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步

作者: 刘玉兰2022年03月02日生活随笔

在门卫室打开快递包裹,那是我喜欢的一双深蓝色雨靴,高筒,厚实,防滑,每只靠近筒口处有一个装饰扣,设计时尚,很是养眼。

那年在英国旅行,就被这样的雨靴吸引,无奈价格太离谱,于是,留了个心眼,在网上不断搜寻,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淘到双类似的。进出门卫室的人多,有好奇者问:用得着这么深筒的雨靴么?我笑笑:嗯,纯喜欢。其实,我想说的是“用得着”,因为雨靴在我脑海中早已固化,成为越来越靠近自己、能温暖记忆的“老物件”。

从不敢小瞧这“老物件”,它有着独特的温度和特质。乡下的雨天,出门就是泥水。卷起裤管跟着大人小心翼翼,学着赤足行走,稚嫩的脚板埋进泥泞里,泥巴从脚趾缝冒出来,抬脚迈一步,泥在小腿上粘着,无法甩脱。慢慢地,小脚磨得厚实,直到经得起风吹雨打。冬天迎面吹来的冷风冷雨,总比秋天的厚重刺骨得多,能穿双高筒雨靴上学,无所顾忌地往泥水处踩踏,那种满足感,足以驱散严寒,温暖幼小的心灵。

捡旧这个词从古时传承下来,成为美德,当然,也被人们拿来掩盖生活中捉襟见肘的困窘。家里的衣服鞋袜都是小的接着大的穿,我甚至穿过父母的衣服鞋子。高中那年,天特别冷,作为一个只知拼命读书的女孩,从不在意穿着,衣服不分男女往身上套。一个周日下午,我将父亲退伍时的棉军衣穿去了十里开外的住读学校,几十年的棉衣很旧很旧了,大大垮垮的,我这样的小个子简直就只露了个头脚,但我喜欢那已经泛白的土黄色,并不在意同学投来的异样目光。后来终于被父亲瞥见,吼了母亲一通,大意是,一个女孩子穿成这样,好像家里穷到没衣穿一样,让他丢了面子。然而,当我们套上他的雨鞋冒雨外出摘菜洗衣时,父亲则意外地视而不见。小脚穿在套鞋里,艰难地在泥面上拖着走,双脚扒开成内八字,左挪一下,右挪一下,像是舞台上的小丑表演。那时,乡里乡亲好像都见怪不怪,因为温饱都顾不上,也就不太在意孩子们走路的滑稽姿势,最多也就善意地笑笑。

关于泥路,没有谁有过太多的想法,更不会料到日后也能有水泥路铺到家门口。我偶尔也会想起从前雨天从城里回乡下老家,每次必须约上镇上住的小妹,将两家幼小的孩子放在箩筐里,轮流挑着,走在湿滑难行、弯弯曲曲的田间小道上,孩子们睁着懵懂的双眼,坐在上下晃动的箩筐里不敢动弹,而大人想歇下肩都是难事。若干年后,那条我年少走过的泥路变成了宽阔的柏油路,再大的雨雪,回家也只是皮鞋上沾点水而已,心情总是格外清爽。在城镇长大的孩子们,自小穿着雨鞋上学,对赤脚踩泥很不以为然,没准还会在好奇心驱使下,想脱掉鞋袜尝试一番呢。

随着美丽乡村建设政策的实施,乡村朝气蓬勃地朝着城市的现代化生活靠拢,乡村新建的楼房、别墅吸引着城里人羡慕的目光。近年来,有闲暇我仍热衷于回乡,尽管眼中的故乡成了熟悉的陌生,天空曾经的云朵都下落不明,寂寞的月亮都不知所踪,城和乡快速融合,场景高度相似。不知有没有人跟我一样,揣着矛盾的心理和依恋的情结,内心很想弄明:父老乡亲是否不舍曾经老屋熟悉的味道,乡村是否努力挽留过泥水遍地的往昔?

等到了开始对年龄敏感的年岁,思绪有时不免错乱纠结:年少时急切地冲向远方的都市,老了又向往着魂牵梦萦的乡村,远行后再回首,原来城市生活模式,已经被乡村“模仿”得一般无二,更美到独具魅力。春雨连绵中,我刻意穿着高筒雨靴出门,我以为自己已经走得很远很远了,却原来虚梦一场,城乡巨变,让人无论走到哪里,都是在似曾相识的场景中踏着碎步,这样的生活,是我喜欢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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