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燕与夜蝙蝠

作者: 朱少华2022年03月08日生活随笔

我老家的人很迷信。

比如说,野兔可以抓,但黄鼠狼不能抓。前些年生活贫困的时候,一条黄鼠狼皮就能卖好几块,抓几条黄鼠狼就能过个“肥年”,村里也没有人敢抓。还有,春燕和夜蝙蝠,也不能抓更不能伤害。不仅大人自觉,连熊孩子捅了自家燕子窝,或抓一个夜蝙蝠取乐,也肯定要挨揍。

人们之所以这么胆小,都是因为那些辈辈相传的“封建迷信”。老人们说:野兔可以打,可以吃。因为这东西吃草为生,不仅身上肉干净,而且繁殖快,遇事就知道跑,本身就有一种可吃肉的属性。而黄鼠狼就不一样了。黄鼠狼有“半仙之体”,会知恩图报,很有灵性。据说,有一家老夫妻,无儿无女,但心地善良,有一年无意之中救了一只黄鼠狼的性命,后来夫妻老了,干不动活了,生活渐渐难以维持,多亏已经“成精”了的黄鼠狼予以报恩,馈赠粮食和鸡鸭鱼肉等,老夫妻才得以安度晚年。这种事情本来就是子虚乌有,但老家人却坚信不疑,如果有人敢到这里打“黄大仙”,说不定还会受到老家人的一片喊打呢。

至于燕子和夜蝙蝠,地位就更神了。如果一家人家生活再富有,要是没有燕子在家里垒窝,这个人家都“不像一个人家”了。甚至还有人家相亲,见这家房梁上光光的,连个燕子窝都没有,就不愿与这样的人家结亲。因此,老家人不仅把开春时节燕子归来当成最尊贵的客人,而且燕窝筑好之后,燕子们吃喝拉撒把这户人家糟蹋得再厉害,也不会有人把燕子窝捅掉。人们之所以这么宠爱燕子,就是因为春燕不仅恋旧,一般不会更换人家,更是一个家庭和谐相处、人丁兴旺的一个象征。

而对待夜蝙蝠就更是如此了。如果说人们把黄鼠狼视为“半仙之体”的话,那么夜蝙蝠就是“神物”了。因为它们总是昼伏夜出,而且来无影去无踪。过去我们村里都是土坯房子,每当夜幕降临,大量的夜蝙蝠都从屋檐下、门窗里飞出,无声无息,再飞回来的时候更是没人知道。它们和住户一般“井水不犯河水”。同时,凡是夜蝙蝠经常出没的家里,其蚊虫都会大大减少。于是,夜蝙蝠不仅受到人们的欢迎,也受到了人们的尊敬。有的蝙蝠在地上难以起飞,或遭遇猫狗威胁时,也会有人主动过来搭救。

在一般人的印象中,乡下人穷,遇到带肉的动物应该首先想到吃才是。但老家人却把抓打燕子和蝙蝠的行为视为一种“非人的行为”,而把夜蝙蝠都烧成汤并大块朵颐的,在老家人心目中,根本就不叫“人”了。

人们把有灵性的野生动物视为“仙物”或“神物”,甚至将其捧上了“仙坛”或“神坛”,这虽然是一种“迷信”,却是一种对生命的敬畏,对大自然的一种崇尚。

蝙蝠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因为有“福”本来应让人倍加推崇和敬仰的,而现在却被一些人烧菜熬汤。只有我们仁慈善良、精心呵护,幸福才能源远流长,可现在“福”都被吃掉了、喝光了,只有“幸”岂能有“福”?那些能下去手和嘴的人,你们是在养生,还是在断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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