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的文章

2022年12月12日经典文章

美的的文章(精选22篇)

美的瞬间 美的享受

文/杜亚利

很多年前就对摄影感兴趣,那时还是在上班期间,经常拍些工作照片刊登在单位内部发行的报纸或网站上。

2013年退休后,我上了贵池区老年大学摄影班,在老师的精心教授和指导下,摄影兴趣更加浓厚,拍摄技术也在不断提高,经常有照片刊登在地方报纸上,参加摄影大赛,偶尔也或得一些小奖。

摄影,不仅锻炼了身体,更给我和我身边的人带来了欢乐。记得一次去以前下放的乡村拍照,我为一位88岁高龄的老奶奶拍了很多照片,当我将相机里她的照片回放给她看的时候,她那笑眯眯的眼神是我这辈子都难以忘怀的。

我爱人以前并不喜欢摄影,但他会开车,每次我外出摄影时就缠着他开车送我去。在陪伴我摄影的过程中,看着我一天比一天快乐,一天比一天健康,他也感受到了摄影的魅力,于是也背起了相机。想不到在去年的池州半马运动会上,他的一幅“敬礼,池州人!”照片获得了全国摄影大赛三等奖,一下子提高了他的摄影兴趣。现在的他,一有时间就往外跑,晚上电视也很少看了,朋友喊他去打牌也借口推脱了,对着电脑,拿着相机,研究着光圈、快门、ISO;研究着光影、构图、色彩。现在他的摄影理论知识比我懂得多,照片也拍得越来越好。

儿子工作以后,和我们的联系少了,但自从喜欢上摄影以后,和我们的联系明显多了起来,每当他拍到一张喜欢的照片就从微信里传给我们看,与我们分享着他的快乐;我们从微信里发过去的照片,他也经常提提看法。摄影,像一根纽带,把我们一家人的心,紧紧联系在一起。去年,他的一幅照片《背影》,获得了本系统摄影比赛三等奖,更增加了他对摄影的兴趣和信心。

因为摄影,到处寻觅,爬山涉水。累,是身体的感觉,苦,是心里的感受,但当拍到一张自己喜欢的照片时,再苦再累也心甘。为了等到那一缕曙光或偶尔出现的心仪的晚霞而兴奋不已;别人看似一间斑驳破败的老房子,在我眼里可以是美之所在。是摄影让我明白,美,不一定都在远方的名山大川或异国的风土人情,它也存在于我们每个人的身边。生活中的美并不少见,只要有一颗感受美的心,你就能发现美,是摄影,让我重新去观察和认识这个世界。

每次外出摄影都是一次心智的旅行,是在享受一种独特的收获,这种独特的收获,不是图名获利,而是一种属于自己的过程享受,是愉悦、是感悟、是境界,所以我将自己的摄影目标定位于“我摄影、我健康、我快乐!”而不是盲目跟风,把自己弄得很累。用眼睛去捕捉,用情感去构思,用心灵去感悟,在生活中发现美、感受美,这是摄影带给我最大的收获和快乐!

在以后的岁月中,我愿用我手中的相机记录下生活中美的瞬间,给自己和身边的人带来美的享受。

用澄澈的心灵看最美的风景

文/王世虎

一、

表姐阿红,芳龄28岁,去年结婚,今年光荣地做了妈妈。

结婚前,表姐患有严重的“洁癖强迫症”——— 每天洗手不下十次,每次都要涂上香皂冲洗三遍。表姐在家,房间里总是一尘不染,地板擦得油光可鉴,怕是苍蝇不小心落下来都会摔个大劈叉。表姐最不能容忍的事就是脏乱差,为此,不少亲友都当众挨过她的奚落。

端午节,去看望表姐。刚进门,一股呛人的酸臭味便扑面而来,我忙捂住鼻子边往外退边问:“什么味儿啊?这么难闻?”姐夫一脸讪笑:“你小外甥身体着凉,刚拉稀了。”

我这才看见,客厅的地板上“金灿灿”一大片,表姐正给小外甥擦屁屁呢。我捏住鼻子说:“怎么这么臭啊!”

“臭吗?我怎么没闻到?”表姐疑惑地拿起纸尿裤,凑近鼻子仔细闻了闻,说:“没有啊,还有股奶香味呢!”

表姐的“惊人”举动,看得我目瞪口呆,也忽然明白了:原来,在做了妈妈的表姐眼中,一切与自己心爱的孩子有关的东西,无论美丑,都是洁净无暇的!

二、

上司吴哥,上世纪70年代末人,不到四十就已是一家大型文化传媒公司的老板,可谓事业有成,年轻有为。

吴哥工作认真,为人豪爽,唯有烟瘾很大,嗜烟如命。加上公司业务繁忙,竞争压力大,每天两包烟,是一根紧接着一根抽,常惹得办公室的女同事们极为不满。每当这时,吴哥便笑着把烟一掐,羞愧道“不好意思啊!”可一转身,又情不自禁地掏出一根抽着,女同事们只有无奈地摇头兴叹。

但每月都有一天例外,那便是嫂子来公司“视察”之日。这天一大早,管财务的嫂子便会抱着襁褓中的女儿来公司,奇怪的是,没有任何人提醒,嫂子也没有制止,吴哥却能非常自觉地与烟“六亲不认”,将之打入冷宫。

起初,我们还以为吴哥是个“妻管严”。后来,吴哥告诉我们,是因为女儿。他无比动情地说道:“每次我看到女儿那对晶莹剔透、柔情似水的大眼睛时,就在心里告诉自己,作为父亲,为了宝贝的健康成长,我必须忍!”

三、

前辈丁老,著名作家,尤以时评杂文见长,在全国多家报刊开有专栏。丁老的文章,针砭时弊,文风犀利,自成一家风格,深受广大读者的推崇和喜爱。

因为年轻时一心扑在创作事业上,丁老把终身大事给耽误了,直到四十有五才步入婚姻的殿堂。三年后,近天命之年的丁老终于当上了爸爸。

周末,丁老邀了十余文友喝儿子的满月酒。酒席上,其乐融融。老来得子,本为人生一大幸事,大伙纷纷敬酒,以表祝贺。丁老满脸通红,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觥筹交错之中,丁老忽然向大家宣布一个消息:从今日起,停笔一年。话音刚落,举座皆惊,要知道,丁老的创作正值鼎盛,稍加时日,必成大器。

丁老颔首微笑,从夫人怀中接过孩子,语重心长道:“你们看他的眼睛,晶莹透彻,纯洁无暇,就似一弘清澈见底的山泉。每遇世间不公之事,酝酿慷慨激昂之词,我只要看他一眼,心中顿无杂念,全无创作激情,唯有平静与幸福!”

让我们的心如婴儿般平静,我们内心的情感才会更加柔软、真诚而善良;让我们的心如婴儿般纯洁,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才会更加温馨、和谐而美好;让我们保有一颗如婴儿般澄澈的心灵,就能看见人世间最美丽动人的风景!

相遇你,是我此生最美的风景

五月的北国,尚未褪去清寒。清风吹拂过一季的绚烂,一树树繁花轻谢下已经黯淡的颜色,凉而不颓。依依杨柳岸,一人独行。微风吹起我的头发。不经心就记起了你,凄惋而落寞。

生如苦旅,孤行的路上,回眸间与你相遇,定格成此生最美的风景。那一刻,你的笑容灿若夏日的骄阳,瞬间照亮我阴暗的心。

从不曾想,与你短暂的相遇,竟镌刻成心中不可磨灭的印记。往事俱如烟云般轻散,回首前尘,如花般绚丽灿烂,如梦般逝去无痕。岁月如流,湮没了曾经的爱恨清伤,然后带走了我们。

记忆中,你依然美丽如初,浅笑而至。蓝天,白云,清风……短暂的交汇过后,仿若山河永寂。我们踏上了各自的旅途,继续寻找着想要的自由。

漂泊天涯,你是否也会有孤寂的时刻,也会怀念往昔快乐的岁华。而这怀念里,是否闪现过我的身影,哪怕、只是一瞬。

缘来缘去缘如水,红尘里的聚散离合,像极了陌上的花开花谢,本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花开是美,花落亦是美,遇见,错过,都是如此的自然。就连偶尔的伤怀,都疑似多余。

时常在想,倘若当年追逐了你的脚步,如今会是怎样的光景。时过境迁,忽而觉得,人生正是因为有了许多遗憾,从而变得如此美丽。

只是,再不愿远行,至少,不是孤单单的。路上那份无时无刻不在萦绕的孤独感受,远远大于自由的体验。再不是那个一味追求自由的人,浮世烟火,原本宁静才是最美。

如今的我,心绪平静得不起一丝涟漪,淡若轻烟,于浮华深处,静守着内心的清宁。只愿如此,且歌且徘徊,醉在这万丈红尘,也哭也笑,真真切切的活着。

也会时常念及,淡若清风的你,无关风月,只关乎真心。不知你是否洒脱依旧,于天地间自由来去。抑或是走走停停,终于觅得一份温暖,从而停驻漂泊的脚步。

再无从得知你的消息,于是只有淡淡的忆,浅浅的思。关于你,且作一生的追忆吧!留待清寂的日子里,温暖的回忆。

贪恋人世间的每一份温暖,久久不能忘怀割舍。然而,这一腔思绪,只能寄予无际的清风朗日。

倘若可以,就让飘散的风带去我的思念与祝福吧!如果温暖了你渴望漂泊又厌倦疲惫的心,我会很幸福。

后记:

时光悄然流逝,旧梦已微凉,世事尽沧桑。文字,只是一时的思绪,无关风月,有关真心。

爱我所爱

我是一个小女孩儿

我有着平凡的公主梦,但我不想要平凡的未来。

我向往美好的地方,那里安定,可以每天都做着美梦。没有叫嚣。

吃着美味的,我喜爱的食物。

我会在日落之前,在小河边发上很久的呆,然后看着河水流啊流,一直等到妈妈叫我回家,吃饭。嘿嘿。

我会在吃完饭后,打开电脑,看我喜欢的东西,做我喜欢的事。

我会和妈妈睡在一起,两个人聊啊聊,就这么睡着了。

早上起床,我会看见,最美的阳光,最美的绿叶,最美的鸟啼。

当然生活就这么下去,还是会厌倦的。

小女生当然想要王子的出现啦!o(︶︿︶)o 唉

爱我所爱~~嘿嘿~你是否,也这样憧憬着?

追寻完美的旅程

由于人生道路上太多的阴差阳错,我的人生是很不完美的,我拼命地追寻着完美。这种追寻,甚至可以上追溯到二三十年前的小学时代初中时代。

在小学时代(那是上学普遍偏晚,三四年就到了情窦初开的年龄),我暗恋的是结着两根短辫,露着两个甜甜的小酒窝,长得像姜黎黎扮演的老电影《红牡丹》中的红牡丹的慧霞。

在初中的时代,我暗恋的是那个少女而端庄得像成熟的大姑娘的薛梅。她是我文学道路上第一个志同道合者,我端午节纪念屈原的一首小诗曾得到过她满满三四页的评论,还有对我前程的美好祝福。现在,只有一页残缺的皱皱巴巴的红方格的稿纸我还宝贝似的保存着。其余的呢?我早记不得了。往事如烟,白云苍狗,雪泥鸿爪;而蹉跎岁月更如风,风过之后能留下多少痕迹呢?

尽管少年心无处寻,花落流年也不知她红颜为谁,我今天依然要感谢两位老同学当年留给我的美,因为此后岁月的脚步有着太多对美好感觉的践踏。

成家之后直至今天,我执执以求的是红颜知己。由于文学追求的苦闷和孤独,我一直像一个啼血的杜鹃一样热切地啼唤着知己红颜。

苍天不负苦心人,我有幸得到了,且酣畅淋漓的体味了一番梅紫赐予我的心灵亲合之美,那种恰似我看青山多妩媚青山料我应如是的移情之美。恋情由此潜滋暗长了。

四月是西方人眼中的最美人间四月天。在我,五月却是我的最美人间四月天。

五月,去年的五月,看了她在某文学网站发表的《五月槐花香》,我写出了自己多么俊美的诗句啊:我思念五月的槐花岁岁年年/岁岁年年的槐花是越来越年青了/初夏的风如我的手/轻轻抚弄着浓密的槐叶如你婆娑的青丝/幸福的蝴蝶吻着绿叶间飘忽雪白的甘甜/如我当初吻着你的雪颜/而今夜夜唯一的甘甜

在一篇小说里,我把这种谐和的心灵之恋推到了近乎癫狂的热恋状态:读梅紫的文字真是一种享受。他敲击键盘的手简直像在划桨。一汪一汪倾诉的诗句倾泻在评论栏里如春水,在狂想中载着他如此思慕如此眷恋的梅紫“春水碧于天,画船听雨眠”.才子佳人相依相偎,一曲艳歌,多少美丽的心情,都融入了春水岸边美丽的风景。

在男女之情中,红颜知己是最微妙的。

果不其然,春节期间,当我动了此隐之心,抱憾于她不知我的模样,也许连做梦都梦不见我的样子,遂上传相片不久,就得到一个不期然的消息--

在一篇《忧伤是你给的美》的文字里梅紫写道:爱情不是故意的,不知不觉爱上了怎么办?心情很乱怎么办?

是的,心情很乱,彼此心情都很乱。对两个已有正常家室,虽不很幸福,但夫妻关系还算和谐的已婚男女,岂只是一个乱字呢?那实在是痛苦而纠结的:放下放不下都是心痛,相爱却不能相聚,短暂的甜蜜之后,咀嚼的是长长的思恋之苦。

痛苦而纠结的煎熬终于使爱陷入绝境了,梅紫在一首诗中写道:我的思念越过千山万水/以超重的心情告诉远方的你/我也不知道你何时才能得知/你在不在服务区

一个因长年宅在家里被幸福得无聊弄得心情郁闷心理脆弱的女子咀嚼着思恋的长长的苦味离我远去了,我却以相对较弱的痛楚感伤听着刘紫玲的《红花雨》写着一抒伤情别绪而在别人也许是戳痛梅紫伤疤的文字。

追求完美是无罪的,不幸的是追求完美的结果成了别人痛苦的不完美。我的人生是一个残缺的却硬要执拗的找回一个完整的自己的圆,我在滚动中领略了沿途的美丽,却无意中在别人的领地上栽下了忧伤的玫瑰。

不管这种追寻完美的伤害是不是一种普遍的的天性,我都,我都要借用美国哈罗德。库辛的《你不必完美》的话告诫自己和被我伤害过的人梅紫:

“作为一个完整的圆,它滚动的太快了,(就会)错过花开时节,忽略了虫子、小鸟、阳光。

正是不完美,才令我们更可爱。一个完美的人永远不可能体会到有所追求有所希冀的感觉,也永远不可能体会到爱她的人带给她的某些一直求而不得的东西的喜悦。

只有那些有勇气放弃自己无法实现的梦想的人是完整的;只有那些能坚强的面对失去了亲人(恋人)的悲痛的人完整的--因为他们经历了最坏的遭遇,却没有被这种痛心压倒。

生命不是上帝用来捕捉你错误的陷阱。犯了一个错误,并不是代表你就成为了不合格的人。

请相信,我们能得到别的生命所不曾获得的圆满。因为我们能勇敢地去爱去原谅,并为别人的幸福而慷慨地表示自己的欣慰,且理智的珍惜环绕着我们的爱。”

不完美的完美

文/小小的希望

时常有人抱怨命运的不公,其实很多时候我也会有这样的慨叹。很多人只看到了我阳光的一面,却没有意识到我也是凡夫俗子,我也同样是一个普通人,我之所以会微笑面对每一天,是因为我早已习惯了生活的不公,无论遇到多大的阻碍,我始终坚信这会过去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很多人羡慕我的个子,我有一米八五,高富帅中我至少占居其一。我虽非风流倜傥,但至少也是玉树临风。其实我也感觉自己是命运的宠儿,可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我的眼睛高度近视。这也不能怨我自己不爱护眼睛,其实是小时候家庭作业比较多,家里的学习条件不好,只能用小台灯,照明设施落后,在学校总是停电,这种现象在村里上学的孩子都经历过吧!所以我们只能点着蜡烛上晚自习。眼睛慢慢近视,而后自然而然配戴眼镜。

可恨的是那是家里不太富裕,就在老乡开的眼镜店里随便配了一副比较便宜的眼镜。俗话说的好“老乡骗老乡,两眼泪汪汪”.无商不奸嘛!我的眼镜度数短时间内呈指数狂增。老乡也是为了赚钱,咱也是贪小便宜,最终给自己留下了终生的遗憾。我离自己当军人的梦想渐行渐远。

近视给我带来了许多的不便。每次想到自己的近视,我的小心肝就会莫名的疼痛,我不能长时间的看书,也不能看自己喜欢的电影,我只能对我的电脑说“想说爱你不容易!”

不过任何事都有两面性,事情的利弊取决于我们看待事情的态度。因为不能长时间的看书,我就在眼睛累的时候去跑步,我不仅有一个好的身体,参加运动会还取得了不错的名次。不能看自己喜欢的电影,不能玩电脑打游戏,我就常和朋友一起聊天,散步。感情与日俱增。

我的不完美在现在看来,让我离完美更近一步。命运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之所以我们会遇到数不清的阻碍,是因为我们受到了命运的格外宠爱。

感谢我的不完美让我走向完美!

享受安静甜美的夜晚

八月以来固定的行程,
熬好暖暖的一锅粥,不紧不慢地喝下,
19点之前,顺着街道边橙色的灯光,
走过兰园,穿过市府,来到东大,
夜晚的东大,安静热闹两重天,
礼堂前水池边围满了嬉水打闹的小盆友,
中央大道上,满满都是附近借灯打羽毛球的人们,
穿过另一道是寂静的白炽灯照耀下的小路,窗内互相讨论的东大学子。

我们说,多年以后,一定会很怀念这段岁月,
前一段时光,在南师茶苑,
后一段,便是此时,
转眼一年过去,只要跟你在一起,
时光很短,偷偷从指间溜走;
幸福会很长,来不及细细品味。

一年以来,听见自己成长的声音,
不停歇地看书,充实灵魂,
买漂亮的衣衣,精心打琢,
对待人和事,心绪变得开阔。

此时,坐在图书馆,向邻座男生借下一支笔,
记下如此安静又甜美的心情。

等待是一生当中最美的苍老

已经不记得,这句话是在何时何处入了我的眼。

只是记得,那一瞬间,感觉她像极了一个苍凉的手势。读起时,心有些生疼。

生命是一场幻觉,人生就是由一次次清寂的等待组成的,那些或华美或黯淡的生命啊,终究会在等待中无声消亡。

每个人的心中,总有一段值得铭心的往事,都有一个认定的值得等待的人。

那段往事、那往事中的人,在不经意间便成了一世的记忆,最后沦落成一生苍老的等待。

有时,去翻阅自己以前写下的文字,发现了那些或浓或淡的忧伤,也发现了或深或浅的等待,只是那些忧伤和等待啊,都将在黑白纸墨中成为一个时光的剪影,最后终将成为过往。

等待,感觉上就像天上的一朵白云,遇见风,便可以飘去远方。我愿意去学会漠然的放下,然后用一种安然清宁的姿态,学会遗忘。

那些经历过的,此生未必再有。存在于记忆的,也未必再能重现。

似乎很难再找到当时写文时的那种感觉了。毕竟红尘一遭,草长莺飞,一季再非一季。

只愿从此不悲不喜,无爱无怨,只等生命慢慢的变老,只等孩子们长大后拥有了自己的生活,只等有一天可以放下所有俗世的牵绊,行走天涯,去一个安静的乡村,坐在乡村庭院的藤椅上,裹上一根长长的宽宽的白色围巾,望着那个苍凉的手势,开始回忆。

到了那时,也许所有的等待都只是等待,只有经历过了才会印在骨子里。那是一种刻印在骨子里的印记,刻印在骨子里的情绪,成了一种最初的苍老,却是怎样也抹不掉的。

“年少的轻笑终会变成世故的祈祷,倘若如此,忧郁的你会否就此苍老?”

听过优客李林唱起的这首老歌,那个时候,尚不懂得什么是等待的滋味,自然也不明白等待为何会成为人生的苍老。

其实,自从我们降临在这个世界,等待便充溢了我们漫长的一生。

一种种,一场场,绵延不断在我们的人生中:从呀呀学语等成豆蔻年华,从青春年少等成两鬓霜花……

竟然不知,我们的生命中,不知等了多少回?等过多少人?等一个久久不来的消息,等一个日日思念的名字。

有的时候,那些苦苦的等待中,等来了自己要等的人。欣喜之余,却发现生命竟然已经走到了暮年。

有的时候,等待是漫漫无期的相望。所谓的等待,最后成了镜中的花,水中的月。

等了一场,风干了,花谢了,人老了……突然发现,一生中所有的日子都在等待中度过,却忘了自己究竟是在等些什么。

“当我一辈子也等不到你的到来,我才真的是等到了……”有人曾经这么说。

细细想来,这是多么悲凉却又美丽的等待。柔弱的心等待一种温情的呵护,无数次的错过等待下一次的到来,平淡的时光里,等待着相知相惜的真情,残缺的自由等待着可以独自远行的日子。

也许世界上最值得的等待,永远只是在等待中的等待。似乎也应验了那一句话:等待是一生中最初的苍老。

很多时候,我们总是读着别人的故事、听着别人的歌曲伤着自己的心,在别人的等待中体味着属于自己的那一份伤痛。

《爱有来生》中,他为了那个轮回,放弃了重生,在银杏树下等了她整整五十年。从这部影片中,我初次知道了,原来一个人一生的轮回只有一次,这一次便是五十年。

轮回之后的相遇喜大于痛,他发现她是幸福的。他宁愿一个人,耗尽一生一世的等待,只为沧海桑田枯萎的时候流下最后一滴泪,诉说轮回里那份淡淡的思、浓浓的爱。

庭院里,一壶凉茶依旧,两张石凳默然。

片片银杏叶,飘落的一世孤独。是轮回,是守候,还是救赎?有谁能够说得清楚。

他,在阴阳边界苦候五十年。她,经过树下刹时恍惚;他,见到她时热泪盈眶;她,听他故事时满心踌躇……

这番情景,这番凄楚,谁又能切身体味。独月夜,倚西窗,无处话凄凉。只是爱未凉,茶已凉。当她在镜中看见前世红妆的自己,瞬间明白了,原来自己就是他故事中的那个女子。再回首时,他已奔赴下一场轮回……

银杏树下,落叶飞扬起尘埃,永扫不尽,如生生世世的情。

叹,那五十年的等待,等来的只是同一张面孔,不同的心。今生,已是别样心情。即使还隐约记得那个“等待”的约定,但树下沏茶静候的那个人,已换了面孔,换了深情。今生,她的幸福已有人陪行,轮回路近,茶凉续杯,却再也续不上他们前世的约定。

是谁说,爱在最决绝时,生命成为一纸随时可以焚毁的契约。又是谁说,今世爱而不能,来生便可前缘重续?

如果,你看到了他站在银杏树下,遥望她与其他男子缠绵时的眼神,如果你也在那眼神中,读懂了他无法被等待所终止的心碎。那么,请结束那些三生情缘的痴梦吧,来生只是借口。

如果真爱,又何必用等待做契约,把彼此站成两个永远也无交集的世界。

如果真爱,又何苦在那两个永远都无法交集的世界中等待成一生最初的苍老。

今夜无月,仍可以听见花开的声音。

窗外,隐约可见的星子洒落了一缕清雅的香魂,在素笺上弥散不止。

生命无常,等待竟是人生最初的苍老。这句话流转在写给你的诗歌里,若你读到,便能明了。

明日就是情人节了,却不知另一方星空下的你,是否安好,是否也会在不经意间,向着我的方向注视凝想。那些等待的时刻啊,总会伴随着一丝牵念,真实地穿透自己的灵魂,连同记忆一起飘散。??

距离太远,注定无法穿越爱的长廊。俗世纷繁,你我注定无法倾尽所有。唯有,独自收起,连同你的名字、你的身影一并收拢在眼底。

等待是真实的,于心,无人知也无人晓,而那份心底的惦记却总在某一时刻的某一表情里,淡淡的体现。

你来或不来、爱或者不爱、见或者不见,等或者不等……都无关紧要,写给你的文字已经载不动厚重的忧伤。

它们自会在暖春即将来临的时候,随着春天的第一片花瓣随波逐流。那些为你写下的文字,是我为你铺就的一条小径,曾经草木葱茏,花香满地,还有露珠儿在绿色的枝蔓上旖旎着绯色的梦幻……

你的名字,念起,便是满目的沧桑。如同你沧桑的半生光阴,你看不见,那时间无涯的门楣边,那扇尘封已久的木格子小窗上,沾上了多少拂不去的尘埃。

等待,是一阕绵绵长长的清词;等待,是思念支起的半扇轩窗;等待,在一袭静谧,一室书香里匍匐;等待,在一壶绿茶中匍匐沉烟的往事。许我,最后一次,在笔墨间淋漓心底的喜怒哀乐。

就这样,安坐于夜色下,轻捻着时光,看日子一天连着一天,从橘黄的的灯光下一晃而过。

我写着文字,思绪却在那一场浅夏的烟雨中流连。我本不想让这文字如此忧伤,奈何,奈何,心已如此。

最后这一次,为你,写下这忧伤的文字。

从此,在最深的红尘里,轻轻放下那一缕绮梦,不再轻扬思念、不再轻触思绪,不再轻言等待。

从此,在一份子夜的清寂里,让心甘于拂开纷扰的红尘,落定于书盈锦袖中。

从此,无关花开花落。从此,无关云聚云散。

从此,你是你,我还是我。

完美的执行力

文/GOD_LIKE! (^o^)

任何一种命运,都是它所处的时代背景下的文化属性的产物。文化属性的概念或许有些抽象,我觉得这是一个很不错的词汇,所以借来用用。文化,人类上千年智慧结晶的沉淀积累,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企业的魂。“思行合一,精益求精”亚文化的提出,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文化亮点,文化的影响在内而不在外。执行力作为文化内涵的核心部分之一,是创造业绩、达成目标、实现理想等一切的基础。

在古代中国有这么一句谚语“今日事,今日毕”,强调不在事情完成的时间点上向后滞延。西点军校这个名词,我想很多人都听说过,这是美国的一个军事院校,旨在培养优秀的军官。事实上,它不仅培养出了数个史上有名的将军,而且在当今世界五百强里任职的高级官员中有很多毕业于这个学校。曾今读过《没有任何理由》这本书,它奉行一种完美的执行力,里面讲到在西点军校里,士兵对于长官的问题只能由三种回答,极其简单,‘第一,能;第二,不能;第三,我不知道;’,不需要解释任何原因和理由。因此,这里的学生毕业后,在做事风格上都是雷厉风行的,也创造了很多神话与业绩!

没有实际行动的设想等于空想,没有实际行动的承诺等于撒谎和欺骗,世间万事离开了执行力这个词汇都是空谈。在现在人群躁动的这个社会背景下,人人都渴望拥有舒适的居住环境、高新的工作、让人瞩目的社会地位、做梦都期望的银行卡里面的数字位数。想要得到这一切,也不是说不可能,首先你得必须具备相应的能力,能力的沉淀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中你执行的力度,也定位了你成长的幅度。就如同,每个人都渴望得到一份高薪的工作一样,从管理者的角度来看,你对企业的贡献度与你的收入是成正比的,有多大的贡献就拿多大的报酬,没有对应的贡献度你又怎能拿到对应的报酬呢。而贡献度与个人能力是息息相关的,能力的沉淀(也是通俗的个人成长)是需要漫长的积累才能实现量到质的变化,我觉得这也取决于这个过程中你监督自己做了多少实事(等同于一种好的执行力)。有一句话说得好,有了行动才会有成功的机会。因此,我们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日常生活和学习中,都要严格监督自己(正所谓每个人才是他自身成长历程上最好的监督者),都应该要求自己做事不拖延、不滞纳、立即行动,形成一种完美的执行力。

完美的执行力,强调在做任何事情上,做到不拖延、不给自己找理由和退路,形成一种说到做到的做事风格。当然任何一种好习惯的形成,都得有一个漫长的过程。《气场》中提到的显性意识与潜意识(默认的习惯,如同惯性一样)的概念,我觉得很贴近这一点。刚出生的婴儿时没有显性意识的,他们饿的时候、害怕的时候等等,对于这些事情他们的反应就是通过哭声来请求爸妈帮他们解决,这就是一种潜意识,惯性产生的行为反应,不需要大脑参入去思考。而显性意识,则需要人类的大脑参入去思考并做一个判断,怎么做是合理的怎么做是不合理的,比如给老年人让座一样,我想大家思想上都觉得是认可的,但并不一定会那样去做,而不是像潜意识那样出于惯性去执行。所以想要具有一种优秀的品质,不是朝夕就能到手的,必须从点滴做起,通过在时间上的不断重复,才能将这种优秀的品质转化为一种潜在的潜意识(好的生活习惯)。形成完美的执行力也是如此。

大秦帝国的崛起,商鞅是一个不得不提的功臣。崛起前的秦国很贫穷,百姓也不愿相信官府。商鞅到秦国之后,主张实行全国变法,更改固有的法令,当时遭到秦国统治阶层大部分人的反对,还好有伯乐识千里马,变法还是被认可并实行了。所谓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这样才能真正树立法律的威严。或许是太不凑巧,根据当时的法律,太子触犯法律得由太子的老师(即秦王的弟弟)来代替行刑,而相应的处罚是割除人的鼻翼(即鼻子)。这太子傅肯定就不干了,接受千刀万剐都能行,这你把我鼻子割了让我以后怎么出去见人呢,这也太有辱尊严了。结果是,依旧按照法律执行了,法律的威严也这样因为每一次都严格的执行(不讲人情、不分例外)而树立起来了,没有给人们留下诟病的空间,秦国的境遇逐步转变了,一步步走向富强。变法之后产生的功绩自然不用多说,这背后严格完美的执行才是它成功的关键点。假想一次次的例外、一次次这样的或者那样的理由,这种威信能建立起来吗,民众能在政府身上建立起信任吗……至于后来他悲惨的结局,只因能读懂他的人太少了,有这么一句话说得好,更高级的哲人不是他们想要选择去独处,而是周围没有能达到同样高度的人。还好,历史会给每个人一个最公正的评价。

美剧《越狱》当时在全国各大高校掀起了一种观看热潮,多少大学生每天期待着观看每周最新更新的一集。睿智、帅气的micheal scofiled那一套缜密的越狱计划,让多少人崇拜着这位男主角。也为米帅招揽了数千万的粉丝。计划与构思确已臻于完美了,然而计划中的每一处细小的细节都要求必须在限定的时间范围内去完成,不能拖延不能滞后,时间计数以秒为单位。这种完美的计划与完美的执行,才成就了他们成功的出逃,而在出逃之后继续重复上演这种情景。睿智完美的计划,必须得有一种完美的执行力去保证得以实现,否则只能被定义为一个完美的幻想。行动与执行,才是走向成功的开端。

在《遥远的救世主》中,丁元英这个在德国柏林举办私募资金利用法律漏洞洗劫中国股市的文化被判者,因良心的不安放弃了诱人的巨额利益独自一人回到北京一古镇居住下来。为了更好的去解释“文化属性”这个概念,也为了给苪小丹创造一个神话留下一个念想,他答应了这样一件事:将当地一个极度贫困的贫困村拉近市场经济这个体系,从而让村民们依靠自己现有的能力能过上温饱的生活(也是通俗意义上的杀富济贫)。在许承诺之后,一个原本生活简洁有规律的世外高人,便执著于去收集材料、分析市场……等等,房间失去了昔日的干净整洁,只有眼里布满血丝的执著追求者,这样日以继夜的去努力着。目标按照当初的承诺得到了实现,这些也都是故事的题外话,故事的背后应该很好的体现出了一种高效严格完美的执行力度,丝毫不懈怠、不放松。这才保证目标的成功实现。没有所谓的高人,只是他们付出的努力所做的事情更多,他们更加尊重客观的规律,而不是寄希望于侥幸。科学的规律才是真理,真正的努力严格的执行才能帮你拾阶而上,理想从来没有直达的电梯,只能拾阶而上去实现。

执行力是确保一些目标、愿望得以实现的基础,从点滴做起,从每件小事做起,无论是对待工作对待生活都坚持如此,终有一天你也注定会取得骄人的业绩。无点滴不成汪洋,从今天做起,从现在做起,逐步让这样一种完美的执行力转换为我们自身的潜意识,源于习惯源于惯性的去做好每件事。 ?

四月——最美的季节遇到你

文/^_^素颜。

很久很久没有写日记,很久很久没有那么伤感——题记

"人间最美四月天”似乎对四月有着不可诉说的情怀,有着特别深的抵触。四月的微风吹的很舒服,这也许是我最后一次慵散的享受四月那暖暖的微风,五月就快要到来了。四月是一个多事的季节,四月是一个改变的季节,四月也是一个伤感的季节。

至今犹记最初的相遇。芳菲嫣然的四月遇见了你,淅淅沥沥的雨声奏出一曲淡雅的江南小调,那一刻我听见了花开的声音。佛说,一切随缘。所以我总在等待,等待你发现我的好,等待你发现我为你改变;一直等到最后才发现原来你觉得我的等待是那么的理所当然,呵呵……

四月的阳光,暖的让人心醉;四月的小雨,轻柔润滑;四月的风,暖意之间偶尔夹杂着一丝丝凉意。四月,曾经认为最美的季节,明天一切都会改变,也许会生不如死或许死了也会是另一种解脱。从小就觉得,如果可以选择死亡的时间,我宁愿死在最美的四月里最美的那一天。一直都不是很坚强的人,甚至懦弱到想一死了之,平时总是假装很幽默的调侃自己过的还不错、很开心。

我知道我们的距离已经越来越远,不知从何时开始我们都选择了与之相反的路,一直不愿意放手是我的错,明知道看不到明天与未来却一直不能去释怀。"如果不能相濡以沫的相守一辈子,就让我们相忘与最初”我们都应该学着去接受和看清事实的,不能永远活在假想中。

阅读是最美的姿态

文/周广玲

阅读于我,是一个享受生命的过程,快乐而充实。有人喜欢逛街,有人喜欢旅行,而我最喜欢的是一个人安安静静地读一本好书。不论是躺着,还是卧着,或是站着,阅读都令我忘情投入。当一个人融入书本里慢慢品读时,阅读的姿态是那样的生动美丽。

腹有诗书气自华,正因为有了阅读,你会发现自己更加自信了,气质自然而然流露出来。阅读那样“枯燥单调”的姿态,其实是最美的姿态。不论是你坐在书桌前,还是躺在床上,甚至是在地铁站、火车上,阅读是人世间最优雅的一种姿态,一种最值得审美的姿态。正因为有了这种姿态,你才会变得更具实力,更有魅力。

犹太人是很聪明的,富有智慧,书则是他们最好的教育。据说在每一个犹太人的家庭,当小孩子稍微懂事时,母亲就会在书上滴一些蜂蜜,让小孩去吻。这种仪式的用意不言而喻,意在告诉孩子:书是甜的。书有了迷人的味道,吸引着我们不断阅读,开启我们的智慧,给我们更多的惊喜。

阅读是一种美好的精神活动,是一个获取知识的重要源泉,是一个民族自强不息的重要标志。从古到今,阅读记载着社会的进步,让人类不断发展,所以,我们不能缺少阅读。从一定意义上说,一个人的精神发育史,就是一个人的阅读史,而一个民族的精神文化发展,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这个民族的阅读状况。

捧起书本,就是捧读一整本的思想;翻阅书页,就是畅游一个精神的海洋。阅读已经成为一帧最具魅力的风景,一种最美的姿态。真正潜心和书对话的姿态是美丽的,它的美在于求知、渴望和追求。读书人和不读书的人仿佛身处两个世界,一边是繁花似锦,满怀自信;一边则是单调乏味,意乱心烦。阅读的人生是美丽的人生,唯有读书,你才能更好地理解生活,感受生活,品读出生命的况味。

阅读是最美的姿态,这种姿态是日积月累的,是历经岁月而更加迷人的。这种“姿态”是坚持阅读,才慢慢积蓄而成的一种“气”,它从人的灵魂之处,从人的体格、骨骼之中无声无息地散发出来,是一个人最美丽的姿态。

文/星星点灯

人世间有很多美好的事物在发生,人世间也有很多美丽在我们身边,这些值得我们留恋和珍惜。当我们发现了这些美,说明我们有活着的条件和理由了。

可以这么说,地球上一切都是美的,包括一些阴暗一面,因为那样可以反衬出光明的美。我们都希望有美好的事情出现在我们的身边,都希望自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人,我们同时也希望我们的内心深处充满美的基因。我们每一个人,也一定希望把最美的一面展现出来,并且去传播这份美。

努力去回忆历史,我们发现了很多的美。从女娲造人,盘古开天辟地以来,人类对大自然的征服从未停止过,人类为了能发现世间的美,不断探索进步,一代代人甚至感受不到未来的气息,就已经深眠至今……,他们心中折射出来的美是最纯洁的。原始社会中,从母系氏族到父系氏族的演变,也说明了人类灵魂是美丽的。到了新的时期,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人类在努力改造世界,都是美的化身,是美的象征。

细心观察生活,我们更能收获美,美的存在感也一直在我们心中永驻。人与人之间,我们相互信任;我们懂得珍惜,宽容;我们知道去爱;我们学会了放弃;我们也明白相互利用……一切都应该归功于人类的智慧、能力和本性美,这是美的结晶。动物与动物之间,它们为了生存,相互厮杀,和谐共存,形成了亘古不变的生物链……都是大自然赐予的美,是美的结果。人和各类生物之间的较量、利用以及和平相处,也能诠释出美的真谛。

世间的主宰者是人类,我们人类的美也是最重要的,不容忽视的。现实社会中,我们的美,也是无时不在的。朋友之间,君子之交淡如水,却有无穷无尽的力量,这是友情的美;亲人之间,视若己出,淡化名利,这是亲情的美;爱人之间,朝夕相处,和和美美,不分你我,心心相印,这是爱情的美。没有了美,一切都是幻想,一切都是肥皂泡,一切都是真空世界……

我们发现美,是必然的;我们赞美美,是有必要的;我们向往美,是本能的;我们珍惜美,是何乐而不为的。美是我们生命的价值,美是我们的外衣,美是我们要创造的,美是我们可以馈赠给他人的。所以,美应该时刻在我们心中,掌握在我们的手中;美,要被我们好好收藏;美,需要我们传递!@

对于美的小感受

文/青青木苔

最近因一些事而感烦心,特别是对于爱情是困惑的。对于23岁的单身姑娘来说,此时可能最关注的还是“美”的问题。我曾今十分注重心灵的美,然而自己却也难逃外貌协会。至于为什么?自己对另一半倒是完全可以忽略长相的,为什么依旧沦为外贸协会了。诚恳的说,我是好面子的,虚荣心作祟。这是我最大的缺点。曾经暗恋多年的学长在我认为是我最纯粹的爱情,但终是不自信的。后来的爱情却充满了各种各样不够纯粹的原因,在我看来都不过的关于匹配指数的不协调或是协调。

美?想起蒋勋先生所讲的宋瓷之美,多想能成为那样不自觉得美,而十分的美的。谦卑,宁静。多想远离世俗,能追寻自己的内心。然而我终于还是沦为俗人,并且俗不可耐。为世俗的眼光,放弃自己的爱。

接受并不完美的自己

人的成熟程度,是以三十岁为分水岭的。

三十岁以前,对自己没有一个全面的认识,甚至还有一点不自信。三十岁以后,对自己的认识渐渐清晰,并慢慢接受和喜欢上这样一个自己。

先说外貌,是典型的络腮胡,遗传的,倘若不刮胡子,穿着不讲究,会很有几分沧桑感,谈恋爱的时候,老婆说偶像是童安格,我颇有几分得意,因为,形像颇有几分神似嘛。婚后,老婆喜欢的风格大变,又说喜欢白面书生,于是,我每天刮两次胡子,把自己打理得很整洁,有时候,还戴上眼镜,倘若穿个长衫,颇有几分民国知识分子的遗风。我想,装斯文我也是在行的。

平时喜欢呼朋引伴,喝点小酒,唱支小歌,兴致高的时候,喜欢找人合唱,无论是情歌还是摇滚都能对付。酒席之上,胡话连篇,讲到兴头上可以滔滔不绝,吓跑美女无数。

原本不是一个喜欢拍马屁的人,但外公临死前对我说:生活在这个社会里,马屁有时候还是要拍的,但不要恃强凌弱。觉得似乎也有几分道理,但马屁还是拍得不够利索,有时候甚至还会拍错地方,幸好,我的上位与拍马屁无关,盖因我的专业功底和资深专业经历使然。

是一个深富同情心的人,每次去市区,都准备好许多硬币,见到年老的乞丐就扔几枚,有时候来回扔好多次。有一次,在小镇上遇到一位拾荒的老人,在寒风里蹒跚,看不过,掏出20块钱递给他,一句话也不说就走了。这种小钱对我来说无足轻重,但对一个拾荒老人来说,一天的饭就有着落了。

是一个嫉恶如仇的人,看到不顺眼的人一句废话也不说,哪怕是领导也丝毫不给面子,我的死党们都知道我这个臭脾气,但也拿我没办法。一句话,不喜欢违背自己的内心。

是一个很看重朋友情谊的人,与朋友在一起,常能畅所欲言,我交朋友的原则只有两条:1、坦诚。2、求同存异。有几个特别好的朋友,无话不说,可以引为知己。

平时,喜欢下下围棋,看点杂书,书中,尤喜历史与地理类,分析原因,可能是初中时候就喜欢上的。家里的小房间专门用来堆放杂书,看书并无计划,随取随阅。日积月累,量也颇可观。看书之余,也喜欢涂抹一点文字,水平不咋地,但在同学、同行中间有一点知名度。

在诸多爱好中,最爱烹饪,这是没有一点矫情成分的,厨龄15年,厨艺在老婆的鞭策之下也日臻完善,可以做精致小炒,也可以应付五十人左右的酒席。最近的一次完美发挥是在丈人六十岁寿辰上,宾客好评如云。

曾经看过一句话:一个没有缺点的人,通常优点也很少。大概中了这句话的毒,一度很惶恐,惶恐在于,我确实找不到显着的缺点。于是,搜肠刮肚想。还是有些缺点的。

其一,外出和朋友喝酒的时候,老婆电话催是没有用的。我的理论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就凭这一点,我在死党里威信极高,但说归说,一旦老婆下最后通碟,我还是要一溜小跑跑回家的。恩,这是个态度问题。

其二,拖地不够勤快。除了拖地,其他家务我一样没少干,但最怕拖地,因为按照老婆的标准是要拿着抹布跪下擦的,这个活干不好,于是只好偷懒。

其三,太无厘头。胡说惯了,刹不住车,有时候一家子吃饭,我又开始信马由缰了,把她们给呛着了,这都是我的错。

其四、短期记忆力不太好,常被老婆说成是“老年痴呆症”,每次去街上买东西,总是丢三落四的。这个毛病一直没好。

想想,缺点也就这么多了,不知道买水果挑选不仔细,经常把烂水果买回家是不是缺点?如果是,大致还可以加上一条:粗心。

啰嗦了这么多,还是要加上一句:虽然我并不完美,但我是喜欢我自己的。于是,所有的自恋都有了出处。

午后时光

文/赵飞雁

冬季的阳光,流动的音乐,成堆的书籍,浮游的尘埃,现在这一切在我眼里,都变成了一个美好的永恒。这样的时光是美的,只是不知道应该怎样来表达我内心的欢喜。只慵懒地斜卧在阳光下,感触着光和热。这样闲散的时光以前从未有过,或许应该说,这样闲散的心情以前从未有过。

抱着电脑,开始絮絮叨叨一些不知所云的话语。或许这样的文章显得冗长乏味,甚至毫无逻辑,但是这不过是我的一种情绪,像是一场海啸,一浪高过一浪,去吞噬着自己的大脑,是一种放纵的发泄,是一种随性的抛掷。这本身是一件很生活化的事情,想写时就写点,不想写时就丢下,不喧哗,不热闹,只从属于自己。这一段写作时光,就变成了一段自己的时光,是完全自我的,一意孤行,孤芳自赏的,它虽然流动着,却又静止着定格成了一段永恒。

前几日重新翻阅了三岛由纪夫的《金阁寺》,大约是看了《美学四讲》,因而在翻阅后半本书的时候,有了一种全新的认识。金阁寺被三岛由纪夫营造出了一种无尽的美,世界上任何的美都不能与之相比。只是,金阁寺无与伦比的美,不过是内心的臆造。最终这种得不到的美填补不了沟口(主人公)自身的残缺,沟口对金阁寺的爱转化为了嫉妒恨,最终放火烧了金阁,让自己和美共存亡。“金阁的美无从抗拒,唯一的方法,就是通过焚烧它而在心中再一次确信它的美,并得到升华。“可是最后,沟口还是是逃了出来。他出逃的原因我依然是疑惑的。也许,他连心里的金阁寺也一起被烧掉了,他摧毁了自己内心里恪守已久的信念,不再寄希望于世间的任何东西,从而成全了自己,拥有新生。

也许,在每个人的脑海里都会有一座金阁寺。这个“金阁寺”或许是具象的,或许是抽象的,但一定是你认为美的东西。这美的东西,就像是沟口对金阁寺的迷恋,被我们用幻想和期望灌溉着,隔绝着外界,孤独着用激情去凝望。然而这被我们倾注无数幻想的美,不过是极其平庸的东西,它看似是最无用的,却往往要主宰我们的意识。在无尽的岁月里,它总会散射出淡淡的曦光,能照亮前行的脚步,却也能消耗我们的体力,蚕食我们的生命力。

书里提到,“逢佛杀佛,逢祖杀祖”。大概这里的佛,和祖就是指内心的虚妄和幻想。佛和祖本就从没有存在的。我们心里的金阁寺也不过是虚拟地存在。美是永恒的,难以磨灭的。因此将美毁灭是无意义的行为。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美都是永恒的存在的,因为美变成了人的意识,和人的思维难以割裂,或者说美转化成了另一种形式存在。霎那间,想起了看过的一部法国电影《香水》,一个嗅觉天才为了保存年轻少女身上的味道,而不断地杀人。少女是美的,身上的味道也是美的,当毁灭了一个少女的时候就成就了一瓶香水,一种永恒的气味。这是一个等式,而构成等式平衡的原因就是美的属性。最后在主人公要被送上断头台时,他凭借一瓶香水,让所有人置身于美的仙境,人们忘却了对他的仇恨,转而诚服于他散的美。罪恶,生命,亲情,在那一刻都消逝于美的魅力。美控制了一切。

美,永恒着傲视一切。这一段光阴也是美的,只是光阴是一种恐怖的东西,无论是什么,都会被它伤害地体无完肤,它的生命太漫长,而我们活的太短暂。沧海一粟。只是除了美,永恒的美。美的永恒和光阴比好像也没有输啊。日子织成金丝,一寸一寸地缠绕在我身上,午后的阳光开始寡淡,只是这一篇断断续续的文字停留在这里,偏偏又构成了永恒,天长地久。

这样想起来,我自己的时光已经穿越了时空的隧道,成为了永恒的凝铸。

八美

文/贡嘎卓玛

“康巴十分美,道孚有八美”的顺口溜,指的就是我的家乡——八美。

八美,一个多么美丽而让人富有联想的地方。这里风光优美,景色宜人。有连绵起伏的山峦,有一望无际的田野,有清澈见底的溪水,有雄奇壮观的石林,还有金碧辉煌的寺院和独具特色的藏房。在蓝天白云下,与远山近水,村落人家相辉映,近看远观皆为美景,无不令人流连忘返。

“春赏鲜花夏避暑,秋观彩林冬踏雪”是八美四季风光的特点。

春天,绿草茵茵,野花遍地,泉水叮咚。尤其是一簇簇,一抹抹或粉、或白、或紫的杜鹃花渲染在每一片绿意之中,让人赏心悦目。

夏天,这里空气清新,气温凉爽,是避暑度假的胜地。金色的油菜花和紫白色的碗豆花镶嵌在绿浪翻滚的青稞地里,与蓝天白云、高山流水、林海草甸交相辉映,变幻出一道道独具特色的迷人风光,令无数游客迷醉其间。

秋天,到处一片金色,一阵秋风吹过,田野里泛起阵阵金色的浪花,犹如一片金色的海洋。被金黄的草甸衬托的成群牛羊,在太阳下像在黄色缎面上的彩色图案一样美。色彩斑斓的彩林,更像一幅精美的水彩画。远处传来牧女委婉的歌声,还有田间地边丰收的朗朗笑声,令人心旷神怡。

冬天,山峦与树林银装素裹,大地变成了粉装玉砌、琼枝玉叶的银色世界,如诗情画意的人间仙境,让世人向往。

八美四季风光无限,四时景色各异。雄伟的雪山,肥美的草地,奇幻的石林,美丽的花海……构成了一幅精妙绝伦的天然画卷。我爱家乡的山山水水,爱四季赋予家乡的美景。

秋天

文/世盖道格

捏一张漂漂老师的上海照片,捏一张闺女的北京照片。朵朵白云在湛蓝的天空中飘逸……徜徉……形成了唯美的动感。秋的韵味是大自然的律动,夏季开始沉寂,晨露开始打湿蝉翅,秋虫知味低吟浅唱。秋风微起,秋叶未落,秋高气爽,秋色宜人。秋天的美在一份明澈,秋韵在我们身边开始绽放成熟的魅力。都说秋天是收获的季节,谷穗低垂,瓜果飘香……尽管我春播撒出N多种N多颗种子,有丝瓜、南瓜、西瓜、冬瓜、苦瓜等等,至今颗粒未收,唯一得到安慰的是其中一株开出点点金黄色的小花,以示鼓励我明年继续,但由衷的欣悦仍在心底荡漾,因为秋天来了。我喜欢秋天,它是浪漫的、唯美的,既有感性的色彩,又有理性的沉静;既有成熟的风韵,又有洒脱的禅境。秋天端庄秀丽、雍容华贵,它是一首诗、一幅图,万美之中秋为最!秋光明媚格外透明,恬静壮美,深感浪漫多情。秋月皎洁娇柔凝神,静谧深沉,令人心怡陶醉……春夏秋冬四季我最喜爱的正是这淡泊宁静的秋色,最钟爱的正是那温柔多情的秋韵。

夜深人静 午夜的萨克斯

文/周华

夜深人静,万籁俱寂,一曲婉转缠绵的达克斯徐徐飘来,带着凄楚、带着思念、带着无奈、带着期待…

午夜的萨克斯响彻天际,忧伤的旋律填满整个城市的所有缝隙,孤单的灵魂在灰色的上空飘来荡去,无所思、无所依。心如千古风月里飘零的一片落红,任其憔悴残败,任其枯萎凋落,但依旧会舞动出万千柔情,留下最后一缕残香凄美了如水的月华,染出丝丝青涩的忧伤。只因,只因你不在的夜晚,幽冷的夜才滋生寂寞,释放惆怅,以至于落于笔端的斑斑墨迹文不成章,诗不成行。嘴角边涩涩的呢喃只能与风一起化做一声叹息,悄无声息地弥漫在夜色中。

是谁?是谁在奏响这首曲子?婉转悠扬中滑过的却是片片心伤,无休无止的在我的世界漫过响起,落在心里便永恒成思念的旋律,轻轻掀起了心底幽远而绵长的相思,透过橘色的灯光,依旧映出你的身影在冬日的夜风中飞扬成一幅绝美的画面,你怎么可以美的如此摄人心魄?怎么可以美的如此夺人灵魂?知道吗?在无尽的红尘里,只有你能让我落下一地的酸,也唯有你能让我感受瞬间的心醉。

阵阵冷风袭来,舞动着单薄的衣衫,轻轻的抬起头遥对着你的方向凝望千里烟波,处处是凄迷……

也许你是我前生不忍流的一滴泪,滑落在今生的眼帘,所以才会让我在今生泪水盈天,一倾再倾。想你千遍万遍,念你肝肠寸断,醮尽笔墨也诉不尽心中对你无尽的爱恋和思念。

丝丝诉说揉碎在午夜里,那一片痛彻心阑的花瓣你可曾听见?寸寸柔肠遗失在夜风中,那一滴偷垂的清泪你可曾看见?我知道,你一定能听见散落一地的片片心语,也会看见飘落满地的一颗颗晶莹的心粒。只因,彼此的爱契合在骨髓里,流淌在血液里……

是谁?是谁在彼岸轻轻呼唤?顺着风的方向,目光穿越山峦跨越海洋…你,踏着月色轻盈的走来,用你怜惜的眼,深深的望向我眼睛的深处,用你纤细的小手,穿过凌乱的发丝温柔的轻抚我冰冷的面颊。我知道,是你再不忍看日站在旷野的风中痴痴等待,夜夜伫立窗前让忧伤覆盖双眼。于我,从来没有一个冬天,让我的思念有了这样的温度,连冬日的寒风频吹,也让我体会到那是一种凄美。

几许痴狂与不舍,萦绕心间的依旧是那百般柔、千般意,烟锁重楼却锁不住那双深情的眼眸,深深庭院却束缚不了那颗眷恋的心,只是……只是情到深处,怎由人?

最美的勒痕

文/雷焕

庚子新春,天气阴晴不定,除了除夕的晚上偶尔能听见几声花炮的响声,大街小巷显得异常冷清安静。相信大部分人是往复于“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的固定路线中过年的,在焦虑中,手机、电视、电脑陪伴左右,无时无刻关注着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最新消息。大概没有人会想到人这一辈子还能经历着“没有自由”,不敢出门拜年,不敢胡吃海喝,只能窝在家里过年的情形吧?有人憋屈,有人抱怨,有人谈疫情色变……不断攀升的确诊病例,一时间让人恐慌。84岁高龄的钟南山院士通过权威媒体回应公众关切:“尽量减少走亲访友,尽量少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出门戴口罩,勤洗手,多运动,少熬夜,健康年才是幸福年!”钟院士给不习惯窝在家里过年的十几亿民众吃了颗定心丸。因为要在单位值班,公交车停运了,我每天早上比平常提前半小时步行去上班,除了棉衣、帽子、手套保暖周身,必须戴上口罩。步行半小时到单位,眼镜模糊了,口罩湿透了,两只耳朵被口罩带勒得生疼,不由得抱怨起这该死的病毒。

大年初六,央视新闻频道报道驰援武汉的女军医刘丽摘下口罩的一瞬间,不经意间让我的眼眶湿润了。刘丽是陆军军医大学西南医院肝胆科主管护师,大年三十那天下午五点半,已经过了机场安检,准备去外地看女儿的刘丽被医院召回,当晚又紧急登上去武汉的飞机。出征前,西南医院为奔赴抗疫一线的医疗队队员打了一针胸腺肽用于提高免疫力,对于打针有些害怕的刘丽被媒体拍到放到网上,网友们为她加油。一周后的大年初六,在抗疫一线奋战多日的刘丽被媒体拍摄了一张近况,照片中刘丽的脸上因长时间佩戴医用口罩出现了很深的勒痕,这张照片发布之后,有媒体把它放在网上和刘丽出征前打针的照片做出对比,很多网友看到这组对比照后纷纷表示心疼。有媒体当时称,这组对比照是“疫期最感动的一组图”。

刘丽说,没敢告诉父母她来武汉抗疫一线的事情,后来他们是从电视上看到的,他们打电话嘱咐她注意安全,她不敢和家人视频,害怕他们担心。刘丽说,其实感人的事情每天都有,每个队员进去都会遇到很多,毕竟得这个病之后大家还是很渴望自己能够早日康复的。特别是听说我们解放军的医疗队来了,大家更加期待了,这些病患的情绪我们都理解,有的病患比较焦急,其实我们都理解,毕竟我们平时在临床工作的时候,也都遇到过各种各样的病患,我们都理解。有的病患特别配合,跟我们竖起大拇指的时候,我们也特别感动。有一天上班,大概是快到晚上十二点的时候,我和我同事正在值班,结果被通知一下子来了六名患者,当时他们到的时候,我们需要收集身份证信息,我觉得他们都特别配合,有一个就问我说,因为我们穿着三级防护,谁也看不出我们是谁,她就问我说,“您是不是解放军的医生啊?”,我当时穿着很厚的防护服没法跟他们说太多的话,因为特别“憋气”,我就比了个ok的手势,告诉她我们是解放军的医疗队,那个人知道后感觉就松了一口气,这件事让我特别地触动。

跟刘丽一样的一线医护人员,还有陆军特色医学中心普通外科护士长蒋小娟,除夕夜,随陆军军医大学医疗队出征,前往武汉金银潭医院,5天后,在进入工作岗位前,她特意在鼻梁和两侧苹果肌贴上创可贴,缓解护目镜的压伤痛;西南医院感染科护士左青秀,值班4小时发热门诊后,鼻梁被口罩夹出了水泡;西南医院刘慧敏医生,白皙的脸庞全是汗水和勒痕;西南医院感染科护士陈静,刚下发热门诊,她的脸上被口罩留下累累痕迹……

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每天要面对感染病毒的患者,为了防止交叉感染,穿上密不透风的防护服,戴上口罩、护目镜,不敢多喝水,害怕浪费为数不多的防护服,有的人甚至穿着成人纸尿裤,一天下来,口罩、护目镜的勒痕布满了原本帅气美丽的面庞,防护服包裹下的衣服湿透了。

像刘丽护师一样的千千万万个奋战在抗疫一线的医务工作者,他们摘掉口罩、护目镜后的勒痕,比这个春天最美的花朵还要美!那一道道勒痕,是提前颁发给逆行者的勋章!

一季完美的落幕

岁月更迭,每一季都有每一季的风景,春意盎然,绿树成因,枫叶霜凌,白雪皑皑,然而,每一季都逃避不了一个落幕的结局。风景如此,人也亦然。当晚风袭来,也渐渐吹起心中的遐想,平静的心情微微荡起涟漪,借此心情,我想写写人生旅途中那一段段感情的完美落幕。

时光倒流,我们还是那懵懂少年,少年的心事如朵朵莲花开放,悄无声息,然而过后才发现映日荷花别样红。从感情的萌芽,到开花,再到凋零,经过的岁月或长或短,最后迎来了完美的落幕。有人会迟疑,难道最后伤心离别,转身离开,没有牵起对方的手走到最后,这也算是完美的落幕吗!人生有情,也因有情而成戏剧。然而戏剧也有悲有喜,喜剧固然让人欣喜,但悲剧也别有一番风味的,不是吗?既然戏剧如此,一段感情又有何不同呢,爱过,笑过,痛过,哭过,还有什么事情让你有如此具体的感受了,爱过了,就别去问爱得够不够深,这段感情值不值得,因为离开的那个人不会再去问这没有意义的问题了。爱过了,离开了,就给自己一个完美的落幕吧。一个人能否成熟,不是他经历了多少,而是他能否能从经历的事情中做一个总结。一个炎热的夏天才熬成了一个收获的秋天,一季酷寒才迎来万物复苏的秋天,而我们呢,用一段最美好的青春岁月换来了什么,是换来悲伤,还是换来无法牵手到最后的遗憾,都不是的。其实落幕是否完美,决定权还是在自己手中的,想要继续下一段旅途,那么在爱的那一页放上记忆书签,然后轻轻翻过那一页,告诉自己,就算情节再缠绵,再让人难以忘怀,都已属于过去,现在就背上行囊,继续旅途,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直到遗忘。时光如水,岁月如歌,获许我们怀念的只是感情本身,与那个人跟本无关。人生如戏,每个人都是自己故事里的主角,能崭断的感情戏里面,我们只是充当了一个配角而已,所以不要遗憾,相信有那么一天,一部戏的主角会是自己。转身离开,把优雅的背影留给过去,用微笑面对未来,这将是你这一季完美的落幕。

前面所说的是给自己的一季一个完美的落幕,而此刻我要说的是给这一季的感情一个完美的落幕。熙熙攘攘的人海之中,是缘分让两个相爱的人走到了一起,那么请学会且行且珍惜,走过花开,迎来花落,流年似水度,两颗彼此温暖的心会贴得更近,所以这无疑也是一季完美的落幕,只是这一季就是一生。

夜读

文/陌上桑

夜读,是一件美妙的事,尤其是在冬夜。

夜深人静时,拿起一本书,随心所欲地读起来,难得的宁静、安心。不必担心有人来打扰——他们都已睡熟了;也不再经受手机的诱惑,网络好友也都下了线。这个时间是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

蓦然有了“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豪迈。是啊,自己的时间,自己的空间,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大可以任意驰骋,纵情文字。

也许,你翻开的是一本看了许久没有看完的小说,精美的纸张、清晰的字迹、富有吸引力的故事情节,一切都那么舒心,一页页看下去,不觉已至深夜。也许你翻开的,只是一本薄薄的杂志,有青春校园故事,有明星访谈,有励志文章,甚至还有心理测试,杂七杂八,可同样觉得很好。也许你翻开的,是孩子的绘本,却也不觉得乏味,饶有兴趣地看一个图文并茂的童话故事,霎时你觉得自己也成了童话里的人,纯洁,美好。

靠在床头,就着橘色的灯光,也许还有偷偷溜进来的月光,有滋有味地读书。当你翻书的时候,那些文字一个个生了翅膀,开出花儿,从书上飞起来,嘤嘤嗡嗡包围了你,似春风、夏雨、秋云、冬雪,把紧迫感、压力、懊恼一点点洗去,把善良、从容、快乐和美的种子种在了你的心里。

夜深了,周围静悄悄的。当睡意袭来时,合上书,梦境也一定甘甜美丽,它映照在你恬静的笑容里。谁也不知道,这些书,在不经意间,带给了你那么美妙的体验。

完美的“逆袭”

文/余嘉

还没到周末见面,我的好朋友已经迫不及待,把她穿的新布鞋拍了照片给我看。鞋面是蓝色调,印有水墨风格的荷花图案,装饰着一个蝴蝶形盘扣,最让人惊叹的,居然是传统的布制千层底。

我很是夸赞,把照片给我的同事看。正巧这天我有位男同事也穿了双新买的老北京布鞋,他一边凑热闹抬起脚,一边还说:“这鞋灵光!穿着舒适轻便,还透气不出脚汗,穿了它就再不想穿皮鞋了。”这句话又得到了一致赞同。

说者无心,我听着,却感慨不已。真是此一时,彼一时啊。记得三十多年前我读小学时,小伙伴们除了六一儿童节必备的白球鞋,穿的就都是布鞋了。有次一位女同学穿了一双白色搭扣小皮鞋上学,全班女生满眼挡都挡不住的羡慕。现在,轮到穿皮鞋的人追着布鞋买了。

以前,布鞋哪用得着买呢,都是自家做。那些困难的时月,生活条件差,往往一件衣服要从老大穿到老小,“大穿新,二穿旧,三穿破纳透”,直至破得实在补不起来,勤劳的主妇就把这些旧衣服收集起来,抽个时间把它们洗净、拆开,剪掉拼缝接口,然后用面粉兑水熬成浆糊,把大小不一的零碎破布拼着形状一层层粘起来,往往要粘上十几乃至几十层,才成为一整张厚厚的、平整的、硬绷绷的“水布底”。把水布底按照“鞋样”剪好形状,再把多层水布底叠好,用针线固定,就叫“纳鞋底”。

纳鞋底一般都是忙里偷闲。那时候,没有洗衣机、煤气灶这些现代化工具,繁重的家务活全靠两只手,所以只能在忙家务的间歇,或夜深人静将睡的时候,抽空纳上几针。昏暗的灯光下,妈妈一针扎下、顶箍一顶、把线快速一拉的动作,线迅速穿过鞋底、摩擦发出的那种“呜呜”声音,清晰地留在多少孩子的记忆里。

接下来还要做鞋面。做一双鞋,要花一个星期,有些人家家里孩子多,每年光布鞋就要做七八双。这一双双鞋记录了妈妈们多少的辛劳付出啊。

等我稍大一些,穿布鞋的人就很少了。先是白球鞋普及,然后流行运动鞋,接着人人都穿起了皮鞋。收入逐年增加,市场也越发繁荣,高跟的、坡跟的、浅口的、满口的,各种款式,让人眼花缭乱。

谁知,三十多年之后,原来式样单一的布鞋,竟然成了时尚的宠儿,变得款式多样,别具美感。更重要的是,现代人开始强调环保、养生、天然等种种理念,布鞋因为具有透气养身的特点,受到人们的喜爱。现在穿布鞋,再也不是贫穷的无奈接受,而成为了一种时尚的选择。

到店里,各种颜色、花式的布鞋应有尽有,再也不用妈妈挑灯夜战。如果不想逛街,还可以网购,购物网站上“筛选”“推送”等各种功能,能够让人快捷而集中地进行浏览。找到合意的“宝贝”,付款后三两天就能送到家。

都说“时尚”是一种循环,这句话有道理,但不完全正确。改革开放四十年,布鞋重回人们脚底,并不是简单的循环,而是一记完美的“逆袭”。这记“逆袭”,是以社会发展、经济腾飞、物质丰富为基础的,让我们看到了短短四十年里,人们生活收获的大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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