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的散文

2022年12月13日经典文章

初恋的散文(精选14篇)

初恋未恋

文/歼石

灯深,念碎,人独醉,情词缤纷为了谁?朦胧月,销魂夜;天灰,雨坠,难入睡,凉风冷了谁愁眉? 此事非,谁滋味。此文为我一个特别好的朋友而作,那是他失恋的时候。青春的世界里,某种情愫懵懵懂懂的产生了……

-- 题记

秋雨敲窗,深邃的夜幕下就只剩下一片空虚。他静静地伏在桌上,眼睛已经闪亮着光芒。他陷入了遐想。她的姿影浮现在了他的脑海里,微微光芒中,时空停滞了。她,“娴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出似弱柳风”,长发的飘逸半遮半掩她那纯洁的笑靥,却难以遮饰那清亮的眸子。她向他投来一种微妙的眼神,这种眼神让他心泛起了涟漪,接下来他好像变得由她主宰了,他痴迷在她的眼神里

她的笑靥是神圣的,很甜,微红的脸颊边浅浅的勾勒出两个小酒窝。他看了,心不知所措的,好一阵子后,才懂得一种兴奋,前所未有的。他不由自主地伸出手,试探着慢慢地贴近她的脸颊,然后轻微地勾了一下她的小酒窝。他仔细地看着她的反应,发现她笑了。

当手贴近她的那一刹那,他的手和她的脸粘连在了一起,她的脸是极冰的,极凉的那样,有种想触摸到一块美玉的那种温润与惬意;然而又是极烫的,也不烫的很过度,他感到暖和。他的手从她脸颊划动开来,他开始有一种陌名的兴奋,同时也似乎夹杂着紧张,他感觉到她的的脸颊的光滑,有点柔嫩的,又像是涂了层润滑剂。

她的脸上没有附庸一点尘滓,更不会粗糙。他有了一种微妙的感觉,他为和她这次短暂而长久的零距离的试探性接触感到陶然。他呆滞了不止片刻……

她仍是浅浅的对着他笑,而且笑得更灿烂了。他大胆了些。他凑她越来越近了,他的手已碰到了她的手,突然有种触电的感觉……不经意的摩擦却是蓄意的,轻微的却是猛烈的。他又索性挽起他的手来,然后贴在他脸上。他抬起头,发现她正凝视着他,眼神愈加迷人,他迅速低了头。他禁不住笑,她也笑。

一阵子后,他们发现自己已置身在一条寂寥的街上,刚好在一盏路灯下,街上没有一个行人。有很多雨向他们那边打去,他的头发很快就湿透了。他低头看时衣襟也湿了,全身都湿了。他踌躇了会儿,他注意到她脸上,也湿漉漉的,不大像全是雨水,跟泪花似的。她在哭。

雨有旋律地下着,极细切、凉丝丝的,一切都很适宜。他觉得眼前有一种诗的意境。雨那么浪漫,他们也很浪漫。呵,那是缱绻的雨,是多情的雨,是雨的滥觞。

雨中,他和她浸没了……

这场迷离的雨,让他和她做出了人生的一次草率的决定,他们决定把他们火热的心交给对方,把他们的幸福撒在了两个人的手上,他们决定一起去寻求他们心中的幸福。他们在雨里深情地注视着对方,深情地相拥,只有彼此。

也是这场迷离的雨,让他和她做出了人生一次郑重的决定,她推开了他,她对他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他们都泪流满面。他们彼此依然都不会忘记对方,不会忘记这一场迷离的雨。但他们也知道,他们的年龄都不成熟,他们还只是个学生,他们现在还不能够……繁星点点,细雨绵延,回想他们的一切,留下了什么,渲染离别,寒风泠泠、刺骨的残蔷,那些记忆深刻有怎能淡忘,不需要什么智商,内心不允许淡忘,梦境一般的美妙,点缀着他们断续残翼的梦,但是他们很懂事,他们知道现在他们最重要的是做好一个学生,他们不哭。雨淅淅沥沥的,他们独自走了,没有回头,他们在思索着。终于他们明白了什么是青春。

飘落的雨帘

文/东山峰人

记忆,是人类思维中信息内容的储备与使用过程。它以星丛般的形态联结着我们的心灵、情感、工作和生活,把年代久远杂乱无章的抽象无序转变成形象有序,从而再把岁月磨合下那些逐渐暗淡和许多遗忘的事重新挖掘出来思考、回味,然后拨弄清晰。

每每在昏黄的灯光下行走,若是遇见有胡同与小巷子的交汇处,那零星的灯光下仿佛有种孤伤,只有马路上车声过后掠过留下的余音,愀然空灵。这种僻静的角落很是适合怀旧,也很容易勾起我几十年前在胡同里的那段‘雨帘中等待’的微醉的气息而不被人打断。

因为,爱一个人,就像灵魂种了一颗种子,在流年里生根发芽,念念不忘。

转眼四十七年过去了,当年那个有着文学梦想的青年,已经迈入甲子之年,跟大多数六十多岁的老年男人一样,两鬓斑白,皱纹爬满了眼角,身体也微微发福,随之改变的,还有自己的境遇和不能忘怀的初恋以及一袭岁月的风霜。

那个年代,懂,是这个世上最温暖的陪伴。一句懂你,便会温暖了一段岁月。而她,始终渗透着我的回忆。然后又让自己遍体鳞伤。

那是三月里的一天黄昏,春雨从空中轻轻的飘落,织成一道细细如丝的雨帘,她约了我在她家马路对面相见,我提前来到了胡同口,此时,雨点如同断丝带般飘洒下来,我躲进旁边的屋檐下。倏忽,隔着马路,天空已经变得朦胧,整个小巷都被笼罩在雨中忽隐忽现,让人捉摸不透。但我的眼睛仍不知疲倦地盯着、望着对面的小巷子,生怕从视线中把她丢失。

突然间,雨滴由小变大开始砸向胡同、砸向巷子和马路,直落在麻石的地面上,噼啪作响,然又丝丝缕缕缠绵不断,溅起了无数朵水花。一霎时,雨点又连成了线,‘哗’的一声,仿佛天塌了似的铺天盖地从天空中倾泻下来,转瞬,便在眼前形成了一幕雨帘。

糟了,真的糟了,顿时,心里一怔发愣,这么大的雨,她怎样出来?

此时,我焦急的在狭窄的空间里度步,心中默默地嘀咕着,这雨到底有没有尽头?没有办法,我只能站在原地继续等待,双手拥抱缩起身子,不时的朝对面小巷伸着头探望,屋檐下,微过处,几点雨滴落在衣襟,滚进颈背,冰凉凉,冷丝丝的。

初恋的约会,就像三月里的小雨,丝丝绵绵,烟煴弥漫,朦朦胧胧,让人期盼,让人心情起伏,又让人感觉有种温馨的伤感。

渐渐的,雨点小了,继而笼罩在头顶上的黑厚云层不知什么时候竟然悄悄地散去,猛然间,亮起了蔚蓝色的夜空,更奇异的是,居然还有一湾上弦月挂在头顶上。这就不禁使我想起人们常说的;月亮是大地的情人,总是趁着夜幕降临,轻盈的漫过柳梢,披着彩云,站在星丛,将美目投向大地,脉脉含情,巧笑倩兮!今晚的出现难道真是巧合?

不一会儿,小巷子的那头,出现一个身影,她悄悄地披着月光而来,踩过浅浅的水洼,额头上飘荡着刘海,我的思绪一阵阵开始漂浮,凭借着一刹那的灵感,在月光的移动下捕捉她与巷子的身影,心中立即喷涌出一首《雨中的小巷》。

我喜欢雨中的小巷,

烟雨中我会静静的等待,

飘落的雨丝滴在屋檐上,

朦胧的视觉里,

你撑着一把雨伞,

踩着浅浅的水洼,

带着淡淡的清香,

我的思绪开始漂浮,

词语蕴涵的景致,

萦绕在默默无语的背影中。

不知道是否前世我们有缘,那一刻,情很深,欲很浓,我把她紧紧的抱在怀里,轻轻地吻着她滚烫的脸颊。少顷,她抬起头来,脉脉含情的问我;‘你淋了雨没有’,我说,‘有一点,但没有关系’。此刻的感觉是亲近的,亲近得有些依赖,依赖中带着无限的关怀。黑夜的胡同里,心,轻盈如絮,温柔地触碰所有的一切。寂静的夜里,汹涌地落下我俩幸福的泪花。

那晚,我俩都依附于城市飘落的雨帘中,她成了我眼波的温柔和心中的不朽,还成了我热爱生活的全部理由。由于,她的举动和善良保持了对初恋的尊重,在情窦初开的时候,温馨了那个季节。

青春时期的痴情,造就了今天的我。往后的日子里,我又多次路过此地,而且也碰到过同样飘落雨帘的天气,但却总是少了点胡同与之相见的期待。

其实,无论男女都对初恋是难以忘怀的。因为那是人生的第一次,也是最真心的,没有强烈的欲望,也没有强烈的各种条件,总相信命运的宽厚和美好。

我喜欢她,就如她平常的模样,用不着神魂颠倒,也用不着满腹辛酸。无需防备,可以放心地做自己,释放自己的脆弱。而她也能读懂我的缺点,甚至能把一些心底的秘密告诉我。所以,我很信赖她的直觉和生存的本能,甚至了解她重情感轻理智的表面之下能攫住现实,而且比男人更接近人生。她的这些优点在那个杂乱环境的心态里显得特别珍贵。

当岁月走过沧海桑田后才明白,初恋在平淡的日子里无喜无忧,虽有心手相携的温馨,但是,也得承担一个人的苦旅,甚至还要经受挫折坎坷的洗礼。因为,爱情激素的作用会随着时间的发展逐渐被稀释。

往往,心中最爱的那个人,最后却离自己最远。由于各种原因,时间慢慢的吞噬着雨帘下的情感,在社会的流变里,通过一种审视过去感情的不可追回性,最终将让位给了粗粝的现实。当感情已经干涸得无法给予对方,就再没有一样东西能拨动心灵深处的情弦了,于是,分手就是一道不得不做的逆命题。

初恋都是源于相识或者离开,正如人们所说;荷尔蒙只负责一见钟情,柏拉图负责白头偕老。无论如何,恋爱的基本事实足以告诫我们,不能预设初恋的成果,以初恋为唯一标尺,去质疑乃至否定情感的恒定不变,将会使你痛苦万般。

后来反思自己,在最初提出分手的时候,我有种感性的情绪冲动的表达,事后一种内疚悔恨和遗憾构建了这个心结上。很多年后突然想起来,泪流满面的那个人,肯定还是她。

爱情与感情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同时也具有一定的时代性,婚恋观,恋爱观都是人对现实生活的一种折射,以社会意识的形式存在,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能与天性。爱情的复杂性与永恒性让它成为了生活中永不过时的讨论话题。

今天,我开车路过初恋的老地方,更巧的是又碰到一个飘落的雨帘天气。不同的是,周围全然没有了旧时的胡同与小巷子,由于旧城改造,一条笔直宽广的马路横亘在眼前,昔日那个月光下踩着浅浅水洼的姑娘又撩拨起内心情感的心弦,犹感到激情澎湃。

甲子之年后,回过头来,再看男女之间,就会觉得,是没有纯友谊的男女,有的只是爱情消退之后的余温。所以,有人说,真正爱过的人,是不可能做朋友的,一见面就会心软,一拥抱就会沦陷,哪怕多看一眼,就会忍不住想要重新拥有。在每一个人的爱情史诗里,想必都会有这样的悲壮时刻。

回首往事,沉淀的不只是记忆。那些如风的往事,那些如歌的岁月,都在冥冥的思索中飘然而去。

退休之后,在忙碌与无谓的喟叹中,日子从耳鬓衣袖间轻轻滑过。穿行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城市每天都在喧嚣中行进着,延续着自己的生活与生命,曾经的初恋和她相遇,自然的濡染和相融,却渐行渐远。但我仍然相信着爱情,但也不让爱情成为生活本身,不依附,不盲从,不迷失,应该是对待爱情最优美的姿态。你若盛开,清风自来。

城市那夜飘落的雨帘,成为彼此生命里的一缕光。她依然让我怅然若失,始终渗透着我的回忆。

2015.3于办公室

初恋 那段美好的时光(二)

文/笑颜

初恋 那段美好的时光(二)

可儿坚定了与亦侨相守的心。忙碌的学习之余,享受着来自亦侨的关爱与呵护。可儿胃凉,亦侨坚持每天去爷爷家为可儿熬中药,然后送到可儿的宿舍,看着可儿喝下;可儿晚上感冒发烧,亦侨会用自行车载着可儿去市中心门诊打针取药;亦侨与同学棋盘博弈,也要拉可儿陪着,他说有可儿陪着就一定会赢;一起散步聊天,成了那个时代,可儿与亦侨最开心的事。

有一次因为聊天,可儿被蚊虫叮咬的,周身长满了大小不一的红色疹子,亦桥心疼可儿,可儿却说当时怎么就没感觉到呢。快乐的时光总是转瞬即逝,可儿快毕业了,亦侨变得忧郁起来:“毕业了各奔东西,我如何才能守住我的可儿。”亦侨矛盾着,惆怅着,徘徊在毕业前夕的岁月中。

亦侨的爸爸来市里出差,亦侨很想抓住这个机会,让爸爸见一下可儿。但当亦侨把想法告诉可儿时,却遭到了可儿的强烈反对:“我爸妈还没同意呢,我怎么能先去见你的家人呢?”亦侨有点失望,但也理解可儿的心。可儿是没有见亦侨的爸爸。但亦侨的爸爸却见到了可儿,因为儿子的魂不守舍。虽然只是远远地看了一下可儿。但亦侨爸爸拍着儿子的肩膀说:“儿子,不错的,我相信你的眼光,把她家的地址给我,我要去和她的父母谈谈。”

突然有一天,亦侨的爸爸来到了可儿生活的小镇,打听到了可儿家的老宅,但是家人搬走了,后又经过邻居帮忙,找到了可儿母亲上班的医院,然后才找到可儿家。亦侨的爸爸看到可儿的父母都是有文化的人,不仅知书达理,而且热情好客。家庭氛围呢,更是其乐融融。亦侨的爸爸在心里坚定了与他们结为亲家的想法。亦侨的爸爸说:“冒昧地打扰你们了,你们的女儿可儿,不仅我的儿子看上了她,我这做父母的,也觉得确实不错。如果你们不反对的话,我希望找个机会,让亦侨过来亲自拜访一下你们,也好把他们的事情早点定下来,你们看如何?”可儿的父母对亦侨父亲的突然造访虽然有点愕然,但这毕竟关系着可儿的终生大事,心想还是慎重点好。所以对亦侨的父亲说:“等可儿回来,征求了可儿的意见后再说吧!”

毕业分手的日子终于到了。可儿高高兴兴地打包行李准备回家,此时的亦侨却千般不忍,万般不舍。赖在可儿的宿舍,一会要帮可儿梳梳头发,一会要帮可儿整理一下已经整理好的行李。在亦侨的心里,非常渴望可儿能邀请他去家里。直到班车要走的那一刻,可儿也没反应过来,亦侨只有勇敢地说出心里话:“我想去一趟你家,见一见你的父母。”可儿点点头。有一天,亦侨来了,亦侨勤快又有礼貌,也颇会讨可儿父母的欢心。一向非常疼爱可儿的父母,看在眼里,乐在心里。算是接受了亦侨。

就在可儿和亦侨沉浸在快乐的幸福时光时,亦侨的母亲不幸得了膀胱癌。亦侨是孝子,要回到母亲身边去照顾母亲,因为他是长子,因为母亲为了他们姐妹三人,先是从单位下岗,而后自己经营小本生意,吃了很多苦,受了很多罪。虽然父母忙碌奔波,没能让他享受到像可儿家一样的温馨家庭氛围,但是亦侨理解母亲。亦侨要走了,却舍不得可儿,就跟可儿的父母商量:“能不能让可儿一起去,探望母亲的同时,也好让家人了解和接受可儿。”

可儿第一次出远门,随亦侨来到了另一座城市,亦侨的家。虽然亦侨的母亲刚刚做完手术,但是看到可儿还是非常高兴。抓着亦侨、可儿的手,告诉亦侨要好好照顾可儿。可儿说,上学时与亦侨相处,眼中的亦侨是完美的。而今走进亦侨的生活,可儿看到了亦侨的另一面。吃晚饭时亦侨突然对着大妹吼:“不许你给可儿夹菜,你的筷子不卫生。”大妹的手停在半空中,脸上的表情有点僵,有点不自然,更多的是尴尬。”而亦桥呢,顾自低头吃饭,不管不顾大妹的尴尬,可儿不知所措,红了脸的两难境地。

事后亦桥一再向可儿解释自己饭桌上的冒失行为。但可儿的心里仿佛有了一丝化不开的阴霾。亦桥虽然孝顺,能为父母做的都会去做,但是亦桥对待家人,特别是两个妹妹的冷漠态度,让入夜的可儿无法入眠。可儿从小生活在温馨,其乐融融的家,与眼前亦桥的生活形成了巨大反差,可儿有点怯步了。

因为亦桥病重的母亲,可儿想也许是亦桥压力大吧!想法安慰亦桥,尽量多抽时间照顾亦桥的母亲,但是亦桥除了温柔地对可儿,冷漠中很少顾及家人的需求和感受,让可儿无语。

有一次亦桥外出,可儿托她买一种女孩用的油,不知道怎么原因,亦桥就买错了。可儿说不对,可儿希望亦桥去换,天知道平时温柔又体贴的亦桥怎么了?坚持不换,还往墙角一丢,压根不理可儿。多日来累聚在心底的不悦,不解,让可儿决定了放弃。

第二天早上,当亦桥起来时,可儿已经走了。

可儿说,说不上是冲动,也谈不上是对感情的一种负责,只是想封存起那些美好的过往,给彼此一段冷静的空间,想一想有爱就一定有未来吗?

逝水流年,曾经年少的唯美心殇,可儿说,随着时间的陈酿却历久弥新。

初恋絮语

文/道翊

那是个美妙的朗朗天,阳光很好,也没有风。那天我听你说了许多话——象往常一样,享受着你走在身后吹口哨的感觉。那天我走的很累,那天的情绪很兴奋、很矛盾、很燥热,那天很难忘。

在那天之前再之前的夜晚,我曾做过一个梦,一个很美很凄迷的梦,梦里有你,有风,有寒冷,有等待,有飞驰。梦醒时分的我已泪噎满喉,颤抖的情愫和情感的辉煌冲撞着我蠢蠢欲动的心。所以,我想去找你,我必须去找你,被胸中的热浪击涌着,我的目光便插上了翅膀,飞向你——只为了圆一个梦。而那天我确实围着梦走了一个不太圆的圈,并且是沿着你的思想脉络,你说妙不妙,妙不妙?!

世上的事情真的说不清,也永远不必问明白,毕竟我们没有太多的以往,更没有后来。后来便只有太多太多的想念,梦醒时的落寞和永无休止的变迁,令我甚至不敢相信梦,不敢相信那天的思想,不敢相信你说的那句让我感动了许久许久的话。

我的心是高飞的云,我的心是飘远的风。我无法想象我们会有将来,而那天我确实迷惘了,无可置疑。命运真怪啊,让我永远猜不透前世的情缘和今生的归所。我知道你不是,几百遍地在心里说不是你,可情感的波澜还是几度翻卷,我不禁要赞叹你的魅力。尽管我会遗忘并改变对你的沉醉,但毕竟那天存在过。

初恋 那段美好的时光(一)

文/笑颜

初恋 那段美好的时光

可儿的美丽如湛蓝的天空遥不可及;可儿的清秀如清澈的小溪不忍碰触,可儿的温存如绵绵细雨令人忘情。

可儿说亦侨是她的同班同学。有点内向。她与同住宿舍的好友依晨关系不错,每日双进双出。亦侨就尾随其后,帮她拿水杯,学习用具等。到了寝室门口,也不说什么就走了。纯真的可儿还笑言过,真是个大傻瓜。

可儿有一次胃疼,留在宿舍休息,怕是受凉了吧。可儿从小受父亲的熏陶,喜看医学杂志,懂得如何保养受凉的胃。捂着热水袋躺在被窝里呢。亦侨敲门进来了,手里提着刚买来的药,可儿略感惊讶,心里对他为了自己逃课,多少有点不解和迷惑。可儿学的中医学,听可儿说亦侨在学这个专业之前,对中医学已经有了很深的了解,甚至已经从叔叔那儿学会了针灸。

有一天去市中医院见习,看着琳琅满目的中药品种,亦侨发挥了自己的特长,没等老师介绍,亦侨已经给同学们解说了每一种中药的名称、药性以及药用价值。这叫桂圆,有大补的功效;这叫枸杞子,可以泡在开水里饮用…… 还有这是沉香,亦侨手拿一节碗口粗、一寸高的沉香木,对同学们说:“这种药材可香了,放在铅笔盒或是枕头下,会一直散发香味呢。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向他要,他小心地给同学们每人分一点,同学们说他小气。他却振振有词,我要用这块沉香刻一颗心,同学们嘲笑他,就你还能刻出心来,有什么用呢?可儿也在其中。但亦侨一本正经地说:“我真的要刻一颗心,把它送给我最喜欢的女孩。

纯真的可儿,享受着同学们的友谊,丝毫没有察觉到有一颗心在时刻关注着自己,在向自己慢慢靠近。因为投注在可儿身上的关注目光,并不是只有亦侨啊。比如学习不怎么样,但人气很旺,家庭背景不错的阳光,总会有意亦或无意地,走进可儿逗她,惹可儿生气,偷走可儿挂在床头的照片。

药理课上,离亦侨一桌之隔的阳光,正在把玩着可儿的照片,专注的眼神,嘿嘿的笑声,引起了亦侨的注意。只听一句:谁让你玩可儿的照片。两个男生便打了起来,可儿慌忙去拉亦侨,没想到亦侨还是被飞来的板凳砸伤了额角,血顺着额角流了下来,胆小又心地善良的可儿吓哭了,亦侨却不顾额角的伤,拉着可儿的手说:“别怕,有我呢。”老师和同学们都傻眼了,一堂课就这样因可儿,被两个男生搅乱了。

傍晚时分,同学们都准备去上晚自习了,亦侨突然出现在了可儿的宿舍门口,勇敢地拉住了可儿的手:“我第一次见到你,就喜欢上了你。”亦侨红着脸说。这次轮到依晨傻眼了,反应极其强烈地吼道:“亦侨,你再这样乱说,以后我不理你们两个了。”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聪明的亦侨却笑了:“走了才好”。亦侨没有松开可儿的手,另一只手从贴身的口袋里,拿出了多日来用沉香木刻成的心。小小的一颗心躺在可儿的手心,蓝色的配饰穿心而过,是那种可以挂在颈项上的。心形沉香散发着淡淡的香味,可儿有点迷乱。而手心里更是有一种潮湿的温热,是亦侨还在紧紧地抓着可儿。可儿有那么一刻恍如梦中。

从此亦侨名正言顺地做了可儿的护花使者,即使有个别男同学,还对可儿心存想法,也被亦侨的表现消灭在了萌芽状态。亦侨不仅学习好,人也高大帅气,但个性却有点倔强。亦侨喜欢把可儿载在自行车前方,与朋友们飙车,可儿不好意思,但拗不过亦侨;亦侨喜欢与可儿一起玩扑克游戏,看可儿赢了时甜甜的笑;亦侨喜欢往可儿的宿舍跑,帮可儿洗衣服打扫卫生,还帮舍友提水倒垃圾,可儿说干嘛呢,亦侨笑笑,搞好关系方便我来找你;亦侨喜欢跑很远的路,为可儿买爱吃的凉皮、葱花饼;亦侨喜欢与可儿一起背书学习,看可儿背输了时噘起的小嘴。有一天,亦侨约可儿去看电影,可儿怕遇到同学被指指点点,有意走在亦侨的后面,被亦侨发现后,挽起可儿的胳膊不放手,可儿无语。

转眼可儿的生日到了,可儿的家境并不富裕,所以没打算为自己过生日。而亦桥呢,却给了可儿一个大大的惊讶,一份超值的礼物。当亦侨把一双当年最流行的鹿牌小皮靴送给可儿时,可儿没来的及高兴,慌张地说:“你怎么能给我送皮靴呢,我不敢穿,我爸妈会说我的。”可儿是父母的乖乖女,此时乱了方寸。亦侨红着脸说:“那怎么办?”“我不管,你先把鞋子拿回去。”亦侨有点失望,拎着鞋子走了。可儿呢,心情也好不到哪里去,舍友们一顿狂轰乱炸,“小傻瓜,你怎么就不懂别人的心呢!”“要是我,早感动的要晕厥了”就连依晨也说可儿有点过分了,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让亦侨的形象在可儿的心目中变得逐渐高大起来。可儿犹豫了,是不是到了该给父母说一下的时候了呢?

周末可儿回了家,却因不小心着凉感冒,耽误了周一的课。当可儿急匆匆地赶到教室门口,亦侨正站在门外。见了可儿高兴地拉着可儿的手,问可儿为什么迟到了。可儿来不及回答,拉起亦侨就往教室里冲。虽然那时候学校不允许学生谈恋爱,但是可儿、亦侨是班里的尖子生,学校对他俩的恋情似乎有点网开一面。

中午食堂吃饭时,亦侨坐在了可儿的对面,不吃饭,眼光却在可儿的脸上忙碌着,亦侨想知道答案,可儿却故作镇静,大口地吃着饭,内心有点翻江倒海,怎么对亦侨开口啊!亦侨终于忍不住了:“可儿别吃了,赶快告诉我,你父母怎么说的。”可儿还没说话,眼里已经噙满了泪水:“我爸说,咱们毕业后可能会各奔东西,未来的事情,现在考虑有点过早,让咱俩先好好学习。”可儿一口气说完,心里如释重负。亦侨呢,一句话也没说,盯着可儿,似乎要看透可儿的心。突然亦侨走了,什么也没说。整个下午亦侨的座位都是空的,只有一个书包孤零零地躺在那儿。可儿有最初的心不在焉,变得着急,到最后的心慌。上晚自习后,亦桥的座位仍然是空的,可儿才发现,她是很在乎亦侨的。可儿鼓起勇气去找亦侨的哥们阿宝。告诉阿宝亦侨没回来,她担心倔强的亦侨会闯祸。阿宝陪可儿去了亦侨的爷爷家,亦侨不在,可儿更着急了。哭着问阿宝:“这怎么办?”阿宝安慰可儿,不会有事的,但心里还是对亦侨有点担心。下晚自习后,可儿没有回宿舍,一直等在校门口,她期待着亦侨的安全归来。也许上帝在这一刻,也会感动。只见一个高大的黑影,径直走向了可儿并用力抱住可儿,可儿还没有反应过来,一滴温热的泪滴落在了可儿的脸上。“你去找我,我知道你是关心我的。”亦侨有点语无伦次。可儿抓紧了亦侨的手,在心里告诉自己,我不会再放手属于自己的幸福。

初恋絮语

文/道翊

那是个美妙的朗朗天,阳光很好,也没有风。那天我听你说了许多话——象往常一样,享受着你走在身后吹口哨的感觉。那天我走的很累,那天的情绪很兴奋、很矛盾、很燥热,那天很难忘。

在那天之前再之前的夜晚,我曾做过一个梦,一个很美很凄迷的梦,梦里有你,有风,有寒冷,有等待,有飞驰。梦醒时分的我已泪噎满喉,颤抖的情愫和情感的辉煌冲撞着我蠢蠢欲动的心。所以,我想去找你,我必须去找你,被胸中的热浪击涌着,我的目光便插上了翅膀,飞向你——只为了圆一个梦。而那天我确实围着梦走了一个不太圆的圈,并且是沿着你的思想脉络,你说妙不妙,妙不妙?!

世上的事情真的说不清,也永远不必问明白,毕竟我们没有太多的以往,更没有后来。后来便只有太多太多的想念,梦醒时的落寞和永无休止的变迁,令我甚至不敢相信梦,不敢相信那天的思想,不敢相信你说的那句让我感动了许久许久的话。

我的心是高飞的云,我的心是飘远的风。我无法想象我们会有将来,而那天我确实迷惘了,无可置疑。命运真怪啊,让我永远猜不透前世的情缘和今生的归所。我知道你不是,几百遍地在心里说不是你,可情感的波澜还是几度翻卷,我不禁要赞叹你的魅力。尽管我会遗忘并改变对你的沉醉,但毕竟那天存在过。

醉春风

文/高小荔

这春啊,一到登场,就将场面大张旗鼓的铺展开来。也不怕东家道长,西家道短,反正我这蛇芯子一吐,十里春风,绵绵荡荡。

这春风啊,也是一股脑的吹啊吹啊,吹的桃花艳,杏花藏在了发间,吹绿了杨柳的小蛮腰,吹醒了万里人间,更不知羞耻地吻上了我的脸,连耋耄人生都成了苍绿。

可怨谁啊,谁要你们喜欢啊!哪怕冬天多么素净,你们就喜欢我这放荡的不羁。要不,那雪地里的一抹绿,怎能撩拨你的心房?

春天真是无所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只有春天,还原了初恋的样子,让万物蠢蠢欲动。要艳就艳的无药可救,要素也要素的心服口服。

你说这爱也太彻底了吧!没有章法,可爱情从来就没有章法可寻啊!尤其初恋,谁还管他,夏有扬雪冬阳艳啊!

管不了了,管不了那么多了。虽不能像白素贞红绞一挥,便把西湖的大半个景致堵在了许仙的心门外,眼里只剩微雨燕双飞,你侬我侬了。那也要轰轰烈烈啊!没有无可救药的初恋,人生真的无味啊!让人以后怎么回味?

从来,从来就不喜欢瞻前顾后的爱情,这又不是行军打仗。那些初恋啊,手一挥就是整个岁月河山啊。

那浩如烟海的爱,席卷了你的所有,哪还有还手之力啊!

荡荡的风,吹吧,吹吧!

绵密的爱啊,蔓延,蔓延啊!

今夕何年,何年又有这样的今夕。请,趁着这春色满园,趁着这年华嫣然,情人们,约会吧,约会吧!

写字的你,还好吗

文/陈志宏

秋日午后,偶翻旧时书。

海明威《战地钟声》的空白衬页上,又见到她娟秀清新的笔迹。她提笔抿嘴写字的模样,历历在目。往事如浮云退后的山峰,清晰如画。

走过懵懂岁月,能将很多问号拉成感叹号,唯有这一个,永远是个谜——初恋是怎么开始的?

世上那么多女孩,就那么遇上,恋上,就像认识多年,毫无陌生感。欢喜之心如月光洒地,覆满心房。那时,喜欢也羞于明说,便逮住机会夸她字写得漂亮,学习成绩好。于是,买来几本世界名着普及本,让她留墨宝。她趴在书桌上,就着昏暗的灯光,抄录雪莱诗句:“过去属于死神,未来属于你自己。”再央求她多写一些,不得,温柔谢绝。

一本书,因了她的字,越看越温柔,成了至爱珍品。这就是传说中的爱屋及乌吧。《战地钟声》由此成了我通读过的第一本世界文学名着。

当时流行歌曲《东方之珠》,校园内外,处处有人传唱。后找机会请她帮我抄录此歌。死气白赖,她才勉强答应。当我拿到她手抄的歌曲,视若珍宝。心里那个乐啊,无以言表。

收妥她的手迹,一直万分兴奋,万分激动,在一个春夜里,手写了一封情书,表达羞涩的爱意。一早站在水房等候,抖抖索索塞到她手上,飞也似的逃离。一天上课都无心。当晚,收到她的回信,不知该高兴还是无奈,傻愣了很久。她没有答应交往,也没有拒绝,只说以后要我多管束她,让她收收心不要玩疯了,咱们共同学习,一起进步。没琢磨透她的意思。

陆续有书信往来,珍存了好几年,直到那一次后,统统付之一炬。

那时,我们都参加工作了,中间有几年没怎么联系——当时没有手机,没有网络,联系不便。后几经辗转,要到了一个电话号码,据说能找到她。兴冲冲打过去,被一阿姨接到了,心想肯定是***妈吧,热情地喊阿姨。阿姨却很不友好地质问我是谁,是她什么人?我说我是她同学。她拖长尾音的反问,让我终生难忘:“同学?”也不知哪来的勇气,我大胆地说:“我是她同学,也是她的男朋友!”就这一句,往日种种美好,统统归零,情义退去,怨怼上场。

——阿姨不是***妈,而是她未婚夫的妈妈,她未来的婆婆!

她抢过婆婆的听筒,我听见了有史以来最恶毒的骂声!无声地忍了,是因我伤害她在先。从此后再无她的消息。两人如微尘被无情的风刮到南一处北一边,永无交臂的可能,更无交织的机会。

初恋化成绝恋。世上纯美如斯的初恋,多数是以诀别收场。

一晃20年过去了,秋阳下,她的字迹鲜润如初,仿佛刚刚从她手上接过来似的。这是最初的交往物证,无关风月,顶多只能算风月前曲。看这些精灵般的字,心里凛然一惊,物是人却非,再也回不到从前。多少次午夜梦回,对着无尽的黑夜,在心里默默问候:“你好吗?”不知身处何方的她,若看了这些文字,能否会心一笑,在心间默答:“我很好!”

这是我想听到的回答。

伤痛的初恋

文/蝶恋花.杏花雨

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暗藏着初恋的爱河,孱孱地流动着爱的溪水。荡游在初恋的河水里,领略平静与激浪的洗涤,感受着情水的味道,要么香甜,要么悲愁,带着情感里好多的欢畅与无奈,积成许多美好与苦涩,成为了一生中抹不掉的记忆。

每当翻看抽屉里一张张初恋的照片,阅读一封封陈旧的情书,还有那唯一的情物一只耳环时,他的耳畔又传来那海枯石烂、不离不弃的铮铮誓言,这一切,揭开了他心中的伤疤,打开了他记忆的闸门,刺痛他滴血的心。他已不再把那段心痛的初恋当成一种秘密,今天,又从思想感情的潮水中找回,把它写进文字里,甜着他的心,伤着他的怀,让风儿轻轻吻着它,飘到那遥远的地方。

这个藏存他心里多年的故事,是一个痛断肝肠的故事,一个无法从我心抹去的伤透,总是让记忆的泪水模糊了双眼,潮湿了心房。

对于她,他还能说什么呢!尽管他们之间有着许多美好的回忆,然而,残忍的结局是那片片的惆怅和阵阵的心伤,还有那刻骨铭心的思恋。

初识结缘分

和她初识,还是他刚参加工作的时候。那时,她是一名刚从卫校自费毕业的实习生。

记得那是一个夏天的傍晚,他与同住单位宿舍的同事去县医院找同学。当他们走进女实习生宿舍时,他一眼就看到坐在床上看书的她。不知所措的他连忙说了声,“不好意思,我们找人,打扰了你看书。”

她略抬头:“没有,你找谁!”声音很柔、很细。

他们说明来意后,她示意他们坐下等等。

他发现她仿佛在用余光偷看他,从他脸上划过,他感觉到脸在发烫,那缠绵的余光好像带着情刺,刺的他忐忑不安。

他也用余光偷看了她。她长得很好看:苹果似的脸蛋,白里透着红;弯弯的柳叶眉,双眼皮大眼睛;直挺的鼻子,一肩乌黑齐肩的秀发,散发着少女的芳香,在浅蓝色夹克衫和黑色健美裤的衬托下,显得格外的青春照人。

瞬间,她发现了他的窥视,脸上点缀着红色,显得有些慌乱。她把书合拢,放到了一边。

“小妹,上夜班的时间到了”,一位女实现医生在门口喊道。

“小妹!”一个多么优雅的名字,如玉似水,人如其名,一样的美!

他鼓足勇气,正打算和她聊上几句,只见她收捡书本,“刷”地站了起来。就那一刹,她仿佛是碧潭中一枚鹤立水面的芙蓉,亭亭玉立,宛若红莲。随即,她那洒脱而匀称的倩影,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好多天过去了,他却无法忘却:她陌生而熟悉的面容常在他的思绪中,忽隐忽现,显现着朦胧中的真实。

相恋堕爱河

几天后,同事递给我一封信,说是在县医院工作的老婆带来的。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接过信,那娟秀的笔体,工整的字迹,一看就是个女孩写的。同事立即起哄,说帮他找到了对象,叫他请客。顿时,我他庞绯红,心跳加快,不知说什么好。

他小心翼翼地拆开了信封。“天哪,居然是她写给我的”。 他屏住呼吸阅读,她告诉我,追求她的男孩又好几个,她都觉得无缘,从见到他的那一刻,她觉得我是一个诚实稳重的男孩。

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这一刻,他激动不已,觉得世间的一切是如此的美好。他连忙写了一封信寄出去,不久就收到了她的回信。他们谈理想、谈追求、谈生活,彼此相似的爱好、追求,擦出了爱的火花。从此,他和她走向了熟悉,心里滋生着恋情。

他们往来频繁,在工作上相互帮助,互相鼓励,他们提升很快;在生活上相互关怀,彼此照应,他们生活愉快。激励是他们的目的,宽容是他们的尺度,尊重是他们做人的准则。

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正是在彼此的鼓励下,他在录干考试中名列前茅,从工人转为干部;她在医学考试中一路闯关,拿到了自学考试大专文凭。

从那时起,他和她有了一个不变的约定,那就是:每周在县城三岔河边的小树林不见不散。

提及到他们那隐蔽的小树林,是一个尽是美丽的地方。它地处胭脂河、三岔河交汇处,那里柳树成荫,野花烂漫,蔚蓝的天空中白云漂浮,万物映在清澈的溪水中,静静的,给人一种天上人间一幅画的美好感受。

他和她的约会之地,就是河边最大的那几颗杨柳树下。几乎是每周下午,他们在杨柳树下约会,杨柳树下的两块大石头,是他们凳子,是他们学习、探索、促膝谈心的一席之地,更是他们海誓山盟、海枯石烂的最好见证。他和她无论是站着还是坐着,清清的河水中,总有一双美丽的影子。呼吸着清新的空气,闻着林间飘来的花香,沉醉于幸福与快乐之中。

他和她已形影不离,无法分开。从中午至到黄昏,他们才会悄然返程,而独自的心里,还缠绵着留念与难舍。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爱的表露,并非仅靠言语。爱在一瞬间,终究死去活来。

从此,他和她堕入了爱河。封封情书传递着思念,次次约会留下了爱的烙印,夜夜失眠印证着刻骨铭心。

媒妁定姻缘

美好的时光总是很快、很快。不久,到了谈婚议嫁的时候。他们已将彼此的爱慕告诉了双方父亲,双方父母在进一步的了解后,最终答应了他们的婚事。

按照穆斯林的要求,必须要有人说媒,按照程序进行。为此,她的父母提议让她时任县领导的堂哥说媒,他的父亲叔叔也很赞同。一切都在预料中,发展的那么顺利,以至于她的堂哥让他写封申请将她转为城镇户口,以便于将来谋个合同制工人的身份。

此时此刻,他们觉得上苍是如此的垂青他们、眷顾他们,让相爱的人在一切,他们爱的轰轰烈烈、顺顺当当,仿佛他们已成为形影不离的夫妻。

紧结着,他们置办嫁妆,择定良日“送定茶”(订婚)。那天,当他走进她家时,到处是偷窥他的眼睛,随处可听到窃窃私语,霞的亲友们在评论他这个未来的女婿。羞红了脸的他,赶紧低下了头。那一刻,他觉得他是天底下最幸福、最快乐的人。

婚变遭霹雳

就在他们筹备婚礼的时候,他单位的原任领导又来给他提亲。据说,女方的父亲是位副科级领导,女方是名合同制工人。这条件,比起她在家务农的父母和工作无着落的她可是天上地下。父亲和叔叔欣喜万分,一方面叫这位领导做媒,一方面叫他赶紧和她分手。

这简直是晴天霹雳,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悲切!伤心!心痛!他已无法承受,与家人的矛盾不断升级。

可能是由于媒人是个手握大权的领导的缘故,事情进展的出奇的神速,而且没有任何挽回的余地。

父亲叔叔也通过霞的堂哥,表达了退婚的决定。这自然引起了她父母的愤怒,捎话誓死不与他们这些无情无义、不讲信誉的人结亲。

失望和心酸一起涌上他的心头。当手捧着她用血与泪写来的一份份绝情信时,他就会情不自禁地滑落泪水。每当他独自去到他们那老地方,天还是原来那蔚蓝的天,水还是原来那洁净的水,树还是原来的树,林还是原来的林,花还是原来的花,一切依旧如故。可唯独不同的是杨柳树下,那两块石头旁已经长满了青草,叶子遮蔽光滑的面容。他无力地站了上去,河水中是我孤单而弱小的影子。他呼喊着她的名字,一百遍,一千遍,一万遍,也不觉得累。

我拖着疲惫的脚步,路过我和霞走过每个地方。近处,恩爱栖息的鸟儿遭到了路人的惊吓,”噗“地一声,各自飞向了东、西。看到这般景象,我停住了,心里一片凄然。

他好想说:你快回来!我想你!念你!我离不开你!他真的好想说:我的心没有变,我永远爱你!爱你!爱你……

然而,现实就是现实。现实告诉我,他和她无法摆脱封建社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魔掌,他们都已成为他的家人那贪图虚荣的牺牲品。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今天,实属可悲!在沉沉的心伤和哀愁中,他知道我将孤寂地支撑着自己的人生,犹如行尸走肉麻木不仁的度过余生。

痛别难割舍

她,是他难以割舍的人,和她的分离,伤痛着他的心。他对她的牵挂日积月累,与日俱增。他知道这样不行,他再也不能承受爱的摧残,决定去寻她。

下班后,他骑着自行车,去了她老家的小村庄。此时,她的父母已在村头为她开办了小诊所。

在小诊所找到她时,他简直不敢相信,几天不见,那个焕发青春气息的她变得憔悴不堪,仿佛衰老了许多。他的泪一下子流了出来,自责、痛恨……,一切的一切都是他的错。

他表示要放弃工作带她远走高飞,可悲痛欲绝的她坚决不从,一则怕他丢了工作,二则怕坏了父母的名声。多么善良的女孩啊,吃尽了感情的苦头,还替别人着想。

她哭着说,爱他恨他,永不相见。他喊着说,不离不弃,远走高飞。他们已哭成了一对泪人,绝望已逼迫得他们无处容身。

他自责他的无奈、软弱和顺从,责怪上苍的玩弄、无情和折磨。此时,万念俱灰的他们仿佛觉得天崩地裂,世界末日。

乘他不备,她快速拿起着上的安眠药送到了嘴里。他眼疾手快,赶紧一把夺下。泪水已模糊了他们的视线,大脑一片空白,呼吸顷刻停止。

过来很久,她从悲痛中缓了过来,她要他们彼此都好好活着,她也不再草率生命,叫他不要虚度年华,做今生最好的朋友。

他不知道,他是怎么从她的小诊所走出来的,带着绝望、失落,他真想在回来的路上自己出车祸,离开煎熬悲痛、无助无奈的灰暗世界。

后来,他又找过几次她。她眼含热泪地回绝他:以后不要再见,不要影响各自的生活。

再后来,听说她的父母将她许配给了邻居村的一个男孩,他的心好疼。

自己酿的酒再苦也得喝。一次次的痛恨自己的软弱无能、百依百顺,是他亲手毁了他和她。如果世间真有后悔药、如果时光可轮回,那该多好啊!而这,只是他安抚伤痛的托词和转嫁悔恨的妄想罢了。

和她的痛别,沉重地刺痛着他的心。

几度春秋,痛中煎熬。痛,使他精神恍惚,痛,令他思绪失常,痛,伴他人生,痛,如行尸走肉。

那些年月,他独自漫步在林荫小道,寒风瑟瑟,干枯的树叶,飘落在前方。

他不知道:叶子的离去,是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他拿出她留给他的定情物,泪干了,可痛依然存在。

总盼她音讯,哪怕只是一个字、两句话……然而,这一别,就是二十多年。

他用一生的心痛折磨自己,用一世的愧疚赎罪爱情。

宛如初恋

文/爱玛胡

我和同事一道去查房,在开始之前,照例站在门口先巡视一圈:一眼看到靠窗边的一位老爷爷在抽搐,心电监护显示室颤。显然,他心脏骤停。

来不及想什么,我和同事一起扑过去,给他做心肺复苏术。过了一会儿,仪器嘀一声,老爷爷呼出一口气,醒了。

他看到我们,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问:“我怎么样了?”

我笑着对他说:“你刚刚往鬼门关走了一趟,阎王爷不收你,我们把你抢救过来了。”

老爷爷一下子睁大了眼睛。他不好意思地抹了下嘴巴:“你们,给我做了人工呼吸?”脸竟然微微红了起来。

我和同事都愣了,同事想说什么,我忍着笑,用手肘撞她一下。

查房出来,我便通知了老爷爷的家属,给他安排转院,去较好的专科医院做进一步诊治。

没想到,老爷爷居然不同意,和家属们大吵大闹:“我不走,这么好的医院,我到鬼门关都帮我救回来了,我走什么?”他用手抹了下嘴,像想起来什么,老脸露出一抹羞赧的笑容。

我对同事说:“老爷爷肯定在猜,是你还是我,给他做的人工呼吸。”

同事骇道:“你莫吓我哦。”手拍拍胸口。同事不是我这种老菜薹,脸蛋白里透红,皮肤细腻,戴上口罩后,更显得眼睛又大又黑。

老爷爷以为抢救就是人工呼吸。这个半对半错,心肺复苏术包括人工呼吸,但不是所有的抢救都要做人工呼吸。大部分患者对此一无所知,认识都来自浪漫电影,帅哥美女因为一次人工呼吸一吻定情。所以,不能怪老爷爷想入非非。

尤其是,老爷爷显然是一厢情愿,认定是我同事给他做的。那之后,每次遇到她查房,他都满眼笑眯眯的,那表情,和初恋一样。害得同事每次给他做检查,都憋着笑,老爷爷就更是又害羞又兴奋的样子,就像回到了少年时。

也好,心情好有利于病情。

初恋的那些年

文/祖国滴小婲朵

我喜欢上一个美女,她是我隔壁班的,千方打听后终于知道她叫董欣,又费劲百般周折和她成为了普通的朋友关系,随即开始了我艰难的泡妞大业。

周六我和张飞去喝酒,两人喝了三箱老雪,喝的是七倒歪斜,绿色故事网,相互搀扶而归,没想到到班级门口时不小心撞到我的女神大人,最可怕的是手中的饮料将她的衣服弄脏了。

“喂,你没长眼睛啊,撞到我哥们了知道吗?”

听了张飞的话董欣原本生气的眼中又多了一丝愤怒,我连忙赔礼道歉。

“对不起,我兄弟喝多了,你这衣服我陪你好了”

“哼,有钱就了不起了吗”

董欣还是把火降到我的头上了,确实这事是我不小心,而且我的哥们还火上浇油,搁谁谁都会发火,此时我必须道歉,因为我还要追到她。

“这事是我不对,我承认错误,可是你也得给我一个补偿的机会吧,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这样可好?”

“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算了,那就罚你请我吃十天饭好了”

“什么,你要我哥们请你吃饭,还要请你十天,你也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吧”

“小飞,行了,就按她说的办”

追女孩子通常都是要请吃饭的,可是女孩子很难答应的,这次女生主动提出,我然是求之不得呢,可不能让小飞搅和黄了。

商议好了,我就将醉的不成样子的小飞放到座位上,想着泡妞大计。

女生本来就是矛盾体,说话通常要反着听,……这次的不小心也是我故意而为,就是为了接近她,不然没有交集,没法下手!

都说追女生,请她吃饭算是成功一半,可是我这第一天吃的很郁闷,因为我在女生面前紧张,一句话说不出来,真是笨的要死,这样如何搞定她!

回到班级几个死党围着我问东问西,主要还是很佩服我,羡慕我能和校花一块吃饭,甚至有人怀疑我们在一起了,我真是无语中带着郁闷!他们看到的只是表面,事实上哥还差的很远,泡妞漫漫兮而修远,吾将上下而摸索!

第二天我接着请女神吃饭,女神见我小心翼翼的样子很不满。

“章啸天,你还是个爷们儿吗?吃个饭怎么扭扭捏捏”

此刻怎么感觉她是爷们我是女人呢,又或者说她是猫我是老鼠!

“我,我,……”

这时校园四大恶少之一的韩子赫来了,明显就是冲着董欣来的,而且韩子赫行人根本就无视我。

“欣啊,吃饭呢,我可以坐下一块吃吧,那个小子你可以走了”

那个小子明显就是指我啊,此刻我要是走了,在女神眼睛就是无能鼠辈,所以……

“那来的苍蝇啊,快点走开,没看大爷我正在泡妹子吗?”

说完我就后悔了,不是觉得自己话有多嚣张,而是`泡妹子`这几个字怎好当女神面前说呢!

韩子赫当即同他的手下给我围了起来,正好手痒痒,不过三分钟,我就将他们打倒了,小样儿的哥从小就学武术,更是打了十多年的架,对付他们几个和玩似的!不过嘴还是流血了,当时本来我可以躲开的,只是我发现女神在我后面,我躲开女神就会受伤,当时女神是看的清清楚楚!

“你流血了,没事吧”

“没事,这都不是事,爷们嘛”

终于证明自己是爷们儿了,不过却付出了流血的代价!

“你刚才说什么泡妞”

“哦,刚才只是和他们扯了,你别当真”

“哦,你不会真的喜欢上我了吧”

打死也不能承认,不然就不好追了,追女孩子要是表白早了,她不拿你当回事,还会心存戒心!

“你真自恋,我喜欢你,我现在正追别的女孩呢,这情书就在这”

这是我给董欣准备的,打算在恰当的时候给她,谁让咱嘴笨呢,说不出来不代表写不出来,欣拿着就读了起来……

“你这写的不行”

“怎么不行了”

“太酸了,反正我看着是反胃”

“那好,我明天再给你看一封,你要是能满意,我就送给她”

“那,我就帮你参谋参谋”

小样儿上钩了把,我就天天写给你,啥时候给你感动了,咱就成功了,而且这样还不用担心你不看,哈哈……

我晚上回家,用了两个小时又写出一篇《为你写诗》大约两千字,之后便陷入梦乡……

接下来这几天,一天一封情书,共九篇,欣怡终于承认我写的有点水平了,还说事成了想认识下那女生,我满口答应。

十天已过,我们的关系大大提高,我在她面前也放得开了,拿下她的信心又大了一步,照这样下去追到手回事迟早的事。

然而一星期后,我看她和一男生抱在一起,尼玛心碎了一地,半个学期都浑浑噩噩,从此见到她有种特别的感觉,明明很想见她,为何见面要躲着走,明明很想和她说话,为何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这就是爱到心口难开吗?

高二分文理科,我擅长的是理科,文科设置三个班,听说她报文科,如果我报文科就会有三分之一的几率和她在一个班,那样每天看她一眼就满足了。

初恋,一份永久的回忆

文/tianxibo520

最近,好像喜欢一个人在夜深人静的沉思。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厌倦了白天的那些喧嚣,还是习惯了夜的静寂,总之,我想要表达的太多了,没有一些合适的词语来拼凑成一句话来表达我内心的感觉和一种臆会。

如果说“爱情是婚姻的坟墓”的话,那么“初恋就是爱情的前奏”。初恋对于每个人来说,如糖果那般甜蜜;如大海那般辽阔;如纸张那般洁白;如花朵那般无瑕。

夜里,星空璀璨,皓月当空。

那月亮上面,吴刚是不是还在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不停的砍着那棵树?月兔是不是还在捣药?嫦娥是不是还在后悔偷灵药?

今夕,何夕。

夜已微凉,人未断肠。

月凉似水,花开满天。

风吹无痕,心碎无声。

年华似水,匆匆一瞥。

多少辛酸往事涌上心头,都付诸笑谈中!

如果我可以到月亮上去,是不是我就可以乘风归去?

而那些暗淡的月光是否就可以掩埋我心中的那份关于初恋的永久的回忆?

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和月。

也许吧!人就是这样,有感情,而且容易念旧,越是想要忘记的东西,它就偏偏要闪现脑海;而越不想要忘记的东西,它就像一阵风似得,左耳进,右耳出。这或许就是所谓的“举杯消愁愁更愁,抽刀断水水更流”吧!

而初恋就是这样,初恋是一份感情的开始,也意味着自己的心里开始有了一个人的存在,然后再进入生命,住进梦里。

或许,是曾经的自己的太年少轻狂了,总觉得自己还年轻,青春应该要无情无尽的挥霍;而初恋更应该要好好的玩弄。然而。等到一切都结束了之后,才发现只道当时是寻常。

人生中有太多遗憾,而初恋却是最让我难以忘怀的。

也许,有的时候,回忆多了些,甜蜜却少了些;寂寞多了些,而关怀却少了些。或许人算不如天算,人生中好多事情都是我们无法预料的。

爱情就像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来,外面的人想进去。

初恋却是这座围城的大门,有的人宁愿退避三舍,也不愿趟这个浑水;而有的人委曲求全,脱掉身上那厚厚的保护色,走进属于自己的幸福天堂。

初恋:献给伟大的陌生人

文/迎风而立的树

人或许一生没有婚姻,也没遇到真正的爱情,但一定有初恋。

“初”的滋味刻骨铭心,正像处子最隐秘的破裂和疼痛,她只被允许怒放一次,闪电只从她身上划过一次,瞬间即永远。所以,初恋在人生中有“史”的意义。

与爱情、婚姻等事实相比,初恋更像一个仪式,她竖起了一道月亮门,一眨眼,少男少女即隐入花枝颤动的伊甸园。

初恋务虚至极,故多无果。犹如石榴树上红艳似火的谎花,她们早早地绽开了,比坐果的花都要提前,灼热、激烈、疯狂,喷粉吐蕊,她们如痴如醉、奋不顾身。

初恋最诗意、最醒目、最难忘,因为“初”。

她可以表白,追求互动与合作;亦可守口如瓶,静悄悄地内燃。

在原理上,初恋和追星族的“情感投标”大体一致。很大程度上,她不属于某个具体的谁,更像一个少男少女献给整个异性世界的一份厚礼,一次勇敢而羞涩的“对外开放”。尤其在暗恋者身上,可能会发生这样的事:多年后,竟把对方给忘了,面孔都模糊了,记住的,只是有人曾来过……有个“丢手绢”的童戏:小孩子围成一圈,不许回头,一人持手绢绕圈跑,相中谁便趁之不备丢其后,再绕回时,对方若未察,便被捉……初恋情景又何尝不如此呢?因为手上有一份礼物,接下来,你最迫不及待的就是将其送出去,脑海里盘旋着一个声音:“送出去,我要送出去……”所有心力都被这个念头召唤着、驱使着,更折磨着。至于送给谁反而不重要,一如儿歌里所唱:“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握握手呀敬个礼……再见!”再见,既是故事的结局,也是游戏的初衷——一个隐蔽的骗过了所有人的初衷。

一个人早就暗暗存了渴望,心胸被一股东西涨得满满的,快要溢了,像产妇的乳汁,无论如何,无论什么方式,她都要放它出来,否则即不舒服,会酿成淤肿和内伤。

实际上,无论单恋还是相恋,初恋都更像是一个人的风暴、一个人的篝火。她的心路和程序,始终按梦中方式来布局、来行走。至于那个人,只是个模特、一具梦幻客体、一个朦胧化身——如同追星,追的不是人,是星,是光芒中的虚拟之人,是被你赋予了无数想象和附加值的人。其唯一作用即煽动你的体温、热浪与颤栗,激发你对更远、更无限事物的憧憬。说白了,他(她)是来帮忙的,来帮你燃烧,来接收你那份急着送出的礼物。就像婴儿,是在帮女人的忙,帮她兑现母爱,消耗掉那些乳汁。

所以说,初恋消费的并非实体,而是偶像。他(她)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她)像——像你想要的某个人、某类人。

伟大的陌生人!

那是一张永远冲不清晰的底片。他(她)没有名字,只有性别和神秘的光晕。他(她)没有正面,仅剩背影和雾中的轮廓……你们根本不相识,在这个世界上,你们从未相遇。

你说你见过他(她)了,那一定是梦里。

你说你找到他(她)了,那一定是替身。

或许,30岁以后,我们才可能懂得和个体有关的爱情。此前,我们只是在练习爱情,虽然不懂,但我们必须让爱开始。

因为春天来了,花必须开。

初恋

文/徐建英

小沁,我先去东莞等你!

和所有老得掉了牙的电视剧一样,妈妈无意中看到这张被安瑞塞在我窗台的小纸条后,狠狠地给了我一记耳光。我捂着火辣辣的脸,又听到她扯着嘶哑了的声音在吼,你小小年纪不学好,难不成真想去菜市场卖猪肉?

安瑞是巷口卖猪肉钟叔家的小儿子,大我一岁,和我从小学到高中一直是同学。但后来安瑞突然因为打架而退学,在一家摩托车维修店当了学徒工。白天他和师傅在店里学修摩托车,晚上与几个师兄一起帮人组装摩托车。

安瑞总会在晚上九点左右组装好他的第一台摩托车,然后他以试车为借口,一溜烟儿把摩托车骑出大街,九点半准时出现在我们一中的侧门口。

九点四十分下的晚自习,同学们还在忙着收拾课本时,我已悄悄地溜出教室,然后躲过老师同学的视线,轻轻地绕过操场走向学校的侧门,找到侧门口那只一直向右方闪跳的转向灯,我捂着嘴巴走近倚在摩托车上的安瑞时,他对我扮过怪脸后帮我戴好头盔。尔后又会变戏法般地拿出苹果或是橘子,或是一些小点心。坐上摩托车后,听晚风一路扑哧扑哧地在耳边掠过,安瑞的上衣随风呼哧呼哧地吹起,我轻轻地拉着安瑞那被风卷起的衣边,任他带我环城转悠。边吃边彼此诉说着一天的趣事,有时安瑞故意在前头大喊,风大听不见耶。我赶忙咽下口中的食物,一次又一次地在风中大声重复着刚才说过的话,直到听他在前边吃吃怪笑,才明白被耍,忙不迭地对他又捶又捏,安瑞则不停地讨好求饶。等吃完手中的食物,安瑞的车轮也差不多悄悄地滑到了我们所住的小泉巷。他会把车停在巷口正中,让前大灯一直照到黑暗的巷子深处,看着我装模作样地打着手电筒进入家门后,他又轻轻地滑动车轮子骑向不远处的摩托车城。

巷子里的路灯因久坏无人管,半夜时又发生了一起抢劫案。安瑞再送我的时候,被刚好在巷口等我回家的妈妈逮了个正着。安瑞说,试车时看到了在路上走的小沁,就顺道载了一程。妈妈半信半疑地看了看安瑞,但从此的晚自习,再忙她都会守在学校门口等我。从此我也只能在周末陪妈妈买菜的时候,匆匆路过维修店时偷偷地瞄一眼安瑞,抿着嘴看着满手机油的安瑞对我做鬼脸。

而到发现那张纸条后,妈妈就像影子一样到处都跟着我。我一赌气偷偷去了东莞。然而东莞不是我们的小泉巷,我怎么也找不到安瑞那张带笑的脸。

之后很多年,我回过老家很多次,可我从来没有再见过安瑞。钟叔的猪肉铺子早已搬离了小巷,也不知去了哪里。

一次我无意中在街头碰到高中时传达室的李叔,他说,我辍学后他接到过我好几封来自东莞的信。因为一直无人认领,他又不知我家的地址在哪儿,只得又退了回去。后来,我又听人说,安瑞在东莞一家铝合金厂做了很多年的业务员,安瑞在东莞的业绩一直都很突出;安瑞后来在东莞娶了一位私企老板的独生女儿;安瑞不知怎么回事又沾上了毒品……

再后来,巷口的老人说,安瑞不在了。安瑞其实是个很懂事的孩子,安瑞在世时个人出资修好了巷子里的那条路,那路两排雪亮的路灯照得夜如白昼。而记忆似枚青涩的酸果,我的心已被那两排路灯照得一片潮湿。多年前的晚自习回家,如果没有安瑞,我遭遇的一定不只是抢包和扯衣服;如果后来的安瑞不是为了讨说法找上去与对方打群架,成绩优秀的他一定不会被学校开除。那么,安瑞一定还有另外的人生……

在一家大排档,我哭泣着对男友(现在的老公)说到这里时,他静静地听着,举杯对着西方久久,倒酒入地后,他说,安瑞,谢谢你帮我照顾着小沁。

欢迎投稿,注册登录 [已登录? 马上投稿]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