厌倦了外面的工作,坐着绿皮车回到家来。

2014年6月30日,郑州到温州的2191/4次列车,踏上了它的“告别之旅”,从此退出历史舞台,它是中国最后一趟绿皮火车。看到这则消息后我失落很久,而且曾一度以为,这一生再也不会遇见亲爱的绿皮车了,直到几天前看新闻,说绿皮车又要“重出江湖”了,铁路总局决定将统一客车外皮颜色,恢复绿皮车,我的心咯噔一下,随即狂喜起来,可是,当知道重新刷上绿漆的列车,价格提高了许多,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绿皮车了,心里仍有些许的失落。

但是,我亲爱的绿皮车,你退出舞台也罢,或者是“革新换面”也罢,我依然祝福你:一帆风顺,平安万里。

随笔忆往昔

文/葱葱那三年

记忆仿佛还在昨天,那些奋斗了很长时间只为了考一个好一点的高中,考一个好一点的大学努力地奋斗着。在那漫长的黑夜里,纠结着,呐喊着,希望有人能给自己指点方向。在那个一切以成绩决定一个学生成功或者失败的老师眼里,我可能只是一个资质愚钝,只会下苦功不会引人注目的普通学生。我在想梦想怎样才能被人看到,难道自己真的是什么都不能做,事事不如别人的人吗?

不会有人为我解答,我把问题抛给了自己却需要自己寻找问题的答案,梦想怎样才能被人看见,自己怎么才能被人赞美和欣赏呢!在中考的失利之下,带着压抑心烦的情绪进入了一所职高,在这个学校里我感觉不到任何的快乐,整天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我在想自己怎样做才能让自己开心,我为什么活得这么累呢?在那里我混到了高二,我感觉不到温暖与热,或许是自己太纠结在自己的世界里了吧。在这个报名的一天,我遇到了高二的班主任沈嫣雯,这个我至今记得的老师。是她给了我第一次的赞美,给我的第一个微笑,她也给了我第一次表现自己的机会。在班级里慢慢感觉自己发生了改变,发现自己会积极地去争取一些自己想要争取的东西,自己敢于去尝试一些东西了,慢慢相信自己也可以做成事情,也相信自己一定会成功。也是人生的第一次担任班级的班委,虽然只是劳动委员,但自己的心里依旧是很开心的。可以说大二这一年是我开始面对阳光的时候,不用去担心做得好不好,只要自己勇敢地去做就可以了。第一次开始参加学校的运动会,但在这一次运动会也让对运动会有了一些阴影吧,由于自己失误让班级没有拿到好的名次,我心里还是很纠结的。可能很多同学都会怪我,但是沈老师依旧是对我微笑,没有责怪我的意思。我心里想:还是老师说我一下,我心里才会放得开一点。也是大二这一年,沈老师被分配到了别的班级,但是她的微笑一直留在我的记忆里,是她的微笑带给了很多,也从她的眼神中可以看出是在欣赏我。我第一次发现老师不仅喜欢成绩好的学生,也会喜欢积极上进的学生。在这一年里,我学会了勇敢,不要去胆怯更不会再去相信自己不行。上天总会眷顾努力上进并不停奋斗的人,这一年虽然沈老师不教我们班了,但她对我的欣赏对我的微笑,给了许多第一次的机会,真的很感谢你让我的成长。或许也可能自己对于数学学习,自己真的不是那块料吧!对口单招考试也没有让我满意,在怀着不安与兴奋进入了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在这里我感觉比以前长大了不少,自己会去积极主动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了,通过竞选成为了学委,积极地去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就连自己也发现自己变了。也慢慢懂得了如何与人相处,懂得了与他人的合作,大一这一年过得真的很充实。

大二这一年感觉自己有点变懒了,发现时间过得好快,自己在课上干了什么有时自己也不知道,但自己心里清楚自己还是想做些什么来让自己的大学过得精彩一点,这点依旧没有变我到底该怎么做呢?怎样让自己成长得更好,变得越来越优秀,可以承担起一个家的责任呢?心里总会有着一种莫名的危机感。

大二这年的冬天,真正感觉到了冬天的寒冷,我又不知道了怎么走了,沈老师你可以再指引一条道路吗?现实显然不可能了,现在的我的状态俨然是一种茫然的状态,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呢,这个答案可能真的要自己去解答了。

在校园的图书馆看向学校的人工湖那边,黑夜中的路灯依然还是给了我一丝丝温暖。自己想要什么,可能沈老师也不能为你解答了。但我相信黑夜之中,总会有灯光给我温暖,不必迷惘无措,大学依旧是那个答案想做什么就去做吧!

想念一个人,好累好累

想了很多,伤心过了,心碎过了,也可以放开了,一辈子的伤痕,就让它深刻留着,时常提醒自己曾经爱过,深深的爱过她,爱情,好无奈,该留着的,不会忘记,该放弃的,就让它随风去吧,可心里却留了一根刺,想她一次,心就会痛一次。

这几天去过了很多地方,和她在一起的地方,去过原来的办公室,回想起,总是在下班时,看她洗手的背影,她总是回眸看着我笑,告诉她回去慢点,路上小心,虽然无声,但她总能懂我。去了她做过的机器旁,回想起第一次紧抱着她,第一次握她的手,第一次吻了她,太多的第一次,总在那里开始了,这刻骨铭心的温柔,在我脑海里,甩不掉,忘不了,她总是可爱的笑着,有点调皮,有点自大,很有自信,对我总是那么的温柔,让我情不自经爱上了她,第一次,对她表白了,心快要跳出来了,好紧张,明白自己真的爱上了她,压抑不住自己对她的感情,当知道她也爱上了我,从没有有过的幸福,被我体会着,想和她生生世世在一起,她是否愿意呢?太多的回忆充满着我的脑海。下着小雨,去过了她原来住的地方中山,雨中漫步,帮我冷静,也能回忆更多,看到她在干自己事业的那份决心,一定要帮她,看到她成功的弄起了门面,看到她笑了,心里很高兴,向她学了她那里的麻将,自己太笨,学的不精,输钱了,惹她生气了,想她了,就跑去她店里看看她,看她守店无聊,跑去买了电脑给她,希望她不那么无聊,想想那时候真的好幸福,一边走,一边想起的点点滴滴,那里,曾经她住过的地方,留给我太多的回忆,知道她没住这边了,我这无边无际的思念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呢,如果时间能倒流,真的渴望奇迹能出现,这份感情如果能重来,下定决心,一定不会再让她失去。

我真的好伤心,好空虚,想她了,不知道能不能坚持得下去,心好累,累的喘不过气,漫无目标的走在街上,好失落,她的心已经不在了,已经不能陪在我心里,好孤独,好心酸,酸的想流泪~~~~

我也是第一次当孩子

文/路嘉

家,有重量,有体积。一间房能容纳,一张床能承受,一盘菜能陈列,一杯茶能浸泡。不经意,墙壁偷偷衰老,枕头折叠成一滴泪水,那天的菜放多了盐,精美的茶杯碎成几瓣。

“还没好好爱,就长大了。”母亲常说。

没考过第一名,但不是个坏孩子。

未满六岁,步入小学,身高和年龄陷入双低的局面,成绩也不争气地缩了头。老师一再追问,憋红了脸,哭红了鼻尖,仍固执地说自己七岁,老师没和我较量。爸爸从学校回来,笑着摸了摸我的头发,温暖,轻柔。接下来的每一个夜晚绵长又疲惫,我没能放学后去喂小区的野猫,一道道算术题拽住我的手,堵住我的嘴,却支不起我的脑袋。爸爸无奈又不忍地叹息着,我的马尾摇摇欲坠,眼皮沉重地扑闪。

没有变成好学生,没有留级,一个中等生,一个最普普通通的学生,我漫长的学生时代。

不愿谈及过往,好的,坏的,都不愿。心平气和诉说的那些心事,像一壶浓茶,入口苦涩,余味芳香,让人失眠。

小时,住在一个小巷尽头的家属院,没有住在小巷的人,只觉它很深很长。阳光浓烈时,走巷子很困,很累。偶尔下雨,到处浮起湿软的泥,无处落脚。雪天,没什么大毛病,回家的步伐慢一点,绕开车轮压得结实光滑的冰面。

小巷破旧,快乐很干净。

雨天,妈妈会拿出家里花花绿绿的塑料袋,打一个活口结,走过泥泞小巷,取下塑料袋,鞋子干净如初。没有塑料袋,爸爸的后背成了我的飞毯,背起我小小的身体,背起我没有泥泞的童年。

在小巷的草丛抓到过一只麻雀,也是这么多年的唯一一只,长大后散去了许多喜爱动物的气息,动物好像也离我远去了。我在后边走,麻雀在前面跳,追赶了几步,它只跑,不飞,逃到一个草丛,眼睁睁看着我露出八颗牙齿,欢喜地握住它。巷子的后半段路,我一直在和麻雀说话,它好像明白,好像不明白,脑袋左右倾斜,听得认真。到了巷子口,我把麻雀放在一条绿化带旁,它头也不回,跳着钻了进去,晃了晃的青草合上了。

交过一个好朋友,分食了很多包干脆面,拉着手走了许多遍小巷。认识了几只猫、几条狗,懂事,亲昵,在附近流浪,过段时间便唤不出,不知去了哪里。

一直觉得,土路的小巷很有人间烟火味,路口点缀一个小卖部,卖一些孩子的零嘴。搬家几年后,土路变成柏油路,整洁了,带点疏远的冷漠,小卖部张贴出一个新的地址,轻描淡写了,我的童年。

记忆奇形怪状,承载故去的点滴,某天,又滚落满地,一颗颗抓起,模糊的记忆开始清晰,感情却悄悄变了颜色。

小桌上,大桌上,瓶瓶罐罐注满色彩的干花,母亲添置的。我曾不以为然,甚至嫌弃枯败的枝叶掉进我餐桌的水杯。

父亲盘腿坐在床头,母亲侧着头趴在床上,我们聊每一件有趣的事。想起,一朵沾着水珠的玫瑰,浓郁的红色,吐露香气。从前常送礼物,钱包、钥匙扣、戒指,自制的生日卡片……兴冲冲地,真诚地,带有一点神秘地交到父母手中。

后来,几乎不送了。

和父母偶然聊起的玫瑰,尖刺在心上划出一条若有若无的缝隙。

第一次建新房

文/曹评献民

1978年,我6岁。父母说我的命好,刚上学就赶上恢复高考。

但是,最让我开心的是父母盘算着建新房,给我们几兄妹乐开了花。70多岁的奶奶听后流泪了:“没想到啊,快要入土之人还能住上一次新房。”

是啊,就是在那一年,父母靠辛苦劳动、加上大姐挣工分,我们才摘掉了戴在头上20多年的“补社户”帽子,并分到了39元钱的现钱,这给了全家人无穷的信心和力量。

但要想建新房,光挣工分不行,39元钱也只能买到100斤大米,关键是要有砖有瓦。于是,我们全家人进行了分工,主要为办砖办瓦做准备。

那个冬天,我们全家每天收工回来就是不停地挖土、挑土,然后给泥土加水和泥,和了踩、踩了翻,翻了再踩、踩了再翻,一开始倒觉得赤脚踩泥有趣,可一不小心被石头瓦子划出了口子,看着脚底的血往外流,但也浑然不怕。

做砖瓦本是一项技术活儿,但在那个年月,能自己的干的都不求人干。母亲五尺的身高,却担起了六尺高的办砖活儿。只见她用钢丝弓把泥巴分成一团团的泥陀,高高举过头顶、对准砖匣,狠狠地砸下去夯实后,再用钢丝弓切割,二块土坯砖就成了。每每这个时候,我就给母亲打下手:端砖。我的腰猫得越低、端着砖跑得越快,母亲做二块我端二块,我跑得快、母亲也做得快,后来母亲看着我跑累了,就故意慢慢做,我还催着母亲快点做……这样的工作要往返上万次才算收工。一个冬天的时间不够,开春再做。每天散学后,我和姐姐给砖、瓦盖草帘子防雨露,每天早起第一件事就是揭开草帘子等日晒……周而复始,直到干透为止。看着那一排排比我还高的土坯砖摆成了一道风景的时候,我就想“新房”离我们不会远了。父亲说:“还早着呢。做瓦的工序比做砖还复杂。但是,最难的是烧窑。”只有经过烈火烧出来的砖瓦,才能经得起风吹雨淋日晒,也才能建房用。

烧窑是件苦差事,谁也不愿干,父亲就采用“换工”的方式请人来,千难万难,父亲总是有办法……一直到1979年的腊月二十八,我们才建起了四间、二层的木架砖混结构的新房。

那年春节,全家一人一碗地瓜干就着三片腊肉算是过了一个“年”,但我们更加充满信心。父亲说:“看这形势,日子有奔头了,只要努力,以后定能天天过年。”从此,我们的生活蒸蒸日上,尽管后来搬了几次家、换了几次新房,但40年前我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一直伴着改革开放的脚步随心荡漾!

第一次独自睡觉

文/王卓雅

人生中有许多第一次,如第一次滑雪,第一次坐飞机,第一次包饺子……每一个第一次都绚丽多彩,就像天空中闪烁着的星星。我也有过许多第一次,但第一次独自睡觉却让我久久难以忘记。

记得小时候老爱勉强看鬼片,尤其是一次我和表姐去看《九层妖塔》,可真是惊心动魄。从那以后,我就总认为世上有妖魔鬼怪,所以不敢一个人睡觉。

可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有一天晚上,妈妈出差了,爸爸单位又有事回来的晚。我只能自己睡觉了。可我就是不情愿,于是,我打开灯看起书来,希望爸爸早些回来。我不停地看着表,九点,九点一刻,九点半……后来,我实在等不住了,就关上灯,抱着洋娃娃躲在被窝里。

咦?什么声音?怎么有黑影。“啊!?”我害怕地大叫起来,这黑影怎么还在动。我浮想联翩:难道是《查理九世》里的林医生来了?还是妖魔鬼怪要来吃我?我吓出了一身冷汗。突然,窗外射进五颜六色的光彩。难道是什么飞船来抓小孩了?我越想越害怕,便躲在被窝里“哇哇”大哭起来。“哐当”一声,门开了。“难道是爸爸回来了?”我小心翼翼地探出头左顾右盼。果真是爸爸回来了。我连忙大叫:“爸爸,快过来!”爸爸连忙疾步走过来,开了灯,他看见我满脸泪水,心疼又慈祥地问:“宝贝,怎么了?”我一五一十地把整个事情讲了一遍。爸爸听了哈哈大笑:“宝贝,这世上哪有什么妖魔鬼怪,你听见的声音是风声,黑影是树的影子,而那光彩则是车灯的反光。这一切都是你自己在吓自己呀!”我听了爸爸的话,心里的大石头终于掉了下来。我感觉好多了,于是,打了个哈欠,便闭上眼睛睡着了……

牵你的手

文/匡小容

秋,好吗?

晚风起了,上海的冷你习惯吗?

夜色笼罩了大地,你是不是又在跑步呢?

此刻,思念像无边的黄浦江水,漫过我的身躯。我在深圳,而你在上海,唯有回忆能够安慰自己,让我揭开时间的面纱,沉浸其中。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号,我注定了将用一辈子的时间去记住这个日子,那是我和你的第一次约会,我们的第一次见面,第一次牵你的手……一生二,二生三,三生无穷,我们就像这个古老的规律预言了一般,第一次约会之后是第二次,第三次……然后相恋、相爱、相守。所有的美好都开始于第一次,对吗?亲爱的。

节日是约会的一个借口,去年的十月三十一号是万圣节,我俗套地在微信上问你万圣节去哪里玩?其实我是想说万圣节要不要一起出去玩啊。我那时的心情是忐忑的,生怕你会拒绝。秋,你知道吗?看了你发表在微信上的说说后,我只有一个想法,尽快找个借口跟你约会,见见我心目中的“女神”。万圣节,多好的一个借口啊。你回说去世界之窗玩,我跟着说我也去。那时你是不是感到了突兀,多少有点吧,对方是怎样一个男人呢?会不会太轻浮了。然而,你总也是期待的吧,那个在你每条说说后面认真写着评论的男人,他到底长着什么样子呢?是高是矮?是胖是丑?他为什么如此着迷我的说说?在那一刻,我们对对方都充满着未知的期待和想望。

我一眼就认出了你,虽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但我之前看过好几张你发布在微信上的相片,你的模样儿早已深深印在我的脑里、心上。你穿着那件超级清爽的白色上衣,我曾在相片上看了一遍又一遍,终于亲眼见到了——明朗的职业风范,亲切的休闲风格。最诱惑的始终是你的红唇,不管是看你的照片还是你本人,不管是第一次见面还是后来的许多次见面,我都有种难以抑制的冲动——拥你入怀,贪婪地亲吻你的红唇,一分钟,一个小时……最好让时间永远定格在那个瞬间。文明是教养,也是束缚,我只能按捺住自己内心的冲动,彬彬有礼地请你先去吃饭,吃饱喝足了再来逛世界之窗。

世界之窗对面的一家不起眼的酒楼,我和你面对面的坐着。没到饭点,偌大的饭店就我们一桌客,感觉像是包场了。第一次见面,第一次一起吃饭,我却没有半点拘束,我们像是命中注定的一对,前世早已相约,只待茫茫人海中相遇。我不停地给你夹菜,既可以表达我的温馨,又可以缓解拘谨,何乐而不为呢?一个动作就是千言万语。父母给儿女夹菜,那是亲情;主人给客人夹菜,那是礼节;朋友给朋友夹菜,那是客气;我给你夹菜呢?是无法逃脱的爱情。你后来常常说,我们的相遇、相恋和相爱是命中注定的。我是你命中注定的他,你是我命中注定的她。这就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吧,一个身在茂名,一个远在湖南,却在深圳这座城市相爱了。

世界之窗的风景是无聊的,世界各地的名胜古迹,不成比例地缩小,拘禁在这小小的一块土地上,怎么看都是胡闹,怎么看都是无聊,像《读者》杂志里一个个蹩脚的笑话。本是恢宏的,结果被一眼望到了头;本该景仰的,你却可以俯视……然而,我却从头到脚都是开心的、兴奋的。因为你就在我的身边,很近,很近,近到一伸出手就可以牵你的手。那一刻,你就是世界上最美的风景;那一刻,你就是“世界之窗”;那一刻,你是我眼里的全部,我的眼里只有你;那一刻,是我最幸福美妙的时光。

我们都是俗套的人,你也是爱臭美的女孩,看到某个还算过得去的物啊,景啊,就嚷嚷要我帮你拍照。后来更是知道,你非常喜欢旅游。你去上海之后,有一个晚上,你跟我聊,你小时候,就向往着去远方流浪。秋,你的心里住着一个远方吧。请记住,下次流浪时一定别忘了带上我。即使我不能陪你同行,请相信,我一直牵挂着你,用最真诚的心想念着你。那天你笑了很多次,在那座拱形的小木桥上,在湖里可爱又漂亮的锦鲤群前,在欧式风格的建筑群前,在那辆玩具车式的小火车上……我喜欢看你笑,你笑了,我的世界也就明亮了。

天快点黑吧。只有天黑了,才有万圣节的味道;只有天黑了,借着夜色的朦胧,我才有胆量去牵你的手。在那个下午和傍晚,不知为什么内心总有一个声音在给自己出馊主意:匡小容,还不去牵她的手啊。我胆怯着说,怎么牵啊,太阳这么大,很多人看着呢?那个声音就批评我了:你们是来约会的,不牵手哪里有约会的感觉。我鼓起勇气反驳:这是我跟她第一次见面好不好。你该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你毛手毛脚的,别到时候把人吓跑了。然后那个声音就一直在内心里鞭挞我的灵魂、鄙视我、对我冷嘲热讽。秋,我很想牵你的手,虽是第一次见面,我还是想牵你的手,可我没有胆量。怎么办呢?怎么办呢?心里那个声音带着同情加怜悯的口吻提醒我:还不快点牵手,人家就要回家了。也不知是怎样绕到了那个小店门口,为了感受一下万圣节的气氛,你建议我们去买一个面具。我很快就同意了,我把那个面具往脸上一戴,发现眼前一片漆黑,糟糕的设计,可我却高兴的想手舞足蹈。我终于找到了牵你手的借口。“把你的手伸过来,我看不见了。”第一次牵你的手,是那么的温暖,小小的手足以温暖我的整个心脏;第一次牵你的手,有种触电的感觉,“电流”从指尖一路往上,传递到脑门,带给人令人窒息的幸福;第一次牵你的手,有着超级无敌的成就感。第一次见面,就牵了你的手,在朋友面前也是吹嘘的资本;第一次牵你的手,就想紧紧地抓住你的手,这一辈子不再放手。秋,在那一刻,你感觉到了我情感的波澜起伏吗?你听到了我内心激动的欢呼吗?那一刻的想法冲动多于理性,毕竟是第一次见面,第一次牵手,一晃,一年时间就过去了,又快到了万圣节了。此时此刻,我很清醒,我只想庄重地告诉你,我要牵着你的手,携你走遍海角天涯,陪你看日出日落,伴你一起跑步,然后一起慢慢变老。

一个假扮的“鬼”伸着双手朝我走来,你却尖叫着跑开了,等“鬼”走到我的面前,我吓了个半死,然后疯狂地追逐着你。你一路狂叫,一路上都是各种各样的“鬼”。在“鬼屋”里,你用力的紧紧抓住我的手,惊吓过度的你居然舍得咬起了我的手臂。你的手攥在我的手掌里,是那么用力,我是你的依靠,我要好好保护你,不只是那一刻,而是用我的一辈子。缘分,天注定。我选择了你,你选择了我,这就是我们的爱。

我们在地铁分手,不久你给我信息:谢谢你今天陪我过万圣节。很快又是万圣节了,好想再次牵起你的手,陪着你闯荡“鬼屋”。秋,想你了。在这晚秋的深夜时分,我是如此地想念你,想念我们的第一次牵手。秋,我想你了。你能感受到我对你的思念吗?秋,我要牵着你的手,拥你入怀,深情地吻上你的红唇。好想,好想你。

第一次买课外书

文/魏霞

小时候,家里穷,脑子里根本没有买书的概念,读的课外书都是软磨硬泡向别人借的。生平第一次萌发买课外书的念头,已是小学五年级。

那年寒假前学区统考,我这个平常学习不咋地的中等生,竟然破天荒地考了全学区总分第一,老师在放寒假的大会上发给我两元钱的奖学金。两元啊,对于一个平常手里只摸过角、分的农家孩子来说,无疑是一笔“巨款”。

“巨款”到手,母亲也破天荒地没有像没收我们兄妹一角两角的压岁钱那样要走“充公”,而是把正忙着活计的粗糙大手一挥,异常大方地说:你自由支配。我感觉自己一下子变成了个百万富翁,走起路来都是一飘一飘的,两只脚像踩在云朵上,看着疤瘌头的同桌也格外标致。那一夜,我枕着压有两元钱的枕头怎么也睡不着。“巨款”如何花出去呢?买发卡?发卡别在我一年四季永不变更的学生头上似乎有些不伦不类;买过年的新衣服?新衣服应该由母亲出资买,用自己的私房钱买,我岂不是太亏?

适逢邻村有年集,在床上烙了一夜饼的我主意打定:携“巨款”去年集上买课外书!

吃过早饭我就出发了。哥哥告诉我,年集上人多,钱不能装在衣兜里,小偷会神不知鬼不觉地用锋利的刀片划破衣兜偷走,攥在手里最保险。我听从了哥哥的建议,两元钱在两只手里轮换攥,哪只手都是自己的亲手,都得跟两元钱亲热亲热,这只手攥出了汗,倒腾到另一只手,恐怕那两元钱长翅膀飞了。年集上的油条金灿灿的,外焦里嫩;白胖胖的包子雍容富态;刚出锅的猪头,肥头大脑地笑眯眯地向我打招呼……样样吃食引诱着我,口腔里涌起一汪汪的口水,我一边在心里模拟着已把这些美食吞进了肚,一边安慰自己说,我只看看闻闻就饱。拒绝了美食的诱惑,我攥着热乎乎的两元钱,屏蔽了沿街的各种叫卖,来到了年集最西头的书摊前。

书摊处,已聚集了不少的孩子,一块花花绿绿的塑料布上摆满了大小厚薄不一的书,我的眼睛扫过《格林童话》,又瞄见了《少年文艺》,看见了《故事会》,又瞅见了《小学生优秀作文选》……我拿起这本放下那本,拿不定主意买哪本。管它呢,先看看里面的内容再定夺。我拿起一本绘图本的《孙悟空三打白骨精》,一打开,就沉浸在生动紧张的故事之中,忘记了时间和周边嘈杂的声响,进入了书的天堂。

我翻看了这本,又翻看那本,直到摊主大声地问我:“小同学,你买不买?都中午啦。”

我从书中缓缓地抽出眼,底气十足地说:“买!”

我选定了六本书豪爽地拍在了摊主面前:“这六本,全要了!”

喜得摊主两眼眯成了一条线,那样子似不是遇上了财神爷就是碰到了土财主,把个算盘拨弄得噼里啪啦响,“一块六毛八。”

“好嘞!”

我伸手向衣兜里掏钱,上衣兜摸了下衣兜摸,把衣兜翻过来又是好一番地找。

“我的钱呢?我的钱呢?”我嘴里嘟哝着。大冷的天,急得我头上出了汗,可摸遍了所有的衣兜也没有找到那笔“巨款”,我哇地一声哭了起来。

“快别哭了,你愿意看到啥时候都行,我不撵你走。”摊主忙劝我。

……

那次,课外书自然是没买成,但第一次买课外书的经历估计在我有生之年都不会忘记。

该尘封的记忆

文/这天我彻底失去了你

还曾记得2014年8月15那个无聊的中午,在扣扣群,关注到你,然后聊你,从那一刻开始,我们有事没事都会聊上,或聊聊家人,或聊聊工作,或聊聊现实!然而,时间来到春节,彼此在家,鉴于内心太过于想见你,总是想约你。

2015年2月19日,那天晚上,似乎是我们一生中第一次见面,还曾记得,那天晚上,我很尴尬,很不自在,好像聊上的话,也没多少!然而来到2月25日,相约一起去水东,那片海滩,我去了很多次,唯独与你去的那次,感觉不一样,那时,在那片海滩上,我多么想牵着你的手,奔跑在沙滩上!然而,最后的结果是,连好好地陪你玩,我也没有做到!慢慢地,我们彼此确定了关系,其实那时候喜欢你,我根本不在乎你有男朋友!

直到,2015年3月6日,他看了你手机,然后知道了我跟你的事,那天,我刚刚回学校,一个人在宿舍了,静静地坐着,似乎感觉到我们还没有完全燃烧的爱情,会到此结束,然而最后的最后,你还是选择了我,当然,这里也有我争取的一部分!说好了的 3月7日约最后不得而终!

时间来到一个星期后的周末,3月21号,那天,我坐上顺德往凤岗的大巴,那是我第一次去凤岗,还记得那次在车站等你,我把凤岗车站所有的站牌,全都看了一次!最后,因为你不想在车站等,我和你坐上了前往广州的大巴,那次在大巴上,我第一次牵你的手,第一次抱你,第一次亲你。最后,我们经广州来到顺德,然后去了我的学校,在学校里,你身体不舒服,晚上,我们去了一家酒店,虽然你身体不舒服,我还是把人生第一次给了你!然后来到22日,去找苏,你自己上去她家,而我只能在外面徘徊,后来,我们一起去吃饭,其实那天吃完火锅,可以赶上2点多那班车的,从天佑城打的到车站,不过10分钟而已,然而,我却骗你说,要半个多小时! 后来,我们断断续续地约过好几次,或顺德,或凤岗,或广州!然后,在一起时,我总是跟你打打闹闹!老是气你!最后,因为我个人的脆弱,在6月份,我还是选择了和你彻底分手。

当我要和你分手的时候,你百般挽留我,甚至用死来威胁我,体现了你对我的爱有多深。而这两个月,当我计划和你去张家界,牵着你走在玻璃桥玻璃栈道上,当我决心和你创建未来的时候甚至早早地叫同学搬走,而你,却已经成为了别人的枕边人!当我决心去再次追求你的时候,甚至可以犯贱到忍受在你宿舍楼下,看着你和你男朋友走回宿舍,同样体现了我对你的爱有多深!刚开始你是别人的枕边人,现在你同样是别人的枕边人,跟第一次不同的是,第一次你选择了我,而这一次你没有选择我!这应该就是上天对我的惩罚吧!

其实我们的经历也验证了前两天朋友圈流行的一句话,爱得深,爱得早,都不如爱得刚刚好!我们只是在错的时间爱上了错的人。刚开始,记得你对我说过一句话,你说:如果在这一年,你遇到合适的,不用等我。而我也曾经说过,当时如果你选择了我,你两个都得不到!然而,2015要过去啦,而我和你,在一起了,然后又分了!造成的这一切,都是我脆弱的内心,都是我咎由自取!过去一年的经历,邓翠平,我只想对你说一声,对不起,我让你受累了!和你的一切,是时候画上一个句号了!无论怎样,在接下来的2016以及未来,邓翠平,我衷心祝福你,同时祝你生日快乐!

初恋的滋味

初恋时,感情是一张洁白无瑕的纸,彼此小心翼翼,每一个细节都意味深长。

初恋时,感情不受人情世故的牵制,喜欢仅仅是对方那个人,感情因此而纯粹。

初恋的开始可能莫名其妙,结束同样不需要明明白白。

最美的初恋应该没有故事发生。初恋是心照不宣的荡漾,是心领神会的默契。

初恋不需要缠绵悱恻,更不需要山盟海誓,这些都会操之过急适得其反。

初恋在回忆里应该无关欲望,是一抹温柔美丽的微笑。

初恋使得我们不懂得爱情,初恋的意义,只是指出了爱的方向。

初恋对于我们来说是什么呢?

是第一次的心跳,是第一次的彻夜无眠,还是第一次牵手时的颤抖。

也许,我们很多人都不能和自己一生中第一个爱上的人携手到老。也许,失去了初恋的爱情,我们还会遇上另一段新的爱情。

但是,和初恋比起来,那是多么的不同。不会再为了爱,写一封封缠绵的情书;

不会再为了思念,半夜两点在空旷无人的广场中等待甜蜜的相会;

不会把每一天一起做过的事,一笔一笔记在日记本里。和第一次爱上的人一起做过的事,也许这一辈子都不会再去做,一起去过的地方,也许也不会再去,因为怕想起那个最爱,也是最伤害自己的人。

在以后的爱情中,因为失去了一生中第一次的爱情,我们会更懂得珍惜,所以不会再象初恋那样任性妄为,我们会变得理智一点,会宽容一点,会为别人着想一点。

但是,这和初恋的感觉是多么的不同。初恋的时候,在街上见到的人,仿佛都是爱人的脸,听到的每一首歌,都是为两人的爱情而唱。

晴朗的夜空中,每一颗星星都是为爱人而闪亮,就算是一个人孤独的时候,想起远方的爱人,也会情不自禁的微笑。

无论是风和日丽的日子,还是下着雨的阴天,都会有浪漫的故事在上演。

是的,失去了初恋的爱情,我们还会去爱,但是,同样的天空,没有初恋时的蔚蓝,同样的花朵,没有初恋时的鲜艳,

也许更有力的怀抱,却也没有初恋时的温暖。

初恋,其实就是贝壳深藏在心灵里紧紧拥抱着的那颗珠子,那颗最美丽、最圆润而又最难舍的珍珠。

就算是被摘掉了,都会在心里留下一个不能磨灭的印痕。

而一个被采摘了的贝壳,需要多久,才能忘掉那颗第一次用心培育的珍珠?

又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慢慢培育第二颗珠子呢?

也许,失去了心灵之珍的她,就失去了她生存的价值吧,据我所知,采摘后的贝壳,就会被人们扔到大海里,沉到海的最深处,或许会慢慢的消失。

也或许遇到另一粒缘分的沙,再用一万年的时间去培育新的珍珠,

但是,谁也不知道她曾经第一次用爱孕育过怎样一颗世界上最美丽而纯净的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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