猝不及防的春天

作者: 冯润青 2016年03月14日优秀散文

轻声地朗读一首诗:《俗烂的春天需要无端地热爱》,余秀华的诗。余秀华是我喜爱的诗人,睡前经常抱着她的诗集品读,一边读,一边想;一边想,一边读。她是一位神奇的女子,化孤独与愁苦为神圣的诗歌,像一只白色的鸟,骄傲地腾飞。

我用一种自以为是标准的普通话去朗读。有时一两个音节,不由自主地跳脱开,把我带回岳西方言,有时不知不觉间,变异了腔调,显得很滑稽,使我不得不尝试着重复去朗读那些句子,直到觉得矫正了发音。几遍读下来,我问对面的男人,你听懂了吗?觉得好吗?他说,你让一个高考语文考六十八分的人听这样的诗歌,你觉得他会听得懂吗?他听得下去吗?才不管呢,我又朗读了起来。

由于太过沉溺于诗歌的氛围,我打翻了一杯水。杯子倾倒出来的水泼洒向地面,地上的电线、插座被淋湿了。怕水钻进线路板里,造成短路、起火,我果断地拔下插头。于是,那端的取暖器不热了,电脑黑屏了。水也流向了桌面,桌面上的纸张、日历都湿了,湿了的日历本上的日子紧紧地抱成一团。我试着掀起一张日历,一放手,它又与其它日子拥抱在一起。我放弃去擦拭去整理,随它吧,待水干了,湿了的纸张自然会分开,分开后的一日又一日,彼此默默相望、前仆后继。

我为自己重新倒了一杯水,这次,我加了一撮茶叶放进杯中,水蒸气飘渺,我闻到了一股茶香。这惯常饮用的绿茶,又一次带给我愉悦。仿佛满山的绿,都飘荡于一只杯子的上空。

茶是春天绿色的灵魂,遇到开水融化、苏醒。

又是一个下午。我用了一个“又”。这个字多好呀,代表可以上溯,可以延续,中间还可以停留。而我想说的下午,这样的下午,是珍稀的。因为稀而珍。它必须恰到好处,有微醺的旋律,似有若无;有微澜的情愫,潜滋暗长;风吹面不寒,阳光暖融融,以及蓝天、白云;还有窗外熟稔地嘈杂,门外来回脚步声与人语。都是光阴的素材,缺一不可,缺了必然酿不出珍稀的时光美酒。但更多的时候,它不是这样子的,它是另一番模样,显得格外局促、凌乱不堪。

你说,情绪这个东西,摔摔打打,它就听话了;你说,情境这个东西,制造制造,它就顺溜了。这些方法,对于我,偶尔起到作用。我无法控制一些情绪的来临,也无法预测一些情境的归向。

下班时,习惯性地张望,突然发现街头那两棵玉兰树,一粒粒花苞,点缀上光秃秃的枝头;路边、沟边、石逢里,繁缕探出一片片绿叶,一派繁茂。春天肆无忌惮地裹挟着浓郁的气息一齐涌来,让人猝不及防。

“而你告诉我,一个叫余秀华的女子/已经不为所有的爱情所动/为什么还在春天浓稠的夜色里写诗”……是啊,谁能告诉我们呢?爱情已经成为意念中一个典雅又朴素的词汇,屡屡被应用,但那不是世俗意义上的爱情。关于世俗中的爱情,所有的爱情,再不能打动一颗饱经沧桑的心灵。

但春天来的时候,我们依然会写诗、读诗,热爱春天,与任何其他无关;热爱春天的心,无端而任性。喜悦心是一个人的宗教,余秀华是一位热爱生活的女子,我喜欢所有热爱生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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