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童年

作者: 罗松2020年09月17日情感日志

国家教育部有个新规定:“小学零起点教育”,是指规定幼儿园不得提前教小朋友们小学生的学习内容。

国家的规定自然有道理,让我回想起自己幼时学习的记忆。

小孩子认字,一般是从“一二三上中下人口手”等这些较为简单的字学起。不过,我在学会这些字的同时,也认得了“壹贰伍拾分角圆”这几个字。只不过,最初我把“圆”字念成了“块”。

这并不是说我从小就是一个财迷。很早认得这几个字,是因为我爹的一个徒弟对我的捉弄。

当时,我还没有上小学,是爹的几个徒弟的跟屁虫。有一天,其中一个叔叔拿出一张纸币对我说:“给你一块钱,拿去买糖吃?”

我乐癫癫捏着钱,一路跑到百货公司,把钱递到售货员手上,骄傲地说:“买一块钱的水果糖。”

“大家看哈,这可是一角钱。”售货员阿姨扬起手中的钱让在场的顾客看,证明自己不会骗小孩。待几个顾客点了头,这才指着钱上的“角”字对我说:“小朋友,这是一角钱,可不是一块钱喔。”

顾客们纷纷看向我,有的还说真是一角钱。我记得,那个时候很不好意思,应该是憋红了脸。不过后来,我也没有怪那个捉弄我的叔叔,因为那一角钱,售货员还是把十颗水果糖递到我手上。

再后来,娘总在有点闲的时候想教我认几个字,我就请她摸出钱来,认真认各种纸币和硬币上的文字,也就知道了“圆”不能读成“块”。学这几个字的过程,很快乐。直到现在,我也还记得那时候的一角钱纸币上,有一群扛着锄头、洋铲或是拎着水桶的人。而一块钱纸币上,有一个红色的阿姨开着一辆红色的大鼻子拖拉机。记不得几年级老师叫写作文《我的理想》时,我写的就是开拖拉机。

更小的时候,我也进过类似幼儿园的地方,记忆中的名字好像叫“猫跳河四级电站托儿所”,也就是娘所在的单位组织了几位女家属,把需要上班的职工的娃娃管起来。

第一天去,就感觉新鲜,从一两岁刚会走路到四五岁满院疯跑的小孩不少于一两百个,一会儿这边打架,一会儿那边哭叫,把七八个阿姨弄得顾此失彼。

那时候汽车极少,从托儿所到油毛毡屋面的我家,几百米路,只有人走的小路。那时候也没有拐卖儿童的概念,于是两三个阿姨就可以带上几十个娃娃在托儿所外面玩。小点的娃娃也就跟大一些的学会了用石板、泥巴和小棍制造坦克,用收割后的向日葵茎秆制造机关枪,学会了二十八之后是二十九……

娃娃毕竟是娃娃,有自己的世界和思维,更重要的是有他们应该拥有的快乐。大人们呢?或许是基于现实的压力吧,怕娃娃输在起跑线上,创造一切机会让娃娃学习,诸多苛求。或许,根本不去注意娃娃是否心烦,甚至痛苦。

我跟儿子的班主任常老师交流,她的观点我觉得很对:娃娃嘛,快乐游戏、健康成长就行。

于是儿子问:“爹,三个十是不是三十?”我点点头;走在万峰林的游道上,儿子指着上山的小路说:“爹,从那点上去,会不会发现金箍棒哟?”我也点点头:“走,爬上去看一盘。”当老婆开着车,正心烦那九十多秒红灯时,儿子却快乐地跟着跳闪的红灯数:“九十八、九十七、九十六……”

我不知道儿子怎么学会的倒着数,这个不重要,他数得快乐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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