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曾热烈地喜欢过冬天

作者: 刀了个刀 2015年12月09日情感美文

我出生在冬天,元旦之前。落地那会儿,美国人民正过年呢。

从我记事开始,到大概小学六年级前,如果有人问我,最喜欢的季节是哪一个。我百分之百回答冬天。而在整个冬天的记忆里,最清晰的两个节点,一个是我生日,一个是新年。

那个时候小孩子过生日,基本上就是叫上亲戚朋友来家里吃一餐饭,夜里再晚一点,就支起个架子烧烤,不过寿星小朋友早就忍不住先把县里不知哪个年头就存在的“厦门蛋糕店”出品的奶油蛋糕端出来了。就等大人们在各自开摊儿吃烧烤或打麻将前,先把“切蛋糕”这件杂事儿解决了。最小那会儿,还不知道过生日可以拿蛋糕抹脸儿这回事儿,也舍不得。

如今的蛋糕各种各样五花八门,不说冰激凌奶油这回事,就蛋糕底的颜色都可以用七个彩虹色召唤神龙。当时的奶油蛋糕,在我印象里,只有几个款式。硬成块的白色奶油覆盖在淡黄色的松软糕底面上,裱有极多颜色极其“塑料粉”的玫瑰花,还会用一种大红色的酸得要死的透明“果酱”写上“生日快乐”几个大字。现在想来,这蛋糕确实是难吃,因为生日在冬天,奶油很容易就结成很硬的块状物,咽下太过油腻,铺在舌根上久久不化,扔了又觉得可惜,只能慢慢地吞掉它。即便蛋糕难吃得让我印象如此深刻,但我还是记住了这寥寥可数的生日快乐。其实帮我庆祝的人并不多,因为家里属于拮据型,妈妈能让我定到蛋糕就很开心了。有几年,再小一些的时候,我是不记得生日的日子的,妈妈也就让它过就过了,我常常回过味来才觉得好像今年少了点啥。

最隆重的生日,是六年级那年。大概心智渐渐长起来了,小女生总想给自己找点显得自己“很重要”的证据,于是嚷嚷着要过生日。表哥与我同年级,算是我们这一届的坏蛋头子,就好找了他的一群兄弟们,给我送了不少礼物,毛绒玩具、音乐会等等,还有一束假花。那天晚上,我在校文艺队的很多女同学也都来了,他们是我结交到的第一群关系比较好的朋友,他们的到来,无非更让我觉得自己“真重要真幸福”。可惜在收获了一堆的礼物和祝福之后,他们连蛋糕也没吃上一口就走了。因为家里原本也没打算为我过。

即使很多意外很多失落,我依然莫名地期待着冬天,冬天一来,就可以过生日了。就好像所有的美好等在那一天,为我准备着。

当年,我就是这么热烈地喜欢着冬天。

高中之后,我开始了漫长的在外求学路,因为身体不好频频晕车,我甚至每个学年也只在寒暑假回家度过假期。16岁的我有了敏感的情绪,很自卑,也不知道怎么跟人交朋友,甚至与舍友们再靠近一点点都会战战兢兢。当时也有了喜欢的男孩子,依然是因为自卑,没敢走出那一步,硬生生浪费了美好的初恋年纪。

话说回来,当时的冬天给我什么感觉呢?我有些不敢期待冬天的到来了,我不想几件薄薄的秋装叠着穿,鼓鼓囊囊地胖成一团,显得寒冷又寒酸。也害怕叔叔婶婶邀请我去他们家吃饭过生日,我不擅长与生疏的亲戚交流,他们为我准备的所有都会让我手足无措。我也怀疑过自己是不是不知道感恩。后来才发现,因为这是第一次有人抛出如此美好的橄榄枝,是我不知该如何回报的逃避反应。

高考那年的冬天,正好碰上五十年一遇的雪灾,湖南的高速路堵了好几天,新闻里每天都在播报公路周边的村民每天为客车、卡车司机和乘客们送泡面开水面包。在学校这边,热水供不应求,每天晚上不用热水泡泡脚几乎无法入睡。就我生日那天,我到别的宿舍拿叔叔婶婶给我送的一些饭菜,还导致了我晚归,不得不洗冷水澡。天知道有多冷。

不过那个时候,在下晚自习之后,去提热水泡脚,再买上一颗烤贡丸吃是最美的了。女生宿舍区拍着很长的队伍,我们先走到旁边的小卖部花5毛钱买一颗香得让我们误以为这是全世界最好吃的贡丸,再一个大跨步拍到队伍后边。等轮到我们打水,贡丸也刚好吃完。

香菇猪肉贡丸是小卖部唯一的贡丸品种,大粒的香菇被猪肉泥零零散散地缠成一个球,烤炉微微烤焦了肉泥部分,香气就从这里来。贡丸一如既往的紧实弹牙,不敢咬太大口,而且越小口嚼越久就越香甜,还有点点焦香的肉汁缠在牙齿中间,我们就用一根竹签,慢慢嚼啊嚼,嚼过了一整个冬天。刚来南宁的时候,我在市中心商场楼下的小卖部见过单个买贡丸的,1元两个,爆浆的就1块5,但是怎么也没有当时的好吃。现在的便利店,一个贡丸要3块钱,个儿大,饱满,更香。可我再也没吃过。

大概也就是从高中开始,我再也没有特地过过生日,顶多在那天给自己多加一份肉,然后好好回宿舍睡觉,告诉自己,这么多人都没过生日呢,我也要当这么酷的一个人。

当年,冬天就是这般让我害怕又喜欢着。

我一个人住了两年多,四年前刚离开校园起,我的从抗冷措施从只有一个两根发热灯管的“鸟笼”却暖气,到稍高级的取暖器与空调、电热毯并用,越来越丰富了。并且,也把过生日这件事看淡了。可是我变得讨厌冬天了。

大学时候,以及前两年胖的时候,我还可以以“冬天看不出胖瘦”来撑起我喜欢冬天的宣言。可是渐渐地,冬天在我看来,不仅象征着寒冷,还象征着“孤独”、“饥饿”、“更宅”、“连一起吃饭的人都没有了”。

有一次,我一个女同事问我,为什么老呆在办公室,我说办公室暖呀,有空调呀,我还得加班呢。结果她说,家里多好啊,家里人多气旺,都是暖的。敢情我这么多年习惯的冰冷的屋子,居然只是因为没有人气才冷的。

几乎不需要任何佐证我就相信了这个论点。因为我想起初中学时候,我去表妹家玩,他们家就是明明没有开任何取暖设施,都是暖的。小姨、姨丈、表妹还是温馨的一家三口,屋子不算大,堆满了最适合冬天的零食,小孩子的玩偶,沙发上还有看电视必备的毯子。有时候饭菜忘了放进冰箱,就有着它们摆在饭桌上。而整个屋子也因为这奇妙的饭菜味道有了温温的暖意。后来我高三的时候,小姨发生意外,姨丈与表妹一起迁居百色,另外购置了房产。大学我再去他们家时,只有一室冰凉凉的瓷砖气息,白天黑夜都要裹着大衣在房间里行走。再之后,是表妹长长的离家时间,直到几乎再不回来。

此刻,我开着空调,感到空气干燥了,就关上,一会儿又冷了,再打开。这反反复复的过程,无疑证明了,我住着一间怎么都暖不起来的屋子。

然而这还不是最可怕的。冬天容易让人嘴馋,特别是有了一些小钱的现在。从早上刚刚睁眼开始,肚子就已经准备好了一天的食单。而不管是火锅,还是烤肉,甚至是一般的点菜,一个人几乎是不能完成一餐丰富的宴席的,好在我有个长期饭友,一个总是在加班的设计师。有了她的加持,我才能一次次实现大餐梦。不过她临时休假真是打破了我看似美好而平静的生活,因为,这一个星期内,我居然必须要自己吃饭,还不一定能吃上我当下想吃的东西。

就这9天内,我想了5天的披萨。从10月份开始,我疯狂地爱上披萨,这种高热量难消化的洋食品。它薄得软韧的面皮令我垂涎,刚出炉时晃悠悠的奶酪让我疯狂,吃在口中数种食材的交汇融合丰富奇妙让我崩溃。从进入冬天开始,我保持着一个月必吃一片披萨的记录。甜食是抚慰孤独味蕾的最好手段,这短时间我最常吃的披萨开在民歌湖的一个号称“海洋主图”的汽锅鸡招牌菜的店里,只出品榴莲披萨。它奇妙的菜品特色让人迷惑,不过却不能阻挡我对披萨的爱。大概是下了血本加芝士,那块披萨除了薄韧的饼皮,榴莲和芝士部分都各自出彩得过分。虽然榴莲看不出是否为原料所制,但足够湿甜又足够香,水溜溜地一口就吸进嘴里了。芝士够厚,烤的微焦,嚼起来粘软,并且越嚼越停不下,与那干干的饼皮,形成了三层各不相同的口感。

可是,一个披萨一个人是吃不掉的,过了时间也就不好吃了。而我总不能支持一个披萨吧。

所以,我再也不喜欢冬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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