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日落

2016年02月02日生活随笔

久居城市,对日出日落已经疏远得近乎陌生了。在城市里,不单日月星辰,风雨呀、树木呀,小鸟呀,也与农村不一样。什么不一样?存在方式和活动方式不一样。

城市,是人类避开大自然的一种设置。这里没有早晨与黄昏的印象,只有钟点,朝九晚五,上班下班;这里的月没有农村的亮,她是苍白的,敌不过霓虹灯。可以说根本没人去关注天上的月娘,嫦娥奔月只出现在舞台或画页中,经人娱乐;城里的小鸟怯生生,四顾茫然;城里的风没有东南西北之分,只有直街横巷之别。城里人会跑到高山上看日出,到大海边观落日。我也曾在他乡或飞机上看过日出日落,美是美了,但缺一种身在其中的味道。我还是怀念童年家乡那些普普通通的日出日落。

我们习惯于雄鸡报晓,其实,最先知道天亮了的是鸟儿们,它们夜宿村树,因为露天,当天空微微泛白,星光隐退时,鸟儿们醒来,在窝里啾啾交谈。只是声音没有雄鸡那么嘹亮,被人们忽视了。

天上星光被晨曦融化了,东方地平线上露出鱼肚白,很快就亮起一片桔黄,然后,云朵镶上轻红,霞光从地表射出,半边天被金色代替,大大的太阳露出半个脸、升起来了,光芒四射。鸟儿们早已扑腾着飞出,村前河旁有人在牵牛“叫尿”(牛主把牛拉到水里,一声声“尿尿尿”,催牛把尿拉出来,盛在木桶可作肥料)村子上炊烟袅袅、女人们在煮饭了,大地苏醒了,村落树木在晨光照耀下,显得那么光鲜,那么有朝气,真像睡足了的人精神十足。

有微风从东边吹来,真怪,太阳未升之时,你没感到有风啊!这晨风,分外清凉,带着野草禾苗和露水的湿气,吹得人浑身舒爽。

太阳已升到村上头了,农人们荷锄挑担牵牛走向田野,新一天的劳作开始了。

读那些出版于半个世纪以前的文学作品,作家们写到日出,写到早晨,从不吝啬笔墨,洋洋洒洒地抒发他们对清晨的迷醉,他们写尽春夏秋冬不同味道的日出场景,描绘了山村之晨小镇之晨雪地日出直至杨柳岸晓风残月,都给我们留下许多美的享受。但现在,这种大自然的美景被写作人忽略了,他们的笔触都在大宾馆里宴会厅上豪华车中直至医院病房。大自然的美丽,大自然的可亲可爱在他们笔下消失了,生活少了些温润。

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这是代代农人的生活节奏。较之于日出的突然而致行动有点急促,日落的平缓就让一切都显得从容。其实,日之起落运行速度是一样的,但因为可以预知,所以从容。日头行近西山了,在田中劳作的农人,可以遥见“暖暖远人村,依依墟里烟。”村子里晚饭的炊烟在屋顶升腾摇曳,像是主妇们招呼亲人回归而高扬的手。那轮金色的日头开始变红,徐徐下坠。我们见到不少画家画乡村晚归图。农人牵着耕牛荷锄归来,背景是一轮巨大的红日,光芒四射,烧红了满天晚云,这时候,落霞与晚鸦齐飞,构成绚丽世界。这确是我童年乡居生活常见的图景。也许,还有画家画不出来的歌声,那一曲《王金龙命中不幸》的潮曲,悠然飘荡在开始沉寂的田野上。

文学作品描写日出,也表现日落,那些描绘日落的章节,总比写日出的更具魅力。我曾不只一次与文友探讨这种感觉何来。大家觉得可能落日在一阵辉煌之后迅速消失,令人失落,令人惆怅,因而产生怀念。我想可能还有落日所带来的归家之温暖。当日头从地平线上消失时,暮色四合,归家农人,像被母亲巨大双臂拥进怀抱。乡村的黄昏是迷人的,那是落日的续篇。家家户户都围在一起吃饭,享受着自己的劳动果实,享受一天劳作之后的闲适。

鸡鸭入寮猪归栏,夜色渐浓村子渐静。孩子们也许静不了,到星光下的外埕去追逐戏耍;大人们去了闲间,抽熟烟,喝薄茶,天南海北说世情;女人们会各自串门聊天,三个女人凑个墟,她们有说不完的话,直到有人提醒孩子们仍在外埕疯狂,才分别去把自家孩子赶去洗澡,逼上床去。

明天,太阳照常升起落下,日子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但为何总比在他乡异域见到的日出日落更有味?想来是因为在他乡你只是看客,在故乡,你是那环境中的角色,有切肤之感。

我怀念故乡的日出日落,那是我的乡愁。

欢迎投稿,注册登录 [已登录? 马上投稿]

阅读评论你的评论是对作者最大的支持!

相关文章

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