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情呢?

作者: 天奇噢 2015年11月10日优美散文

真不知道该谢些什么,却一定要写些什么。思来想去了半天,又回到了原点,似乎实在没什么好写的。平常日子哪有那么多感悟?若是为赋新诗强言愁,也太年轻了吧?原本今日又不打算写,在网上这逛那逛,发现了一个好像很值得谈论的话题,那就是“爱情”了。

我是一个极为屌丝的人,“情”“爱”这两个字眼对我来说可真是太忧愁了,空活二十三载岁月,真是一段情都没有谈过,别说恋爱,正经牵女孩小手也都没有过。我记得梁文道先生在他的说书栏目中说,“判定自己的人生有没有价值,将过往的人生组合成一段故事,有爱情,有主导,有主角。如果你的人生能说出一段故事来,那就是有意义的人生。”当时我就想,完了,按这么说,我的人生绝对是没有意义的。

我是一个具有十足阿Q精神的人,按照梁文道老师的说辞,在脑中冒出,我的人生不存在意义的观念之后,我就开始阿Q反驳这个观点。

首先单身是一个孤独的人,也是一个能承受孤独的人,固然没有谈资可言,可孤独的本身不就是谈资么?忍受孤独,比较他人这实数难能可贵。

又或者,在我这个年龄段,就像人们经常说的,“如果人能自己取悦自己,何必需要另一半?”生活中,我需要工作,爱跑步,爱健身,爱美食,爱写字,爱一个人做任何事情……这些爱好,再加上必不或缺的讨厌工作,已将我的生活全部都已填满了,更合乎,在精神上,我完全可以自给自足。另一半,对我而言,似乎是一个完全可有可无的角色。

如果她真的出现了,她还可能会搅乱我现在的一切,我又何苦呢?

其实,在青春荷尔蒙挥发的那个时期,夜深人静,我就像是个发情的公牛一样,满脑子所关注的可能都是女人,每个与我接触过的年轻女人,都可能会成为我深夜幻想的对象。说出来好像挺羞涩的样子。

可因为我戳阿,我自然不能在现实中找到慰藉的。这也够屌丝的。不过,我们再换个角度来看,按照人生意义说,“至少我没有自己的兽欲失去了自己的灵魂……”哇,这一下格调可就高了。要是有人在我面说这话,我铁定要低头寻砖头拍他。

人总归是有喜欢过的人得,就算我不谈,我也悄悄地喜欢过我多个女孩。

要说第一个暗恋的对象,她的样子已经很模糊了,我只记得她的背影,因为她坐在我前排,在最后的面,我也只能看到她的背影。只要看着背影我就有种满足感,所以我也只能记得背影。另外,她的名字我到记得的。

我是一个开化比较晚的傻瓜。初二的时候,我从一个城市转到另外一个城市上学。那个时候的我傻到离谱,对于美我根本就没有定义,除了胖瘦之外。在我眼中的美,一是瘦弱,二是有一头长发,最好是直的,这就为美了。那时候我也不知道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是什么。忽然喜欢上一个人,我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原来喜欢上她了。

我只记得那天我在抄东西。是个中午,似乎是上课之前,我抬头看黑板,然后低头抄,这很寻常的。不寻常的是,我忽然发现,隔着我旁边前面一桌一个女生,不知道何时开始,我们的平率变得一样,她抬头我也在抬头,她低头我也在低头。

去年我在网易公开课看完了《心理学导论》,大多数内容我都忘了,我记得有一部分是对吸引的研究,我却记得很清楚,讲课导师说的关于吸引的三个方面解释,“亲近”,“相似”,“熟悉程度”,我牢记的一清二楚。我想,我之所以将这一段内容记得如此清楚,恐怕是我因为这段内容让我想到了那一天的事情。

那天在埋头抄写的我,在发现班级里头还有与我类似的人之后,我的心中产生了一种非常难以形容的感觉,说不清,道不明,却很享受。我确信那个姑娘也注意到我了。在她抄完我还没抄完的时候,她笑着看了我一眼,这一眼我就记住她了。

那时年少,因为我上一个学校,那一帮朋友,让我拥有一身痞气,女生对我自然是敬而远之的。她学习虽不算优秀,但也中等,更何况,她其实是个很乖的孩子。结局平淡的比开水还淡。初中两年我都很沉默,我记得很清楚,我们两个交谈过的话加起来可能没有三十个字,我和班上的大部分女生都这样。

于是毕业,就这么结束了。

毕业照,联系方式,什么都没有,念想都没有,只有一个记忆中的背影。

这就是我的第一段感情,我记得很清楚,这是我第一次对一个女孩产生过心动。

有一天在一旧同学的婚礼上,遇到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同学,我告诉他说,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喜欢我同桌的姑娘。

这个姑娘可以满足所有男人青涩时的幻想,漂亮,学习成绩好,夏天时候,一身连衣裙的她美不胜收。老师将这个姑娘安排在我旁边,估计是想叫我上进,可真可惜,虽然到现在我清楚记得她的样子,和她脸上的痣,我却从来没对她动过心。之所以告诉这个同学说我曾经喜欢过这个姑娘,只是因为我希望这个同学觉得我对他很真诚而已,毕竟当初我们的感情很好,无话不谈,几年不见,我希望他能在记忆中找到原来的我。其心不正,不谈也罢。

张爱玲说,“爱情本来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不是我爱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吗,对不起。”我的爱情就更为简单了。除去我爱你,我恨你,算了吧,连言语都没有,什么都没有。

今后,在漫长的打工岁月里,让我为之心动的,似乎是两个,依旧是如初中那般,几面之缘,话也没谈过,无疾而终。

昨日用死一样的颜色形容我自己,这种引用我现在只觉得幼稚造作,就跟我谈情一样。我想改,却又留住了,我想,幼稚还是幼稚点吧,这个年龄总得需要表现出于年龄相符的事情,我装腔作势,活得太老态了。老罢,别连回忆都没有了。

今后不知心结能否解开,也不知道会不会再谈这样的话题,幼稚在当下这一秒,太好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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