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缘祭

作者: shihuangzhe [文集]2018年02月04日心情随笔

演绎过繁华的盛况,篆刻那个季节。漫无边际的失眠里,黑幕盛大,有种错觉落下百年孤寂,若彼时灿烂,惟愿此时平淡。——题记

昆明学院,一所历史还算考旧的高校,我,学会了一个人吃饭,上学,一个人会对着夕阳说晚安。苍老这个词该当何解?,对于一个15、6岁的孩子来说就只应该有童话里的无邪和天真。那个时候我和景飒在一起,我的生活重心似乎全在她身上,是那种,没有由来就想单纯的对她好的意念。因为对我而言,她就是我快乐的理由,我可以在讨厌的英语课上看小说,趴在课桌上用教科书遮掩住哪把我感动得稀里哗啦的三流小说。而身旁的景飒总是那个样子—一脸的认真,时而紧锁着眉头,转动着笔杆,解答着课后习题。阳光不偏不倚的打在她那头如瀑布般的长发,散发着好看的光晕。我伸出手指感受着那丝绸般的柔软。景飒,抬起头,一脸灿漫的笑容。我和景飒就讨论离别的问题,我说,在离别后,一定会对不喜欢的人微笑,对喜欢的人生气,然后在别人还在挥霍青春的时候,我已经修炼成精了。到现在才明白,其实离别是每个人的事情,谁都不能置身事外,青春是一场路过的风,而我们都只是一下散落的音符。

当20岁的我终于把学生头畜长到及腰的长度,学会了美甲及女人的专属香水时,景飒依然是一副干净透明,恬静而美好的女孩。只是过去的总是要被分解的,这个世界上,不存在保鲜期,就连凤梨罐头都会变质。我喜欢到有回忆的地方,看那些大小深深浅浅的脚印,看那些悲喜夹杂着尘世喧嚣的岁月,看阳光笔直的打下来,镂空自己的三魂七魄。曾经有一个男孩和我约定,他说,想和我走遍有海的地方,然后看着海天一线的永恒。而如今,我们各自都在人海里沉浮着,他依然,坚定地告诉我,余生,他要陪着我挥霍没有挥霍完的青春。于是我居然相信了,如同相信了一个神话,而神话让人膜拜的地方,就是它的不可相信。而如今我身处在繁华的大都市里,在这样一张张粉妆玉砌的容颜下,却是腐烂的一堆横肉,散发弃之可惜的叹息。这个城市没有草长莺飞的传说,只有铁铮铮的现实,每个人都像上了发条的人偶,快速的鼓点,匆忙的背影,冷漠的表情,灰色的瞳孔。我正在慢慢同化,真主阿拉,感谢您的仁慈!

很多在我快遗忘某些人和事的时候,一个不经意的问候足可以摧毁我心底的那条护城河,就像现在安蔚然的一条短信,让我大脑开始了飞快的运转,再也无法安然入睡。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没有再促膝长谈了,仿佛那么鲜活的一个人凭空就消失在自己的世界里,断了信、也断了电话、断了问候、无迹可寻,各自辗转在自己的生活圈子里。不记得曾为谁哭,为谁而开心。编辑了一连串的短信,最终还是没有发送出去。遗忘和记得都是我送给她最好的纪念。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惆怅,在等待的过程中,在你需要的时候遍寻不着,学会了与寂寞握手言和的时候,在你不需要的时候已经自给自足了。我的生活进入到了一种慵懒的状态,时常会感觉身体就像是寂寞的空城,在那么盛大的寂寞里,不敢发出任何声响。那么些枝枝蔓蔓的细节,想掩藏,却又在生长。有些时候会在宿舍里看一些似懂非懂的书,假装自己很深沉,亦或者开始学着喝像过期的酸奶,造就现在的欲罢不能。有时候时间用来这样浪费,放空自己;有时候我会一直走,有时候会回头,会对自己说,也会对你说,我们在半夏的年少里唱过什么歌,而记得的人有是不是太多,那些日子里充斥着都是美丽的光彩,而今想起来便恍惚得如同春日里冗长不愿醒的梦,浸泡着亚热带特有的炙热,没有多少人有能力承担一场繁盛的感情,而愿意承担的人,走着走着,就散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现自己是一个心存留念的人,不同时分、不同质地,不同心情,一样无常又恒定的成长阶段,想起一些人,就像被迫在高空盛放的烟花,它们彼此邂逅的意义,只在于交会的灿漫的瞬间。谈到朋友,我不会再主动结交新的朋友,只是安静地看着那些人会自动离开,然后留下来的,可以算的上,聊得来。又曾想,假如,我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朋友里,可以打给谁?想了半天 才发现,遍寻不见踪迹。自诩为人善良谦和,但却很难与人亲近,或许是与这个世间天生的疏离感。手机里存了密密麻麻的电话,害怕听到“对不起,您所拨打的是空号,请查询后再拨”如此清冷的心情,时间久了,也成了习惯。渐渐地明白一直紧抓着不放的错觉和幻象,最终也要被迫对它们学会放手。我被时光拖着,却被丢在了记忆桎梏的原地。天空隐隐透出深邃的蓝,空旷的马路带着刚苏醒的寂寥,楼群之间,横着的是灰白色的斑马线,我每天与匆忙的人群穿梭在这个不大不小的城市,与许多不期而遇的人和事擦肩而过。电影式的重逢在这个剧情里显得苍白而无力,它让我怀念那个夏天的味道,尽管它和离别无关。记得每个夏天都是这样循环着,我和景飒在19岁的那个夏天里沿着街道在走,途径学校的草地,我们背对而坐,看着天上的云,大朵大朵,厚重起伏,可以拼凑出什么样的脸庞,周围的草有半人高,天上的云很寂寥,我看着旁边的景飒,安静美好得就像一幅画。风起云涌后,我看到时光举着大刀,记忆持着长矛,刺穿烈日下纤细的身影,刺穿了明明灭灭的愁寂,刺穿白云下踟蹰而行的足迹,刺穿日光与月影的交替。是谁说过,我们都是好孩子,永远不分开。远处似乎传来哀伤的灵魂,在低低的歌泣着。

我在昆明悠闲地生活,学着和自已意愿相违背的东西。学校图书馆没有大大的落地窗,却有成排的杨柳树。郭敬明说,世界是最寂寞的植物就是柳,开出一点一点寂寞的白。空闲的时候,我会抱着一摞书,闭上眼感受柳絮覆盖在我瞳孔上。我的生活一如既往,扎着干净利落的马尾辫,按时吃饭,上课,做义工,会在昏黄的傍晚做着145路公交车回学校,看着窗外的繁星点点,不知道那一颗才是我的守护星座。朋友问我,昆明美吗?突然觉得从来都不该用晦涩的言语去定义,在我看来,仅仅是一种坚硬的距离和覆盖,时间满面疮痍,我的眼睛,久久驻扎在流逝的过去与现在。手机的屏幕 突然闪了一下,一条简短的讯息跳入我的眼帘:我要结婚了。女性朋友第一个结婚的。爱,从来都不算是归宿,也不是孤独的终结者,更不是彼此的救赎,但依旧是件需要祝福的事情。

重返家里,在自己度过少女时期的房间里找到8年前的书信。一整夜阅读着,在14岁到20岁的7年里,一共511封信件,多么难能可贵,那么赤裸裸,那么虔诚的信任,是这辈子都不会再拥有的能力。已经发生的事情,都无可避免地打了封印在背景暗下去。在我的书桌上有一个水晶音乐盒,算是我的“定情信物”。现在想起来也是斑驳的片段,依稀记得一个稚气的声响在耳边回荡“当我长大了,我一定取你做老婆”!一年、两年…伴随着这样的“承诺”,那个男孩却杳无音讯,我也不再是一个孩子。觉得那样的约定,依然是最唯美的童话。书桌上不在有那泰山压顶般的厚重书籍,以前的那些陪我挑战到天明的玩偶,也被妈妈锁进了柜子里,那些被岁月定格的照片渐渐泛着黄色,照片上的人能叫出名字的并不多,一样的是我们都有着很明朗很奢侈的笑容。金鑫,是我除了景飒之外的一个异性同盟,他的身上总是有一股剃须水,类似淡淡的青草味道,让我有种微风吹过夏天的感觉,他比我高出一个肩膀,所以每次和他在一起,他的眼神带着宠溺,我知道那是一种错觉,所以我不在意和他的流言蜚语,就像白云无法企及天空的高度。每次都是堂而皇之的出现在我家门口,而我总是邋邋遢遢的出现在他的面前,我喜欢坐在他的单车后面,为我挡风。空气里似有若无的剃须水,让我感觉很放松。我以为我的记忆力装得下任何的蛛丝马迹,他却连我们第一次见面穿什么鞋都记得。我忘了他喜欢在黑咖啡里加奶糖,而他却知道我讨厌吃西红柿。他知道我喜欢看写作方面的书,所以我每周都会收到邮政局的写作周刊;我却忘了他参加比赛时,为他呐喊助威;他知道我不开心,喜欢听狂躁的音乐发泄,所以他的随身听里的都是类似《枪炮玫瑰》的歌曲;而我对他却知之甚少。就像很多天马行空的想法,当你孤单的时候,它只能属于你,一旦遇上同类,就能拥有梦想照进现实的可能。再者,也许我们都是黑夜中同样需要温暖的动物,当我们朝着对方走去吸允自己寻求的东西时,寒冷瞬间消失在彼此的默契中。

暑假里,我无数次站在高中校门口,看着穿着校服的孩子顶着明亮的笑容,从我的面前走过,学校已经重新扩建了,只保留了几处原来的老教室,我们曾经年少气盛散落的地方,如今也正上演着新的故事。只是在那些神似的脸庞上,却再也找不到我想要看的三寸时光。记得我曾设想过高考结束后,我会以多么雀跃的姿态走出考场,可真正结束的时候,我只是安静得出奇的样子穿过悲喜交加的人群。告别了那埋头试卷的自己,已不见了潮湿的夜晚奋书疾笔的自己,告别了黯淡灯光下注满落寞的背影,亦不见了那掺杂在试卷里的悲喜,定格在如烟午后毕业照的笑靥。只留下如水氤氲般的忧伤覆盖过我的头顶。我站在原地仓皇失措,似水流年,我曾经那么喜欢的四个字,如今读起来透着丝丝的沧桑与冰凉。曾经,有个朋友在看着我们的合照说,为什么相片中的你,没有笑容,你是不是住进了寂寞里。我决定到你的世界去旅行,想找找里面的你。一双大眼睛加上一副玩世不恭的口吻,也许是我大脑自动删除了一些关于她的记忆,所以努力拼凑起来,也只是些模糊的轮廓,牵动着那些暗涌。如果想念一个人在脑海里首先出现的会是什么呢?眼睛?还是他说话的声音?或者并不是具体的影像,只是表面看不出来的暗涌。我总是有着无厘头的想法,曾经和景飒在斜阳的余晖下,看那大片大片的火烧云把周遭的一切映衬成金橘色,不远处的芦苇花,在随风摇曳着。景飒却用手指在半空中框出了一个相机手势说:感到开心的时候,用这样的手势,就可以永远把画面定格住。晚风轻轻撩起她的发丝,明亮的笑容上两朵红霞在飞扬。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莎士比亚说:当我们买不起幸福的时候,就不要靠橱窗太近。我就是那个买不起幸福的乞丐,想要的幸福很多,只是它们都在橱窗里面,我只能远远地看着,就好比手中的水晶球,即漂亮又虚幻。那种悲壮的幸福感,是我不能承载的轻。

学习承受着分别,却学不会承载想念。今天,小雨,一团团云嘈杂而沉重地挤满了天空,沉甸甸地似乎也压低了那一幢幢的楼房。路上很安静,空荡荡的三轮车,偶尔穿过这条仓皇赶路的行人。天空是灰色的,表情也是灰色的,我扬起头,雨滴顺势跌落在我的鼻尖上,我的大脑有那么一瞬间停止了运作,想起景飒那明亮却很奢侈的笑容时,我的心里居然一阵阵抽泣着。这是我离开后的第几个阴天,我蜷缩着身子坐上145路的公交车,这样的城市白天人迹稀少,像种劫后重生;夜晚,人群鼎沸,有种苟延残喘的气息。掖了掖身上刚从床底箱子里翻出来的衣服,一股子的樟脑味串入鼻孔。有人说穿过耳洞的红颜,下辈子还会是女人。所以我信奉了这条无从考证的预言,在这入秋的第一个阴雨天里,扎了两个耳洞,以至于我承受了一个星期的耳垂发炎。我对很多的场景和脸有着奇异的熟悉感,仿佛前世就认识对方,只是大脑的内存自动删减了一些无关痛痒的片段。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固定的生活模式,拉开窗帘,干涩的眼睛瞬间被刺得生疼,我站在阳光下,回过头看自己的影子时,我竟然发现它在颤抖。努力弥补回忆,就有了长长的故事,也就成全了周围看故事的人。那些迟钝的伪装终于全部卸下,裸露出我想你的样子。那些粉妆玉砌的容颜,那些灯红酒绿的城市,在我转身的那一刻,全部沦陷,人总会在分别的时候说再见,双方固执地朝着不同的方向走去,从此有着不同的遭遇,辗转在不同的命运,各自舔舐着不同的伤口。我期许着,在流年的转角,我一个人走在那条浮华绚丽却不属于我的城市,像一个拾荒者,看一场人来人往,悄悄把收藏的时光底片变成私酿,许一场琉璃芳华温暖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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