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一首老歌

作者: 英姬 2016年02月19日美文推荐

去年仲夏回乡省亲,意外寻得一些旧时物件,其中有唯一留下的旧歌本。随手翻阅,睽违十余载的明星古装剧照贴画,微微泛黄的纸张上的旧歌词,都如久别的老友,亲昵而热切地映入眼帘。早已蒙尘的少时记忆,霎时如鹅毛大雪般铺天盖地地充盈于脑海。

四堂姐喜欢流行歌曲,中学阶段热衷于抄歌词。那时零花钱有限,她用省下的大米在学校小卖部换下了一本精美的笔记本。笔记本到手之后,她脸上写满了一个乡野丫头眼中的热切与满足。不多久,笔记本上就贴上了精美的影视明星贴画,写上了当时最流行的歌词。她常对贴画良久注目,憧憬着若是自己换上古装该是怎样一副模样。她还常给我讲,某张贴画是某电影的某某情节,吸引着我心甘情愿地跟随她的脚步。后来她忙于功课,抄歌词的光荣任务自然是责无旁贷地落在我肩上。

我抄得十分认真,连简谱与演唱者一并抄上。当然,我更渴望也有属于自己的笔记本。终于在小学六年级的某个夏日,我以接连几次稳定的双百分,赢得父亲奖励我的第一本笔记本。那一刻,幼小的我完全沉浸在无边的快乐中。那本笔记本封面是粉色温馨的小碎花,一掀开,淡淡的纸香扑鼻而来。我迫不及待贴上早已备好的贴画,兴奋地以稚拙的笔划,一笔一笔用力抄上练唱得烂熟的黄梅戏歌词。

现在想来,那个夏日与现在并无不同。只是那时比现在更容易沉浸于被围观的骄傲。就如现在,当我唱首老歌,管它是民谣小调,还是流行金曲,或激越或宽柔深情的歌声总能于现实中剥离出一个小小的空间,让诸多未遂的小心愿都有转移的所在。

那时手头极少的零花钱全用来购买明星贴画了,追赶一种无法言说的时髦。母亲常斥责我太颓废,不用心功课,于是便常与家妹偷偷在被窝,在老铁皮手电筒的灯光下,一丝不苟地完成这无法释手的爱好,直到电力微弱,钢笔墨尽。翌晨上学路上所荡漾的歌声,多是前晚所抄。大人们口中的妖魔鬼怪全被我们激越而嘹亮的歌声振逃到九霄云外,山林间的油茶花花骨朵也在嘣嘣作响中次第开放。

至夜,又偷偷从父亲的抽屉,换上新电池,往精美的贴画下,重又开始前夜简单的快乐。虽然常常这样折腾到夜深,功课却更上一层楼。后来每与家妹闲话这事儿,她总调皮地模仿母亲当年数落我抄歌费电池,在白眼中气急败坏的模样。

第二个歌本用的是父亲的记账本。当时并不知父亲有从本子最后一页往前记账的习惯,抄过几首后,便被父亲发现。那时我吓得四处躲藏。最后偷偷攀缘上后山粗壮的酸枣树桠,直到傍晚时分才回家。父亲并未斥责,后来也未再提及此事。此后我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在抄歌的道路上愈走愈远。

鉴于各班级伙伴都趣在追赶这种时髦,我开始大力开发交际能力,以互通有无。单是不停地练字这项,便可在获得学长们大赞我字迹娟秀的同时,打赏我一张精美的贴画。每张所得贴画的代价,便是帮他们抄一首歌词。不记得曾帮他们抄过歌词几何,只记得那时不论功课多少,总能完成任务。

后来班主任怒我太醉心抄歌会影响同学,罚我每节课后将黑板擦净。可这并未影响我抄歌词的热情。直到中学阶段,所抄的黄梅戏、花鼓戏、粤语歌、流行金曲、外国民歌、拜年歌等歌词,计有十本余。闲来无事时翻翻唱唱,那些歌声不管蒙了多厚的尘,总在这一刻能从各个角落倒带,汇聚到现在的时空来。清清嗓子,放开歌喉,激越的歌声,半带甜蜜半带回忆,又开始荡漾山谷间。不知那些出身土豪家的伙伴,他们空空的笔记本上,除了密密麻麻的明星剧照贴画,空白处是怎样的记忆。

班主任最后拧不过,在音乐课上和颜悦色地表扬我,说我像电影里的小歌唱家。在充分享受讲台如舞台的骄傲时刻,我的心花瞬时炸也似的绽放,仿佛与同学们已然处于两个不同世界。在同学们的注目下,我大胆抒发所有的豪情,在自我陶醉下完成了人生第一次散发光彩与尊严的时刻。余音虽不能绕梁三日,却为我在往后的人生道路中提供了丰厚的营养。

自此,每学会一首新歌,便是我炫耀的好时候。就连去看望外婆,也与家妹带上歌本这亲密无间的伙伴。十二里半外的外婆家也有与我们年龄相仿的粉丝与对手。行走在幽静的山路或扬灰的公路上,我们像两只快乐的鸟儿唱唱停停,手中的歌本便是我们的作战武器。在没到外婆家前,便幻想着与伙伴们相见之时赫立众中、引领注目时该有多激动而沾沾自喜。欢欣之下,十二里半的路程似乎在吼吼唱唱、唱唱吼吼中,缩成一里半。

父母不农作之时,我与家妹常躲到窗间丝满、寂静无声的柴房抄歌。有日,与家妹正在柴房忘情地对唱《戏凤》:

家妹:艾,你来做什么?

我:我爱上酒家人,我进了酒家门。

家妹:我哥哥不在家,今天不卖酒。

我:卖酒的风情好,你比酒更迷人。

……

母亲不知何时已站到我们身后,只记得回头一看时惊出一身冷汗。母亲笑容可掬,望着歌本上小虎队的贴画说:“要是将来咱家女婿有这样子俊就好咯。”当时不解其意,随口乱答着“等我长大了,把这三个全给收拾进门。”话毕,母亲粲然而笑,露出整齐好看的白牙,如弯弯的白月牙。很快,又敛起笑容,离去前补上一句“不怕羞!脸皮顶厚格”。我与家妹顿时面红耳赤。

不得不提,邓丽君是我最喜欢的歌星,没有之一。据说在80年代,她的靡靡之音是当时华人音乐情感的最大公约数。她甜蜜而温柔的声音从黑胶带传出来,温婉清丽如月,毫光荧彻上下,顿觉干涸而黑暗的世界通明无比。于是我倾注满腔热血,足足抄了满满两本她的歌,虽然有些歌并不会唱。但在抄与听之间,敏锐而成功地捕捉了我与她唱腔间的差距,以求效仿得更好。有那么几年,我像复读机一般,一遍一遍唱着她的歌,仿佛她的歌声已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当我疲倦地站在人生的街角,无论四面街景如何凄凉,如何流转,一回头,仿佛便能听见她如老友倾诉般的唱腔从记忆深处飘来。

不知何时,我不幸患上慢性咽炎,声音已失往日的甜美。生活更像砂轮般磨掉了往日的激情,早已不再抱着歌本高唱。心情好时,才哼上几段。不记得谁说过“由于现实世界的稀薄与沉重,很多人都认同自己的青春是在老歌与文学作品中完成人生想象的。”我的青春也不例外。就像现在,只要一提起青春这个词,那些曾时常唱过的歌,如小溪般从青春的记忆里汩汩流出。

前年与家妹相聚,我作了回狂人,接连高声放歌六小时。翌日,喉咙差点无法出声。母亲一气之下便搜囊发黄的十余歌本,全部付诸灶炉火舌。少年时代美好的抄唱时光,在那一刻化作滚滚浓烟自烟窗无情地飘散。倘若在叛逆期,这一举动,必会造成兵荒马乱。好在如今,鸿沟早已由浅变无。

为人母后,由于早教之因而转听古典乐。久不听歌,也快忘了抄歌。值铁匠文学社内纵歌大狂欢活动,属于我的狂歌,一时如离家出走的孩子欢欣归家。抄毕歌词,清清嗓子,对着耳麦,往日的激情化作一股不可抵挡的电波,传达至每个匠友耳内。

每次与家妹相聚,往往先来首老歌,旧旋律中,仿佛又见到那个青涩的丫头,在油茶花开的山路上回眸粲然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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