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城笺·风物

作者: 维摩2021年12月21日生活随笔

如果以一件物品代表洛阳,那必是牡丹无疑。

少年时,我曾羞于谈起牡丹。似乎这种花因为象征富贵而流于庸俗,一旦沾上,就再难高雅起来。在白衣胜雪的年纪,有着神经质般可笑的精神洁癖,容易被别人的观点左右,说出自己都不懂或是违心的话。

关于牡丹,多数人跟我一样,受了周敦颐《爱莲说》的影响。“牡丹之爱,宜乎众矣。”仅仅一个“众”字,就让敏感的少年萌生了万千抵触。象征“隐逸”的菊花、象征“高洁”的莲花,自然是人中龙凤,选择这些花,会显得与众不同。选择牡丹,就意味着泯然众人,是很难接受的。

那就折中一下,选择梅花吧。这是一种开在漫天飞雪中的花,天生具备“为有暗香来”的低调,似乎是“知识分子”的不二之选。事实上,梅花确实是很多中国人喜爱的花,犹如清癯的高士,让人生出许多瘦弱的联想。

既然瘦弱是美,丰腴又何尝不是?

许多年以后,我才明白这个道理。梅花与牡丹,似乎是两种审美的极端,一种是极致的简约,一种是极致的雍容;一种是极致的单纯,一种是极致的浓烈;一种是极致的内敛,一种是极致的开放。因为极致,所以动人;因为动人,所以都“宜乎众矣”。

置身于四月,置身于这座城,才能深切地感受到“宜乎众矣”这四个简简单单的字,蕴含着怎样一种壮阔的风情。“姚黄流金三千顷,魏紫铺玉十万家。”看花的人潮涌动在大街小巷,大街小巷充盈着缤纷的色彩和醉人的花香。所有关于灿烂或繁华的注脚,都可以在这里轻松找到。这座古老的历史之城、传说之城、诗歌之城,此刻变成了牡丹之城、繁花之城。

一千多年前的今天,花的艳潮也许正在盛世大唐的桥边陌上、宫内坊间肆意流淌。整个城市都在为它疯狂。人们簪花而行,狂歌痛饮,醉卧丛下。诗人们酒气萦身,呼朋唤友,肥马轻裘,踏花归去,一路写下荡气回肠的句子。还有从各地赶到中原的王侯商贾,他们为求珍品,争相竞价,一掷千金,珠玉如土。甚至还有胡姬,那些容貌艳丽、装束奇异的外邦美人,三五成群,嬉笑而来,性感的嘴唇发出浓重的域外口音,火辣的腰肢缠着香艳的异域风情,故意挑逗着京都少年们炽烈如火的目光。

在那徜徉花海的人群里,或许有怀才不遇的青年李白、情窦初开的太平公主,或许还有你前世心仪的翩翩少年、妙龄少女……

或许,这才是“国民之花”的动人之处。

最早的牡丹,或许代表了爱情。三千多年前,在《诗经》的暮春里,青年男女们互赠牡丹和芍药来表达心中的爱慕。与今天热恋中的情人们热衷于消费玫瑰这种价格不菲的舶来品相比,古人显得多么朴素、雅致。或许是因为这种花朵艳丽饱满、光彩夺目,与热烈的爱情有着气质上的契合,用她来形容情人,胜过一切语言文字,因而当仁不让地成了“爱情之花”。

很难想象,雍容华贵的牡丹出身贫寒,长在乡野,历尽磨难。欧阳修曾写道:“牡丹初不载文字,唯以药载本草,然于花中不为高第。大抵丹、延已西及褒斜道中尤多,与荆棘无异,土人皆取以为薪。”原来,牡丹早先算不上什么名贵花木,仅仅是普通百姓灶膛里的柴火而已。

谚语云:“牡丹长一尺缩八寸。”牡丹当年新枝的上半部分到冬天自行枯死,仅剩少量木质化成枝,这样的生长规律,恰与“厚积薄发”的传统哲学一致。俗话说:“牡丹舍命不舍花。”当牡丹在不适当的季节移栽或营养不足、环境骤变而难以生存时,就会积聚全身之力,让花朵盛开,把最美的一面展现给世人,然后心甘情愿地死亡。这虽是植物适应环境变化、进化和繁衍后代的本能,但这种行为与人的美德何其相似?

谁非过客,花是主人。在洛阳,城市的浮华与历史的光芒可以渐渐剥落,唯有牡丹依旧盛开。

我有一张黑白照片,照片上的父亲军装整洁、英姿焕发。那时,他还没结束漂泊,但已对洛阳心仪许久。那是他第一次带我们一家人来看花时的留影,留影的地点,就在最负盛名的王城公园沉香楼前。彼时的我,还是在他臂弯里吮吸冰棍的小孩子,对于眼前的这座城市没有任何概念,更不知道,几年以后我会被她接纳、养育。

我的儿子,跟那时的我年龄相仿,却早已习惯了这里的一切。他外婆家的村子里,有一片种牡丹的大田,所以他早早地就见识到了这种花的绚丽夺目。与那些生长在田野里努力开放的细碎的花相比,在他的眼里,只有牡丹这样灿烂的植物,才配得上“花”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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