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书的肩膀上

作者: 阿晔 2015年07月31日生活随笔

老厂区出租,我的办公室也要腾出来了。面对一屋子的书,犯起了愁。汗牛塞屋是好事,但又是苦恼。这些滋养了我青春和生命的书需要地方存放。我必须为它们寻找一个适宜的居所。

上班那天起,别的东西我没有多少,做得“轰轰烈烈”的就是大量买书,以至于到了无地存放,到处寄存。我宁可少吃肉,不穿好衣服,也要把喜欢的书买回来。买书的原因一是小时候想看书但是买不到书,我为书哭过闹过“丢过人”,我牺牲自己买棉鞋的钱购书,冻伤了脚,对无钱买书的窘迫刻骨铭心;二是受中学语文老师的教诲:“一定要多买书,做好知识的储备和积累,自己用着方便”。三是本身对书和写作的挚爱。

少年时期,因为在山里。受教书的父亲影响,我从六七岁看连环画起,就成了“书迷”。但是,我们那里没有书店,没有杂志。看完了有限的几本课外读物,就没得可看了。于是,我就看父亲和姑姑舅舅上学时的课本,课本读完了,就读《毛泽东选集》和《资治通鉴 》。为读书,我因为姥姥不给我买书哭过,委屈的泪水让童年黯伤;大人不给钱,我长志气,自己上山里捉蝎子刨药材。酷热的暑天里,拎着一个小瓶子和自己做的蝎夹子,漫山遍野的掀石头。没有带水的意识,渴了就爬在山中的小溪边喝上一气凉水。热到鼻子出血,还是那样坚持。我把自己挣的“第一桶金”交给县城上高中的文革子哥哥,买回喜爱的课外读物。甚至,13岁时自己冒着“被丢失”的危险,坐上拉矿石的汽车“独闯”县城去买书。60里外县城的南街书店曾经是徐向前元帅少年学徒的地方,在这里他读了《岳飞传》等书励志走上革命道路。当我用自己的劳动挣的钱买回心爱的书美滋滋的走在街上时,大派山上黑云涌集,一场暴雨骤降。我宁可自己湿成落汤鸡,却用衣服护住新买的书。因为书,我的少年时代充满快乐,也拥有了梦想和目标。

过分的痴迷书和对写作的热爱,因为偏科耽误了学业。父亲斥责我的“不务正业”,他曾扬言要撕掉我的那些宝贵的“破书”,“看那些破书有什么用,不当吃不当喝!”尽管说,他没有做。当我以后发表文章和出版书后父亲是自豪的,我真的因为爱书和写作吃上了“这口饭”,书还真能“当吃当喝”,不仅能愉悦心灵开阔视野,还能谋生。书在一些人的眼里是"破"的,我不止一次的听到这个字眼。当我上班后用自己微薄的薪水大量买书的时候,爱人不愿意让家里放书,我就放到办公室。日积月累逐渐塞满屋子。1998年的一天,我在电视台五楼阳台上晒书时,一本本铺开的书竟然有半个阳台。书们在灿烂的阳光下舒服地接受太阳得抚摸。我心里感到特别的自豪,拥有书是那样的幸福。其他地方放不下了,我不得的不把常用的书放回家。于是,家里有了书香。在这种浓厚的书香氛围里,孩子也喜欢上读书,阅读能力的提高对学习成绩有很大影响。

爱人说过“把你那些破书卖了处理了“,甚至说“你开书店啊!” 我不会开书店的。书是要买的,也不能卖。一个家庭要有书香,有书香的家庭才能诞生好的家风;一个人要有书卷气,有书卷气才会厚重和睿智,才会有事业上的成功。因为书的陪伴,在失去母爱的童年我看到了光明和温暖。因为书的启发,我拥有了课本之外的知识和能力。在社会这所大学里,广泛地阅读让我视野开阔,懂得做人和处事的道理,不断提升着我的能力,不断胜任新的工作。书就是无言的老师,时刻帮助我纠偏修正自己的人生轨迹。

不“破”不“立”! 父亲妻子眼中口中的“破”已经成了一种自豪和向人炫耀的爱。正是在“破万卷”的基础上,有了事业上的“立”。家里有“破”书,才有浓郁的书香,才能有悦读的深度和广大。当自己也出了一些书,当自己的文章进入学生课本被人阅读,当几十年如一日坚持笔耕奉献精神食粮被评为集团的道德模范时,当自己在书的海洋里遨游的时候,面对苍茫的人生不觉得单薄和无助,因为家有书香,因为你是站在书的肩膀上。

我为自己的那些书找到了一个“家”,让它们安静的栖息。中华民族是有读书的好传统的。每一个爱书的人都有责任保护书,热爱书。站在书的肩膀上,拥有深厚的底蕴和内涵,才能更好的实现个人梦和中国梦,让我们飞的更高走的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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