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老师更老的先生

作者: 方二妹 2016年01月02日现代散文

我们的毕业班在一场典礼中散去。这是我中学三年最盛大的一场典礼,地点设在乡政府的礼堂里,老师们和受邀观礼的乡政府领导坐在礼堂大厅的长椅上。那天,主角是我们。我们在台上,老师在台下;那天,主角是青春,青春在台上,岁月在台下。

毕业生表演中,有个穿绿色军便服留着青年头的女生,稳稳地拿起话筒,青涩地唱起一首流行歌曲:“寻寻觅觅,在无声无息中消失,总是找不到回忆,找不到曾被遗忘的真实。”这是我们最爱的歌,当时最潮的歌。如今,已经尘封在记忆里,不知要拔去心灵上多少层浮尘,才能找回那些光阴的故事了。

多年以后,我的笔下,主角是他们,当年坐在台下、让出舞台中央的他们,给青春让路的他们,为我们加油喝彩的他们。往事如梦,我要从哪里讲起啊?

五月的校园,槐花幽幽吐着芳香,枫杨的叶片撑得很开,林荫道上只有一星点斑驳的日影。我记得总爱站在林荫道上,背着手,侧耳倾听学生们读书的人,是金瑞模老师。他是我们学校的资深教师,很多青年任职教师也曾是他的学生。我的班主任陈学新老师,就是他的学生,中文系毕业。陈老师常常训导我们要尊重师爷。当时师爷级的老师不止金老师一人,都很温和,讲究民主,对我们也客气。学生们难免就放纵了些,陈老师训导我们的时候语气威严,凝重,当时的我们并不了解,总在师爷们上课的时候台上大讲台下小讲,闹哄哄的。

金瑞模老师出生在乡绅家庭,东北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为什么回家乡做了乡村教师?这一点我不敢妄加揣测,只了解他娶的是当地农家女子。在我幼年,听姐姐常提到他,关于他的很多事,总有神秘性。他跟我同样做教师的大舅很相熟,第一次在中学见到我姐姐,以为她是我大舅的女儿。我姐姐慢慢交待出事实,金老师哈哈一笑,说:“我内人也姓杨,跟你母亲是同宗同辈的,你要叫我姨父呢。”姐姐回来学给妈妈听,说他迂腐,“烧锅的就烧锅的,说内人,还外人呢。”我一边气得抱不平,说人家那叫学问,你们粗鲁,全世界都跟你们一样?我家人笑话我人小口气大,都说你不粗鲁,看你以后认得几个字。那时我小学还没毕业,语文启蒙老师就是大舅,加上小舅当时正考大学,拐了他不少书来读,生吞活剥,倒也认得一些字了。

我读初二时,才有金老师给我们上课。那时他已经是教导主任,不担任主课,只给我们上历史、政治,滔滔不绝。听他的课很过瘾,一而二,二而三地推究出去,故事盘根错节,事件来龙去脉,清晰地铺陈在眼前一般。是教科书上找不出的现成东西,课外也难遇到的知识结构。然而课堂上也会哄哄响,他便有些生气,气起来满脸通红,双唇紧闭,严肃地盯着学生们看。他就是这样,儒雅极了,生气也不会怒吼。其实,他也是个非常漂亮的人,挺拨的身材瘦瘦高高,长方脸,五官端正,架一副金边眼镜。他的鼻子像外国人一样高挺,他又姓金,乡风野蛮的地方,学生们也朴野不驯,给他取外号叫“金公鸡”。他一生气,脸红了,我才想起他的外号,觉得想笑,但又立即同情他,心里狠狠白了那些闹堂的学生一眼。慢慢的,我才知道他身上那种神秘是什么,他从不用当地土语上课,总是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即使他批评同学,训导大家,或者是课间在校园小路上碰到学生,他都会用普通话说:“哪个班的?要努力学习,不可辜负父母!”“注意言行,要文明,孩子!”放养的农村孩子,个个小老虎似的,粗的俗的,甚至是骂人的脏话,张口就来得。没见过这么慢条斯礼的人,都觉得他是异类。而他,头发三七分,已是花白,向后梳,露出宽宽的额头。他永远是中山装,一套灰的,一套海军蓝的,上口袋里两枝金光闪闪的钢笔,外套衣领里是扣着风纪扣的白衬衫。放学的时候,他爱站在校园门口的大杨树下,目光沉郁地望着校外的田园。其实,他很像电影里的一个明星,但我们并不懂欣赏。唯有沧海横流,脱去懵懂稚拙的我们,多年以后才明白那是多么高贵的修养!我们曾经拥有的,是闪着光泽的赤子之心。而今天,我们这代人的感喟,说不定有一颗怀念的红豆,是给他,和像他一样比老师还要老的先生们。

尽管我知道他“你要叫我姨父”的故事,很长时间以来,似乎并不觉得他认识我。我没有姐姐的福气长得像表姐,我长得完全像我父亲,他不会一眼就认出我来,我想他是不认识我的。那年初春,还比较冷,学校组织一次作文比赛,三年级的题目是《窗》。比赛结束,我们又回班补上一节课才放学。放学路上,遇到红梅——金老师的女儿。她一下扑到我身上,迫不及待告诉我刚刚比赛的作文老师们已经评审了,又笑嘻嘻说她爸爸认为我的作文很好,立意好,语言好。然后她又说,我真嫉妒你,我爸老夸你的作文好。我心里窃喜,一方面因为比赛得高分,一方面因为他爸终于认识我了。然后,她又问:“学校要求毕业班住校,你住哪?”我不知道,我没地方去。我家离学校八里路,曲里拐弯的小田埂扯直了还不止八里路呢。学校要求上晚自习,走读不可能了。倒是有一房堂姑在学校附近,一直也淡漠得很,开不了口住她家。正愁死了!红梅又鬼鬼地一笑,说,“我爸让你住他办公室,他以后就不在学校住,如果你害怕,我就陪你住。”红梅那时还在二年级,跟我弟弟一个班,慢慢跟我成了好朋友。她的性格大大咧咧,易相处,她也没有领导子女的骄横脾气。像个男孩子,把白衬衫扎进裤腰里飞快骑着自行车。她不需要住校的,陪我住,是金老师考虑周到。作文得奖的事已被我抛到脑袋后面了,我有了住校的地方,就可以安心学习,考重点高中,田野远处的天际线,露出闪亮的云脚。作文获奖的消息已仿佛前朝之事了。

红梅不爱学习,晚上就在校园里和其它几个住校老师的孩子们玩,等我下自习课一起洗漱,她真的是在陪着我。临近中考的时候,红梅因为一场意外,永远离开了。金老师悲伤过度,一直请假。班主任安排一名女生住进来,不久,那女生因为房间里殁了人害怕,又搬了。我又一个人住,晚自习后,没有红梅,也没有睡意,打开墙角书柜,金老师大学时代的教科书整齐地摆着。忍不住一本本读下去,是那个时候,初次接触到茅盾、巴金、巴尔扎克、契诃夫、托尔斯泰等更为宏大的作品。世界好大,文字好美!我对文字的意识苏醒过来,开始写诗。

我终生都在感激金瑞模老师。尽管后来我只见过他一次,他丧女后,衰老得厉害,对我的帮助,他也没放在心上。在他,只是帮我一点忙,不使一个人才埋没。在我,却是改变一生命途轨迹的。那个毕业典礼上,我们在舞台上唱啊跳啊,舞台下的老师们,比老师更老的先生们,微微地笑着,笑容凝结,挂在他们灰白的发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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