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在哪里(二十三)

作者: 立人[文集]2020年09月05日原创散文

第二十三天:做父母的有效期,不该偷懒前十年

今天是2020年9月5日,四年前应某人之命,写了一篇命题作文——《做父母的有效期,不该偷懒那十年》,如今四年一晃而过,重读本文还是颇有感触,愿留存于此,留作纪念!

这是龙应台写的一篇文章,读来颇有感慨:作为一个父亲,我的有效期已悄然而过,我的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了,今年已参加了高考,前两天刚陪她去大学报了到。

记得我女儿上幼儿园时,愁眉苦脸:”椅子搬不动!”;上小学时,又愁眉苦脸:“书包背不动!”;上中学时,还是愁眉苦脸:“作业做不完!”现在上大学了,不知道她是不是还会愁眉苦脸,终于“眼不见,心不烦了!”

其实女儿很要好,也很争气!这次高考全市第三名,进入了她理想中的大学。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我的有效期至少是十二年,小学六年,中学六年。而且,我的切身体会是,孩子越小,我能给予的影响越大。所以,在这十二年里,头两年是最重要的。

头两年,在孩子“步履蹒跚”时,作为家长要奉行一个定律:“21次定律”,坚持说行,不气馁;言传身教,不厌烦。要让孩子明白,爱因斯坦的第一个板凳就是粗糙的,只要千锤百炼,就能炉火纯青。

头两年,在孩子“胡作非为”时,作为家长要坚持一个法则:“热炉法则”,坚持说不,不妥协;让孩子记得被烫的滋味,让孩子明白“吃一堑,长一智”的道理,磨砺出闪亮的品质。

都知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我们家长当然不能偷懒这十二年的有效期,而我认为最有效的当然是头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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