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时记忆

作者: 鲁彦 2015年05月24日散文随笔

看电影

在我幼小的记忆里,乡村文化生活一直都是很落后的,想看一本小画书都很难。那年月,若是放电影的电影队能大驾光临,放上一场电影的话,那是再稀奇不过了。

说实在的,就连电影是一种什么东西都不懂得的我,也是不会放过任何一次机会。几乎每天放学或是放猪放牛回家,第一件事情要做的,就是爬到自家的围墙上,看看村公所院内有没有电影布悬挂着。这里边还包含着一种强烈的期盼。可惜,看一百次也不一定看到一次村公所院内挂着电影布。若是真的看到了镶着黑边的电影布挂在村公所院内,那种无可名状的心情真是无法形容的。为此,会连晚饭都来不及吃就扛一条小板凳认位子去了。

那年月,看场电影就像过年一样,全家老小,没有一个会呆在家里干熬,并且,那一天的日子不同寻常,家家晚饭都吃得挺早。小伙子,小姑娘们如同要去赴一个重要的约会什么的,要梳洗打扮一番,跟过年一样,穿得漂漂亮亮。进得电影场,谁也不会大喊大叫,高声喧哗,谁也不会搞“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恶作剧,全场是静静的,全神贯注地看着那块认为有点奇怪的白布。除此而外,就只有场子上稀稀疏疏的烟头,就像天上明明灭灭的星星。还有放映机,发动机的声音了。直到电影结束,散场,全场才会又一次热闹起来。第二天,田间地头,上学路上,除了昨晚电影上精彩的片段,别的话题似乎不宜在今天说。

我们一堆小孩更是热闹得不得了,“能工巧匠”的开始造枪造手榴弹。小手枪是用木板用大刀砍出来的,然后,染上大人省吃俭用买给自家娃娃上学用的黑墨水,全身染黑,还蛮像的。手榴弹也是木头砍出来的,我们开始游戏时,分成两伙,一伙装老敌人,一伙装八路。玩得是天昏地暗,汗流满面,那种乐趣,真是难以形容。

记得我最喜欢看电影了,也包括同村跟我一样年龄的小孩,其实,那年月,不管大人小孩都一样爱看。那时候看电影,简单的只要会分清哪伙是坏人,哪伙是好人,别的就不在深究了。同是一部电影,我会跟着我们同村的大人小孩一起追出十里八里路程去追着看,光着两只脚板,那种干劲,现在已荡然无存了。不要说是脱掉鞋过子光着脚板走路,就是穿着鞋子也懒得动了。

是因为我变得慵懒了?还是因为社会物质文化的层层渗透?我不得而知。

随着年龄的增长,儿时看过的电影和关于看电影的故事也被岁月的河流给冲淡了,抹不去的,始终是刻骨铭心的那种吧!如《烈火中永生》,《上冈岭》,《刘三姐》等这些电影,他们(她们)的“音”,“影”,“型”一直都是我完美人生的一把永不生锈的剃须刀。还有一次,记得是我上初中的初一时发生的,晚自习结束,我约了几个同学偷偷去看电影,不巧被值班教师逮了个正着,第二天早操后在全校的师生面前亮了相,成了一个“坏”学生。这算不算丢人,算不算是我人生的一次败笔呢?尽管如此,我还是找机会看电影,我不知道为什么电影对我会有那么大的吸引力,我只知道,每次看完电影后的那种感觉,一种巨大的满足感,潮水般地把我淹没了。

眼下,我离开生我养我的故土已三十个年头了,当然我也知道我家乡的那个小山村的变化。看电影已是一桩旧事了。关于村子里的那些孩子,是该可怜他们还是该羡慕他们呢?因为这些孩子,不必像我那样盼啊盼的又要光着脚丫追啊追的去看一场电影了。他们(她们)现在可享清福了,饭一吃,遥控一按,来了,想看啥就看啥,不想看了,关机。想看录像了,随便到街上租碟屋租上一堆,给你看得头晕眼花。只是,他们(她们)看后有没有我以前看电影时的那种无可名状的感觉,我不得而知。

笔记本

当我写下这个题目,我的心已悠然飘回到让人羡慕的学生时代了。学生时代,是多么具有诱惑力的字眼,我的学生时代呢,要数小学五年的生涯更让我留恋,难以忘怀。

我学上得迟,并且是我跟父母说我想上学,父母才送我去的。我在想,如果当时我没提想上学,父母会不会想得起送我上学呢?记得我开始踏进学校大门的第一天,三月一号,是固定的。是爸送我去的,穿一身挺老实(因打补丁太多)且很清秀的衣服,信步踏进学校大门。那时,我觉得我的嘴特别的甜。逢人就叫。是爸教我的,他说,这是做人应具有的最起码的礼貌。故所以,我给我的启蒙老师的第一印象是:此木可雕也。从第二天起,家里人就再也没有送我上学了,都是我一个人去。不过,没关系的,因为我占据了一个非常优越的条件,村子里所有上学的小学生都得从我家房后经过,并且只要这些学生来到我家房后,都要闭上眼睛使劲的喊我的小名,就怕我听不到似的。其实我又不是聋子,无需叫喊得那么大声。

怪不得童年让人值得那么留恋。纯真,无邪,这是童年的专利,也是一个人一生中最最真实的片段。

五年的小学生涯,使我最值得骄傲的就是我的学习成绩了,在班级里没有一个赶得上我。这我不是自吹,奖状可以作证。当然,如果你一定要我回去找来,那到不一定能找得到。

还是闲话少说,记得五年级快要临近毕业,小考升初中的那个关键时候,我病倒了,缺医少药的年代,是爸用老草药熬我吃的,说难听点,多半是熬好的。整整三个星期,才稍稍有点好转,一身虚弱,可我还是又挎上心爱的书包上学去了。课程已不必要说,追不上一大截,已是事实。我虽然功底好,但也不敢松懈,毕竟我已慢了好几拍。于是,我一会儿找老师,一会儿借同学的作业本,反反复复,就这样,瞎忙了一阵子,到底是“才子”,我的课程又赶上去了。

这时,恰巧赶上全县五年级数学统测,是我的运气好吧,竟然一分不丢,拿了100分。据老师们讲,这在当时,在这个学区,是有史以来的第一次。故所以,经学区领导研究决定,奖励给我一本笔记本。笔记本小小的,绿壳子,挺漂亮。

手捧着笔记本,甭提我有多高兴了。那时,八分钱买一本小楷本,八分钱买一本算术本,有好多时候父母为孩子们的这几本作业本,还为难得很呢。为此,讲出来也不怕你们笑话,我还是四年级的时候,就承包过学校里的勤工俭学地,挖一亩地换给6本小楷本和6本算术本。你们看到这样的文字,肯定会不相信的。这就叫时世弄人,谁叫我生在那个除了贫穷还是贫穷的小山村里呢!我得这个奖项之前,在全校师生中我还没有发现谁用着这种笔记本。虽然,在现在,这种七八毛钱一本的笔记本没有一个学生看得起,但在一二元钱就能买个大母鸡的年代,谁又不会羡慕呢!

说实在的,那次骄傲,真的让我读了好几个春秋。

好几个春秋在不经意中悄悄溜走了,儿时的记忆大多都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而刻骨铭心的难以忘却的,始终是难舍心痛,就像村庄上空永远袅娜的炊烟,如我的那本绿壳子笔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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