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秀

作者: 邵丽2020年05月15日原创散文

在我们那一代人里,我自认为对衣饰的要求还是比较讲究的。但偏于保守,要求品质而不要求新奇,中规中矩,什么季节穿什么衣服,春捂秋冻。就算是夏天,也不穿过于暴露的衣服。这是从我母亲那里学到的规矩,又用它教导我的女儿。30岁之前,我甚至都不曾想象有一天我会穿上旗袍。

这样说,并非是看不上,旗袍在我心中是很有分量的——过去过于沉重,后来则过于庄重,直到我用那种充满敬意的心态打量它。经典的、贵族式的、东方服装文化最优雅的表达。但我始终觉得它属于过去式,属于民国之前。

整个民国时代的名媛们,已经将旗袍的美与媚演绎到了极致。她们用服饰、语音、文字和行为,垒砌了一个东方文化长城,除了宋家三姐妹,尚有那陆小曼、张乐怡,赵一荻、严幼韵、吴贻芳、唐瑛……一长串名字,个个都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抹亮彩,风姿绰约的背后,是暗暗生长的传统的文化力量在支撑,以至发散开来,或大气从容,或独立自信,或灵秀温婉。

我只是奇怪,若论民国女子的风头,林徽因当是首屈一指,却未见她着正规旗袍的图片,短款的袍子倒是有,也端丽大方。缺失的图片给人更多的遐想空间,却仍然是遗憾。反倒是被徐志摩抛弃的前妻张幼仪,典雅高贵,一派大方,她是真真能撑得起旗袍的女人。她留下的那张着旗袍的照片,既从容又大气,私下觉得徐志摩实在有些配不上她了。

张爱玲着旗袍,几乎是自信到了自负,看起来目空一切。她有自信的资本,漂亮,才华横溢。但从文字记载中看,现实中的她或许不那么妥帖,骨骼宽大,行动缺少从容,至少身姿不甚妩媚。连她的母亲都对她的仪态略感失望。但人家,硬是穿出一片风景。

我初识旗袍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到了十四五岁,才陆续看到一批以《天涯歌女》为代表的老电影,旗袍让女人不同寻常地艳丽。但根深蒂固地认为,那是旧时代里的事物,与当今的世事无涉。

不过二十年的功夫,女儿长大了。那一天她突然问我,妈妈结婚时穿婚纱还是旗袍?我的婚礼和婚纱、旗袍,就这样被突兀地摆在一起。面对这个穿洋装吃洋餐长大的孩子,我无法让她想象我们曾经的岁月。我的婚礼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在爱人乡下的家中举办的。什么样的流程完全淡忘了,只记得流水席吃了三天,院子里摆放几十张桌子,大人小孩,车轱辘般地走了一拨又来一拨。我婆婆是镇上著名的裁缝,我的婚礼服装是她亲手剪裁制作。那时是初秋,她为我做了一套蓝灰色的西装,衬衣是艳俗的橙黄。我任由她摆布,听话地穿上了这套小镇礼服。这样的我,应该与小镇新娘最大程度地缩小了差距。

旗袍和婚纱,距我的婚礼何其遥远!

女儿结婚前夕,在上海一家旗袍行定做了一件大红的新式旗袍,立领,无袖无肩。她高挑的身形,只有一尺七寸的腰身,穿上半短的紧身旗袍,配三寸高的红色皮鞋,像一条美丽的蛇妖。女儿为我选了一件淡蓝色手绣旗袍,长及脚踝,配白色的高跟皮鞋,我以此而惊艳,旗袍如此进入了我的生活!后来,我又做过几件适宜不同场合的长款或是居家的半短袍子。我庆幸自己没有与旗袍错失,而且暗自自负,到了四十几岁的年纪,旗袍的味道倒是比青春的身体更契合。哪怕是冬天,穿一件毛料的长袖格子长袍,重灰与牙白相间,领口袖口镶了正红的边线。袍子把身形曲线衬托得恰到好处,外面套一件长款的咖色西式大衣,黑色的短靴子,处处熨帖。

2014年,我在鲁迅文学院高研班学习。学校的文娱活动也是考核学习成果的一部分,每一次的联欢,都极其认真,老师和学员全员上台。我无有唱歌和舞蹈才艺,被老师和同学拉上台去走旗袍秀。平生第一次以表演的形式登台,绷不住要笑将出来,却又害羞紧张到窒息。到底是一群女才子,有气质文采做底子,每一个人有每一个的气质神韵,每一款旗袍都是一首曼妙的诗,每一个穿上旗袍的女子都变成一阕花间词。这样的秀,给了我们也给了看我们的人特别的感触。本是小插曲,却将作为人生的大事件,在记忆中定格。

前年去苏州,在一家丝绸公司看了一场民国旗袍秀,一百多件收藏者收集到的各个时期名女人的各式典礼旗袍,穿在模特身上,隆重登场。灯光,美女,华服,奢华到让人恍惚。然而,娇嫩的面目却终是负荷不了旧时代的分量,做这样的秀是需要足够的学养压阵的。比如电影《旗袍》,张曼玉换了一百多件旗袍,美到了极致,却仍是觉得轻飘,与世事隔开很大的距离。再比如电视剧《旗袍》,马苏也穿了几十件旗袍。马苏称得上漂亮,道具用的旗袍也是件件经典,却怎么看都有出演的感觉,仿佛那穿在她身上的衣服是借来的。旗袍的典雅气质,东方的含蓄之美,甚至是旧时代女人的羞怯抑或是秦淮河畔女子们独有的风流,都是在日常里,被文化一点一滴熏蒸出来的。

时过经年,旗袍已经步入女人的日常生活,虽然不是人人必备,但不算考究更说不上精致的大众袍子,也渐渐穿堂入市。汶川地震一周年,随采风团去映秀镇访问。映秀是那次地震的中心,虽然各行各业都在重建中,但残垣断壁仍然随处可见。就在映秀小学的废墟旁,遇见那个穿旗袍的女人。她与她的丈夫和儿子走在一起,看起来是震后新组合的夫妻。女人一无所有的坦荡,矮胖,生动。旗袍绝非是量体裁衣,柔软的化纤面料,叉开得很低,一眼望之便是大个女人的长袍,生生被截去了一段。便是这样令人错愕的装束,这个面相模糊的穷苦女人,我也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一种光,一种劫后余生的满足感。她的安心快乐,让那荒诞不经的袍子也变得温和得体起来,有着不容侵犯的尊严。

想起来偶尔在菜市上,碰见居家的小妇人,穿半短的素色袍子,挎着菜筐,因为市井里的光照,因为她神色的安详,你突然便发现了美。这样的美,与宴会厅堂中的妖冶相比较,更具血肉相融的人间气息。

当然,这样的市井颜色,需要耐心地打量,平常地端详,以及设身处地的比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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