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秧

作者: 张劲帆 2015年07月19日散文随笔

我不知道我该算是城市人,还是乡下人。我的父辈从乡村迈入城市,而我从城市走回乡村又返回城市。在乡村时我怀念城市,在城市,我又怀念乡村,正如米兰昆德拉所说:“生活在别处。”

在离别了那个小山村整整二十一年後,在有了五年的海外生活经历之後,迎着料峭春寒,我带着八岁的女儿去重访鄂西南我曾经插队的林桥村。她是被我硬拉去的。

女儿随着我走了五里山路去探访那个似乎与她毫无关系的地方,她一路抱怨腿酸口渴,想喝可口可乐。在悉尼,学校离家不远,她也要父母开车接送。这五里山路在她简直是万里长征。而我看着满山早春的嫩绿,叶隙中跳跃的阳光,听山谷间悠长的鸟鸣,仿佛又回到了十六岁的豆蔻年华,如果不是女儿活生生地走在我身边,我真有些怀疑我是否离开过这山乡。半饥半饱挑着百来斤的担子沿这山路给国家送公粮的感觉好像又回到我身上。我现在用跨越在过去和未来的时间扁担把女儿挑来了,让她来吃父亲吃过的野菜,饮父亲饮过的山泉,我希望当把她挑向外边世界时,她能变得更结实些,沉些。

进了村,直奔我们当年的知青屋,那原是一幢连着牛棚的土坯房。屋已荡然无存,一字儿排开的六棵马尾松树却在,是我们种下的“紮根树”,种它们的时候我们是那样神圣庄严,好象在这里紮根,就能够改天换地,实现共产主义。现在想来,那分豪情可笑也很可贵。松树原是那样幼小,现在已高丈余。曾有多少个星光灿烂的夜晚,我站在树旁吹响竹笛,亢奋的是追求,低徊的是乡愁。小树在笛声中滋长,根渐深,枝渐壮,而种树的我们一个也没有在这山乡紮根,我自己也没想到,最後把根紮到了澳大利亚,一个资本主义国家。

一个十来岁男孩过来问,你们从哪里来,找谁?我们从很远的地方来,原来这里的土坯房怎麽没有了?现在分田到户,公家房没有什麽用了,拆了把地腾出来种庄稼,男孩说。我不禁有些怅然,这房子里曾经装满了多少喜怒哀乐的故事,如今都无从凭吊了。在这山村,只要你能买得起房梁和瓦,能供得起帮忙盖房的乡亲们吃几天饭,就可以盖得起一幢土坯房。对比澳洲买房的艰辛和没有尽头的帐单,中国农村的生活倒也是很惬意的,特别是分田到户後,未见得差於我们在海外苦苦拼搏的生活。

我想见到的老乡首先是张登华一家,他们当年对我的关照太多了:插队的第一餐饭是在他家吃的;第一次挑柴,是他接过了我挑不动的柴担;衣服破了,登华媳妇爲我补;断炊了,登华爹送来米面菜蛋;回城时又是登华把我的行李一直挑到县城。过了白木河,我们隔河相挥的手臂呀,一直挥动到现在。登华是多麽聪明的小夥子啊,我从他那里学到了很多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如果他不是生在农村,不是生在那个年代,不是隔着比白木河还宽的城乡鸿沟,我们所站的河岸也许就会互换。先哲说:人生而平等。我想起了汉民,那场曾经闹得满村风雨的爱情的结晶,他爸爸小柳——我们的一个知青夥伴爱上队长的么妹,怀上了他,就不得不结婚紮根农村,却给孩子取名“汉民”,希望他能成为武汉的居民。招工潮来时,队长当然不放小柳走,到後来恢复高考,小柳才冲破重重阻挠考上大学回了城,抛弃了他们母子,後来又去了美国。“汉民”成不了汉民,他现在怎麽样了呢?我问小男孩。男孩说,汉民是我表哥,他就在那边田里犁地。我顺着他的手指望去,那个背脊微驼扬鞭摧牛的精壮庄稼汉就是当年知青夥伴们轮流抱的白嫩嫩的小家夥吗?他的爸爸在美国,而他在乡下。这就是命运吗?我真的不忍心走过去看汉民,他会难过,我也会难过。

到达登华家後的一番激动和寒喧就不必细说,当年我十六岁,他十九岁,他美丽的妻子大芳十七岁,而现在重聚在他家火塘屋里的是几个饱经风霜的中年人了,看火苗在火盆里跳动,吊壶里的水烧得滋滋作响,捧着热茶说起往事,说起死去了的和还活着的故人们的境况,不胜感慨。如果能重返青春,我真的不介意从这个吃下乡第一餐饭的火塘屋重新开始,我就知道这一辈子该怎样重新去选择去生活。然而人生的悲剧就在於它是一条不能回头的单行道,当你有选择的机会时,你不懂得选择,当你懂得了,你又不再有机会。我只能把我懂得的告诉女儿,但是以她现在的心智,又能接受多少呢?俗话说,没有人教人,只有事教人。我向登华提出要求,想和女儿一起明天与他们下田干活。

是夜便宿在登华家。窗外是月,是星,是婆娑的竹影,是琐细的虫语。

次日清晨,我被公鸡的啼声喊醒了,久违鸡鸣,感觉亲切极。登华和他的一儿一女已在准备插秧农具,大芳在灶前烧早餐,火苗窜出老高。我把还在睡懒觉的女儿拖下床,她问干吗起这麽早,我说你是最晚的一个了。她从来没有这麽早起过,在澳洲学校里九点半才上课。匆匆吃过早餐後,我和女儿穿上大芳为我们找出的旧衣服,随他们一家下田。

活路是插秧,先得到秧田里把嫩秧拔出来。在田埂上脱了鞋,我就随登华把脚捅到了水田里。水很凉,女儿站在田埂上不敢下脚,我把她拖下来,说拔秧是舒服活。她嘴里却只吸凉气。拔秧的操作程式是,坐在秧马(一种状似小板凳的农具,四脚下装有一块平滑木板便於在田泥上滑动)上先用两手的虎口各夹住两撮秧,手掌下缘在泥里一刮,秧苗就拔起来了,然後两撮合成一紮,用稻草系紧,扔到田埂上。我发现我还没有忘记怎麽拔秧,二十一年了啊!女儿则笨手笨脚,不是扯断了秧苗,就是刮起太多泥,但好在不甘示弱,还肯学。我突然觉得女儿不就像一棵秧苗吗,被我从中国的土壤中拔起,移栽到澳大利亚。

秧苗把子积多了,我们就用竹担装了,挑到大田的土埂边,分散甩入田中,然後人下到田里插。当年我是插秧快手一个。我教给女儿插秧基本要领,女儿试插了几行,登华和大芳热情鼓励了几句。然後我们一字儿排开,脸朝黄土背朝天地开始插秧。登华夫妇插得飞快,我虽赶不上他们,却也还算熟练。女儿傍着登华的么女儿明美插。俩人年纪相仿,已成为朋友。明美自然插得熟练。我女儿的腰弯成虾状,插得很慢,有的秧没插牢,漂了起来。我说,简单劳动不简单,行行有学问,不要再瞧不起乡下人。你回去後要好好写篇中文作文。女儿继续插了一阵,有进步,却喊腰酸,我说腰不酸还要你来干什麽,好好再体会。她就插一阵,直起腰歇一会儿,再插。这在蜜糖罐里泡大的她已是难能可贵了。看她实在坚持不住了,我才让她歇下。後来看到女儿在作文里写道:“我插过秧才真正懂得了‘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插秧不容易,所有的收成都是从不容易开始的。

农村是人类的生活原点,所有的现代化是从农村出发的。农村也是我们家族的生活原点。从农村出发,赤脚踏着泥土碎石,那步伐坚实顽强。今天我终於把女儿带回到原点,走出山村的路上,她不再抱怨路远难行。

依然是登华送我出村,挥手告别,我们又将回到各自的生活轨道,不知道是否还有再见面的机会,但我知道我们以及汉民、女儿们同在一个星球上,组成一个立体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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