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散文随笔

2021年04月21日好文章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文/紫玲珑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意思是一件很平凡微小的事情,哪怕如同赠人一支玫瑰般微不足道,但它带来的温馨都会在赠花人和受花人的心底慢慢升腾、弥漫、覆盖。对我来讲帮助别人,自己也非常快乐

今天中午回家拿东西,院内停好车,左手拿着手提袋,右手拿着车钥匙,下车后就看见右手隔一辆车的两车车头处有一个老人,身体已向一侧倾斜,用颤颤巍巍的双手按着引擎盖拼命想保持身体平衡,但腿却动也动不了。我一个箭步跑过去扶住了他。他微胖,个头比我高半头,全身的重量压在了我的身上,我使了很大的劲才稳住了他的身形。

询问了半天,原来今年他69岁,身体有病,腿不能迈开,平时家人把他推到楼下,他扶着东西勉强能走,就在附近散步锻炼。过一段时间家人会拿轮椅推他上去。而今天儿子去上班了,儿媳也出去了,老伴在家看孙子,没人管他,他只好自己回家,但眼睁睁地看着家门口只剩下20多米,硬是腿动也动不了了,周围人看到也没有人帮他,刚才差点摔倒。我就自告奋勇地送他回家。中午太阳热辣辣的,大太阳底下也没有树荫,我扶着他的胳膊,他全身的重量压在我的手臂上沉甸甸的。由于他的腿迈不开,只能小碎步,平均每移动20厘米就要歇息半分钟,他心里着急,冒了一头汗。我一边劝慰着他慢点不要着急,一边跟他聊着天,说我中午下班没有事情,我保证送他回家。路上遇到好几个邻居,有的避开我们就走了;有的却打个招呼,说他就这样,你送他回家呢?就这样,一步步,短短的20多米的距离,象我们腿脚健全的人2分钟就到家了,而从11:50开始直到12:20我才把他送到家里。

这么多年,阅尽了世事的沧桑,看透了人世间的各种淡漠炎凉,每天穿梭在形形色色匆匆的人群中,在纷繁喧嚣的日子里,为生活而奔波。但我还一如当初心存善意,渴望温情所在,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别人,用自己微小的力量去给这个世界带来一份温暖,一份力量。感谢父母教会了我爱与宽容,也感谢岁月,教会了我感恩与珍惜。生活其实很简单,就是给自己微笑,给身边的所有人温暖。你若盛开,清风自来!

情人节的一朵玫瑰花

文/自由

从来没有过情人节的奢望和念头,因为红哥一直选择忽略这样一个日子。事实上,西方人的节日跟咱们还真没有太多关系。不去期待,所以才不会失望。只是作为女子,看到了朋友圈的各种晒(恩爱),心中还是会忍不住去想它一想的。

在星沙大道万象汇的门口,看到有摊贩在那里摆了好长一溜的各种鲜花,看到有些男士路过的时候驻足停留,在选花,心中忍不住会想;那位有幸收到男朋友或是老公(为之购买的)鲜花的女士,她的脸上会洋溢着怎样的幸福与满足。还是觉得,那样的浪漫从来就不属于我。

等我几分钟以后回到家的时候,恰好看到了下班回家,刚刚把车停好的红哥,看着他手里拿着的杂志和玫瑰情人节的一朵玫瑰花花一朵,那一刻,有四个字可以非常确切地代表我(当时)的心情——“心花怒放”。

我的红哥今儿个是怎么啦?是在路上捡到了别人不小心掉落的一朵玫瑰;还是突然良心发现,觉得有必要给家里的这个黄脸婆顺手买一朵花?

事后得知,这花今天满大街都有卖,就是没有捡。是某人亲自花了八块钱为我买了一支玫瑰,想要讨我欢心,如此而已。

不管怎样,我今儿个确实因为这朵花的出现,(之前)沉重的心情有所缓解。谢谢突然开窍的红哥,没有去公园里直接摘一朵月季花送给我。谢谢想要带给我惊喜的红哥。

一朵玫瑰花或许在别人眼里真的是司空见惯,不足为奇。可它对于我来说,却意义非凡。因为这可是我和红哥结婚十五年以来,第一次收到他买的情人节礼物(玫瑰花)。一朵玫瑰花代表着一份爱意,一份爱人之间的温暖传递与相知相伴。感恩每一个有爱的日子,感恩越来越细腻体贴的红哥。

愿朋友们情人节快乐!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玫瑰花败

文/pan9780

美丽是老天给的一种资格,我家花瓶里的玫瑰有这种资格,值得我们花钱拥有。只是从美丽到衰败得让你目不忍视,却只要短短一个星期。当花瓶里的玫瑰,要急着扔掉的时候,你还会不会怀疑时间能够摧毁一切?你之前的那张钞票或是这样或是那样,急匆匆离你而去,换回来的是什么,有时还真无从把握。

我家的玫瑰刚买回时真是极美极艳,只是,就算是最喜欢鲜花的小女,十几分钟后也已经熟视无睹,而当美丽不再,花瓶里的玫瑰却如此触目惊心,让我和妻子都不自觉地决定,要为这十几朵玫瑰撰文写些什么……万事万物到了极致,就会拥有自己的灵性,世人称之为成魔、成仙、成精灵或鬼怪。玫瑰花插在透明的花瓶里,每有微风吹过,隐约间总有霓裳轻弄曼舞之感。不需要穿越万里河山、千年岁月,面前的花能轻易打败我,告诉我人是多么的容易衰老。于是,很多事情不再敢评判,梅艳芳小姐在最美的一刹那消逝,是老天对她情有独钟?“大成若缺,其用不弊。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到极致的东西,就会有到极致的道理,我相信我们家的玫瑰是美到极致的啊,它的道在哪呢?是在向世人宣示: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垃圾桶是我家美丽玫瑰的最后家园,垃圾桶是大多数美丽玫瑰的最后家园。当它娇艳,我们将它插在花瓶;当它娇颜不在,我们将它弃之门外;没有谁会认为有什么不对,如此的理所当然背后,有没有什么被忽略了,有没有什么会让你的心突然刺痛一下?“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我们的生活之所以如此之累,是不是太着相了呢?如是而已,如是而已。

月光玫瑰

文/李玉梅

我的每一幅画儿都发自内心,听凭内心的驱动,从不刻意动笔。如果勉强为之,就非常别扭,往往得不到好的效果。有很多次是心被感动了,才迫不及待地拿起画笔,一气呵成。仿佛聚含着一股勃郁之气,一股超强的能量,必须去托住,必须释放出去。

2013年,我画过一幅《月光玫瑰》,画面上是月光花和玫瑰花,色彩既艳丽又雅致。这幅画,是窝在办公室里画的,还穿着高跟鞋,一口气画了6个钟头。在画的过程中,笔停不下来,画完后脚面肿了起来,鞋都脱不掉。

那这个动力来自何处?我现在还记忆犹新。一个星期天的中午,我去参加朋友女儿的婚礼。新郎新娘的介绍人,是杨玉玲,我认识多年的小姐妹。20多年来,玉玲一直在弘扬河南文化方面不遗余力地做着工作,她的团队先后拍过上千集电视节目,甚至演到了美国百老汇。但她从来不宣传自己,默默无闻地,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偶尔见面聊天,也永远是低声细语,温文尔雅,从不滔滔不绝,自以为是,给我的感觉很低调,很务实,很靠谱。

那天在繁华热闹的婚礼上,作为一对新人的介绍人,大家的目光多次聚焦到她身上,但她依然很沉静,无论是婚礼现场,还是在餐桌上,她始终微笑着,听别人说笑寒暄,自己不多言,静静地听,静静地笑。当新郎新娘来到桌前给她敬酒,她站起来接酒时,还微微脸红。

我看在眼里,内心想,这些年就凭她的工作业绩,她完全可以扬眉吐气,如果她有一点点居高临下、盛气凌人的表现,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她从不,玉玲永远都是文质彬彬,不会在公众的视野里显得抢眼。

我觉得她的修养是长期涵养来的,是长期积淀的结果。这种品德,现在已不多见了,她让人心里有一种踏实的效应。这种品质,是当代社会要极力倡导的。接触多了,我对她格外尊重。

我喜欢色彩,我希望通过色彩来对她的品质加以表现,对她这个人有一个真心肯定。于是,我当时就产生画一幅月光花的念头,来体现她的幽静和美好。

月光花是白色的,淡黄色的花心儿,洁净素雅,像月光。但我们的传统里,红是最美的色彩,因此我就把红玫瑰和月光花作为素材,精心构思了这个画面。

月光花长长的藤蔓,环绕着16朵玫瑰花。16是个吉祥数字,两朵月光花16朵玫瑰花,又是一个吉祥数字,蕴含着我对她事业的祝福和期盼。

我觉得任何一幅画的产生,都是有生命意义的。生命是需要被唤醒的,当生命鼓动着翅膀想破茧而出的时候,是挡不住的;机缘也是有生命的,当机缘到了的时候,生命的走向也是挡不住的。这幅画,就是这样产生的,当我想到要给玉玲画一幅画的时候,《月光玫瑰》也带着自己强烈的生命气息,不可遏止地诞生了。

戈壁上,那一丛红玫瑰

文/于小燕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戈壁上有了一座白房子,房子里住着一个女人,还带着一个孩子。

那女人喂着好多猪,总有三四十头吧。听说戈壁上不会传染猪瘟,戈壁上不用交租金不用交这费那费,那女人就来这里了。每天用一个大铁桶从最近的村子里来回拉十几趟水。

我永远忘不了那女人拉水的姿势,一条三指宽的皮带搭在肩上,她两手紧握架子车的辕条,脚使劲蹬在地上,一步一步,弯着腰,沉稳地向前迈进。途中有一个大坡,她每回都在离坡十步远的地方停下来,喘口气,然后像冲锋般拉着车子费劲地跑起来,这样她每回都能勉强上得坡去。我们有时候碰上了,也帮她搡车子。她的那个小孩,最多有三岁吧,总是拉得老远,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摔倒了爬起来,浑身都是土。女人走一段路便会停下来,边擦汗边扶着车辕条,看着孩子跑,大声喊几遍:“快跑!听话,再走一会就到了。”

我当时也不觉得什么,现在想起来,女人每一次回头,每一句对孩子的话,都是把眼泪咽到了肚子里。她多么想停下来,抱一抱孩子,陪着孩子慢慢走,可是她知道,她有温情,生活没有温情,孩子要吃要穿,将来还要上学。眼下有这些猪,还有些盼头,孩子虽然苦点,但苦尽总有甘来的时候。

再苦的日子,过过也就习惯了。那女人终于能很轻松地拉足一天的水,终于熬得戈壁上长出了一些没有叶子的草,猪也一天天大起来,女人的脸开始红润起来。她开始觉得戈壁缺少新意,太单调。她便从附近的野地里,移来了一种植物,就是那种带刺的野玫瑰。她说,这戈壁上最缺少的就是花了,野玫瑰的生命力强,一旦活下来,挖都挖不绝。

她隔一段时间,就要多拉一两桶水,给野玫瑰浇水、施肥。一个月后,野玫瑰开花了,水红水红的,像一团团红色的火焰。她的猪也已经出圈,她还了一些债务,又进了一批猪崽,更加卖力地拉水。

那年,我考上了初中,家离学校太远,一个星期回一次。有一次回来,想起了白房子,刚想去看,母亲拦住了。说不能去了,那里有了猪瘟。原来那女人的猪场遭了猪瘟,猪全部死了,女人也带着孩子走了。我听了心里空落落的,但不久就把这事给忘了。

第二年暑假的一天,我一个人在屋里闷得慌,信步出去走走。正走着,忽然,我看见前面远处,阳光下白刺刺的戈壁上,有一团红红的火苗在闪烁。谁会去那儿点火呢?我想起来了!玫瑰!玫瑰还活着!

正是玫瑰!那女人从原野里移到戈壁上的野玫瑰。女人把眼泪哭干后,在玫瑰的旁边,挖了一个又深又大的坑,把那些死猪都埋了。玫瑰,就是从这个坑里汲取着养分和水分,绽放自如,娇红美丽。

我想起那女人,想起她拉车的姿势,想起她车后面一路哭着的孩子。女人,你的玫瑰还活着,枝繁叶茂,花开得正艳,你一定会像你的孩子一样,跌倒了再爬起来,永不哭泣!

玫瑰情缘

文/春江水

因年龄老大不小,家人便替我的婚姻大事着急起来,亲朋好友接二连三为我介绍了好几个对象,但没有一个符合自己心目中的标准。情人节这天一大早,母亲和嫂子又把我从床上拽起来,三下五除二替我打扮收拾好,撵我去和第八位女朋友约会。

在约定的公园门口干巴巴等了半天,眼看时间已过了半个多钟头,却仍不见对方的影子,只有一个提着花篮卖花的小男孩在旁边转来转去。我被他转得有些心烦,便转过头去看墙上贴的一张广告。不知过了多久,突然发觉有人扯自己的衣角,回头一看,还是那个卖花的小男孩,他扬起头举起手中一支美丽的红玫瑰,对我说:“先生,今天是情人节,买束花送给你的女朋友吧!”

我下意识地四处张望,见到的却非如约而至的女朋友,而是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陌生女孩。听到卖花男孩的话,她似乎明白了什么,脸绯红,赶紧和我拉开了距离。女孩窘得厉害,我只得抱歉地朝她笑笑,赶快向男孩挥挥手,让他离去。但小男孩显然十分想做成这笔生意,仍举着手中的花不肯离开,嘴里还不断强调着情人节给女朋友送花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避免继续纠缠下去,我只得掏钱把花买下,这才把缠着不放的小男孩打发走。

那天女朋友不知何故,并未前来赴约,而那陌生的女孩也同样没有等到她要等的人。就在离开公园门口时,为表示歉意,我便把手中那支红玫瑰送给了她。女孩并未拒绝我这多少有些唐突的馈赠,更意外的是,半年后,那个在公园门口穿白连衣裙的陌生女孩成了我的妻子。

欢迎投稿,注册登录 [已登录? 马上投稿]

阅读评论你的评论是对作者最大的支持!

相关文章

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