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的散文

2022年12月18日经典文章

亲爱的的散文(精选21篇)

沉睡的冰,是睡着了的水!

文/落叶船

鹰击长空,感谢蓝天的呼唤;

鱼翔浅底,感谢浪花的托浮;

秋实累累,感谢春天的孕育;

花香悠远,感谢清风的承载!

少年观潮江海上,常有“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壮怀激烈。

晚岁乘舟,观潮江海上,则大多回头审视自己的飘渺的人生,有太多的是是非非,有太多的骄傲与遗憾,

有太多的彷徨和呐喊:“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神龟虽寿,犹有竟时。“”月明星稀。乌鹊南飞。“”游子独在异乡为异客。“不是归人,仅是过客,茕茕孑立,形影相掉。”

未了却天下事,却已可怜白发生!怎不引人深情,抒相思之情?

老子说,上善若水,缓缓流淌的河流,以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金埋沙土,破土而生,拥有“千淘万漉虽辛苦,

吹尽狂沙始到金”的胸怀大志!

(在波涛汹涌的表面上摇摆,又在新生的土壤上跳舞!)方能显其珍贵,明珠蒙尘,弹指一挥,便可显其润滑!

山中一日,世上千年,仙人世界,总是短暂!

在这个世界上,温情的确很难得,也很珍贵!不过前提是不能消磨意志,不能埋葬理想!不能让内心的脆弱吞噬了我们心灵的向往!

亲爱的朋友们,世上无难事,只要你愿意攀登,抱一个攀登的态度,用良好的心态,去处理棘手的事态,那你的人生岂有不变之理!那是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比人更高的山,也没有比脚更长的路!让你滚烫的思想带你遨游在自由的世界里!

亲爱的朋友们, 红尘有爱,人间有情,我们有时候应该想,果实成熟砸在身上的疼痛,是一种快乐,也是一种幸福的感觉!何必苦苦挣扎在离殇与失败之中呢?大不了,咱们从头再来,心若在,梦就在,心依然,情依旧,难道不是吗?亲爱的朋友们!

亲爱的朋友们,我们所想的一切问题归根究底都是 时间问题,而一切烦恼其实都是自寻烦恼! 因此我们更加的去享受时间的给与!我们应该谨记:

人过一天,心过一年,人走一天,心走十年,人错一次,心悔一世。我们要心强力坚的去追寻心中的梦想!

彼岸花,花开彼岸,满载星辉的斑斓多姿,我们的心可以拥有心的彼岸!我们的笑是新的,美的,温柔的!亲爱的朋友们要知道,微笑要比眼泪耐看!

沉睡的冰,是睡着了的…石破天惊的水…水滴石穿,绳锯木断……

我最亲爱的父亲

文/一场一个人的婚礼

我最亲爱的父亲

我的父亲,是一个普通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父亲干活经常披星戴月才回来,乡下有吃午饭可以不等,可是吃晚饭一定要等齐人才开动的习惯,因为中午吃完午饭后还要去干活,而吃完晚饭就可以休息了。

记得我六岁那年,家里种了50亩烟。那个时候的我并不懂事,晚上肚子咕噜噜的叫,就大哭大闹,爸爸却在烤烟房里默默忍受着蚊子叮,烟火熏得痛苦,而我却喊着我要吃饭,我要吃饭。晚上十点多钟,爸爸拖着疲惫的身躯回来了,我瞪了他一眼,这时候,我们就像格格不入的两个人,没有一点相似的地方,像一个有着“公主病”的富家千金和一个早出晚归的农民,似乎是两个陌生人,我不像其他农民家的孩子,会体恤父亲的疲惫,父亲为我们这些人女做得一切。

父亲疑惑的看着奶奶,奶奶说,她饿了。就在这时,爸爸累得睁不开眼的眼睛多了一种忧伤,黯淡的瞳孔,躲在墙角的我渐渐眼泪盈满眼眶。是的,也许爸爸连自己是怎么晕倒的也不知道,我恨我自己,恨我不会体恤爸爸……

或许父亲不善于表达,但,我敢拿生命担保的是:爸爸是爱我的!父亲是伟大的坚强的。严酷的现实常常扭曲父亲的情感,沉重的负担常常压得他喘不过气来,而在那时,一个六岁的小孩子,一夜间,长大了,成为了女孩,她不再是那个只会喊肚子饿的调皮女孩,她长大了,心里想着不能再让自己成为父亲的负担,只能为父亲分担忧愁、痛苦。

九岁那年,爸爸辞去了烟草技术员的工作,买了一台货车,爸爸看着崭新的车子,嘴里念叨着,好啊,真是好啊。可是,这辆货车带给父亲的除了金钱,就什么也没有了,而且,它还无情的夺去了父亲本不高大的身躯。那一次,我连续一个星期也没有见到那张见到自己女儿拿着满分卷扬起微笑的脸,然而,生命总是那么脆弱,当我再见到父亲时,已不再是扬着微笑的脸,而是那张沧桑,苍白的脸。是的,父亲,我伟大的父亲为了让我过上幸福的生活,把身体累垮了。

我的父亲,我最亲爱的父亲!是您让我尝到了人生酸甜苦辣,是您教会了我为人处事的道理。经历了人生的风雨洗礼,让我懂得了你爱儿女的一片良苦用心!

父亲,您辛苦了,愿您身体健康,一生平安!

我最亲爱的文艺老青年

文/徐亭晚

据说,老爹那年信手翻了一本诗集,偶见一句“数声风笛离亭晚”颇为欣喜,取其中“亭晚”二字,于是,他的女儿被冠以此名。

当时的老爹还是一个文艺小青年。

老爹还是小爹的时候,就离家去寻求生计。儿时关于老爹的记忆,都是妈妈说给我听。那时的老爹很宠我,是那种不计后果的宠爱。三四岁的时候,我感冒了要喝娃哈哈,老爹背着老妈偷偷给我喝。而后果是我咳嗽到哮喘,在医院住了半个月。我至今没有问他当初为什么那样做,这种不具远见的事,不像是老爹那样整日思考人生的人做出来的。因为他说过,他希望我快乐。

老爹出门在外,每年暑假我都和老妈到各个地方去找他,河南四川上海,老爹在外的时间比在家多。那时的我不懂乡愁不懂思念,理解不了老爹端出一碗自己做的西红柿鸡蛋面的欣喜。

过年回家,他总抓着对诗词一窍不通的我用纯正的汉中腔讲某诗如何转韵,或者背朱自清的散文,说让我学习这种清丽质朴的语言风格。或许是因为相处时间太少,我始终没有被培养成一名文艺青年,至今还在惊异,在汉中话发音与普通话迥异的情况下,他是如何知道这诗在转韵的。

在外打拼这么多年,老爹始终没学会标准的普通话,他的所有吐字发音都带着家乡的味道。漂泊让小爹变成了老爹。他最终还是回来了,带着未改的乡音,和淡淡的乡情。

那年8月,下了一场可以算是初秋的雨。

我和家人吵架,赌气跑去汉江边。静下来,才觉得冷,却固执地不肯拭去头发上的雨水。我站在路边望着前方,期待老爹来找我,也不知道去躲雨。如果不是好心的路人借给我手机让我给家里打电话,我或许永远也不会意识到,我背过的手机号码,原来只有这一个。

手机上的号码本,“爸爸”永远是第一个的。曾经,我从未向这电话本上的第一个人掩饰过自己的落魄、孤独、彷徨,现在却将打出的数字一个个删去。在岁月里,原来我一直在模仿他的造型,用力快活,用心寂寞,在不经意间向对方掩饰自己的不堪。

因为他说过,他希望我快乐。

古人说:“父母在,不远游。”班长问,咱这算不算远游。我笑笑。十七岁的我们太娇纵,尚未意识到曾经被称为青年俊才的父亲现在已是中年俊才,曾经算不上貌美如花的母亲也开始对镜叹息。他们,早已被生活的重担压得步履蹒跚。

——写给我最亲爱的文艺老青年,在那些充满阳光的长长的午后,我无所事事,也无所惧怕,只因我知道,挫折会来,也会过去,没有什么可以让我气馁,因为,我有长长的一生,有你的陪伴。

亲爱的小孩

文/陈晓霞

那时他还没在这世界上出现。我也才七岁稍多一点。有一天,我心血来潮,忽然想给未来的孩子取一个名字。我一边玩沙子一边苦思冥想。然后把一个七岁孩子所能想到的最时髦的名字,偷偷送给那个小孩。母亲在屋里蹬着缝纫机,对我的秘密一无所知。她没听到我那一声小母亲般的叹息,她根本不知道,她小小的女儿此时正在为谁操心。

似乎事情就在那时定了,他在未来等我,然后某一天,我们母子相逢。

人们把这归结为缘分。因为最终的结果真的是我和他,而不是我和她。是这样一个他,而不是另外一个他。一切命中注定。那天医生把他捆扎结实递到我怀里,一张湿漉漉的褶皱小脸立即覆盖了此前想象中的画报娃娃。我端详他,觉得真好。膻膻的味道好,嫩笋样的手指好,鲜红的嘴唇好,过于响亮的啼哭也好。千般描画万般想象,全抵不过一个小小身体贴向怀里的那一刻知心。重要的是,这知心是两个人的,因了一个从另一个身上的分离,我们对彼此了如指掌。别人了解的不了解的,接受和不接受的,我们都全盘接受。在这个世界面前,我们是天然的同盟。

我因此扬眉吐气。全世界的女人都是在做了母亲以后才真正变得理直气壮。因为她再不是一个人,她的人生有了更进一步的意义。那些在复杂关系中滋生出来的种种不适、对抗、沮丧、黯然神伤,因为孩子的到来不再成为问题。人们奇怪一向寡言的女子怎么忽然就开朗起来,她满不在乎地大笑,貌似爽朗地打着招呼,粗枝大叶地忽略掉一切令人不快的细节。这是内心笃定的人才有的大度。这一切全是因为这世界多了一个人。

我心甘情愿地退化回去。跟着他简单到只知饥饱、冷暖、高兴和不高兴。他的胖脚丫儿蹬在我脸上,或者我亲他西瓜似的肚皮。我们无拘无束,心无旁骛,像两只小狗咬来咬去。我们对彼此的傻气都很受用。他父亲已经对我们的表现习以为常。他曾试图加入我们的阵营,但看看两张冒着傻气的脸,还是笑着选择退出。

这样的日子颇具修复功能,我那么快就忘掉了曾经的磕碰和疼痛,整个人又完好如初。

一天,他兴冲冲跑过来,大声问:你们闻到青草的香味了吗?

正是阳春三月,我们走在公园里,除草机在辛勤工作。他不知道我和他父亲正密谋结束他的自由时光。他三岁了,得进幼儿园,去过群体生活。这是他接触世界的第一步,只有学会跟最小最简单的人打交道,将来他才可能应付更大更复杂的人。小孩对此一无所知。春天的景象让他高兴坏了。他欢天喜地跑过来,只想对心怀鬼胎的男女说出他的发现:你们你闻到青草的香味了吗?

有时我想,他凭什么那么死心塌地地信任我?

我曾指着他泡得起皱的小手说,再不从浴盆中出来,手指就会像香皂一样化掉。

我曾摸着他滑滑的脊背说,因为神仙把他的翅膀折起来了,他身后才有两块肩胛骨。

他毫不怀疑地相信了我。他还不知道世界上有欺骗这回事。

我利用这分信任抓紧实施了上学计划。我把他领进幼儿园,告诉他傍晚过来接他。我看到他眼中马上有胆怯闪过。他或许已经感到事情不妙,却什么也没说。三岁的小孩,已经知道在陌生环境里要有所克制。但是他不确定,傍晚,究竟要等多久。据老师说那一天他过得心事重重。不说,不笑,吃饭也少。那一定是他有生以来最漫长的煎熬。等他望穿秋水终于在教室门口见到我,眼圈马上红了起来。他径直走出教室,小胳膊紧紧抱着我,胸脯剧烈起伏。等他终于能够开口,他对这个给他设置了第一道陷阱的人说:妈妈,我想你了。

我承认,再没有第二个人如此一心一意地爱我。那些社交场里的客套,姐妹圈里的亲密,以及在华丽卡片上专门用“癆”字来体现温雅和重视的一份用心,都不及此时搭在我肩上的软软的小手,吹在我脖子上的热乎乎的气息和不再控制的一声声抽噎让我动心。

期末临近,我问他考试准备得怎样,他拿出一贯的低调:考完看呗。

呵。再不是那个豪情万丈的小孩了。那个以为自己有千里眼,能像鱼一样在水里待着,能造智能住宅,而且也能当妈妈的小孩,在为雄心壮志吃足苦头后,终于知道自己能力有限。9岁那年他万分羞愧地收回发出的按摩卡。那是他一时冲动的作品,足足100张,25张发给父亲,75张发给我,他自己来做按摩师。他以为这事很简单,动手后才发现困难远远超出想象。

大部分假期被他用来自得其乐。奶奶院子地下四通八达的通道,冰箱里口味各异的冰糕,以及可乐瓶改装的自动浇花的水漏,都是他逍遥快活的成果。他一整天都在房子里忙来忙去,爸爸的大拖鞋在他脚下“呱嗒呱嗒”响个不停。他操心着自己的“工程”,根本顾不上寂寞。

有一天,我尽量轻描淡写地说:“刘一凡请了位英语家教。”

他头也不抬地“哦”一声,完全出于礼貌。我说:“李竹楠报了吉他班。”

他在晾台上侍弄着花草,耐心地将枯叶除去,再把晒温的一瓶瓶清水浇灌下去。他看穿我的图谋,所以明确表态:“别给我报。”

我试图学邻居把孩子培养成多面手的雄心到此为止。因为我知道这温和的拒绝背后有多大决心。三年前我也曾对他强硬施压,结果是我摔了他的复读机,他把作业撕成碎片。这方面,我们是一个铁铺打出的刀枪,难分高下。

现在我怀疑13岁的孩子已经有了自己的狡猾。大多数日子他随和、顺从,轻易不露峥嵘。或许他受够了硬碰硬,所以改用另一种姿态应对。这和我的做法如出一辙。独子或者老生子们都有这种禀赋—事情还没发生,却已看到尽头。所以,与其激烈反抗招致不快,还不如不反抗;与其蜂蜂蝶蝶惹是生非,还不如开始就好自为之。我们都没有收拾残局的能力和耐心,所以干脆不去制造残局。看上去,他做得比我老到。

我们在好自为之中相安无事。回家见面,他会迈着男孩子懒洋洋的大步走过来,拍拍我的后背,叫声“老妈”。

他已经高出我半头。仗着这半头的优越,他帮我收拾餐桌,在他父亲出差的日子,晚上挨个查看窗户,中午让我小睡然后叫我。

偶尔,在我出门的一刻,他喊住我,知心地把我蓬起的一缕头发别到耳后去。

我亲爱的小孩,就这样长大了。

亲爱的火车

文/李旗语

忽然发现自己蛮喜欢坐火车。

换句话说,我喜欢那种往返在城市之间散漫的游历,火车是在帮我实现着这个愿望。1804年,一个名叫德里维斯克的英国人发明了火车,他用瓦特的蒸汽机造出了世界上第一台蒸汽机车。这台单一汽缸蒸汽机没有驾驶室,机车行驶时,驾驶员只能跟在车旁边走边驾驶。时速仅为5到6公里,和现在闪电般的高铁比,那真的可以叫作比蜗牛还要慢。因为当时使用的是煤炭或木柴做燃料,所以人们叫它“火车”,虽然这之后,在漫长的火车革命中发生了无数次重大的变革,到今天,无论是行驶速度还是车票售价,都翻天覆地,天上人间了。仅能留存下来的也可能只有火车这个名称了。

火车是种接地气的交通工具,总能给人以遐想,尤其是当火车停留在人迹不多的小站时。北方有很多简朴得让人觉得这辈子都见不到其发达时候的小城镇,但越是这样的地方,就越能让人感觉到微微发凉干燥的空气,是如何在夕阳的余晖下沉默地抱紧你的灵魂。破落的站台,不平的水泥砖,生了锈的火车皮,尽头处凝聚成一个小点的铁轨,偶有三两飞鸟划破灰色的天空,绿色的树和黄色的矮房与人群隔着重重叠叠的风。

当人们的头发被吹得乱七八糟时,我哼起许巍的歌。这个时间这个地点,会有正在流浪的错觉。“天边夕阳再次映上我的脸庞,再次映着我那不安的心,这是什么地方依然是如此的荒凉,那无尽的旅程如此漫长……”不知此时此刻自己在哪,但知道终点一定在哪。这便是坐着火车行走在路上的感觉。

顺着火车前行,一路上总能看到巍巍青山被穿破的隧洞,清清河流被飞桥桎梏横断,广袤的土地上种着几乎等高的植物,整齐而密集。孤零的小站,稀落的人群,有怎样也走不出人类构筑设计的感觉。电视或者小说中,很多时候都会有这样的场景:疾驰的列车上,主人公望着窗外飞速掠过的山水土沟若有所思,要命的文艺。我这个内心一直努力文艺的人,也很想在火车上伪文艺一下,但多数未遂。

有次坐火车,旁边一个农民工,侃侃而谈,巨圆滑,会来事,虽没读多少书,但一样所向披靡,我一边听着,一边汗颜。之前我可能也有过这么个样子,总觉得读书无用,悟了些颇有哲理的话,却不想那只是书中常识。

车在站台上停下来,一些人走下去,一些人又走了上来。座位空了,又被填满。新的旧的,老的少的,男的女的,饱满的枯萎的,一切都在这里的每一个时辰发生着更迭和交替。车轮滚滚向前,阻挡不了的只有红尘中滚滚向前的欲望和时间。

脑子里忽就冒出了《猜火车》中的一段对白:选择生活,选择工作,选择前途,选择家庭。选择大电视机,选择洗衣机,选择汽车,CD播放机,电动开罐器。选择健康,选择低卡路里,低糖,选择固定利率房贷。选择DIY和星期天早晨遇到的惊喜。选择坐在沙发里全神贯注地看比赛直到头脑麻木,嘴里塞满廉价食品。选择腐朽成灰,耻笑你最终无聊的家庭。选择未来,选择生活。但我干吗要这么做?我选择不要生活,我选择其他。理由?没有理由。

是啊,没有理由。只要有火车,还要什么理由?只要火车还在往前开,就一定能够找到新东西。

素时,念想

文/汐湄如烟

一次一次,被你感动。一次一次,发现不同。一次一次,惊喜交集。一次一次,泪如雨下。

就算我可以扬扬洒洒写下万语千言,亲爱的,也抵不过你一声温柔的呼唤,能够让我彻底坍塌最后的一道爱的防线。就这样,被你的温情包裹,在日夜的更替里,却不曾散失去那些艳丽和迷离。就这样,情愿和你一起呓语呢喃出最缠绵最温情最浪漫的心语,将所有的爱,都交给你,让你收藏成生命里的安居。

我已不再去问这一切是梦是真,当一股股温暖流经脉泽流经全身心的每一个角落时;当耳边的爱语犹如天簌般的回旋,当柔情引领着最纯贞的渴望一步一步走向宛如一湖春水的泽地时;我知道我并没有熟稔到不需要一个方向,我更怕我的粗心投下的一粒石子,打乱了你心湖的平静。可是我亲爱的,我又是多么惊讶你犹如伊洛斯一般的宽厚,任由我的脚步穿越你神圣的殿堂。

当曾经风化的情感,被你如水般清澈的目光剥去陈年的旧尘,在你多情的召唤里,我又如何不放声而出埋于心底里已久的爱恋?我的爱,我封尘多年的除了旧有的伤口,还有我最美好的年华。抱紧苍白和寂寞,任由匆匆的光阴洗劫而空颊上的红晕,日复一日,一具游魂般地飘荡在这个虚妄的尘世里,自生自灭之中。红尘浮世也不过只是栖居的驿站,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而你,如此轻易地截住了我浪迹的缰绳,无需更多的力度,我便任性的追随。

再一次回眸一起走过的山水:草长茑飞、蝶花飞舞、荷塘月色、枫情画意、细雪如沫……所有的可以用季节定格的画面,如此的美仑美焕,在我们的脚下铺展出一道旖旎的香径。而这一路上,有你的一直牵引和陪伴,即使沉默亦如歌。“就这样默默无言吧,若你安好,便是晴天!”曾经执着这样的一份期待,从不敢奢想能与你高山流水的应和,只小心易易的收拢着双翅,在你的左右,不舍离去,不盼绽放。我亲爱的,你却犹如一道闪光,瞬间,划破了我的心茧,让我破茧而出,这一切,来得如此的突然,便是我惊喜的开始。

亲爱的,我不知道你还会给我多少的惊喜,让我能够慢慢地去发现去更多依恋。而现在我握住的每一份感动,就足够我在醒着的和梦着的日子里品味出生活的美好幸福,我多想将这一切写成一个唯美的故事啊,或者,让我大声地说给这个世界里我最想说的人。可是,我更愿意这样紧紧地收藏在属于我们的日子里,不问朝夕,只染芳菲。

我最亲爱的鸽子

鸽子是我高中同学,无论性格,还是爱好,我们没有一点相似之处,却是莫逆之交。

更确切地说:她是我的情感垃圾桶,无论好事还是坏事,我都会找她倾诉,在她面前,我一向不顾及自己的形象,常常鼻涕眼泪一起流,昏天黑地,嚎啕过后雨过天晴,然后拍拍屁股走人。每次发泄完,我都会平静好长时间。最可贵的,大概在于,鸽子从不刨根问底儿,也不追问下文,总是我在那哭诉欢喜,她在旁边淡定地倾听,偶尔递给我一张纸巾,或者叹口气。

这不是鸽子的性格,认识的人,都说她是个脾气火爆,性子很冲的直肠子,可是在我面前,她是最最温柔,最最懂我心的知心姐姐。这可能就是人们常说的: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最开心的日子,是高考完的那个假期,我去她家,留下的幸福回忆。

那个暑假,鸽子来接我,我和她一起去了喀喇沁。那是我第一次没有家人陪同出远门,所以从头到脚都是兴奋滴。

下了小客,鸽子在喀喇沁镇里借了自行车,载着我回家。

鸽子的家离镇里还有好一段距离,我坐在后座上,心里是美美地。车子七扭八拐地走在羊肠小路上,我才不管她骑得多么辛苦,只顾着贪玩,一路上看庄稼,看风景,大呼小叫,惹得鸽子不停地警告我:“小鬼,再不好好坐着,再乱扭扯,就把你摔下去!”知道她是逗我玩,知道她舍不得,我嘴上嘻嘻笑着答应着,却仍是一惊一乍 地。

此行真的是大开眼界,我从未见过成片栽种的大葱,一眼望不到头的大葱,我真是眼睛睁得大大地,真是欢喜的昏了头,当时就手舞足蹈起来,我有个坏习惯,笑的时候喜欢捂着嘴角叫,还喜欢拼命跺脚,结果我们两个结结实实地被自行车扣在葱地里。鸽子慌忙从自行车子底下钻出来,顾不得扶车子,先把我拽起来,岔了声地问我摔到哪没有。我嘿嘿地傻笑,没心没肺地说,终于近距离地亲吻到了喀喇沁的大葱,还有土地。看我活蹦乱跳地没啥事,鸽子这才扶起车子,检查车子是否摔坏,因为那个年代,自行车是稀罕物,弄坏了是需要赔滴。

鸽子再也不敢载着我了,她在前面推着车,一边走一边数落我,“就你这没见过大天的样,不怪叔婶不放心,谁放心让你一个人出门,看见大葱也能兴奋地蹦起来,把你摔坏了怎么交代?”我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在后面跟着。心里是欢喜的,因为鸽子那么在乎我。

我在,鸽子不用出去帮家里干农活,我俩就在家做饭。鸽子烙饼,我负责烧火。烧的是麦秸秆,我根本就没见过。没吃过肥猪肉,还没见过肥猪跑?干什么都得有第一次,我不信这点活还能难倒我!别说,我还真是轻敌了。

秸秆填少了,火一会就灭了,我就撅着屁股鼓着腮帮子拼命往灶膛里吹气,吹着吹着,半灭半着的秸秆咕咚一下冒出来浓烟,一点浪费没有,全扑在我脸上,眼泪流出来了,浓烟呛得我狠命咳嗽,正当我咳嗽的欢,火忽的着了,窜出来的火苗一下子就燎着了我的头发,我一面手忙脚乱地扑打额头,一面往灶膛里填秸秆。秸秆供上了,灶膛里的火苗就噼噼啪啪的唱起歌来,灶膛里的火苗一唱歌,灶膛外面的麦秸秆也跟着呼啦啦燃起来,然后我就抱着脑袋逃跑了。

我逃跑的太过仓促,没头没脑地就撞在外屋的门框上。第一次烧火,本想无师自通,大显神通,战果却是燎焦了刘海,鼻子脸上满是烟灰,额上鼓起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包。接下来的日子,鸽子完全不顾我的哀求,她做饭时,我只能一边凉快去。

二十年过去了,我还是鸽子的小尾巴,她走到哪儿,我都习惯性跟着。

那天聚会,晚上喝完酒,一大帮人去K歌,我拉着鸽子走在队伍的后头。

叶柏寿的夜晚,真的冷,下过雨的深秋,更冷。我臭美地穿着裙装,挽着鸽子的胳膊,小风吹过,不由得抖了一下,鸽子甩开我的胳膊,三下五除二,脱下外罩,给我穿上,我刚要推辞,她立即竖起眉毛,我穿着毛衣呢!然后帮我拉上拉链。

我裹在鸽子带有体温的大衣里,紧紧挽着她的胳膊,我俩互相望了一眼,默契地开跑,一口气跑进歌厅里,然后上气不接下气地对望着。

扑哧一声,都笑了,仿佛回到二十年前。

天堂里亲爱的妈妈,您听到了吗?

文/小不点儿

天堂里亲爱的妈妈,您知道吗?儿子在人间得了重度糖尿病,在医院躺了十四天,倍受煎熬。七月三日,高达32 mmol/L的血糖指标忙乱了医生,一连十二个小时的吊针打到第二天的凌晨一点多,您的大孙子日夜不离的守护在身边,才从危急的边缘把儿拉了回来,一双十指连心的手指因为一天十几次的监测血糖被扎的稀巴烂,没有一处不疼的。那时,如果不行的话,我多么想去天堂和您在一起,和您生活在一起,再看一看十二年前您的音容笑貌。

亲爱的妈妈,您知道吗?儿子回来后,自己一日三餐吃粗粮荞米饭,自己做饭照顾自己,没有人照顾,不但如此,还要听着莫名其妙的失忆叨叨,承受着病后的叫嚷和埋怨。真让人寒心。亲爱的妈妈,您要是还在人间该多好啊,在您的照料下和呵护下,年幼时,有您的关爱,是我成长的铺路石,踩在您的身上使我长成了现在。您的悉心照料只能在梦里出现。男儿有泪不轻流,在这里,我多么的想念您,使我眼泪簌簌,失声痛哭,我多么想念天堂的您。我厌倦了人间的虚假情、笑面情!在您那里,没有一丝的报怨和不满,只有默默的疼爱和付出,你的心清澈透明,慷慨的甚至生命都可以奉献!

亲爱的妈妈,您知道吗?没有了您的关怀,我在人间成了一个飘忽不定的行尸走肉,就算是生活还过的去,但已经没有了最亲的您,还是觉得人间的任何亲情都不如您的那份亲情真,哪怕是人间再苦一点,有您在,就不会觉得有任何的苦,尤其在重病之后更是如此,失魂落魄之后,如果人间有一条通天堂的路,我多么想沿着这条路与您去会面,再一次享受您那博大无私的大爱。

亲爱的妈妈,你知道吗?您的两个重孙活泼可爱,他们成了我现在的一个寄托,我之所以要坚持下去,都是为了这份未了的隔代情。两个孙子天资聪颖,我看着他们一天天长大,成了家族里的生命延续,这一双可爱的小宝贝,是用任何代价也换不来的,家有金山银山不如有这两个活蹦乱跳的小精灵在你面前展现。在这里我祝愿他们健康成长,不求富贵,长大成人,立志成才,继家族的衣钵和后尘。同时也成为我晚年生命里的一个天伦之乐!

亲爱的妈妈,您知道吗?您的大孙子为了操持他那个家,起早贪黑的工作,四十多岁的人了,患有痛风的顽疾,发作时,托着剧痛的腿去上班,风里来雨里去,真叫人心疼。在我这里没有多少的家业留给他们,只求他们平平安安,健康生活,愉快度日,过好每一天。

亲爱的妈妈,您听到了吗?这是人间重病的儿子在向您的呼唤和述说。愿天堂的您在遥远的星空看一看凡间想念您的儿子。哪怕的梦里相见也好啊。亲爱的妈妈,儿子在人间哭成了泪人,孤单无助。亲爱的妈妈,您听到了吗?您听到了吗?

2022/7/18

亲爱的! Wan an !

文/龙行天下*梦娃娃

青丝为君留,

痴心为汝守。

琵琶吟眷恋,

诗韵诉离愁。

清风抚轩窗,

明月映阁楼。

秥衣卧纱帐,

思君入梦幽。

---------诗韵华轩*梦娃娃 QQ:2373877274

与你相识于树荫繁茂的季节。身处红尘,饱览世间爱聚恨别,寂寥心界,只因你的出现,眼中便无多姿的风景。柔柔情怀只为你倾情付出,靓丽的笑颜只为你绽现。而你,无视众伊榴裙,唯赏寒梅一支,缠绵轻语的伴我今世同行,一起相守这份美丽的相遇。

夜弥,轻依阑珊,遥望天边闪烁的星际,心的某一个角落被思念柔柔的牵动。七彩的霓虹灯幻化成了彩虹桥,跨越了你我之间那遥远的距离,心与心的约会,散发着最绚烂的光华。夜夜相依,让孤雁独飞的惆怅无处躲藏。痴痴地、甜甜地、醉醉地如入梦,在如花的梦境中守护着彼此许下的誓言,在深情款款中,等待你!属于我的归人。

幽幽的呼吸,在呢喃中彼此纠缠,放逐于唇齿之间的心语凝成最纯的心跳,把帘落的雨声聆听成河。任满腹的心事折叠成船,载入满仓的思念悠悠的驶向你的港湾。挚手掌心里的滚烫,饱含深情的爱意,在不舍中也积淀成了厚厚的惦念。

把你的名字默念,在剪不断理还乱的思绪中萦绕。靠近梦的边缘,悦耳的手机铃声犹如风铃般如期而至,氤氲的温暖了默契的情愫。古老的文字一页页的为我们抒写着所有的期待和守望,在天涯的两端,让两颗美丽精致的灵魂,在满是玫瑰的花园中倾城绽放。

你的问候沁湿了我的疲惫,在我给你的城池里,翩翩而来的脚步声也踏醒了梦里的温柔。阡陌红尘如春暖花开的守候,酿下了今生你给予我幸福的美酒。生命里为我一往情深的签名,一笔一划的执着,我的爱在你温暖的怀里,都不敢老去。

你把款款深情装订成册,在静谧的夜里,让我在灯下细细品读。这爱情的诗集一字一句都在心间流淌,替你向我传达着挚诚的爱恋,错落迭起的铅影,行行都能舒展开一副动人的画面。重读之时,那份割舍不断的牵挂在心的凿痕里越来越深刻,条条印迹仿佛都能渗透出血。

那一段又一段在岁月中的凝望,尺素心思都能扔下一地的歌声。共同把那些留恋的回忆一同咀嚼,在梦的窗台,一场美丽的相聚又一次把云水相隔的距离缩短,把云水相依的眷恋延伸。沉溺在爱的甜蜜中,轻轻地道一声:亲爱的!wan an !

碑墓与风

文/小乐

“我亲爱的,我最亲爱的。今天是我们的六十年结婚纪念日啊,你在土里,还好吗?”

“你瞧瞧我,都老得没样了,可你,还是那么年轻。我亲爱的,我本来不想大清早的来打扰你,但,我实在是,太想你了。”

“你听我说说话,好吗?”

“我亲爱的,你还记得那年我们的初遇吗?那一年,我十八岁,你十六岁。我在街上望着你,你也在对面看着我。一瞬间,我的心,好像就跟你飞走了。”

“后来,我们再一次相遇,是在学校的走廊边,你身边围着一群女生,你在她们中间,笑得那么美,可我却低下头,仓皇逃走了。”

“我知道有很多人喜欢你,所以我便胆小地、懦弱地走开,不敢和你搭话。”

“我亲爱的,我最亲爱的啊…”

“后来发生的事,那么多。是啊,过了几年,我们结婚了。”

“结婚了,很快乐,很快就有了童童。然后,又有了小谷。我们一起的那段时光,不是很快乐吗,我亲爱的?”

“我亲爱的,你不要担心,童童现在过得很好,我也快当曾祖父了。小谷和建辉去美国了,小薛也刚刚结婚了。大家都很好,一切平安。”

“经常地,童童和小谷来看我。我时时很快乐,我亲爱的。可是,没了你,我感觉身边好像缺了些什么……”

“你说我傻吗?我亲爱的。可你现在笑得这么温柔……”

“我亲爱的,我最亲爱的啊……”

“你在地下,是不是也想我了?”

亲爱的艾略特

文/秋深更深处

平安夜,我难得在天还亮着的时候醒来,由于最近混乱的作息,已经很久没看见谢菲的白天了。见明显能量不足的日光中竟还残留着少许太阳的影子,我立马披上大衣,冲了出去。

大街上空荡荡的,偶尔见到几个独自闲逛的黑人或者亚洲人,学校区域更是冷清,从电车上下来,几乎看不见人影。我绕过图书馆往坡上走,穿过学联门前的桥洞,走上台阶,沿着Firth Court砖红色的围墙,走进维斯顿公园。公园里一个人都没有,艾略特同往常一样,坐在石座上,威严地望着远方,一如我无数次看到的样子。我知道,再过几天,脚下的这片土地,就会成为我的远方。

冬天的白昼实在太短了,好像无论我何时来到这里,艾略特不是在一片晨光中,就是顶着几朵属于夕阳的云。住在山上的时候,我每次去图书馆都会特地拐进公园,去看看艾略特。在那几个狂风暴雨般的论文周里,我几乎每天都扛着十几本书从他面前经过,有时万念俱灰,有时暗自窃喜,还有一次,我见到他时正满脑子盘算着要不要直接去对面的医院开张假条。每个通宵完的早晨,我背着电脑爬上台阶,喘着粗气走进公园。艾略特就坐在一片淡紫色的晨光中,清晰得甚至能看到水汽在他身上蒸发的痕迹,那时的公园也是空无一人,能听到小鸟的每一声鸣叫,空气微微潮湿,附着在草木上的露水散发出独特的气息。每次站在那里我都会想,如果有一种味道叫清晨,那一定是此时我闻到的一切。每个这样的时刻,我看着艾略特,即便疲惫不堪,都会开心地傻笑。

亲爱的艾略特,好像陪伴了我漫长的一个世纪,我最后一次驻足凝望他,艾略特,我要走了。

在谢菲的这一年,我搬了好几次家。谢三,O2,Endcliff,市中心的studio,山上的house,Allen Court的学校宿舍都住过,离开谢菲的前两天住的连锁酒店,至此谢菲的所有房型基本算是都住过了。

刚到谢菲时,我一个人住在谢三。当时哪里都不认得,记得第二天上午出门,我从谢三出来,经过A3楼下的中超去寻找市中心,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七拐八绕,沿途的墙上满是涂鸦,还经过了一个废旧的工厂,无人的工地,和一个阴森森的教堂,当时感觉谢村就是个鬼城,荒凉又萧条。之后每天跟着学生大军,浑浑噩噩地上课。那段时间,我早早地起床,沿着公路往山坡上走。住在那一带的多是穷人,我每天都要经过很多简陋的房屋和一排白色的廉租房,听闻了谢三种种可怕的传言之后有些心悸,但每天往那边走的路上都有同行的上班族或者几个学生,走到传闻中那条路时,我总是紧紧地跟着他们,反正夏天天黑得晚,我也基本上一下课就回家,倒也不觉得怎么可怕。倒是很多人听我住在谢三,又每天独自走路上学下学都是一副很可怕的样子,有些好笑。

谢三后面有一个公园,说是公园,其实就是一大片草坪,我有一天想换一条路去上课,就去穿了公园,又七拐八绕地绕到了Arts Tower后面。那里有个停车场,从那里的桅杆望出去,我第一次看到山城独有的景色,之后电子软件培训,从Arts Tower高层上往下看,山景的特色就更明显了,Arts Tower绝对是个俯瞰谢菲的绝佳地点。当我之后找房子时,从West One的阳台顺着西街朝市中心的方向望去时,心神又着实荡了荡,第一次觉得这个工业化城市也挺美的,很安宁,像宫崎骏动画里的小镇。而且由于中国学生很多的缘故,城市遍布中餐馆和中国超市。中国人和外国人共同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各有各的生活,各有各的文化。之后我挺喜欢这一点的,虽然刚开始的时候有些崩溃。

这一年在谢菲,我好像从一开始就在倒霉。临走前才得知学校宿舍没申上,只能不断找不同时间的短租房。语言课考试作文分没够,这个噩耗是我搬入越越的公寓后得知的,我当时为了有可能再交330磅补考费而落泪不止。开学前的一个星期,我住在Endcliff学生公寓。课已经停了,若没有补考的话那本该是最悠闲的一周,可惜除了干家务以外我还要提前一个小时出发,一路走到谢三的语言中心考试。剩下的日子过得十分平静,也是浑浑噩噩的。那段时间因为频繁搬家我不太敢买锅,在吃饭方面基本可以用"有了上顿没下顿"来形容。湿疹就是那段时间得上的。我总是穿过一条住宅区去超市买速食。Endcliff在富人区,环境十分优美。我每天去学联都会经过一个很大的植物园,每次从那里经过都会发誓,如果补考通过了我就进去瞧瞧,并且一周吃素。

之后的确进了那座园子。我在里面转来转去,一个拎着工具的大叔和我打招呼,问我怎么样,这里安静吧。我说是啊,好喜欢这里。一边沿着石阶靠近小池塘,一边想以后有机会,可以来这里看书。大叔问我看到松鼠了吗。我说还没有。后来走到玫瑰园的时候,几只松鼠一蹦一跳地从我面前跑过,我又碰到了那个大叔,他冲我招手,指着松鼠叫我看。玫瑰园只有光秃秃的树枝,缠绕的藤上全是刺。我当时想,明年夏天一定要过来看看,也许到时玫瑰会开满整个园子。

谢菲不大,整座城靠走就可以走完。可是不管我之后住在市中心还是住在山上,都没再进去过。平安夜那天我又去了一趟,小池塘的喷泉静静淌着水,三只松鼠在大树根上绕来绕去,玫瑰园又只剩光秃秃的树枝了。

在埃塞克斯的时候,我一度以为会自己呆上一年,因为想脱离一个不喜欢的圈子。然而事实是,当对当下的圈子感到不满时,永远不要害怕,果断地脱离它,之后你就会发现,另一个圈子就在不远处向你招手。当时整个专业只有我和朱哥两个中国人,课程又难得我无法在课堂上与同学正常交流。那一年在专业课上,基本都是一种封闭的状态。在羽毛球社认识了一群人,一直一起参加比赛一起玩。沈姑娘是我双打的搭档,做得一手好菜,也养肥了我这只不会做饭的。下厨这种事,我坚信今生是和我无缘了。之前尝试过,倒也成功过,也每天一个新花样地玩过,可没过几天就烦了,好像我所有的薄情都给了做饭这件事。

之后没时间打球了,就自然脱离了那个圈子。我本以为剩下的留学生涯都会在孤独中度过,直到大连每天定时定点敲响我的房门,然后就是一个通宵又一个通宵的聊天。考雅思的前一天,我警告大连我当天晚上一定要复习。到了晚上,敲门声如期而至,我打开门,她戴着黑色棒球帽,穿着Super Dry家亮橙色的T恤一脸喜庆,见我第一句话就是:“走,我们去掏兔子窝。”

埃塞克斯的图书馆只有在论文周的时候才会爆满,平时倒没什么人。我喜欢坐在五层的窗边,一边看海鸟在房顶扑棱翅膀,一边重听课程的录音。一个小时的课程,特别是社会学,通常要花一天的时间才能将所有内容搞明白。媒体与犯罪课的教授声音太小,即便坐在第一排,录音也听不清楚,这门课我任其自生自灭了。学烦了会读闲书,读简爱,王尔德童话,简媜的散文和尤金奥尼尔的剧本。所以那段日子的生活就是白天泡图书馆,有时晚上去沈姑娘那里吃饭,夜里和大连聊天。论文周的时候会到自习室写论文,自习室每天晚上十点闭馆一个小时,十一点再重新开放。中间那一个小时我会拐到图书馆呆着,偶尔和大连,还有朱哥,到学校酒吧里去和杯伏特加兑可乐,但只是偶尔,因为大连一般不去自习室。现在想想当时虽然学业压力很重,但过得还是挺开心的。

论文被认定为抄袭的时候,我以为我的天塌了。交流项目负责人表示爱莫能助。我心存侥幸地去见课程导师,那个留着波浪长发满胳膊纹身的大汉耐心地给我分析了为什么这篇文章被算作了抄袭,并以”I'm Sorry“作为了一个小时会面的精辟总结。最后我还是寻求了Advice Centre的帮助。他们派了一个金发妹子陪我去见院长,我依照他们的建议,准备好一封道歉信。办公室里有三个人,其中一个是社会学院的院长,他笑眯眯地向我介绍其他两个人,就像我们是在个社交场合一样,一位是什么方面的头头,官职我没记住,还有一个是记录员。大家都坐下后,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不要对自己感到失望,我们每年有很多这样情况的学生,我仍然认为你是个好学生。

从办公室出来,金发妹子嘱咐了我几句,我向她道了谢,然后走出教学楼,往宿舍的方向走。在登上最后一级台阶时,远远地看到沈姑娘在阳光下冲我笑,笑得格外明朗,我上前给她一个拥抱,突然才感觉到,劫后余生的喜悦潮水般地将我淹没。

天没有塌,我还是好好的,也可能更好。昨天走过的世界末日,今天能成为鸡毛蒜皮,我很欣慰。

刚到谢菲上语言课的时候,由于住得远离主流群体,自认为在社交这方面落后了一大截,但现在想想,当时还不如继续独善其身,盲目地融入一个不了解的群体,后果会是狠狠地付出代价。在换了两个住处之后,终于在临近开学的时候,住进了相对稳定的居所。房型是Studio,两个人共处一室。房子在市中心,到了整点会听到教堂的钟声,每周四晚上和周日白天,教堂会响起不成调的管风琴乐。

从窗户望出去是一条狭窄的巷子,教堂的酒吧和一个白色的咖啡馆就在对面,每天有形形色色的人出现在巷子里。酒吧经常有乐队来演出,在房间里只要开窗,就能听得一清二楚。有一天夜里,美声唱腔的歌声从窗口传来,我向外望去,一个女人正站在酒吧大门前的台阶上唱歌,她的朋友围着她,在她结束一个唱段后低声赞叹。咖啡馆的女服务员,经常坐在后门的台阶上抽烟,偶尔刷刷手机,大多时候是在烟圈里发呆。有一天晚上,我又向窗外眺望,刚好看到了正在找路的Summer。Summer和我是大学同学,不同班,相识过程挺神奇的。有时候我觉得我要是有他看女生的眼光,会省下一大笔交朋友的时间。决定搬到山上去住的时候,所有人第一反应都是问我为什么,只有Summer对我说:恭喜。

来年二月,我搬到了山上的同时,杂志社开始活动,我常常和马呆萌,珺珺,阿呆混迹在一起。杂志社老板把我们四个称为F4,因为我们总和他意见不合。一开始只有呆萌和珺珺和他撕得厉害,老板管她们叫Twins,后来阿呆加入了就叫SHE,再后来我也加入了就被叫F4。他说,每当他提出个新想法F4就会跳出来和他撕逼,这话让我觉得身为F4的一员有些骄傲。之后我们聊起这事来笑称自己为F撕,分别是道明撕、花泽撕、美作撕和西门总爱撕……之后就不提了,太暴露年龄。

早在媒体与民主课上,我就认识了马呆萌,之后在杂志社面试时又碰上了就自然而然熟起来了。我关于论文的所有问题都去问的马呆萌,她不让我管她叫马老师,我就变着法儿的用各种称呼叫她,像萌萌啊、大萌啊、小太阳、小天使、马导师、马大腿……她回国那天我刚刚大战完几个通宵,提交完毕业论文,连吃饭的力气也没有了。我和阿呆神志不清地躺在她的床上和她说了道别的话,得知论文通过了之后,我向马呆萌承诺等她到了北京我包养她。都谈妥了之后我又补充说:“不过你要给我些时间先赚钱……”

住在山上的日子是最快乐的,虽然快乐的代价有些昂贵,湿疹反复发作,又经历了几个狂风暴雨的论文周。但每当我听着树丛里的鸟叫声,闻着花香,感受着潮湿的空气,踏着青石路上山下山时,都是那么心旷神怡。经过学校的体育馆有一道矮墙,墙外是一片荒地,长满了杂草甚至有野生的树木,天气好的时候从这个方向往远处看,可以看到山下的城市,或者更远。夏天会有些藤蔓漫过矮墙,有一天我就是在这里,看到了平行的两道彩虹。

思念。不记得是何时开始的思念。有一天上完新闻写作课出来,扭头看到了街道尽头亮起的一片灯火,刚好耳机里放着好妹妹乐队的《一个人的北京》,莫名就想念了。想回到鼓楼大街看看,看看我也感同身受的城市夜晚,纷乱的街道。那个城很大,大得让我一度以为会永远走不到想去的地方,有时站在哪里都好像无处可去,有时又觉得它小得容不下自己。我开始想念我的书柜,开始迫不及待想回到我的房间,玩印章,读纸质书,在我蓝色的台灯下写字。

我曾许下过很多“宏伟”的誓言,比如要坐电车去终点站瞧瞧,要在Arts Tower最顶层看一次日落,要去山上那家咖啡馆喝一次拿铁,要到学联买一件文化衫……最后这些誓言都没有兑现。剩下的日子,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重新读完了七部《哈利·波特》。伏地魔把自己作死之后,回国的日子也就到来了。

亲爱的艾略特,我要回到那个雾蒙蒙的城市去了。那里的路永远是雾蒙蒙的。我本以为,两年时间,够我攒足勇气去面对它,够我找到我的路在哪里。可是我仍旧怀疑,自己是否做好了足够的准备,来面对接下来的生活,我说不准。 艾略特,我也曾站在山上,眺望你一直眺望的那座山。有时候我想,有机会就从站的地方一直走,走到那座山上该多好。我是多么向往远方啊,可惜还没有机会,向远方走走,再走走,就要回家了。要面对的生活可能还是那样,也可能比那样更糟,但是有什么办法呢,生活不在这里,我必须离开。

艾略特,晨光中的艾略特,紫罗兰色的艾略特,我曾无数次驻足凝望的艾略特,永远望着远方的艾略特,我要走了,回家。

多少个离别经久,才能换来一个全新的重逢? 北京的天像是在欢迎我一样从回来那天就一直放晴。一个城市要怎么接纳我我又该怎样让一个城市接纳成了最新的问题。我到现在都能清晰地想起,两年前在阿布扎比转机时,看到日出时的心情,这轻如鸿毛的生命,好像终于有了些分量。两年,好像发生了很多事,很多变化,但当我拉开房间的窗帘,透过同样的窗户,看到同一片天空时,有一种感觉记忆,生活全都回来了。

必须完成这篇文字,在家里闲了好多天之后的一个早晨我忽然意识到,必须记录下来我的千山万水,哪怕已经忘记了大半。吉拉尼的山丘、霍斯岛大洋的峭壁、南部的海景、利菲河的桥……我在人潮汹涌的地铁里如饥似渴地啃食属于爱尔兰的文字,仿佛通过阅读,就能勾勒出另一种生活。

直到那些记忆,真切的记忆,都变成了一幅幅遥远又陌生的画面,从大海另一端,冰凉地传来。

亲爱的妈妈,我爱您!

文/朱佳

有对母女的感情有了裂痕。一次,母亲邀女儿去阿尔卑斯山滑雪。母女俩在滑雪中,由于缺乏经验,偏离滑雪道迷路了,遭遇了雪崩。她们在雪中挣扎了12个小时,终于,女儿因体力不支昏迷了过去,但她醒来却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而母亲已不在人世了。医生告诉她,是她母亲用生命救了她。原来,是母亲割断自己的动脉在雪地里爬行,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一片白雪,直升机因此发现了目标。

读着这篇文章,我眼前出现了妈妈无微不至关心我、照顾我的一幕幕往事。有一次,外面还下着大雨,我夜里突然发高烧,感觉头痛、浑身无力,妈妈急忙从家骑车去药店买药。妈妈走了,我看着伸手不见五指的窗外,雨点“吧嗒吧嗒”,不停地敲打着玻璃窗,我心里不禁焦急起来:妈妈要是在外面滑了一跤,又没人看见,该怎么办啊……想着想着,妈妈回来了,她小心地喂我吃药,帮我盖好被子,抚摸着我的头轻声说:“好好休息,不要想别的事情,妈妈去给你准备洗澡水。”说完轻轻地离开了房间……

冰心老人曾经这样说过:“世界上若没有女人,这世界至少失去十分之五的真,十分之六的善,十分之七的美。”是的,这世界有了女人,有了母亲、有了母爱,才如此亮丽灿烂,多姿多彩。

感谢母亲给了我生命,给了我五彩的生活。亲爱的妈妈,我爱您!

丢弃“你”的是我

文/郭灵

日子就这么平平淡淡地走了。

每一天都奔波在时间的沙漏中。就这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还未来得及拥抱,就像午夜的昙花空余一身的凋零。害怕每一个破晓的黎明,却又不甘每一个日落的黄昏。太多的故事,忙碌的生活,五味的心情,哲学般地折射出我无法打捞的岁月。村头的破水车依然重复着单调的乐章,而我却丢弃了“你”。

徘徊在每一个黄昏的降临。夕阳那酡红,灼了我的眼,醉了我的心,我怀念那些年。未来遥远得没有形状,我们单纯得没有烦恼。青春就像蒲公英,看似自在,却又身不由己。那个曾经的我,那个留着短发,眼神清澈的我,你在哪?

请原谅我,原谅我不得不在选择未来时丢弃了你,其实这并非我所想。我多么喜欢天真的“你”,那么活泼,那么爱笑,那么无忧无虑,可是我们都在时光里跌跌撞撞地成长,然后一点点脱离了最初的形状。在这样匆匆的岁月里,我多么怀念那些有“你”陪伴的日子。你带我去河边“撒野”,全身上下溅满了欢身笑语;你带我去看那满天星空;你带我去满山遍野地乱蹿,那时的你,那样的你,害羞,但内心却是火热的,让人如此深爱。

亲爱的自己,你是不是也很怀念那个单纯的年纪。看着我步入青春,亲爱的你,一定在角落里哭了吧。再没有那么多时间陪你,你知道的,学业那么繁重,大人的期望那么高,我必须努力,你理解的,可你还是不能接受,每一次我的失败,让你很失望吧。所以,你选择了逃避,渐渐消失。可是,亲爱的自己,我喜欢的人,我相信的人,只有你,可是你怎么弃我于不管不顾了呢?我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拥抱,想念我们一起度过的年华。可是,我们的以前,就像落花回不了枝头,流光回不到昨天一样。

是我,是我先丢弃了你,所以,你也放弃了我,亲爱的“你”,真的对不起。只是在日益长大的青春里,我必须让优秀成为一种习惯,让成熟成为一种永恒。

亲爱的冬天

文/唱晚

我以前是不喜欢冬天的。

南方的冬天,气温不是很低,却有那种刺入骨髓的阴冷。立冬一过,气温就骤然下降。前几天还穿着单衣长裙,转眼间大街上就随处可见穿着棉袄的中年男女。季节似乎突然间从夏天一跃就跳进了冬天,而秋天——那个天空明朗碧蓝纯粹干净,地上落叶铺陈金色温暖的秋天,好象只在梦里来过一回就销声匿迹了。

冬天给人的感觉是寒冷而生硬的,特别是下雨天。傍晚的天际暗沉低落,玻璃窗被第一场冬风吹得嗄嗄吱吱作响,然后是不太密集的雨住下飘落,屋檐下不久就听到滴嗒滴嗒的雨声有节奏地滴落。

突然就想起儿时奶奶家旧墙壁上木质的彤色老挂钟,春夏秋冬日夜滴答着单调的声音循环往复,好象永不会终止一样。特别是冬天的早上,只要听到老挂钟“当、当、当、当、当、当”响六下,做好早餐的奶奶叫喊起床的声音就会如期而至:拦猴子(方言:伢妹子)快起床,上学堂要迟到了。我们几个孩子就会在奶奶不停的催促叫喊中软磨硬拖慢吞吞极不情愿地爬出温暖的被窝。于是,心下就常常希望老挂钟在某一个早晨突然就不响了,停下了才好,也好让我们假装不知道时间,赖在被窝里不用起床,不用去上学。老挂钟的终止是随着爷爷奶奶和二伯父的相继去世,二伯母改嫁后。待前两年老家石桥底下的老房子拆迁时,老挂种已是不知了踪迹。

无处可迹的还有此刻窗外暮色中一株高大的梧桐树叶子,在风雨中几乎吹落贻尽,只有光秃的枝丫在风雨中摇晃。花坛边的菊花也在昏暗中渐次萎地败落,除了风雨声,万物似是陷入了各自的沉睡中,在暗处孤独地沉默不语。

我以为,冬天的寒冷,是与孤独形影相随的。

当某天,我看到了亲爱的冬天几个字……

亲爱的冬天。起初,我看到这几个字时愣症了几秒,继而有温暖缓慢抚过全身,有温情脉脉漫上心头。不知道,一个人要怎样地喜欢冬天,才会在心里赋予这样一个热气腾腾又温馨的称呼---亲爱的?

这是一位北方文友写的一篇文章标题。

冬天是沉静安然朴素的女子,是芦苇深处一群自得其乐的野鸭,是野渡无人舟自横的小木船,是一片铺盖雪花寂静的银白色水域,是穿越寒冬朔风扑向春天绿色的麦苗,是傍晚远处村庒上空升起的温暖曼妙的炊烟……这就是文友描述的北方乡间的冬天,是他眼里亲爱的冬天。

女子,野鸭,小木船,水域,麦苗,炊烟……这样一幅人世的景象浮在眼前时,整个冬天瞬间生动温热了起来。

从小到大生长在南方,对北方是一知半解的。小时候听大人们相互间闲谈,说北方的冬天是如何出奇的冷,温度在零下几十度。走在路上是不能擦鼻涕的,不能会连带鼻子也拧了下来。还说有不懂事的小男孩,因为尿急掏了小鸡鸡出来尿尿,却是小鸡鸡和尿液倾刻间就冻在了一起成了悬空的一道弧线……听得惊心之余,就暗自庆幸自己生在了南方。

记得曾经看过的一部外国电影,片名忘记了,记忆犹新是故事中的女孩。她生活在一年四季都是冰天雪地的北方之北,并且在这样冰封凛冽的地方生活了18年。当某天,这里来了一个南方的商人改写了女孩的一生。在商人的描述中,女孩知道了世间除了她生活的这个地方以外,还有一个叫南方的地方,那儿温暖如春,鲜花盛开,溪唱鸟鸣。几天后,女孩子抛弃了她的父亲和马上要成亲的未婚夫,偷偷跟着这个南方商人走了。当然,商人并不是个坏商人,他并没有鼓动女孩子跟他走,而是女孩子一再对他央求:求求你!把我带到南方去吧,我要去南方。女孩,抛弃一切和所有,只为了到南方去。

不知道,到了南方的女孩是否不再孤独与寒冷。

看许鞍华的电影《黄金时代》,让我在电影中再一次见识北方的冬天。还有关于寒冷与孤独,电影中民国时代那个隔世女人的寒冷与孤独。

这个女人便是萧红。

这个生于北方呼兰河的萧红,这个怀着五个月身孕因欠帐被店主扣押困在旅馆中的萧红,这个短暂一生充满才气和非议的萧红,这个情感物质贫困交加的萧红。饥饿,孤独,寒冷一直与她相伴相随。饥饿、寒冷和孤独,是几个紧密相联的词,也是陪伴她短暂一生的几种况味。她不找它们, 它们却主动来找她。她想躲却总也躲不掉。为学业躲在陆哲舜身边、为婚姻躲在汪恩甲的身边,为爱情躲在萧军的身边,为生命躲在端木蕻良的身边,却无论如何也躲不掉既定的孤寒和失败的宿命!

重庆码头告别好友白朗,萧红说:“朗,我祝你永远幸福”,白朗说“我也祝福你”,萧红脸上又挂起那丝讥讽的微笑:“我吗?我的命运不是明摆着吗,我将孤苦以终老。”走在人海中,无有谁人懂。萧红的孤寒是喧嚣中的感慨喟叹,热闹中的冷眼旁观。

萧红短暂一生活着的时光就只有一个季节,那便是冬天。

夜晚,读朱自清的《冬天》。朱自清小时候的冬天是一小洋锅翻滚的白煮豆腐,是晚上,是在老了的屋子里,点上洋灯,围着桌子,是他的父亲从氤氲的热气里伸进筷子,夹起豆腐,一一放在他们三兄弟的酱油碟子里。青年时的朱自清,冬天和友人游西湖,却是不管是不是冬天了。中年后的朱自清一家四口住在台州。虽然感觉外边老是冬天,但家里却老是春天。妻子过世后,无论天怎么冷,无论大风大雪,但只要想起妻子的笑容,心上却是温暖的。

孤独和寒冷,原是关乎了心情。

隔天是阴天,去九峰禅寺的山路上,却下着毛毛细雨,温度也比山下降了一两度。然,我竟也发现了一个亲爱的冬天。那是上山路上两旁三三两两一簇簇的野菊花,毛毛细雨中,昏暗的天际下黄艳艳开得灿烂的花朵们。它们艳而不俗的姿态,似是浸染了烟火,却又象隔离了尘世一般。凑近花朵细看,见花朵上的水珠晶莹剔透,闻之有一缕缕馥郁的清幽之气散发开来。这一簇簇的野菊花,柔媚中透出一种冬日特有的清洌风骨,美得倾了国倾了城。于是,遂折了几枝捧在手里,左顾右盼,做小女子状拍了几张照片。

待坐在寺院的抄经堂里抄写般若波罗密多心经,当佛教音乐徐徐传入耳鼓和弥漫整个身心,看着摆放在眼前的几株被折断的野菊花枝竟突然心痛了起来。就想,不知要经历多长时间的微风吹拂,经历多少阳光雨水的照射和滋润,它们才得已长成了花朵?想着,心下就懊悔之极。

回程的路上,车里循环播放一首《冬天》的歌:再寒冷一点,雪花飞舞的冬天……你的笑凝结在风里面,象白雪一样淹没我的眼……

亲爱的冬天,我也在等待再寒冷一点,等待一个雪花飞舞的冬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

文/伴云来

我以我爱,护送它到达我不再空虚的心灵;我以我血,浇灌它永不凋谢的坚贞。

——题记

向晚的笛声,踯躇于渐暗的夜色,简单而忧伤的音符,把一片落日余晖,吹皱在江水的粼粼波光之中,如沉湎的泪,依依随波逐流。

蚀骨的痛,蜿蜒于《送别》的韵律。那些挣扎的起伏,饮咽着无涯的惆怅。站在空旷的江边苍凉吹起,我夕阳一般的思绪,便如摇曳的芳草,向着远山的渐隐,挥动无法言说的忧伤。那长亭连接的短亭,那古道绵延的荒城,我的爱人,你可知道,我此时的心,是揉碎在晚风中的遥望。“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斛浊酒尽余欢,今霄别梦寒。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其实,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你舌尖的余温,还萦绕在我滚烫的唇间;你惜别的温柔,还厮磨在我香氛的耳边。之前,你说,哥哥,今晚我就要起飞,二十三点三十分的航班。我沉默着,看夕阳渐渐地变红,变红,如一颗遍生南国的红豆,痴痴地凝结在西边的天空。我知道,这一别,不知又是多少年。怕这一天的临近,已是许多日夜的不眠,而这一天,终究还是来了。你说,哥哥,为什么不说话?我依然沉默着,一任轻飏的岸柳,拂我抑制不住的泪光。亲爱的,你可知道,我怕你这一去,便再也不能握住你的美丽,我怕你属于我的微笑,从此消散在风中。人生不过几十年,相知能有几人?再见又待何时?又有几人能够长相厮守?这黯然销魂的惆怅,你叫我如何才能说得明白?

潋滟的水面,攸地掠过两只比翼的白鹭,叠映出依依相随的倒影,有人在说:“看哪,它们有多恩爱。”散步浮生的人们,听那热烈的呼喊,便将本已闲适的目光,怜爱地投放在鸟儿的深情中,莞尔呼吸。而你望着我的时候,已是泪流满面,那幽幽的晶莹,梨花带雨。哥哥,记得,十年!我点点头,不忍看你。我怕我们的离愁,错落在令人沉沦的水底,纠结成不能自拔的青荇。记得的,我的爱人,那白色飞舞的影子,不正是我们向往自由,飞过红尘樊篱的精灵么?

多年以前,那一场落叶般的离别,让我飘零在枫红霜重的深秋。细捻指尖,雨烟洒落,即便是柳丝照月静无声,我湖畔踏波的吟哦,总是迷失在那远去的芳影里。我想,只要你是幸福的,我远远地看着,也是一种卑微的满足。我了无生趣的文字呻吟,只是为了晾晒我枯骨一般的灵魂,让寂寞地等待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风化,消泯。我便可以默默地消失在你的视线之外,不再成为你情感的负担。我以为,这样下去,我再也不是你的宝玉哥哥了。可我并不知道,你的不辞而别,却是因为我的轻易放手而为!

一次偶然,香雨在不经意间告诉我,你依然单身,你只是用结婚的谎言,来考验我的耐心。而我,却未能经受得住,竟然很轻易地就将你推向伤痛的深渊。香雨说,那小美人儿,哭得泪人儿似的,谁见了都会掬上一捧怜惜的泪。她从未见你那样悲伤,你像一只折翼的蝴蝶,从此淹没在伤心的沧海。我的爱人,那一刻,我的世界一片空白。心,一次一次碎裂在对你没有止境的回想中。红笺向壁字模糊,忆共灯前呵手为伊书。好想执着你的手,把你紧紧揽在怀中,向你深深地说一声,亲爱的,对不起。

如果不是香雨,也许,你还在断肠的思念中,消瘦烛摇的红妆;也许,我还在不悔地怀想里,憔悴风剪的诗酒。那忧伤的无奈,一定不会停止倾颓的脚步,而我而你,或许就因为当时只道是寻常而永远的失之交臂。你说,哥哥,我的心一直坐在你的对面,听你朝朝暮暮一字一句的倾诉,因为我好想知道,你为什么就那么轻易地放手了。现在,我终于明白,是我无视了你当时的无奈和苦衷。可是,哥哥,你现在是否也明白,我要你等我十年的苦衷?我轻轻地点着头,喃喃地说,亲爱的,我明白的,我会等你归来。

十年,对于一个男人来说,也许算不得什么,可对于一个鲜花盛开的女子,又是何等的残酷。遥想容若当年,“回廊一寸相思地,落月成孤倚。背灯和月就花阴,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我何尝不能拥一怀明月清风,枕一梦书剑恩仇,寄一笺灞桥词笔,饮一宵唐雪宋梅?。

涉过水面,追逐的白鹭双双落在江岸碧绿的芳草之中,也如我们相依相偎地站着。熏风把绿色拥着的温馨,染得愈发的缠绵。红妆浅影,柔荑轻洒,你将一朵小小的绸质白莲花放在我的手心,你说,哥哥,这是我编织的指尖花,可曾记得香弦弹素墨,指上与君听?

这是那年开放的指尖花吧?它白色的火焰是那样纯洁,燃烧着柔软而执着的光芒;这是你情窦初开的见证吧?它温柔地绽放是那样美丽,氤氲着雅致而馨香的芳龄。遥想那时,秋波流鬓外,醉倒柳间云。更难排,相思情一片,落寞到黄昏。这纪念碑一样凝重的花儿,是羽化的蝴蝶,是凝聚的丹心,我可以无视任何东西,但我决不会无视这份珍贵的深情!我以我爱,护送它到达我不再空虚的心灵;我以我血,浇灌它永不凋谢的坚贞。

烟花三月几多愁,问讯春江哪日休?吻着你温润的红唇,我准备了一千年的温存,终于禁受不住惜别的无奈,化作不能控制,也不想控制的泪水,流经你的云恨雨愁。我强迫自己的声音不致颤抖,我说,亲爱的,我不到机场去送你,我怕我无法控制自己。但是,我会在你起飞之前,给你发送短信。你轻轻拭去满面的泪水,眼含希望的柔情,紧抿着桃花般的红唇,渐渐消失在我吹响的《送别》之外。“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时间在等待中分分秒秒地加剧,夜色终于大面积覆盖了我的离愁别绪,城市的霓虹开始耀眼地闪烁那些歌舞的陌生。而那远山,那夕阳,那古道,那荒城,那一切的一切,渐渐地隐没于黑夜,随你而去。二十三点二十分,我准时将我的心送出,亲爱的,一路顺风。我用深深地吻,等你平安归来!

很快,收到你的回信,只有两个字,哥哥。

我知道,你在流泪。但我相信,蝴蝶已经能够飞过沧海。仰望头顶那片天空,也许此时,你已经穿行在绵密的云中。

我最亲爱的父亲

文/夏筱薇

我最亲爱的父亲

我的父亲,是一个普通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父亲干活经常披星戴月才回来,乡下有吃午饭可以不等,可是吃晚饭一定要等齐人才开动的习惯,因为中午吃完午饭后还要去干活,而吃完晚饭就可以休息了。

记得我六岁那年,家里种了50亩烟。那个时候的我并不懂事,晚上肚子咕噜噜的叫,就大哭大闹,爸爸却在烤烟房里默默忍受着蚊子叮,烟火熏得痛苦,而我却喊着我要吃饭,我要吃饭。晚上十点多钟,爸爸拖着疲惫的身躯回来了,我瞪了他一眼,这时候,我们就像格格不入的两个人,没有一点相似的地方,像一个有着“公主病”的富家千金和一个早出晚归的农民,似乎是两个陌生人,我不像其他农民家的孩子,会体恤父亲的疲惫,父亲为我们这些人女做得一切。

父亲疑惑的看着奶奶,奶奶说,她饿了。就在这时,爸爸累得睁不开眼的眼睛多了一种忧伤,黯淡的瞳孔,躲在墙角的我渐渐眼泪盈满眼眶。是的,也许爸爸连自己是怎么晕倒的也不知道,我恨我自己,恨我不会体恤爸爸……

或许父亲不善于表达,但,我敢拿生命担保的是:爸爸是爱我的!父亲是伟大的坚强的。严酷的现实常常扭曲父亲的情感,沉重的负担常常压得他喘不过气来,而在那时,一个六岁的小孩子,一夜间,长大了,成为了女孩,她不再是那个只会喊肚子饿的调皮女孩,她长大了,心里想着不能再让自己成为父亲的负担,只能为父亲分担忧愁、痛苦。

九岁那年,爸爸辞去了烟草技术员的工作,买了一台货车,爸爸看着崭新的车子,嘴里念叨着,好啊,真是好啊。可是,这辆货车带给父亲的除了金钱,就什么也没有了,而且,它还无情的夺去了父亲本不高大的身躯。那一次,我连续一个星期也没有见到那张见到自己女儿拿着满分卷扬起微笑的脸,然而,生命总是那么脆弱,当我再见到父亲时,已不再是扬着微笑的脸,而是那张沧桑,苍白的脸。是的,父亲,我伟大的父亲为了让我过上幸福的生活,把身体累垮了。

我的父亲,我最亲爱的父亲!是您让我尝到了人生酸甜苦辣,是您教会了我为人处事的道理。经历了人生的风雨洗礼,让我懂得了你爱儿女的一片良苦用心!

父亲,您辛苦了,愿您身体健康,一生平安!

亲爱的乌丢丢

文/任淡淡

《乌丢丢的奇遇》的主人公是乌丢丢和吟痴老先生。本来,乌丢丢是个只有一只脚的丑娃娃,而另一位“次主人公”——独行大侠——一只布偶脚,意外地成为了乌丢丢的另一只脚。从此,为了帮独行大侠找到自己的主人老爷爷,吟老和乌丢丢踏上了漫长的旅途。一路上,他们遇上了许多奇怪而动人的故事,最后到达老爷爷的村落时,才发现老爷爷已经去世了。而乌丢丢也因救人掉进了火海,烧成灰烬——除了它那颗心,还有那条腿“独行大侠”。

我十分珍爱手里的这本书。乌丢丢,真的是可亲可爱啊!它和吟老一起到处做好事,为他人谋幸福。在《逆风的蝶》篇章里,蝴蝶因为去年的蔷薇花救了他一命,而奔赴相约,谁知半路上遇上大风。乌丢丢想把蝴蝶带走,吟老却阻止了他。乌丢丢开始不理解,后来也不禁对这个虔诚的灵魂肃然起敬——蝴蝶宁愿被大风吹到湖面静静地死去,也不要乌丢丢与吟老的帮助——正如吟痴老先生所说,他是用自己的灵魂去寻找蔷薇花了……和乌丢丢最终的命运一样,叫人有点惆怅,有些悲伤。

《乌丢丢的奇遇》虽然不长,也没有让我受益匪浅,但我还是非常喜欢它。因为,看见它我就像看见了自己一起长大的朋友,那么亲切,那么激动。乌丢丢,和我一起走吧,在耀眼的日光下,像书里那些美丽的诗歌一样走吧——

我还会静静地倾听你的回应,还会期待着我们重逢的日子。

亲爱的狗尾草

文/马亚伟

每次回到故乡,我都会在田野里走一遭。坐在田埂上,呼吸着清新的晨风,感觉自然踏实。我对着天地抒情,面向庄稼致敬,也与脚下的狗尾草谈心。

亲爱的狗尾草,就像是我的发小,我们彼此熟悉,共同度过了一段难忘的岁月。即使我走得再远,离开得再久,也记得乡间土地上的狗尾草,记得它的模样和味道。

狗尾草生命力极强,它们会随着一年一度的春风醒来,然后以燎原之势涂抹着春天版图里未着色的地方。堤坝、田头、坡上、山间、荒野,甚至石缝间、峭壁上,到处都是他的生存之地。有缝隙的地方就有狗尾草扎根,就像有水的地方就有人一样。狗尾草不在乎环境,肥沃的土地,或者贫瘠恶劣的地方,对它来说都一样,不过是把根扎下来,从此生生不息。

狗尾草貌不惊人,我却喜欢它毛茸茸的样子。狗尾草在风中摇曳的样子很动人,楚楚可怜,很有生趣。我小时候喜欢揪下狗尾草,让它在脸上滑来滑去,又痒又软,感觉那些细毛毛仿佛有了温度,变成了灵动可爱的小动物,与人逗趣嬉戏。狗尾草连成片,那些浅绿色的茸毛就像笼了一层柔软的绿纱一样,特别好看。草丛中,虫儿们蹦跳着,欢腾着,在草与草之间忙忙碌碌。

童年时,同伴们会互相恶作剧,把狗尾草悄悄放到别人的脖子上,轻轻地滑动,惊得对方跳将起来,摸着脖子说:“我还以为是毛毛虫呢!”逗得大家哈哈大笑。手巧的女孩还会用狗尾草编很多小动物,小狗、小猫什么的,都有一条不停摆动的尾巴,显得活灵活现。

狗尾草朴实平凡,在我的印象中,它跟诗情画意是不沾边的,不过后来我还真看到了《诗经》里写狗尾草的句子:“无田甫田,维莠骄骄。无思远人,劳心忉忉。”“莠”就是狗尾草,用来表达绵延不绝的思念。只有狗尾草,才有绵延不绝的意味吧。狗尾草铺天盖地,可以从故乡绵延到异乡,也可以从异乡绵延到故乡。虽然有些农人不喜欢它,嫌它与庄稼争养分,但它不计较,也很识趣,它可以离庄稼远一点,在田头、溪畔等属于土地的缝隙中生长,只要给它一个小小的空间就足够了。

听老人讲,狗尾草可以治疗眼病,所以叫“明目草”。有人还把狗尾草的穗子晒干了,当枕头用,我听说后很想试试。睡在狗尾草上,能闻到故乡的味道吧?一定连梦都是绿色的。

我最亲爱的老妈

文/陈智勤

世界上有很多种爱,但每一种都莫过于母爱。是母亲把我们带到这个绚丽多彩的世界,教会了我们该如何做人,让我们茁壮成长!

老妈vs唐僧。还记得《西游记》里的唐僧吗?只要孙悟空一调皮,唐僧就会皱起眉头,念起紧箍咒。而生活中,老妈扮演唐僧可真是当之无愧呀!“勤勤,起床了,起床了!”你听,原本一个开心的周末,被唐僧妈妈的一句“咒语”打破了。“怎么还不起来,早饭都凉了,还要上课呢!”唉,老妈的“紧箍咒”又开始了。“快点吃,磨磨蹭蹭的,你看看你,坐没坐相,哪有你这样蹲着吃的啊……”从白天起床,到晚上睡觉,唉!老妈的“紧箍咒”到底有完没完啊!

老妈vs神仙。妈妈有时虽然很唠叨,但她在我心里却是那么神圣、伟大,她就像神仙一样,不管是学习上,还是生活上,一切疑难杂症她都能解决。我对理科没有多大的兴趣,别说是奥数了,就连普通的数学题只要稍微一变,我就要想上半天。然而,每一次遇到难题,我身边都会有一位活神仙,没错,她就是我老妈!每一次遇到难题,妈妈总会毫不犹豫地过来教我。我身边就像真的有一位活神仙,让我茅塞顿开、豁然开朗。

老妈vs朋友。妈妈在我心目中就是个活神仙,但她并不是遥不可及的,她就像我的朋友一样,与我畅谈,在我心里,她也是一个童心未泯的妈妈。每一次我犯错误了,她不会对我发脾气,而是坐下来与我促膝谈心;每当我伤心难过时,妈妈总会安慰我,鼓励我。我和妈妈都很喜欢看书,我们总会互相分享我们课余时间看的书,或快乐,或伤感,或搞笑……就这样,妈妈成了我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亲爱的你,可曾看过这样的夜?

文/桃子西爱吃橘子

一连几天的生物钟混乱,我早已炼成了黑夜里的斗士。很多人都说我说个奇特的生物,不管再怎么熬夜,都不会有黑眼圈。

可是,这个魔力好像突然就失灵了,我发现我的下眼袋就像是一只吃撑了的蚕一样,黑紫黑紫的,让我的脸看上去更丑了。

不行!我还要留着一副精神抖擞的脸去找工作呢。于是我早早地放下手机,闭着眼想要睡着。

即使我根本没有睡意!

闭上眼,仿佛世间所有的声音的都能入耳。大到楼上偶尔传来的东西掉落地板的声音,小到自己细微的呼吸声。

心烦意乱的我起身走到窗前,看看外面,月色很好。错落有致的建筑安静地立在外面,月色下看不清颜色,一片灰暗。偶有几处灯光会突然亮起,不多时却又熄灭,没有任何异样。远处的路灯兴是夜雾笼罩的缘故,看起来暗沉沉的。

更远的地方,那条呈完美弧形的大道,每一盏灯都那么亮,远远望去,好似另一轮明亮的弯月。虽然我看不见路面的样子,但我想此刻定有匆忙往来的汽车驰骋在上面,可能是漂泊在在外的归人,也可能只是路过的旅人。不然怎么这么不近人情的雾也舍不得挡住那些道路上的光亮呢?

我第一次发现这个城市原来可以这么安静。她不再执着于去历练那些年轻的心,也不再沉迷于用无数的灯红酒绿来装饰自己。此刻她只是静静地伫立在这里,凝望着那一张张疲惫的脸庞。

外面“呼”地传来汽车疾驰而过的声音。片刻,又安静了。那条道路从不留恋曾经轰轰烈烈地在那里驰骋过的身影。就像这座城市一样,从不为那些曾经在这里慷慨激昂,捶匈顿足的满腔抱负而停留,她或许只为那些足以震聋发愦的声音而驻足。

抬头望望月亮,似乎已经快要落下山去。它并不明亮,却足以照亮我眼前的这个世界。不知不觉,我似乎被这轮圆月吸引了。我几乎能看见上面那棵桂树正在晃动它的枝丫,没有嫦娥,或许此刻她正抱着她心爱的玉兔,安睡在富丽堂皇的月宫。桂树下那个孤单的身影,已放下手中的斧头,似乎在守望的着什么,一棵树,一个人,一千年。

我并不理解吴刚为什么要这么执着于这份触不可及的答案。可我却突然明白,哪怕陪伴你守候的只是一棵树,也足以慰藉你的心。即使这棵树不会说话,不会笑,不会为你擦去身上的尘埃,不会为你拭去脸上的疲倦,也不会抚慰你受伤的心。

但是,它却有一个灵魂,可以与你感同身受。那么,你便不再孤单。

亲爱的你,可曾看过这样的夜:她静谧得仿佛世间只剩下你一人,她从容得可以让你看见另一个自己。她昏昏沉沉,不像白日那般活力四射,让你手忙脚乱,来不及思考。她只是静静地守候着你,拿出所有可以碰撞你内心的东西放在你的身边。她从不催促你,给了你所有的时间来发现你从未感受到的安宁气息。她拉开帷幕,把这世间最真实的一面展现给你,让你看到,你离开之后,那些所谓的繁花似锦,也不过是一件外衣而已。

所以,帷幕下存在的,永远都是那些从没消散过的陪伴与守候。

亲爱的春

文/孟欣怡

枯黄,安静无语地从高处落下,慢慢舞着。

在天空的拥抱下,似乎知足地飘下,依偎着树根,安静地睡了。新绿,在枝头上伸个懒腰,“叭嗒”一声伸出近乎看不见的小脑袋,眨巴着眼睛,四处张望。淡淡的,绿绿的,像一幅水墨画上泼了一大片青绿,清新而不落俗套。

喜欢春天,喜欢她的颜色。趴在窗口,歪着脑袋看风景。瞧,玉似的叶,绿毛线似的草,密密地、细细地为大地的每寸肌肤编织了一件崭新的毛衣,织进了孩子们玩耍的欢乐,织进了枝头斑驳的阳光,织进了每个美好的瞬间。在这件毛衣上,还不时有大片大片的色斑,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就这样,穿上春天织的毛衣,在微寒的初春也能将春的气息轻轻散发。

喜欢春天,喜欢她的性格。在下春雨的时候,独自撑把透明的伞,走在野花遍地的田埂上或池塘边,沐浴着春风,看着雨点轻轻射进花苞,为实验工厂涂上一层晶莹,便仿佛看见实验工厂在雨中揉揉眼,轻轻笑着,然后朝着那些春之精灵的方向撑起一个大大的笑脸,顿时,无数花的轻声低语便传入耳中,描述着春的温柔与活泼。

喜欢春天,喜欢她的气质。平淡又不失优雅,总像是时刻在身边一样,恬静而美好。

无意间,春在我的心中埋下的种子,似乎已经发芽,是希望,是温暖,是单纯,是心底永远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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